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装机超55吉瓦!河南发布新能源“十四五”规划》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4-19
  •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提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40%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

    文件指出:“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原文如下:

    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途径,是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南新实践、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能源结构加速优化、实现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期。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编制《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涵盖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品种以及农村能源、氢能产业发展,明确了2021年至2025年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指南。

    一、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省新能源行业围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能源结构明显优化、技术装备水平显着提升、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民生服务加快推进,在全省资源禀赋一般的条件下,实现了可再生能源跨越式发展。

    开发规模迅猛增长。截至2020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251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32%,较“十二五”末提高23.4个百分点,成为我省第二大电源及新增装机的增量主体。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年均增速分别达到66.1%、88.0%,分列全国第7位、第11位。地热能供暖面积突破1亿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增长1.8倍。新增农林生物质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建成兰考、长垣、新蔡三个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年提纯生物天然气2000万立方米。

    利用水平显着提升。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利用总量超过2548万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1.2%,较“十二五”末提高6.2个百分点。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731亿千瓦时,占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的21.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目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水平常年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实现全额消纳。

    新兴业态蓬勃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优化政策环境,省内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新能源新业态不断涌现,一系列试点示范项目先后获得国家批复。兰考、虞城、永城、商水四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初见成效,以郑州为龙头的“1+5”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持续加速推进。

    产业基础逐步夯实。风电产业链逐步完善,建成安阳、信阳、濮阳、许昌等风机光伏装备制造基地。储能产业加速崛起,平高、许继等企业市场占有份额快速增长。郑州、新乡氢能产业集聚效应初显,形成了较稳固的供应链。清洁供暖成效显着,“周口地区地热清洁取暖项目”入选国家能源局中芬能源合作示范项目。

    分布式利用成效显着。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推进分布式交易试点建设,截止2020年底,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571万千瓦,居全国第5位。累计建成光伏扶贫项目267.6万千瓦,覆盖110个县(市、区)40.6万户贫困户,扶贫电站总规模、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1,实现年均增收25亿元,1万多个村集体拥有了持续20年的稳定集体收益,已成为贫困村集体经济“破零”的重要产业支撑。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是我省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攻坚期,能源结构将加速向低碳、零碳方向演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发生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

    从国际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技术经济性持续提升、装机规模快速扩大,过去五年,全球新增发电装机中可再生能源约占70%,全球新增发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约占60%。为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力度,已有166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预计2050年全球80%左右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向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绿色低碳成为能源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向,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促进可再生能源与信息、交通、建筑等领域融合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持续下降,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入快车道。

    从国内看,近年来,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已由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逐步转为增量主体,为优化能源结构、加速“双碳”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必然选择。但随着并网规模逐步扩大,对传统能源电力供应体系也带来一定冲击。国家提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要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传统能源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布局,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为近期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

    从我省看,随着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实施,各地各企业项目开发热情高,项目储备数量多,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快速增长,可再生能源利用量逐年增加,平均每天可减少消耗近10万吨标准煤,有力支撑了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但随着装机规模和占比不断提高,未来发展也将面临多重挑战。一是土地及资源环境约束增强。我省是农业大省,平原地区以耕地为主,且大多为基本农田,山区水土生态较为脆弱,且多位于生态红线内,项目选址较难。二是市场消纳形势日益严峻。我省是重要的能源输入区域和电力受端,可再生能源发展依赖本地就地消纳,不具备外地市场消纳条件。自2020年首次出现弃风弃光现象以来,消纳形势日趋严峻。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特征,统筹考虑新能源发展和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等相关要求,系统梳理发展边界和技术经济资源条件,在提高规模化发展、灵活调节能力和绿电、绿证、碳市场发展水平上下大功夫,持续推进我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新要求,积极响应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锚定“两个确保”,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统筹抓好新能源和传统能源协同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以创新和市场为驱动,将有限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协调发展。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统筹省内和省外两方面资源,持续扩大省内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和非电利用,积极吸纳省外可再生能源电力,统筹可再生能源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比重。

    坚持系统观念,多元发展。统筹电源与电网、可再生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的关系,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与存储能力,坚持就地就近消纳,因地制宜,灵活采用集中规模开发或分散式开发方式。坚持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构建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多元发展新局面。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把科技创新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根本动力,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效率提升,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全省可再生能源经济性和产业竞争力。

