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近期国家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涉及地热产业》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1-02-25
  • “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及各省市涉及新能源产业的相关发展规划密集出台,这对推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释放出什么信号?地热能企业又应如何借政策东风顺应能源转型发展潮流?值得业内思考。
    1 国家能源局: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
    2021年1月27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3号)。随后,2月8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就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通知》要求,重点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按照“以灌定采、采灌均衡、水热均衡”的原则,根据地热形成机理、地热资源品位和资源量、地下水生态环境条件,实施总量控制,分区分类管理,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积极开发浅层地热能供暖,经济高效替代散煤供暖,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地表水源、土壤源、地下水源供暖制冷等。鼓励利用油田采出水开展地热能供暖、地下水资源与所含矿物质资源综合利用等。支持参与地热勘探评价的企业优先获得地热资源特许经营资格。
    2 科技部: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推进能源梯级利用
    2月2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科发火〔2021〕28号)。《方案》指出,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之一,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底线,是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人与经济、自然、社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战略部署。在国家高新区率先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碳达峰、园区绿色发展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目标,部分高新区率先实现碳中和。
    《方案》要求,构建国家重大需求和双循环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以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与产业化带动技术创新体系工程化,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自主可控的绿色技术和产业体系。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技术改造升级,鼓励使用绿色低碳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积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强化绿色设计,加快开发绿色产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产业。引导传统重污染行业的绿色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推进能源梯级利用。
    3 国管局:推动公共机构使用地热能等新能源技术
    2月18日,国管局发布《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32号)。《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按照工作部署安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十四五”规划,全面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通知》明确,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各地区实施既有建筑以及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能源资源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新一批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集编制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征集。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推动公共机构使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
    4 2021中央一号文件:地热能助力乡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
    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件指出,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文件指出,“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成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衔接,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满足乡村取暖需求的重要方式之一。地热资源分布广泛,利用方式多样,在农村地区大有可为。业内人士指出,我们要充分结合乡村居住范围、建筑特点,结合地质条件、气象因素等开展相关研究,在不同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地表水源、土壤源、地下水源供暖制冷,可先建立典型地区的示范应用,技术跟进到位,总结经验,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进行扶持。地热行业自身从业人员要从严要求,树立新发展理念,发展好农村高质量地热产业。
    5 国务院: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推动地热能发展
    据中国政府网2月22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指导意见》对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部署,要求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在北方地区县城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稳步推进生物质耦合供热。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

相关报告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又逢春 刺激政策密集出台》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06-02
    • 近期,又有一些地方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各地因地制宜,推出增加号牌、鼓励购买国六车型、推动以旧换新、开展“汽车下乡”活动、补贴新能源车型等措施,积极促进汽车消费。业内人士表示,各地出台的政策陆续落地,有望在二季度密集催化并产生效果,助力汽车销量同比增速反转向上,全年政策刺激下的汽车消费并不悲观。   刺激政策密集出台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叠加行业转型调整期影响,汽车行业发展遭遇重大挑战。此前,国家和一些地方从不同层面出台了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保障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激活汽车消费市场。值得一提的是,“促进汽车消费,大力解决停车难问题”等也被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近期,不少地方继续出台汽车消费刺激政策,新一波的政策潮正在来袭。   例如,5月20日,上海市公布《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根据该措施,上海2020年将新增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大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力度;促进燃料电池汽车加快应用;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营造智能汽车消费环境等。   天津市近日也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措施主要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放宽限购限行。采取新增小客车摇号指标、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放宽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放宽企业增量指标申请资格以及完善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释放个人和企业购车需求。二是优化汽车消费结构。采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和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三条措施,在扩大汽车销售规模的同时,引领绿色环保消费。三是营造汽车消费环境。采取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和开展促销三条措施,形成促进汽车消费的良好环境。   陕西省5月27日发布的《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确,鼓励淘汰更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有条件的市(区)对自愿提前报废更新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家用高排放老旧车辆和公共服务领域老旧车辆,可给予适当支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鼓励农村车辆消费升级;放宽汽车限行规定等。   新能源汽车是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地出台的促进汽车消费举措中,新能源汽车成为被重点提及的内容。各地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   陕西省指出,加大各市(区)新能源公交车替换力度,有条件的市(区)对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可给予适当支持。   天津市规定,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天津市的单位在天津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此外,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推动老旧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支持公交场站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内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5万台,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   上海市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对上海车牌的消费者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以及在上海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并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结算的电费和服务费,上海市给予每位消费者5000元补贴。   此外,2020年上海更新新能源公交车2500辆左右,实现中心城区和郊区建成区内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的目标;加快燃油出租车置换纯电动车型,2020年完成5000辆左右纯电动出租车上牌并投入使用。每年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并对示范站给予财政补助;支持出租车利用社会充电网络充电,2020年内,出租车利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充电费用的,可享受0.4元/千瓦时的额外补贴等。   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等政策将对新能源汽车市场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让新能源车企、经销商和消费者等都吃下“定心丸”。特别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这给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注入了“强心剂”。总体来看,促进消费与扩大投资的结合,将为提振汽车消费构筑良好的基础,新能源汽车产业无疑将迎来又一发展机遇期。   刺激效果逐渐显现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及前一波刺激政策的显效,车市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复苏迹象。4月份,我国乘用车市场零售达到142.9万辆,环比3月增长36.6%,成为今年前四个月中走势最强的月份。   相关分析人士表示,疫情后的车市反转改变了正常季节规律,一方面体现疫情后复工复产等综合政策引导效果良好,刚需恢复较快;另一方面,各地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的出台,也暂时缓解了疫情后购买力不足的情况。   兴业证券在其近期的研报中表示,经测算,目前已明确出台刺激政策的省市预计2020年新增汽车销量85万辆,占2019年乘用车销量的3.7%。潜在仍可能进一步出台刺激消费的地方政策预计能拉动31.8万辆,占2019年乘用车销量的1.4%。预计今年地方政策将拉动乘用车2020年85万辆至117万辆销量,占2019年乘用车销量的3.7%至5.1%。   乘联会也表示,随着国内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多数地方刺激政策在近期集中生效,叠加疫情期间受抑制的购车需求回补,预计5月市场将进一步恢复,零售有望迎来去年6月以来的首次正增长。(来源:中国证券报 )
  • 《为了鼓励光伏发展,国家最近出台了这些政策和文件》

    • 来源专题:光电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husisi
    • 发布时间:2019-11-15
    • 在近日举行的2019年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指出,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中国不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向纵深发展,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能源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将继续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自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5年来,我国的能源发展取得丰硕成果,以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比重越来越大。近日,国家又相继出台一些政策和文件,继续推动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发展壮大。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 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的解读文章,从五方面对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予以安排: 一是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意义重大;二是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需严格界定适用范围,科学编制;三是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四是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五是明确保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早在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通知表示: 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 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在消纳不受限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按照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安排计划,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确保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逐年增加到合理水平。 国家发改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 11月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的通知。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共涉及48个行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3部分内容。其中,电力类、新能源类、建材类、建筑类、信息产业类等类别中与光伏相关的产业被列入鼓励类中。详细内容如下所示: 电力类的分布式能源、智慧能源系统;新能源类的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建材类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部品部件;建筑类的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信息产业类的先进的各类太阳能光伏电池及高纯晶体硅材料。 有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总体指引,有国家各部委的政策支持,我国的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事业将顺利完成。在这个伟大的转折中,光伏将扮演主要角色。以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将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