《积极稳健推进核能领域人工智能开发应用》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2-13
  •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明确加快形成以人工智能为引擎的新质生产力。过去十年,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猛,已成功应用于制造业、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教育和医疗等领域,为“人工智能+”行动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不仅体现出我国对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重视,更是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布局,人工智能未来将在推动我国产业升级、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人工智能技术在推动核科学、核技术发展及应用方面具有巨大潜能。我国高度重视和支持核能智能化技术研发,科技部“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通过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生态。这些示范场景的应用不仅提升了各行业的智能化水平,也为核能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示范效应。《“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明确提出推动人工智能在核电等领域的应用,积极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当前,积极推进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的开发应用,落实“人工智能+”行动,走融合发展的路径进一步明晰。以人工智能赋能核能发展,必将成为促进核能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新业态。

    一、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的开发应用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

    人工智能技术在核能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特别是针对核电厂(NPP),人工智能应用已被广泛引入,?核能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协同发展带来显著的降本增效效果?。国际上人工智能应用主要集中在核电厂的运行和维护、核燃料循环管理、核设施安全监测及智能巡检与机器人应用等方面。通过实时数据分析、异常模式识别、数据可视化等技术,人工智能能够显著提高核电建设运行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运行安全性?。为促进核能发展及开发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美国核管制委员会(NRC)发布《人工智能战略计划:2023—2027财年》(NUREG-2261),涉及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许可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等,以进一步促进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的开发应用。

    当前,国内核电企业积极通过引入AI等先进技术,赋能核能安全发展。例如,目前已应用于核电厂、铀矿山运维等的智能化人机接口系统、大数据寿命预测诊断和运维支持系统等?,主要是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技术等为基础,强调技术与人的深度融合,由机器替代或辅助人进行分析、判断、决策?。此外,国内正在开展的“核电厂智能化的自主监控系统的开发应用”等,也是基于数据分析、理论建模和实验设计,以及反应堆的监测、维护和优化,帮助预测和解决潜在的核能建设运行问题。这类研发项目,主要是通过确立基于AI的安全评估方法、支持操作员做出正常运行和事故条件的决策、考虑人与AI应用界面的人因工程,开发应用适配的智能技术与软件、自主运行控制系统等,以提高安全性和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中核集团开发的智能化核动力仿真平台(RINSIM2.0)及核能建模与仿真平台(NIMOS)等,可应用于设计验证、操纵员培训、应急演练、V&V验证等应用需求,具有良好的推广前景。中广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同研发“云中锦书”核工业大语言模型平台,已具备知识库管理、专家系统、人因预测等功能,计划2025年投入生产领域应用?。中核集团八所与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联合研发??“龙吟·万界”大模型,是国内首个核领域数字生产力平台,集大模型智能体的开发、使用、管理于一体,提供算力、核领域大模型、智能体、AI原生应用的整体解决方案。此外,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等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也受益于AI在数据分析、模拟和优化等方面的应用,并推动AI和核科学工程仿真等融合发展。?

    为积极推进核能综合利用,“国和一号+”智慧核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气一号”核能供汽项目等,在国家“建设智慧能源系统”的指引及统筹协调下,加强与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项目多个方面的借鉴和互动,积极打造集核能供热、海水淡化、核风光储综合智慧能源系统、智慧多能管控平台等于一体的“核能+”创新发展模式,进一步推动了核能的多领域应用。

    总体看,人工智能在核工程建设降本增效、提升设备运行维护质量和效率、降低核电全寿期管理成本、提升核能开发利用的功能性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人工智能在核能领域的应用也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不仅包括数据安全、系统故障、人为错误和监管挑战等数字技术应用方面风险,而且包括人工智能应用的特有问题,涉及与核科学工程技术的开发应用的融合、人工智能模型资源的优化利用,以及安全监管和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在核能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需要特别谨慎,必须确保信息安全、决策可靠及合规性,避免人为因素、监管障碍等带来的风险。