    坚持市场主导,融合发展。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可再生能源成本竞争优势,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数字、信息等新技术融合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与自然资源、生态、乡村振兴等规划政策协同,推进绿电、绿证、碳交易市场发展衔接,形成促进新时代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服务民生和乡村振兴水平,实现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为2030年前全省碳达峰奠定基础。

    ——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700万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16%左右。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40%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2.2%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25.9%以上,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标准煤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

    1.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加快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充分利用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等领域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打造一批“光伏+”特色工程,形成示范效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多模式创新合作建设户用光伏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安装率力争达50%以上。

    2.广泛拓展太阳能应用场景

    鼓励在工商业厂房建筑屋顶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开展“BIPV”、“光伏+市政”亮点工程建设,推动光伏发电与5G通信基站、大数据中心等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光伏发电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铁路沿线设施、高速服务区及沿线等交通领域应用,积极开展光伏发电与其他能源相结合的多能互补示范项目。鼓励多种太阳能中低温热利用技术在农村大规模应用。

    3.积极探索复合型光伏电站应用示范

    突出节约集约高效用地导向,探索采用农光、渔光等互补复合开发模式建设光伏电站,研究推动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复合型光伏项目示范建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行业专项规划及各类空间管制要求前提下,结合太阳能资源普查成果,进一步提高项目选址水平,促进光伏与高效农业、畜牧业融合发展。

    (二)提升风电开发利用水平

    1.积极推进集中式风电规模化开发

    坚持生态环境优先,锚定新增灵活调节能力和用电负荷增长,根据风能资源分布规律,加快风能资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在京广铁路以西及大别山区域优先采用风电与传统电源、抽水蓄能电站一体化开发模式,打造一批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在京广铁路以东平原区域,支持风能就近开发就地消纳。科学布局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做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和林地恢复,以沿黄浅山丘陵和中东部平原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4个百万千瓦高质量风电基地。

    2.科学引导分散式风电规范建设

    在科学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油气矿井及周边地区,就地就近就负荷开发分散式风电。强化风电场建设的生态环境要求,提高建设标准,支持风电开发采取新技术、新模式,探索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与当地农业发展、村镇规划及人文景观相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3.适时启动风电机组更新换代

    积极推进风资源较好地区老旧风电机组升级改造,提升风能利用效率。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重点针对运行年限超过15年、单机容量在1.5兆瓦以下、叶轮直径相对较小的风电机组进行评估,分析研究机组更新退役可行性、经济性,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适时启动更新换代工作,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循环发展三)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

    1.持续推进地热资源勘查评价

    结合地热资源勘测情况,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原则,支持多方参与地热资源勘查评价,进一步探明全省主要水热型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的地区分布、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量,分区域评估开采经济性,为地热能推广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2.加快中深层地热能集中连片开发

    推动地热能集中供暖纳入城镇供热管网规划。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地热能利用工程建设,按照“取热不耗水、同层采灌均衡”的原则,严格保护地热资源和生态环境前提下,在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城乡结合部、未实现城市集中供热的市县、无集中供热热源等适宜用地热能替代的区域,推广中深层地热供暖,开展黄河滩区居民搬迁安置点地热供暖示范工程,推进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建设,打造4个千万平米中深层地热供暖集中连片示范区。

    3.拓宽地热能利用方式

    扩大浅层地热利用规模,优先发展土壤源热泵,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支持地热能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公共建筑等区域供暖制冷应用。建立不同类型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扩展地热能应用场景,引导地热能利用产业化经营,与旅游度假、温泉康养、种养殖业及工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推动“地热能+”多能互补的供暖形式图片

    (四)促进生物质能高效利用

    1.积极发展生物质供热供暖

    着力推进生物质发电布局优化,因地制宜,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农村以及中小工业园区,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满足民用取暖和工业集中用热需求。强化生物质发电环境价值,完善垃圾焚烧处理收费制度,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发电。鼓励在有集中供暖需求的人口聚集区采用先进锅炉燃烧技术,发展以生物质成型燃料、农林生物质为燃料的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支持在分散供暖的农村地区,就地取材、推广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2.加快发展生物质天然气

