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公布》

  • 来源专题:科技大数据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dingxq
  • 发布时间:2018-07-31
  •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是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组织实施,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的水平评估项目。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于2016年4月启动,根据“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选取部分设置时间较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音乐)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试点评估。全国符合条件的293个单位的65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全部参评。

      学位中心经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标准和体系。评估信息以公共数据、单位填报、调查信息采集等多方式获取;评估方法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结果通过精准计算,按“分档”呈现,具体方法是按“专业学位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每个专业学位类别前75%的参评单位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7%为A(不含2%,下同),7%~15%为A-,15%~25%为B+,25%~35%为B,35%~45%为B-,45%~55%为C+,55%~65%为C,65%~75%为C-。

      公布评估结果旨为在帮助学位授予单位了解专业学位培养现状,发现自身优势与不足,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和质量全面提升提供客观信息;满足社会对专业学位学生培养质量的知情需求,为学生择校和人才流动等提供参考,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专业学位建设状况情况与成效。

      联系邮箱:zyxwpg@cdgdc.edu.cn

      学位中心

      2018年7月26日

  • 原文来源: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2018cpsr/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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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部门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附解答)》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9-07-24
    • 为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重点评估内容包括:云服务商的征信、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云服务商人员背景及稳定性,特别是能够访问客户数据、能够收集相关元数据的人员;云平台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情况;云服务商安全管理能力及云平台安全防护情况;客户迁移数据的可行性和便捷性;云服务商的业务连续性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关于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的公告 2019年 第2号 为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了《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现予以发布。 附件: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19年7月2日 附件: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坚持事前评估与持续监督相结合,保障安全与促进应用相统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标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专家作用,客观评价、严格监督云计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安全性、可控性,为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云计算服务提供参考。 本办法中的云平台包括云计算服务软硬件设施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等。 第三条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一)云平台管理运营者(以下简称“云服务商”)的征信、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云服务商人员背景及稳定性,特别是能够访问客户数据、能够收集相关元数据的人员; (三)云平台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情况; (四)云服务商安全管理能力及云平台安全防护情况; (五)客户迁移数据的可行性和便捷性; (六)云服务商的业务连续性; (七)其他可能影响云服务安全的因素。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建立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审议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政策文件,批准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结果,协调处理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有关重要事项。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 第五条云服务商可申请对面向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云计算服务的云平台进行安全评估。 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估的云服务商应向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 (二)云计算服务系统安全计划; (三)业务连续性和供应链安全报告; (四)客户数据可迁移性分析报告; (五)安全评估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办公室受理云服务商申请后,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对云平台进行安全评价。 第八条专业技术机构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办公室指导监督下,参照《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等国家标准,重点评价本办法第三条所述内容,形成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第九条办公室在专业技术机构安全评价基础上,组织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专家组根据云服务商申报材料、评价报告等,综合评价云计算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提出是否通过安全评估的建议。 第十一条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专家组的建议经协调机制审议通过后,办公室按程序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核准。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结果由办公室发布。 第十二条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结果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保持评估结果的,云服务商应在届满前至少6个月向办公室申请复评。 有效期内,云服务商因股权变更、企业重组等导致实控人或控股权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安全评估。 第十三条办公室通过组织抽查、接受举报等形式,对通过评估的云平台开展持续监督,重点监督有关安全控制措施有效性、重大变更、应急响应、风险处置等内容。 通过评估的云平台已不再满足要求的,经协调机制审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核准后撤销通过评估的结论。 第十四条通过评估的云平台停止提供服务时,云服务商应至少提前6个月通知客户和办公室,并配合客户做好迁移工作。 第十五条云服务商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估过程中拒绝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按评估不通过处理。 