    二、核能领域人工智能开发应用的风险不容忽视

    2023年首届人工智能安全全球峰会签署的《布莱切利宣言》,强调了理解和解决人工智能安全问题的紧迫性。2024年欧盟发布《人工智能法案》,基于风险框架,提出全面的人工智能分级监管机制。美国也已通过行政命令,要求评估人工智能的安全风险。美国核管会(NRC)与西南研究所合作,分析了相关单位利用人工智能相关规章制度中的漏洞,认为人工智能系统极有可能产生异常输出等情况,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其安全风险的防护措施。

    (一)数据传输和处理带来的影响可能增加

    数据是人工智能的基础,数据生成是确保人工智能系统持续获取新信息的关键环节。然而,人工智能系统的决策可能会受到数据偏见的影响,出现模型偏见和不公平性问题,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因数据原因出现错误或无法解释其决策过程,这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结果。这种无法解释和失控的风险可能对决策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产生负面影响?。而“数据投毒”风险不容忽视,若“投毒”传导到核能传统系统,可能导致核安全事故;传导至舆论,一些负面信息可以更加隐蔽地影响社会公众的正确认知。

    随着人工智能在核能领域的应用,首先,智能设备如智能监测系统、数据分析平台等会收集大量的敏感数据,包括核设施的运行状态、维护记录等。这些数据如果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可能会导致核设施的安全隐患和运营风险。其次,在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系统需要处理和分析大量的实时数据,任何数据的异常或错误都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进而影响核设施的安全运行。第三,人工智能模型和算法容易被攻击和窃取,这可能导致核能相关系统的建设运营数据和安全策略被泄露,从而影响核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第四,在核能领域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时,同样可能会涉及到单位及个人信息等敏感数据。如果这些信息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隐私泄露,带来信息安全问题。

    (二)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性评估有待加强

    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系统的构建,可能涉及智能运维与故障预测?、智能设备管理、?核反应堆智能辅助决策及智能安全管理等,助力核能传统系统的升级,并通过对实时数据监测、场景模拟及整合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等,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和算法,优化核技术开发应用的各个环节,提高核设施建设运行安全、能源生产效率和废物管理能力等,并助力合规性问题解决?。但是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系统通常比传统系统更复杂,这可能导致故障模式等更加难以预测和理解。而在人工智能系统参与及辅助决策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出现确定责任方可能变得复杂等情况,控制好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同时,鉴于人工智能应用基于数学模型而非物理模型,这使得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系统的可靠性评估更加困难,因此使用人工智能应用进行核电厂设计优化、自主运行和控制以及安全分析需要仔细证实,如核电厂智能化的自主监控系统的开发应用,需要在硬件和系统架构、数据处理、安全性和效率提升等方面,不断探索满足核电建设安全运行要求的智能化软、硬件技术,逐步建立技术验证方法与标准体系, 并在应用实践中不断迭代发展, 实现智能系统的高可靠性。特别是,目前由于人工智能应用使用的算法复杂,分析涉及大量数据,仅通过传统的软件验证和确认方法无法评估人工智能应用程序的可靠性,证明基于人工智能的应用程序的故障不会干扰安全功能是具有挑战性的。

    此外,由于目前在人工智能系统应用的安全性评估方面积累的经验不多,美国等西方国家在设计、计算等的评估方面,没有专门针对人工智能应用的指南,我国法规也并未明确执行计划必须由人类或人工智能执行等情况。

    (三)大模型开发利用的监管规范需加强

    目前人工智能大模型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力量。多模态大模型不仅在文本生成方面表现出色,还在音频、图像等多种模态的处理和生成上取得重要进展。这些技术革新为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更多领域的应用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以生成式预训练大模型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简称“大模型”)迅猛发展,并积极投入到大模型赋能的新型应用中,但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安全风险。