    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工程建设,在粮食主产区、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加快建立以县域为单位的原料收储运、生物质天然气消纳、有机肥利用的产业体系。扩大兰考等一批生物质天然气项目的示范效应,带动省内各市县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形成并入天然气管网、车辆加气、锅炉燃料等多元应用模式。到2025年,实现新增生物质天然气产能3000万立方米。

    3.稳步发展生物质液体燃料

    鼓励开展生物质液体燃料多产品联产,积极发展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探索推动纤维素乙醇产业化示范,稳步扩大燃料乙醇生产和消费。升级改造生物柴油项目,提升产品质量,满足交通燃料品质需要。2025年,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10万吨左右。

    (五)稳妥有序推进氢能产业

    1.科学开展氢能规划布局

    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立足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基础和各市氢能产业发展定位,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强顶层设计,以“应用引领、产业支撑、保障供应、构建生态”为路径,以交通领域场景示范为突破口,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优化产业布局,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形成串联陕西、山东氢能产业集群的黄河中下游氢能产业发展格局。

    2.构建氢能产业链竞争优势

    整合优化省内外、境外资源配置,加快细分领域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升氢能制储运加全链条装备制造能力,以郑州汽车产业基地为主体,积极建设国内先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示范集群;以洛阳、濮阳、新乡、开封为重点,布局建设燃料电池及动力系统规模化生产基地,综合运用各类产业基金、专项财政资金,推进一批重大合作落地,加快一批重点园区建设,打造氢能产业发展载体。整合传统氢源,充分发挥省内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有效整合富余风电、光伏发电,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逐步提升绿氢比例,推动氢源清洁低碳发展,稳步构建氢气储运网络,有序建设加氢基础设施,形成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氢能供给体系。

    3.积极拓展氢能应用场景

    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综合梯级利用,加快形成可复制的氢能多元化利用场景及商业模式,并逐步推广。以需求为导向,重点突破氢能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在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安阳等地,率先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鼓励将燃料电池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积极拓展氢能在储能、分布式能源、工业等领域的替代应用,推进通信和数据存储领域氢能应急电源应用,加快与多能互补和智慧微网技术融合,探索燃料电池分布式电源、固定式发电站、氢能-冶金耦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

    4.加强氢能领域技术创新

    聚焦氢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依托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创新平台,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联合攻关项目,以清洁低碳制氢和氢气精准纯化、氢气致密储输、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燃料电池整车关键技术为主要方向,加强规划布局,占领氢能产业的技术高地。拓展产学研合作,吸引培育人才队伍。

    (六)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利用

    1.构建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

    利用农村建筑屋顶、空闲土地等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深入实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地热能、农林生物质直燃、生物成型燃料供暖,构建多能互补清洁供暖体系。着力提高农林废弃物、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清洁化、电气化水平,开展农村新能源微能网示范,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纳良性发展。

    2.持续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加大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持续推动脱贫地区电网建设,专项提升大别山革命老区配电网,统筹偏远地区农村能源就地就近利用和配电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建设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电动汽车下乡等发展的城乡互联配电网,巩固乡村振兴电气化基础。

    3.提升农村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着力将兰考打造成全国农村能源革命典范,持续推进虞城、汝州等14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市)建设,探索建立多能互补、城乡统筹的乡村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实施乡村能源站行动,建设具备农村能源诊断检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等能力的乡村能源示范站,提高农村能源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农村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并与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提高农村智慧用能水平。鼓励农村能源服务商业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引导社会主体参与,逐步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

    (七)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

    1.推进灵活性调节资源建设

    加强电力系统灵活性和调节能力建设,提升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适应能力,积极开展省内抽水蓄能资源勘查,加快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及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示范项目开发,大力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通过可再生能源交易方式替代企业自备机组发电,鼓励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设施,提高新能源发电项目功率预测水平。加强气候资源监测和预报研究,提高风电、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精度。

    2.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

    加强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电网配套工程及主网架建设,推动配电网扩容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逐步消除新能源电力消纳受限区,加快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配套电网建设。支持在电网侧合理布局储能设施,提升配电网便捷接入能力和抗扰动能力,构建适应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并网和多元负荷需要的智能配电网,为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互济调配提供资源优化配置平台。

