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光伏发展,国家最近出台了这些政策和文件》

  • 来源专题:光电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husisi
  • 发布时间:2019-11-15
  • 在近日举行的2019年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指出,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中国不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向纵深发展,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能源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将继续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自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5年来,我国的能源发展取得丰硕成果,以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比重越来越大。近日,国家又相继出台一些政策和文件,继续推动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发展壮大。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

    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的解读文章,从五方面对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予以安排:

    一是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意义重大;二是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需严格界定适用范围,科学编制;三是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四是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五是明确保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早在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通知表示:

    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

    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在消纳不受限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按照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安排计划,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确保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逐年增加到合理水平。

    国家发改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

    11月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的通知。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共涉及48个行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3部分内容。其中,电力类、新能源类、建材类、建筑类、信息产业类等类别中与光伏相关的产业被列入鼓励类中。详细内容如下所示:

    电力类的分布式能源、智慧能源系统;新能源类的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建材类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部品部件;建筑类的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信息产业类的先进的各类太阳能光伏电池及高纯晶体硅材料。

    有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总体指引,有国家各部委的政策支持,我国的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事业将顺利完成。在这个伟大的转折中,光伏将扮演主要角色。以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将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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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出台支持政策 加快机器人产业发展》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7-31
    • 从安徽省经信委获悉,安徽省政府近日出台《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从提升研发能力、完善服务平台、补齐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加强推广应用、打造发展高地、强化土地和税收支持、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财政和金融支持、强化引导推动等十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措施,加快全省机器人产业发展,着力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机器人研发制造基地,建设世界一流的机器人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支持企业开发工业机器人 提升研发能力。鼓励核心技术研发。省科技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工业机器人系列产品模块化设计、动态性能优化、高速高精度控制、故障诊断与可靠性、开放式网络化系统集成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化生产线,支持企业开展工业机器人精密减速器、高精度伺服电机与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关键零部件研发。 鼓励机器人技术领先的国内外知名高校在合肥、芜湖、马鞍山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组建国际一流的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在人才培育、项目孵化、协同创新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培育安徽省机器人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上的竞争优势,打造产业技术高地;对重大合作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政策,集中资源予以支持。 鼓励本体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做强 完善服务平台。鼓励国内外知名机器人技术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机构落户安徽。 支持建立机器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产业发展共性服务平台,按其关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0万元。 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对在安徽省注册成立的机器人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关键设备投资总额5%的奖补,最高200万元。 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际交流,年度达成一个及以上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补齐产业链条。鼓励本体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做强。对机器人本体企业的新建或在建项目,且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土地价款),按关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对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和末端执行器五大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按新建或在建项目关键设备购置额(≥200万元)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鼓励国内外领军企业在皖投资设厂 壮大产业集群。鼓励国内外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含特种机器人)领军企业在皖投资设厂或建立企业总部。对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在1亿~10亿元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10亿元以上且营业收入超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安徽省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加强推广应用。制定《安徽省工业机器人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对进入目录的产品予以政策支持。 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省内机器人集成企业集成工业机器人的,按机器人售价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年度购置10台以下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机器人费用的15%给予奖补,最高100万元。 鼓励机器人向高端方向发展 打造发展高地。鼓励机器人向高端方向发展。对机器人本体技术指标达到《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联规〔2016〕109号)中十大标志性产品要求且已批量应用的,一次性奖励机器人生产企业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和末端执行器批量应用于6自由度及以上工业机器人的,一次性奖励机器人零部件生产企业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支持举办省级以上机器人大赛,每次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支持机器人企业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宣传推介活动,支持举办机器人论坛和产需对接会,每次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 鼓励企业上市挂牌 强化土地和税收支持。保障机器人产业发展用地供应,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发展机器人产业,可以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亏损结转年限按规定由5年延长至10年。 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本省高等院校开设机器人相关专业,择优开展重点专业建设,鼓励高校统筹资金给予支持。鼓励技工院校与机器人企业合作办学、定向培养,按规定对定向培养生给予补助。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精、尖”机器人技术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携技术项目来安徽省创新创业。 强化财政和金融支持。统筹“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及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支持政策。在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中设立运营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子基金,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 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对改制完成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拟上市企业,省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后再给予70万元奖励,其所在地政府相应分别给予不低于30万元、7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省及所在地财政分别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省财政奖励金额不超过70万元(与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沪深港交易所上市不重复奖励)。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强化引导推动。实施分类考核。其中,合肥、芜湖、马鞍山市重点考核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其他市重点考核推广应用和政策落实情况。每年召开一次机器人产业发展会议,按照有关规定评选安徽省机器人产业的人才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集群发展团体冠军,并予以通报。 《政策》指出,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要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省市和部门会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政策。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 《国家能源局: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wukan
    • 发布时间:2018-06-10
    •   人民网北京6月7日电 (贺迎春 王绍绍) 据国家能源局微信公号消息,6日上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与光伏行业协会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汉元,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宝申,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和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熊海波参加座谈。企业家代表介绍了我国光伏行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反映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对行业、企业及资本市场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适应光伏行业发展实际,促进我国光伏行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文件发布后,各方高度关注。   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同志认真听取企业反映的情况,了解企业诉求,强调国家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和行业共同努力下,我国光伏行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已成为世界光伏产品生产大国和光伏装机第一大国,培育了一批全球领先的光伏制造企业。光伏行业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但随着光伏发电的迅猛增长,有些地方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光伏补贴压力日益加大,不利于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此次出台文件目的就是适应光伏行业发展实际,促进我国光伏行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国家能源局表示,为支持和促进光伏产业发展,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抓紧发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二是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力度,切实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三是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四是抓紧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负担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五是要求电网企业做好光伏项目并网工作;六是着力扩大光伏发电消纳市场,减少弃光限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