    大模型的算法可能存在缺陷,在处理核能行业数据时,可能会因为数据不完整或存在偏差而导致生成结果不可控,而一些算法的可解释性较差,难以追溯和解释模型的决策过程,特别是智能体具有自主决策的能力,一旦失控,可能会对核能设施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此外,恶意行为者可能利用人工智能的算法模型发起先进的、有针对性的攻击,更隐蔽地破坏人工智能系统及其算法模型,而算法模型遭受攻击风险主要包括模型中毒、数据投毒、后门植入、对抗攻击等。

    总体看,当前全球人工智能监管框架尚处初期,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机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政策差异大,难以对人工智能在核能领域的应用进行全面及时规范?。此外,数字化技术及人工智能的应用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团队。操作人员可能过于信任人工智能系统,甚至在系统给出错误建议时也不知人工干预。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可能导致操作人员的技能退化,影响其在紧急情况下的反应能力。

    三、安全有序推进核能领域人工智能开发应用的思考与建议

    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在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挑战,加强前瞻预防与约束引导,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确保人工智能的安全、可靠、可控发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的《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要求,要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6 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为此,核能行业要按照《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核能行业人工智能应用的实际情况,统筹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保持战略定力,增强战略信心,稳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在积极稳健推进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的开发应用的同时,重点做好核能数据安全带来的风险影响、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性风险,以及算法模型遭受攻击的风险等的应对工作。

    (一)强化数据安全带来的风险防范

    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的开发应用,要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和先进技术,采取?数据驱动的技术创新和主动的数据生成策略等方式方法,强化数据推动技术迭代升级,促进核能创新发展。同时,高度重视数据质量和安全性等问题。为应对数据安全带来的风险影响,要积极做好核能行业人工智能数据的收集与开发应用。

    一要需确保内容不涉及违法、不良信息。建立内容审查机制,防止生成虚假信息、侵权内容等,在数据交易协议中,要求提供方对数据的合法来源和处理行为进行保证,并避免因内容生成引发法律纠纷;

    二要开展数据标注及清洗,保证模型训练阶段的数据的透明性、可解释性及公平性。这包括制定标注准则、开展核能行业人工智能数据标注质量评估、抽样核验等,处理好仿真数据与实际数据等关系;

    三要建立严格的数据管理机制,明确?数据可用性限制,并加强“数据投毒”检测与防御方法的研究与创新,采用联邦学习等可信的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模块化设计,加强多样化、冗余和隔离系统的优化、软件输入和输出的控制及监控等措施,避免不利影响?;

    四要建立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提高员工对数据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确保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等;

    五要完善核安全监管和应急机制,加强核能领域人工智能开发应用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数据泄露、设备故障、网络攻击等安全防范,并注意消除负面因素的影响。

    (二)加强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风险主动防御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技术进步推动了核能与人工智能系统的结合,而人工智能系统的优化也促进了核能技术进步。人工智能安全涉及数据安全、算法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可靠和可控。核能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系统,要加强包括被动防御和主动防御两大类的安全防护措施。原则上要将人工智能系统与核能其他系统隔离,以降低安全风险,并更加注重预测和识别潜在的安全威胁,通过持续监控和分析系统行为来及时发现并响应异常活动。

    在核能行业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研究发展中,建议以自适应和智能化的安全防护系统、隐私保护技术的创新、人工智能对抗性攻防技术的提升、人工智能安全评估与认证体系的完善,以及跨领域合作与技术创新为重点。为提升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性,核能行业可加强核能行业外专业化企业合作,合作研究实施核能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安全整体应对方案,包括核能行业人工智能安全框架,以及基于安全框架下的人工智能安全解决方案、人工智能评估服务和安全检测工具等,帮助核能企业提前洞察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要加强核能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安全运行的经验反馈。注意在经验反馈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在核能行业人工智能系统的设计、计算、建设运行等的评估方面,逐步建立健全专门针对核能行业人工智能系统应用的指南,注重集成化工作流程与嵌入式系统的开发研究,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并同步制定相关法规标准,明确系统的操作执行计划是由人类或人工智能执行等。