    3.充分挖掘就地消纳空间

    结合新型用电领域、电力需求侧响应、综合能源服务等用能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探索虚拟电厂技术,充分利用需求侧灵活性资源。引导区域电网内共享调峰和备用电源,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纳。通过市场化方式培育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优化电力调度运行机制,推动分布式电源、微电网与智能电网协同发展。大力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加速交通领域电能替代进程,拓展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4.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加快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与用户侧多场景应用。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合理补偿调峰服务方收益,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创新储能发展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建设区域性共享储能电站,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示范,支持利用油气矿井、岩穴、退出煤矿场区等因地制宜建设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八)健全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

    1.推动装备制造协同发展

    在现有许昌、安阳、信阳、濮阳风电基地基础上,增强风电装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先进制造产能,扩大风电装备产品系列,打造配套风电装备全产业链优势,促进装备制造协同发展,培育若干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风机成套骨干装备企业,支持省内优势可再生能源装备企业开发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加强与骨干企业对接合作,形成安阳、濮阳为重点的豫北和信阳为重点的豫南区域制造中心、运营维护中心。

    2.促进新能源新技术新基建融合发展

    抢抓新一轮绿色技术革命机遇,积极推进新能源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智慧城市”等新技术的深度融合。以已建成的河南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基地为依托,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大数据生态发展,建设基于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新能源灵活交易平台,为可再生能源运行监测、各地消纳预警、环境监控等做好科学决策支撑。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积极推动地热供暖监测平台建设,支持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用户参与城市供暖对点交易,开展面向地热供暖用户的用能数据平台信息服务,发挥信息技术在能源监管中基础性作用。

    3.加快产学研合作转化

    整合全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人才资源,形成一批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可再生能源专家库,多层次培育一批可再生能源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形成国内顶尖的可再生能源科技领军人才与团队。加强企业与专业院校、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究和技术合作。推动政策、技术、标准、模式继续创新,建立有利于技术进步、人才引进、成果转化、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

    (九)完善体制机制

    1.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结合各地发展和实际需要,适时逐步将全省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合理分配,引导各地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合理共担消纳责任,确保权重目标落实。加强各市消纳权重评价考核,压实地方和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鼓励利用、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机制。科学制定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率指标,建立由电网保障消纳、市场化自主消纳、分布式发电交易消纳共同组成的多元并网消纳机制,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

    2.优化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

    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河南分中心,加强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项目信息管理和非电利用生产运行信息统计,实现对整县屋顶光伏开发试点的项目全流程线上管理,建立健全以市场化竞争配置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管理机制,降低非技术成本。完善新能源发电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比重,鼓励保障小时数以外电量参与市场实现充分消纳。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规范交易流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和分摊机制。

    3.建立绿色能源消费机制

    强化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属性标识功能,拓展绿证核发范围,鼓励平价新能源项目开展绿证交易,做好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碳交易的衔接。积极引导绿色能源消费,开展绿色能源消费公益宣传和教育,鼓励新能源设备制造、汽车、互联网等企业扩大绿色能源使用比例,生产绿色产品,逐步提高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绿色用能要求。

    4.加强新能源电力安全监管

    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安全监管,加强新能源场站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隐患,建立健全新能源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新能源快速发展带来的安全风险。

    四、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加强要素保障和环境支持,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完善能源行业监管机制,确保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落到实处。

    1.加强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

    会同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联合开展省内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资源详细勘查和储量评估。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规划的衔接,对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向用地集约、环境改善等高质量方向发展。强化规划与产业政策、标准体系、运行监管的配合,充分发挥规划对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引领作用。

    2.加强要素保障和环境支持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对年度建设方案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复合用地政策,明确不同地类的用地标准,加强项目用地考核管理,降低不合理的土地使用成本。突出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等的环境保护价值,强化生物质能利用与大气污染和污废排放标准等环境保护要求和政策的协同。

    3.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

    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财政、金融、价格政策,强化政策引导、扶持和政策协同。用足用好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互联网+综合能源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示范项目和财政税收支持。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通过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租赁等形式获得运营资金。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统筹利用现有绿色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资,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4.完善能源行业监管机制

