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展和风险评估 》

  • 来源专题:新发突发疾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发布时间:2020-02-03
  • 根据溯源调查和检测结果、发病情况以及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认知,目前认为 2019 新型冠状病毒源于野生动物,但具体动物还不清楚。虽然病毒从动物到人的溢出和完成适应性变异过程是否发生在武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尚需进一步证实,但武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是疫情早期病例的主要感染来源地。截至 1 月 27 日 24 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内地 30 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 4515 例,现有重症病例 976 例,累计死亡病例 106 例;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香港特别行政区 8 例,澳门特别行政区 7例,台湾地区 5 例。截至 1 月 26 日,10 个国家通报确诊病例:泰国 7 例,日本 3 例,韩国 3 例,美国 3 例,越南 2 例,新加坡 4 例,马来西亚 3 例,尼泊尔 1 例,法国 3 例,澳大利亚 4 例。

    中国各级政府均采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高频的媒体沟通和交流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通过停止大型集会、戴口罩、减少私人聚会等方式减少感染机会,采用手机定位回溯、旅行和亲友来访调查等多种形式促进病例的早发现和管理、降低进一步传播机会,做好医院感染控制、预防院内感染。武汉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湖北省其他 12 个地市也都相继启动不同程度的公共交通管制。

    2019 新型冠状病毒从进入人群传播至今 1 个多月,尚处于社区传播的早期阶段。本期风险评估结论与上期相同,即:随着中国政府强有力防控措施的落实,有望使疫情围堵工作达到预期的防控效果,避免疫情发生更大规模的流行乃至大流行。

相关报告
  •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

    • 来源专题:新发突发疾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发布时间:2020-02-0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管理   (一)积极指导孕产妇做好防护和孕产期保健。   1.各地应当指导助产机构加强院感防控,根据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落实产房、产科、母婴同室院感防控要求。   2.助产机构应当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线上孕妇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居家防护。   3.根据孕产妇具体情况,必要时可适当调整产检时间。对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孕产妇,指导其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4.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及时前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对原建档机构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的孕产妇,要及早作出合理安排;对其中邻近预产期的,要协调落实产检及分娩机构,并及时通知到人,确保衔接。   (二)严格做好发热孕产妇就诊管理。   1.各地应当在有条件的助产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名单。   2.助产机构应当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及时识别可疑病例,对发热孕产妇要由专人指引到发热门诊就诊。   3.发热门诊应当对发热孕产妇进行排查。对于能够明确排除疑似感染的孕产妇,可转至普通门诊就诊。对于疑似或确诊孕产妇,按照规定尽快转诊至定点医院。严禁让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自行转诊。   4.助产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将确诊孕产妇纳入“紫色”妊娠风险管理,综合评估孕产妇健康状况,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三)切实保障疑似和确诊孕产妇产检和安全助产服务。   1.各地应当根据本辖区孕产妇数量、助产技术服务资源,指定一批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助产机构作为疑似或确诊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定点医院(以下简称“孕产妇定点医院”),优先保障疑似和确诊孕产妇的收治。孕产妇定点医院名单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2.孕产妇定点医院要切实为疑似和确诊孕产妇提供产检和安全助产服务。定点医院产科应当设置隔离病区或隔离病房,床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动态调整,保障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确保满足疑似和确诊孕产妇服务需求。   3.孕产妇在转诊至定点医院前产程已发动或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当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产妇分娩后及时评估产妇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后续治疗措施。   4.各地应当组建由产科、儿科、呼吸科、感染科等多学科参与的专家指导组,指导做好辖区内危重感染孕产妇救治工作。   (四)加强疑似和感染孕产妇产时管理和新生儿救治。   1.加强产儿科合作,对于疑似或确诊感染产妇分娩,产科应当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新生儿科医生到场。   2.产妇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确诊后未痊愈者,暂停母乳喂养。   3.疑似或确诊感染产妇分娩的新生儿,经新生儿科评估一般情况良好的,转入新生儿隔离观察病区。   疑似感染产妇连续2次核酸检测阴性的,新生儿可转出隔离观察病区,实施母婴同室或居家护理;如母亲核酸检测阳性,新生儿隔离观察至少应当达到14天。   确诊感染产妇分娩的新生儿,应当在隔离观察病区观察至少14天。   4.疑似或确诊感染产妇分娩的新生儿如出现反应欠佳、呼吸困难、发热或有其他重症临床表现的,应当及时转入新生儿救治能力强的定点医院。   5.疑似或确诊感染产妇分娩的新生儿转运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76号)要求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孕产妇和儿童等重点人群优先予以保障。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守母婴安全底线。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孕产妇和儿童健康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统筹医疗资源,确保机构、床位、人员和物资到位,做好院感防控。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保障助产机构、定点机构、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之间流程畅通、信息联通、转运有序。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充分履行职责,做好宣传教育、信息报告、技术支持、统筹协调和辖区管理等工作。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0年2月8日
  • 《世卫组织发布2019冠状病毒病全球研发路线图》