    为了确保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需要重点限制由传统系统控制的软件输入和输出。一是确保核能领域人工智能系统的训练、测试和正式部署阶段在隔离环境中运行;二是对人工智能实施技术限制,并?加强监控,确保监控系统的有效性;三是对人工智能系统的代码和参数进行加密和保护,防止被黑客盗走或滥用等;四是在模块化层面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或将系统划分为具有“明确功能”的“较小、独立的模块”,尽量将任何问题或错误局限在问题模块之内,避免对整个系统运行的总体功能造成不利影响;五是加对人工智能系统等的持续监控,防止核能设备故障和维护系统完整性,同时检测和应对潜在的异常情况。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建议国家安全部门继续发挥能力优势,确保核能行业人工智能系统本身的安全性,实施“多样化、冗余和隔离的系统”,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行动,并积极利用人工智能用于安全防护;相关监管机构需要对核能行业人工智能系统的潜在风险与影响保持持续关注,在制度和法规上及时提供支持;核能行业相关企业、机构要加强合作,及时研究部署人工智能安全框架和统一解决方案,以及人工智能安全评估服务和检测工具等,并可依托人工智能推动安全升级;核能行业的网络用户在尝试最新人工智能应用的同时,同样需要更新安全知识,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三)协同优化人工智能大模型选择?与安全高效的开发利用

    目前,大模型正迅速成为智能化时代的基础底座,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无人机、机器人等领域的自动控制等,成为包括工控设备在内的各类物理系统的“神经中枢”。而如今随着大模型项目需求不断增长,各类开源框架也层出不穷。这些框架极大提升了开发效率,降低了构建人工智能应用的门槛,同时也打开了新的攻击面,导致系统或应用安全风险增加。在大模型基础设施属性日益凸显的智能时代,没有大模型的安全,就无法保障大模型技术和赋能相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当前,大模型安全已成为全球共识,并成为大国科技竞争的重要制高点。我国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监管原则,以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等的安全发展。在核能领域,首先,在智能审查、知识库管理、智能设备管理、智慧运维支持、数字孪生、虚拟现实、智能安全管理?等应用领域,选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必须选择安全性、经济性好的大模型,如?DeepSeek大模型?,能通过动态稀疏计算、层级化MoE架构和量子纠缠启发的参数共享等技术,并与自主可控的算力芯片等硬件相适配,在处理复杂的核能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相关任务过程中,降低算力需求?。这些大模型,不仅要与业务场景匹配,具备?数据质量好、可解释性强等特点,以实现高参数、高性能等技术优势和安全要求,还必须能节约?算力资源,通过优化软硬件的使用,并基于自主可控芯片的智算中心,在保证安全高效性能的同时降低总体成本。

    建议核能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可通过大量的数据训练、深度学习,具备强大的学习能力和表征能力,并能确保大模型的使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二是可通过模型优化、参数共享、并行策略、网络结构优化、有效训练率提升、动态资源分配等手段提升集群综合利用率,推动大模型行业“降本”趋势的加速推进。三是可不断丰富和发展相关大模型标准化专业语料库等,以提高模型的性能和泛化能力,促进适应各种应用场景的技术创新,解决核能发展面临的知识管理不足、低脑力劳动过多、安全分析能力有待增强等挑战。四是可应用于智能审查、安全性评估、故障诊断与预测、优化运行与管理、辅助设计与模拟等多个方面,其研发和应用要可验证、安全可控,能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其决策过程和结果可靠,能持续提升核能领域的整体效率和安全性,推动核能守正创新发展。

    其次,要重点加强相关人工智能大模型受攻击风险的应对措施。通过基于鲁棒训练等的防御方法和基于数据增强的防御方法,提高模型的抗干扰能力,并定期更新和重新训练模型以有效应对对抗攻击。此外,要通过建立完善安全检测、监督机制,加强对大模型开发及其使用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恶意代码和攻击行为等?。??