    全面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分工,完善规划的监督考核机制。坚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可再生能源市场监管,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可再生能源市场秩序。强化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引领,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对可再生能源规划实施建立动态评价体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燃料发展协调性的监测和动态调控管理。

    五、生态环境和社会影响分析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节约常规能源,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的排放、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及劳动就业,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的作用。

    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消耗化石能源,不排放温室气体及污染物,对大气、陆地、水体等均不产生环境污染。生物质发电具备碳中和效应,且比化石能源的硫、氮等含量低,减少了秸秆直接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以及畜禽粪便对水源的污染,有助于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同时,可再生能源涉及多领域多产业,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并提供大量就业机会。除项目自身直接投资外,将带动电网配套建设、运维管理等延伸产业的发展,其中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维管理等环节可吸纳更多劳动力。

    预计到2025年,我省可再能源发电量相当于每年节省标煤3198万吨以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933万吨以上,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万吨,减少二氧化氮排放2.1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0.5万吨,并减少相应的废水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环境效益十分显着。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34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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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等用电集中区域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屋顶、工业厂房、农业设施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开发模式,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示范项目。 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按照“综合利用、多元发展、政府扶持、市场推动”的思路,以生物质能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生物质能源。积极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宜昌城区、枝江市、兴山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为农村居民供暖、炊事等提供清洁能源,促进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供气、发电、企业自用等多元化利用。 打造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推进“新能源+储能”创新发展,树立“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理念,创建若干个新能源装机超百万千瓦的“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探索具有宜昌特色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集成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 超前布局氢能产业链。依托兴发化工、湖北宜化、和远气体等企业,利用市内工业副产氢优势,发挥煤炭深加工、高端化工、锻压机械、压力容器等产业优势,以煤制氢、化工副产气制氢、电解水制氢为主要技术路线,围绕制氢、储氢、加氢、氢燃料电池,打造零排放、零污染、可持续的全链条氢能产业,建设氢能源研发、生产、供应、示范应用基地。加强与武汉、荆门、荆州、黄冈等地合作,积极参与“武汉+宜荆荆黄”氢能制造带,拓展氢能制储运加用产业链,促进湖北清洁能源发展。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能源是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核心基础之一,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十四五”时期,宜昌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争当表率”,加快建设“六城五中心”,着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确保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走出一条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发展之路。为此,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衔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市能源工作坚持以能源保障为根本,以优化结构为目标,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能源保障。 (一)能源供应多元化,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水电供应能力稳中有升。2020年,全市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20万千瓦,年发电量1405亿千瓦时(其中三峡电站发电1118亿千瓦时)。 火电清洁替代有序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落后煤电退出时序,积极支持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构建布局合理、清洁高效、保障有力的火电系统。 光伏产业稳步发展。积极实施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累计建成各类光伏项目422个,装机容量近30万千瓦。 风电项目大力推进。实现夷陵百里荒风电场、五峰北风垭风电场和长阳云台荒风电场3个风电项目并网。2020年底,全市风力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4.25万千瓦,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 生物质能资源综合利用。以小型沼气工程、沼气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有效推动各类生物质能资源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二)能源消费清洁化,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能源消费总量得到严控。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坚持节能优先,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居民等领域节能。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948.11万吨标准煤。 能源替代工作有序推进。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工作,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不断提高山区电能消费比重。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工作地、居住地、目的地为重点的城市充电服务体系和以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为重点的公路充电服务体系。 绿色建筑理念持续深化。以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点军绿色生态城区为引领,打造一批绿色公建、绿色住宅、绿色生态城区,完成绿色建筑面积总量1721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建筑节能水平全面提升,磷石膏建材研发、生产和供应得到推广。 能源效率意识有效提升。在全省率先出台用能权有偿使用办法,对高耗能项目实行有偿使用、差别收费,对关停企业用能权进行收储,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三)能源调度智能化,能源系统科学高效。 现代能源运输网络形成。统筹推进公、铁、水、空能源运输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构建能源运输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升宜昌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为能源运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煤炭物流储备基地扩容。宜昌煤炭物流储备基地静态储煤能力达到158万吨,全市煤炭保障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 天然气配套设施升级。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覆盖范围。宜昌力能天然气储气调峰基地建成投运,基本满足城区范围内小时调峰需求,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进一步增强。 配网供电能力增强。