    • 来源专题:新发突发疾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发布时间:2020-03-08
    •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6日的媒体通报会上正式发布针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全球研发路线图,明确了包括病毒自然史、流行病学、疫苗、诊断试剂、治疗工具、临床管理、伦理考量、社会科学等9大关键领域的核心优先事项。 谭德塞介绍,世卫组织与全球传染病防治研究合作组织(GLOPID-R)于2月11日至12日共同举办全球研究和创新论坛,召集400多名科学家开会确定研究重点。会上就数百个想法进行了讨论和辩论,对研发路线图的制定做出了贡献。 谭德塞强调,路线图将专注于当下可以拯救生命的研究,以及疫苗和治疗工具的长期研究重点。协调研究至关重要,这样世界各地的不同研究团队就能相互取长补短,世卫组织就能给出更好的建议,各国才能在基于证据的基础上做出拯救生命的决策。为此,世卫组织开发了一套核心规程,概述了应该如何进行研究的标准,并收集关键数据,以便能够对相同事物作出比较,并能够汇集众多研究数据。谭德塞还指出,迄今为止,世卫组织已收到40项诊断试剂的审批申请,有20种疫苗正在研发,对许多治疗工具正在进行临床试验。 世卫组织在全球研发路线图报告中指出,COVID-19的流行是前所未有的。目前最大的挑战是尚无针对COVID-19经过验证的疗法或疫苗,缺乏快速的现场诊断测试,并且在许多其他关键的研究和创新领域也存在重大研究空白。与此同时,此次疫情爆发期间,全球研究人员的交流和信息共享也是史无前例的,促进了各国科学家间的协作,使得研究行动的执行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为了进一步加强协调,全球研究路线图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工具。 路线图明确了9个研发优先领域,包括交叉研究重点,并针对短期、中长期优先事项制定了未来一年内实施部分研究行动的时间表。 9个研究优先领域包括: 1、病毒的自然历史、传播和诊断:支持诊断产品的开发以改善临床过程;病毒复制、释放和自然疾病史;开发工具以研究、监测病毒表型变化和潜在适应性;免疫力特征;建立疾病模型;病毒在环境中的稳定性。 2、关于病毒起源的动物和环境研究,以及人畜共患的管理措施:识别宿主动物来源和传播途径;增进对动物向人类传播的社会经济和行为风险因素的认识,确定潜在感染的动物物种和处于高风险的社区、职业群体,以及贸易和消费相关风险;针对在人畜接触环境设计和测试降低风险的策略。 3、流行病学研究:描述COVID-19的传播动态,并了解疾病在各范围内的传播情况;描述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易感性,以促进对COVID-19的有效临床和公共卫生反应;评估管控和缓解措施的影响。 4、临床管理:定义COVID-19感染自然史;确定改善COVID-19感染患者临床结果的干预措施;确定最佳的临床实践策略以改善护理过程(包括早期诊断、出院标准、患者和接触者的最佳辅助治疗);确定如何最好地将关键研究与受影响地区能够招募患者的研究人员联系起来;开发平台以最大程度地提高试验之间数据收集的通用性,加强试验之间的协作。 5、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包括医护人员的保护:了解控制措施在医疗和社区环境中预防继发性传播的有效性;优化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性以减少传播风险;新冠病毒传播环境的最小化;了解影响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行为及文化因素。 6、候选疗法的研发:确定用于临床评估的候选人;多个主方案以评估疗效和安全性;协作开展临床试验,以评估治疗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7、候选疫苗的研发:确定用于临床评估的候选人;使用方法学上合理、伦理上可接受的疫苗试验设计,开发用于2b 期、3期阶段疫苗评估的多国主方案,确定候选疫苗在广泛使用之前是否安全有效。如果可行,应进行疫苗功效试验。 8、伦理学:识别关键知识鸿沟和研究重点;制定明确定义的研究治理框架,以使多个利益相关者(包括世卫组织、全球研究界、专家、公共卫生官员、资助者和伦理学家)之间进行有效和合乎道德的合作;持续的教育和能力建设,以促进跨领域研究的有效合作。 9、社会科学:制定指导方针和标准操作程序,以实现缓解流行病的各项机制;开发全球研究网络;了解流行病控制决策的非预期后果;了解如何减轻社会和经济影响等。 此外,该报告还就如何协调和优化全球研发资金给出建议。世卫组织指出,全球必须以高度的紧迫感提供资金,支持针对COVID-19的研究行动以拯救生命。建议建立协调的供资系统,以更有效的应对流行病;将资金主要集中在确定的研究重点上,避免孤岛和不健康的竞争,并鼓励多学科合作;加强启动紧急资金的协调;考虑使用简化和通用的申请表;定期召集资助者,通过世卫组织研发路线图的全球协调机制(GCM),促进工作协调和透明的信息交流。全球传染病防治研究合作组织正在协调资助者,在路线图中列出的9大优先领域上优化全球研究资源,避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