    人工智能与大模型本身伴随着安全风险,目前对潜在影响的研究与重视程度仍远远不足,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明确大模型的使用范围和责任主体,加大投入,抢占人工智能安全科技制高点,突破大模型安全关键技术,并合理规划大模型等的资源分配及未来必要时选择性关闭自主开发大模型的部分技术。同时,加快大规模集群技术的研发,并强化其灵活性和扩展性,助力人工智能安全有序、集群化发展。此外,鉴于大模型所面对的安全威胁,可从模型层、框架层、应用层三个层面持续深入探索。以大模型为重要支撑的人工智能生态拥有巨大发展潜力,在赋予人工智能更多能力的同时,也应将更多精力投入在人工智能的安全之上,确保整个系统可信、可靠、可控。

    当今世界正处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新时代,核能要为我国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和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建议“新一代人工智能”专项加强对“智能核能系统”研究开发的支持,同时实施产教融合策略,并鼓励核能行业成立跨行业共同体,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相关规则的研究制定,完善核能安全治理体系,优化核能领域人工智能开发应用的操作规范标准及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壮大“AI+核能安全”领域的实战型、复合型人才队伍,促进国家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积极发挥核能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转型、实现“双碳”目标、引领工业科技变革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 原文来源:https://www.cnenergynews.cn/kejizhuangbei/2025/02/13/detail_20250213199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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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发文: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wukan
    • 发布时间:2018-04-26
    • 摘要:到2020年,形成一批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快形成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我省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竞争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快形成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明显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1—3家供应链领先企业,白酒、茶、特色食品、民族制药和生物制药、集成电路、电子信息制造和软件开发、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等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以蔬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生态家禽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产业深度融合,振兴乡村产业。推广“三变”改革和“塘约经验”,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山地特色农业发展。 2.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将技术服务辐射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一批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一体的科技示范点。深入实施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创新产销对接机制,在重要产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形式,扩大订单生产规模,在对口帮扶城市、重要目标市场设立贵州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或专销区,实现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产销结合。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提高各类涉农金融机构的支农能力,落实涉农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稳妥推进“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大型电商平台、物流平台联合,打造综合型金融平台。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3.补齐冷链物流发展短板。发展冷链物流、农村电商物流,建设一批区域性物流中心、节点型集散中心和仓储基地,构建智能物流体系。实施冷链物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推进冷链物流果蔬、禽蛋、肉类主产区、交易市场和集配中心全覆盖,打通低温运输全链条,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全链联动,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 4.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将绿色农产品纳入贵阳、遵义、铜仁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加快在全省推广可复制经验。将蔬菜、水果、茶叶、禽蛋等主要食用农产品重点生产企业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成一批国家质检中心、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完善六盘水市全域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针对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和中药材,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 (二)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精益供应链等新技术,抓紧建立和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 2.发展服务型制造。培育一批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 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推进机械、航空、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化工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开展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争取一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工业机器人应用,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平台。 (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1.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提升流通供应链智能化水平。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创新性文化产品供应链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文化产品设计、采购、销售、服务全过程高效协同、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好的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体育项目齐全、功能完备、需求定制、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交易平台,实现体育产品和服务与全球供应链无缝连接、跨界融合,体育产品和服务自主展示、自由交易。 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库存,鼓励多式联运、无车承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进“互联网+货运物流”创新发展,逐步统一全省物流信息交换标准,实现物流信息高效交换和共享。推进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企业获得HACCP认证,推动出口食品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提高供给质量。 3.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采取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弱小、分散的供应链资源,通过业务融合、流程再造、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引导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扫码支付等现代化支付方式,引导供应链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拓宽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率。 (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1.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采购机构、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引导应收账款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协助债权人企业确认账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将应收账款融资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业务开展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督促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带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五)倡导发展绿色供应链。 1.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广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 2.积极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和清洁生产等知识,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培育绿色消费市场。以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电子商务企业等为重点,鼓励流通环节推广节能技术,加快节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企业。引导流通企业综合考虑产品设计、生产、回收和再利用等多个环节的节能环保因素,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技术开展节能改造。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重点推广密集型货架系统、节能照明系统、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绿色包装技术等绿色仓储发展,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 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分拣加工中心和末端回收网点,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 (六)探索参与全球供应链。 1.