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向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迈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能源革命,以创新引领发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强化和突出宜昌区域能源在渝东鄂西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地位。 ——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打造清洁能源之都。进一步发挥水电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宜昌打造成清洁能源之都、中国动力心脏。 ——加快电网建设,支撑电源发展。加强特高压和输电网建设,加大配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消纳能力。 ——提升能源供应保障,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抓实能源保障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稳定能源供给能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支撑“高质量”“现代化”的社会经济发展。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促进节能减排。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坚定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企业高能耗行为,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统筹协调、均衡发展。通过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系统优化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环节,完善能源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2.坚持结构优化与节约优先相结合,注重绿色低碳、节能发展。顺应能源消费革命新要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以较少能源消费支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3.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注重经济改革、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培育以能源节约、低碳技术以及能源利用方式变革为代表的新兴能源产业,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4.坚持补齐短板与民生优先相结合,注重惠民利民、共享发展。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要求,着力解决能源发展薄弱环节,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城乡输配电网,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促进城乡一体共享发展。 (三)发展目标。 抢政策抓机遇,补短板强功能,突出宜昌区域能源在渝东鄂西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地位,全面考虑资源、环境、安全、技术、经济等因素,结合各行业能源需求预测和供应能力预测,确定宜昌市能源发展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能源消费结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基本达峰,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降低至50%,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石油消费比重7.2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8%以上。 能源供应能力。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加强能源储运调峰体系建设,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2025年,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3300万千瓦(含三峡电站),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煤炭储备能力超过200万吨。 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系统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4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氢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3%、13%、20%和20%。 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实施能源重点项目8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759亿元,其中:油气基础设施项目20个565.85亿元,清洁能源项目47个1039.98亿元,电网提升项目8个84.49亿元,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项目8个62.09亿元,煤炭储配设施项目3个7.07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对城市电网、储气设施、油气管道、煤炭储备等项目给予支持。 (一)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助推绿色转型发展。 1.充分发挥水电优势,促进水能资源高效利用。积极开展水电机组现代化增容改造,提高机组安全可靠性,增加发电容量,提高机组效率。重点实施葛洲坝、高坝洲水电站扩机及隔河岩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重点推进远安宝华寺、长阳清江、五峰太平、宜都潘家湾、秭归罗家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开工2-3个项目。 2.有效整合小水电资源,全面启动绿色水电创建。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维护流域生态健康。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统筹推进,系统治理,打造一批绿色小水电站,积极促进分布式微水发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按照绿色水电创建要求,加强生态流量监管,抓好电站标准化建设,建设绿色水电、平安水电、智慧水电。 3.争取三峡电能消纳比例,提升城市能源供给能力。把握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契机和2030年碳达峰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调整三峡电站电能消纳方案,逐步增加宜昌市就地消化三峡电能的份额,减轻宜昌地区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压力,全面提升城乡供电能力,实现“送受并举、东西互济、智能高效”的目标。 (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清洁能源之都。 1.稳步推进风能开发。坚持“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布局原则,充分利用山区风力资源,统筹风电项目开发和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风电高效利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依托中国节能、国家电投、湖北能源等骨干企业,以五峰自治县、长阳自治县、秭归县、远安县、当阳市、夷陵区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挖掘宜昌市风能利用潜力。 2.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等用电集中区域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屋顶、工业厂房、农业设施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开发模式,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示范项目。 3.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按照“综合利用、多元发展、政府扶持、市场推动”的思路,以生物质能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生物质能源。积极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宜昌城区、枝江市、兴山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为农村居民供暖、炊事等提供清洁能源,促进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供气、发电、企业自用等多元化利用。 4.打造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推进“新能源+储能”创新发展,树立“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理念,创建若干个新能源装机超百万千瓦的“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探索具有宜昌特色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集成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 5.超前布局氢能产业链。依托兴发化工、湖北宜化、和远气体等企业,利用市内工业副产氢优势,发挥煤炭深加工、高端化工、锻压机械、压力容器等产业优势,以煤制氢、化工副产气制氢、电解水制氢为主要技术路线,围绕制氢、储氢、加氢、氢燃料电池,打造零排放、零污染、可持续的全链条氢能产业,建设氢能源研发、生产、供应、示范应用基地。加强与武汉、荆门、荆州、黄冈等地合作,积极参与“武汉+宜荆荆黄”氢能制造带,拓展氢能制储运加用产业链,促进湖北清洁能源发展。 6.积极推动页岩气开发。加快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争取自然资源部尽快推进区块划定和资源出让,争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参与开发建设,推动页岩气开发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提前开展远安县、点军区、夷陵区、长阳自治县等地连接天然气长输管网的线型规划,做好土地预留和规划管控工作,为页岩气商业开发创造条件。 (三)推动能源消费升级,开创低碳发展新局面。 1.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大力倡导“节能优先”,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加快推进能源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动磷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硅化工等精细化工产业绿色转型,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2.推进社会用能方式变革。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加大城镇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逐步实现新建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在农村地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到2025年,全市建筑节能水平提升至75%,新增节能建筑2510万平方米。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充分利用宜昌广汽乘用车基地发展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建设,大力推进新能源公交和新能源出租车更新换代。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达到2.6万个。加快城乡用能变革。积极引导居民合理用能、错峰用能,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方式转变。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进行技术改造,深入开展企业节能减排行动。 (四)加强能源设施建设,建设区域能源保障网。 1.推进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建设。推进煤炭铁水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实施宜昌枝城港、姚家港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升级改造工程。到2025年,全市静态储煤能力超过200万吨。 2.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建设,加快中石油、中石化、中长燃宜昌油库迁建。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建成宜都市红花套镇至五峰自治县渔洋关镇天然气管道、秭归县移民安置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等项目,加强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冬季供气保障能力。推进“气化长江”先导工程,对长江三峡区域的旅游船进行标准化改造,在长江三峡沿线建设LNG水上加注站。继续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推进城市暖居工程、农村分布式燃气微管网等项目建设。 3.全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满足新能源发电并网对电网消纳能力和运行控制水平的要求。全面开展宜昌地区配电自动化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和城市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推进电网调度模式由“调电源”向“调负荷”延伸,向源网荷储多源协同调控新模式转变,逐步实现负荷资源在电网端的全景感知和协同控制。到2025年,宜昌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镇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实现配电自动化全覆盖。 4.提升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能力。统筹推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优化布局,重点推动华润二期热电联产项目、中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宜都化工园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等项目落地实施。到2025年,宜都工业园等11个工业园片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5.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光伏+储能+充电设施”、“分布式电站+微能源网+储能”等一体化储能应用,有效改善局域电网负荷特性,增强系统对新能源的适应性。推动多能互补发展,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提升外送通道利用率和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发展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能源规划衔接。 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划、政策的衔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做到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相协调。强化能源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对未列入规划的重大能源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准或备案。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打造能源产业联盟。 建立健全以市发改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重点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能源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协调全市高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加强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实现能源产业技术突破,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和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实行能源产业链长制,由龙头企业作为链长,确定产业链条节点,实现上中下游的有效衔接。建立市内外能源产业联合网络,充分吸收市外资源,形成“宜荆荆恩”能源产业联盟。 (三)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严格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节能宣传,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四)优化能源监管机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在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能源安全监管责任细分机制,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全力做好能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做好油气设施公平开放监管、能源价格及成本监管、清洁能源电网接入监管等工作。 (五)建立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和完善能源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创新用人机制,加大激励力度,进一步激发能源领域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高传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的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科融合、科教融合、校企融合”,通过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全力支持高校参与能源产业。鼓励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间开展多元化的人才交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科学研究等方面以特殊政策、财政补贴、平台共建等形式进行资源输入。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紧缺人才、高端技术人才、领军人才,为宜昌能源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五、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坚持节约优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能源强度将由2020年0.5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25年0.47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能源生产、转化、利用、消费全过程,严格实施能源节能提效,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广利用清洁能源,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对大气环境、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影响。 加强能源生产和转化环节的环境保护。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通过规划引导项目布局和实施,加强能源项目节能评估。加快油气管道建设,提升油气管网储运能力。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防止发生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加快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建设,减少过驳产生的损失浪费和环境影响。对固态能源产品存储设施,重点加强防尘集尘、截污治污、预防自燃措施。加强能源消费和利用环节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能耗双控制度,推进重点领域能源节能提效,实现能源行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