第十六条未经云服务商同意,参与评估工作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披露云服务商提交的未公开材料以及评估工作中获悉的其他非公开信息,不得将云服务商提供的信息用于评估以外的目的。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Q: 组织开展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的目的是什么? A: 开展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是为了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降低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增强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将业务及数据向云服务平台迁移的信心。 Q: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的对象是什么? A: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是依据云服务商申请,对面向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云计算服务的云平台进行的安全评估。同一云服务商运营的不同云平台,需要分别申请安全评估。 Q: 何时起云服务商可申请评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 自2019年9月1日起云服务商可以正式提交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报书、云计算服务系统安全计划、业务连续性和供应链安全报告、客户数据可迁移性分析报告等。有关申报材料模版将在中国网信网提供下载。 Q: 已通过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审查的云平台,是否还需要申请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 A: 前期已经通过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审查的云平台,视同为已通过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不需要再重新申请。 Q: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主要参照哪些标准? A: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主要参照国家标准《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其中《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从系统开发与供应链安全、系统与通信保护、访问控制、配置管理、维护、应急响应与灾备、审计、风险评估与持续监控、安全组织与人员、物理与环境安全等方面提出要求。 Q: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有哪些主要环节? A: 主要包括申报、受理、专业技术机构评价、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专家组综合评价、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审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核准、评估结果发布、持续监督等环节。 Q: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结果在哪里查询?有效期多长时间? A: 评估结果将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在中国网信网公布。评估结果有效期为3年。 Q: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如何保护被评估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A: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过程中,参与评估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对云服务商提交的非公开材料或在评估中获悉的非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严格保护云服务商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如果云服务商认为有关单位和人员未能承担保密义务的,可以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举报。 Q: 关于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问题可向谁咨询? A: 有关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的其他具体事项,可发送电子邮件到yunpinggu@cac.gov.cn或拨打010-55635861咨询。
  • 《Cell:首次公布了四种COVID-19疫苗的正面比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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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hu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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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一项新的研究中,来自拉霍亚免疫学研究所(LJI)的研究人员首次发表了关于四种类型的COVID-19疫苗如何使身体准备好对抗SARS-CoV-2的分析。他们深入研究了T细胞、B细胞、抗体水平在接种疫苗后六个月内的变化情况,这对了解如何在正在进行的COVID-19大流行病期间保护人们至关重要。相关研究结果于2022年5月26日在线发表在Cell期刊上,论文标题为“Humoral and cellular immune memory to four COVID-19 vaccines”。 这项新的研究是历史上首次比较三种不同的疫苗平台如何触发对同一病原体的免疫反应的研究。 论文共同通讯作者、LJI生物科学博士Alessandro Sette教授说,“这项研究很重要,因为它让我们能够回答不同的疫苗平台在诱导免疫反应方面的表现。” 这些作者研究了人类对mRNA平台(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和Moderna COVID-19疫苗)、基于重组蛋白的佐剂疫苗平台(Novavax)和基于病毒载体的平台(Janssen/J&J)的免疫反应。这项新的研究中的所有四种疫苗都是为了让免疫系统准备好对抗同一种靶标,即SARS-CoV-2刺突蛋白。 论文共同通讯作者、LJI研究助理教授Daniela Weiskopf博士说,“我们没有进行疫苗打分。这种并列分析以前从未在现实生活环境中对同时接受不同疫苗的人进行过。只要了解对这些疫苗的免疫反应,就能帮助我们把成功的东西整合到未来的疫苗设计中。” 这项新的研究关键发现如下所示: (1)抗体:六个月后,注射Moderna COVID-19疫苗的人拥有最高水平的中和抗体,其次是注射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和Novavax COVID-19疫苗的人,而Janssen/J&J COVID-19疫苗产生了最低的中和抗体水平; (2)B细胞:接种Janssen/J&J COVID-19疫苗的参与者在6个月后拥有最高比例的记忆B细胞; (3)CD4+T细胞:所有参与者都保留了相似比例的记忆CD4+“辅助性”T细胞来对抗SARS-CoV-2: (4)CD8+ T细胞:Novavax COVID-19疫苗接种导致的CD8+“杀伤性”T细胞的水平最低;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Moderna COVID-19疫苗或Janssen/J&J COVID-19疫苗的接种者出现了较高的CD8+反应;总体而言,6个月后,只有60%至70%的参与者保留了记忆CD8+T细胞。 论文共同通讯作者、LJI教授Shane Crotty博士说,“这是对这四种不同疫苗的一种非常有价值的、全面的免疫学评估。” 这项新的研究证实,大多数人对SARS-CoV-2保持了一些免疫反应,无论他们接受哪种疫苗。这些作者提醒说,这种免疫记忆可能无法预防感染,但它似乎有助于抵抗严重的疾病。 Sette说,“即使很难长期保持高水平的中和抗体,但是稳定的细胞免疫的存在表明,如果出现感染,免疫系统在几天之内可以非常迅速地被重新激活。” LJI作为COVID-19的一个研究中心 这项研究之所以能够进行,要感谢LJI最近开设的约翰和苏珊-梅杰临床调查中心的努力。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科学家们从当地志愿者身上抽血,并处理研究合作者送来的许多样本。然后,这些作者用这些样本来比较四种COVID-19疫苗。 Crotty补充说,“LJI是一个科学合作的好地方。我们正在进行十五种类型的免疫系统测量,很少有地方能够处理如此复杂的问题并且有这样的专业知识。” Weiskopf说,“在这项研究中,我们让同样的人,在同一个实验室,用同样的测试来研究免疫反应。” 展望未来,这些作者对COVID-19疫苗加强注射对长期免疫记忆的影响感兴趣。他们还在密切关注免疫细胞对SARS-CoV-2变体的反应,而且目前正在分析接种过COVID-19疫苗并经历“突破性”感染的人的免疫反应。 参考资料: Zeli Zhang et al. Humoral and cellular immune memory to four COVID-19 vaccines. Cell, 2022, doi:10.1016/j.cell.2022.0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