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充分利用近海、近边、近江区位特点,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建设一批物流基地、仓储园区、快递分拨中心和物流电商城,大力发展O2O物流、第四方物流、电商物流、冷链物流、专业物流等,推动全程物流、多式联运、连锁配送等物流新模式。加快推进渝桂黔陇—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项目等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积极争取贵阳中欧班列场站陆路口岸获批建设。加快推进贵州国际陆港联通川贵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畅通国际物流通道。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动大数据与供应链融合,形成面向全球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动中国(贵州)“数字丝路”跨境数据枢纽港建成运营,打造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据存储和处理基地。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 2.防范应对全球供应链风险。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落实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按照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大力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 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合作,在智能制造、智能包装、智能仓储、智能配送等方面密切合作。 在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总体框架下,探索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进一步理顺行业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型服务企业,通过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二)开展试点示范项目。 以城市共同配送、商贸物流标准化、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等综合示范试点为基础,推广托盘、周转箱等物流器具运用,培育供应链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增强供应链协同和整合能力。开展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争取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各地要鼓励试点城市制定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 (三)加强信用监管服务。 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和“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海关、质检、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利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健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应收账款债权人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报送债务人的付款信息,建立应收账款债务人及时还款约束机制,规范应收账款履约行为,优化商业信用环境。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检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 (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 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战略优势,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加强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国内外相关企业供应链标准的衔接,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实施行业内供应链各环节团体标准,提高行业供应链标准化水平。 (五)加快人才培育引进。 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将供应链人才引进纳入人才博览会、省校合作专项人才引聘等大型活动引才范围,用好活动平台资源,做好供应链产业发展所需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引进工作。鼓励我省相关单位依托“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供应链人才,重点引进掌握关键技术、携带项目、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建立科技转化和柔性引才联动互促引才工作新机制,依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贵州行等活动,柔性引进供应链高层次人才深入我省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攻关、教育培训和人才合作等。对引进的供应链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帮助协调落实子女入学、配偶安置、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实施专家休假疗养制度。引进国际知名专家来黔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建设合作研究及技术工作,为我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国外智力支持。 (六)推进行业组织建设。 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和国际交流,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国际国内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 (七)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五步工作法”,强化统筹指导和跟踪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 《习近平: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11-06
    • 北京10月31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31日下午就人工智能发展现状和趋势举行第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要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明确任务,夯实基础,促进其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北京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就这个问题作了讲解,并谈了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的驱动下,人工智能加速发展,呈现出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征,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我们赢得全球科技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抓手,是推动我国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跃升的重要战略资源。 习近平指出,人工智能具有多学科综合、高度复杂的特征。我们必须加强研判,统筹谋划,协同创新,稳步推进,把增强原创能力作为重点,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夯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支持科学家勇闯人工智能科技前沿的“无人区”,努力在人工智能发展方向和理论、方法、工具、系统等方面取得变革性、颠覆性突破,确保我国在人工智能这个重要领域的理论研究走在前面、关键核心技术占领制高点。要主攻关键核心技术,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增强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体系,在短板上抓紧布局,确保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要强化科技应用开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和巨大市场应用规模优势,坚持需求导向、市场倒逼的科技发展路径,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应用互相促进的良好发展局面。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力度,为科技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充分的人才支撑。 习近平强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迫切需要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创新添薪续力。我们要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加强人工智能和产业发展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要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契机,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发挥人工智能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培育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企业和产业,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要发挥人工智能在产业升级、产品开发、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促进人工智能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以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各产业变革,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要推动智能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形成适应智能经济、智能社会需要的基础设施体系。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推动人工智能在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运用,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抓住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难点,加强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住房、交通、助残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创新智能服务体系。要加强人工智能同社会治理的结合,开发适用于政府服务和决策的人工智能系统,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公共需求精准预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强生态领域人工智能运用,运用人工智能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要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要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科技前沿知识,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规律和特点,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