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高法院:转基因生物规则涵盖植物基因编辑技术》

  • 来源专题: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
  • 编译者: zhangyi8606
  • 发布时间:2018-11-30
  • 欧洲法院(ECJ)裁定所谓的新植物育种技术(NPBTS)。它说通过诱变获得的作物是转基因作物,因为诱变技术和方法以一种不会自然发生的方式改变植物的遗传物质。

    生物技术产业曾争辩说,许多诱变或基因编辑,实际上与自然发生的诱变或由辐射诱发的诱变没有什么不同,那是自1950年代以来的标准植物育种方法,但法院不同意。

    “通过诱变获得的生物是转基因生物,原则上要遵守转基因指令规定的义务,”欧盟法院(ECJ)在一份声明中说。

    “法院首先认为,通过诱变获得的生物体是转基因指令意义下的转基因生物,因为诱变技术和方法以一种不会自然发生的方式改变生物体的遗传物质,”它补充说。

    ECJ的裁决与法院首席辩护律师的意见相悖,后者在一月份主张新技术应该被允许。

    基因编辑有可能使作物更坚硬、更有营养,并为制药公司提供抗击人类疾病的新方法。

    代表拜耳、巴斯夫和默克KGaA等公司的德国化学工业协会VCI表示,法院的裁决“看起来很落后,不利于进步”。

    欧洲生物技术协会EuropaBio表示,该裁决未能提供监管明确性。

    欧洲生物技术协会秘书长John Brennan说:“公众信心和基于科学的决策对于确保基因编辑能够提供所需的解决方案都很重要。”

    环保人士、反转基因团体和担心所有转基因产品可能对环境和健康影响的农民表示,允许基因编辑将通过后门开启“转基因2.0”新时代。

    “我们欢迎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它打败了生物技术产业最近试图把不想要的转基因产品推到我们的田地和盘子上的企图,”地球之友环保组织活动家Mute Schimpf在一份声明中说。

    长期以来,欧盟一直限制全世界广泛采用的转基因生物的使用,但对于作物的现代基因编辑是否应属于相同的规则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虽然较老的转基因技术通常向作物或动物添加新的DNA,但是基因编辑可以通过改变几段DNA代码来迅速引起突变,例如使用CRISPR/Cas9工具,一种可用于编辑DNA的分子剪刀技术。

    本月早些时候,研究CRISPR/Cas9效应的科学家说,它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遗传损伤,这可能导致一些细胞的危险变化。

    一群法国农业协会将此案提交ECJ,称根据法国法律,通过诱变获得的植物品种不应该免于转基因规则的约束。

    法院补充说,对常规使用和长期安全记录的技术可以作为例外。

  • 原文来源:http://news.agropages.com/News/NewsDetail---270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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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25日,欧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欧洲联盟的最高法院)对新育种技术(NPBTs)进行了裁决。欧盟法院认为通过诱变育种(mutagenesis )获得的作物也是转基因作物(GMO),法院认为诱变的技术和方法不是以天然存在的方式改变植物的遗传物质。生物技术行业认为,大多数的诱变或者基因编辑与自然发生或者辐射诱导产生的突变实际上几乎没什么不同,(辐射诱导突变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标准植物育种方法),但是欧盟法院并不认可这一陈述。“通过诱变获得的生物就是转基因生物,原则上受GMO相关法规约束,”欧盟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说,"法院首先认为只要诱变的技术和方法以某种方式改变生物体内的遗传,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应该被认定为GMO。但早在2016年,美国监管部门率先宣称常规基因编辑作物不属于转基因生物管理范畴,大力推进基因编辑作物在美国的上市速度,让美国本土公司在未来农业主战场获得了先发优势。 拜耳和巴斯夫是总部位于欧洲的农产品生产商巨头,在欧盟裁定基因编辑技术应像转基因一样受到严格监管后,这两家公司基本排除了在欧洲总部利用基因编辑进行植物育种的可能。巴斯夫首席执行官马丁布鲁德穆勒(Martin Brudermueller)上周五在电话会议上对分析人士表示其公司利用这些工具开发的产品将基本上不会在欧洲和德国使用,这或将影响欧洲的科技创新及应用。而早在2012年,出于对欧洲监管程序的不满,巴斯夫将植物研究业务从德国转移到美国,但今年它同意收购拜耳的大部分种子业务,包括一些总部位于德国的基因研究业务。拜耳收购孟山都后将成为全球种子和农药市场排名第一的公司,也声称排除了将基因编辑作物引入欧洲市场的可能性。 与欧盟不同的是,日本政府委员会正式明确转基因法规将仅适用于有特定新基因插入的物种,常规基因编辑作物不属于转基因法规监管的范畴(日本NHK8月21日报道)。日本政府委员会也明确只要最终产品中没有转基因成分残留,都不属于转基因法规的监管范畴。日本生物产业协会的Hideharu Anazawa表示,基因组编辑的风险很低,而严格的法规限制让人难以接受。他说,专家组的结论恰当地反映了基因组编辑的风险。 一直以来,转基因农作物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近年发展基因编辑技术,可以精确地将农作物本身的一些“不良基因”敲除,达到去劣存优的目的,最终也不引入外源DNA成分。新技术的发展为未来农业竞争开辟了新的战场,因此急需要配套的政策与法规。近年来,我国科学家围绕作物基因编辑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国际前沿进展。例如,中国科学院遗传发育所就运用基因编辑技术在六倍体小麦中实现了3个同源等位基因的编辑,解决了小麦白粉病广谱持久抗性世界性难题,得到国际上的高度评价。2017年袁隆平院士宣布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成功将镉高积累水稻品种改为低积累品种,为解决镉污染土地种植安全水稻、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先进方案。 截至目前,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智利、以色列等国家均已发布类似的基因编辑管理框架政策。另外,美国宾州州立大学用基因编辑而来的抗褐化蘑菇已经获得USDA批准,可以商业化。而我国对基因编辑产品是否需监管,及如何监管尚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
  • 《适用于评估植物基因组编辑的现有指南》

    • 来源专题: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
    • 编译者:王晶静
    • 发布时间:2020-11-26
    •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一份评估报告得出结论,修改植物DNA的基因组编辑技术不会比传统育种或将新DNA引入植物的技术带来更大的危害。 科学见解集中在使用不同基因组编辑技术生产的植物上:位点定向核酸酶-1(SDN-1)、位点定向核酸酶-2(SDN-2)和寡核苷酸定向诱变(ODM)。它们不同于EFSA在2012年评估的未点定向核酸酶-3(SDN-3),因为它们修饰基因组的特定区域而不引入新的DNA。专家们得出结论,现有的《转基因植物风险评估指南》适用于这三种新技术的评估。然而,由于缺乏新的DNA,可能需要较少的风险评估数据。 基因组编辑可以高精度地改变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DNA。这项技术有广泛的应用——从癌症和遗传疾病的新疗法,到增加牲畜的肌肉质量。它还可用于生产具有所需性状的植物,如抗病、耐旱或增强营养特性。然而,社会担心基因组编辑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在欧盟,基因编辑过的生物体在获得授权之前必须按照转基因立法的规定进行安全评估。认识到在考虑将这些植物部署到欧盟之前,需要足够的风险评估指南,欧盟委员会要求EFSA评估其《转基因植物风险评估指南》是否可以用于ODM、SDN-1和SDN-2生产植物的风险评估。 科学见解还将为委员会正在进行的有关新基因组技术的研究提供信息。11月初,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表了一篇关于含有基因驱动技术的转基因昆虫的科学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