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科院2018前2批物资:90企分107包+北京43企占50.5%+北京智芯4包领先》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wukan
  • 发布时间:2018-05-08
  • 中标人

    项目名称

    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高压直流控制在环仿真模块

    2

    烟台开发区德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园区源-储-荷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3

    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公司

    电池储能电站远程监控及电能质量监测单元

    4

    陕西路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小容量移动式冲击电流发生器

    5

    北京鑫达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新型锂离子电池寿命预测用装置

    6

    北京国华益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极片成型模具

    7

    烯晶碳能电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超级电容储能系统

    8

    宁波爱握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1200平电采暖装置

    9

    北京双登慧峰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5KW光伏储能一体机

    10

    上海贝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高峰调度执行单元材料

    11

    北京全世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电池信息采集、状态计算板卡及辅助配件

    12

    天津工大海宇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用于无线充电三维磁测量系统结构部件及其附件

    13

    北京迅力世达技术有限公司

    适用于高能量密度异型锂离子的电池材料

    14

    北京天中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电池储能电站海量数据管理与集成分析平台

    15

    北京中能智信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源网荷储及多储能子系统协调控制装置

    16

    北京思瑞泰格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GIS软件

    17

    南京飞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功率模块、主控制板等材料

    18

    北京龙腾云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布式储能通讯管理装置

    19

    南京天正明日自动化有限公司

    负荷虚拟同步机集控系统

    20

    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渗透率光伏接入配电网多端光纤纵差保护装置

    21

    江苏秉信科技有限公司

    三维感知的数据可视化平台

    22

    青岛微测创新电气有限公司

    电池参数综合测试系统用关键电子元件及组件

    23

    苏州静声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声波及振动传测量模块和GPS模块

    24

    传奇电气(沈阳)有限公司

    环氧树脂浸纸电容式油SF6套管及油箱

    25

    南京康尼环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频率电压控制系统数据通信接口模块

    26

    北京铭志高科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风电场数据采集模块和存储分析模块

    27

    南京康尼环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新能源电站智能集控系统、光伏电站智能监测分析系统及光伏发电综合数据集控平台

    28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集装箱式储能快充站监控管理系统

    29

    江苏方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远动通信终端

    30

    南京福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数据采集应用模块、通信控制终端和分布式电源并网接入终端

    31

    北京星辰联众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多源数据存储及管理模块

    32

    北京宏宇航天技术有限公司

    GEO卫星数据接收平台材料

    33

    北京汉为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逆变器运行发电量计量采集装置

    34

    博瑞弗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风电并网检测用试验线缆及其连接终端

    35

    常州中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衰减率实证监测模块

    36

    乾江(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适用于磁场电流测量的新型磁阻传感组件与材料

    37

    南京福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信息安全远传系统材料

    38

    北京鑫裕富华科技有限公司

    ADPSS数字仿真平台设备

    39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架空输电线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子站实施材料

    40

    北京博电新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功率放大器

    41

    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

    架空线路导线大幅振荡限位式防舞装置

    42

    北京博电新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多层级配电网无功电压协调控制管理系统

    43

    北京则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东配楼光伏直流变流器材料

    44

    江苏方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电网电压管控主站、数据服务器等材料

    45

    北京则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全柔性化关键配电装备材料

    46

    北京中电建投微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微型PMU的智能配电网协调控制专用仿真试验平台

    47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配电专用加密认证装置

    48

    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直流微电测控保护系统

    49

    北京清大高科系统控制有限公司

    集群群间优化调控系统功能模块

    50

    北京群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便携式电能质量测试仪

    51

    天津中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物资

    52

    北京汇智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电网调控云关系数据库

    53

    天津市英环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电网调控云设备及虚拟化等软件

    54

    溧阳奥达电梯有限公司

    清河办公区电梯分系统科研楼等电梯改造

    55

    无锡奥奎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线路与变电站区智能化监测与巡检组网装置

    56

    吉林大学

    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检测系统

    57

    江苏盛华电气有限公司

    600KV40A户外工频电压谐振试验系统

    58

    北京普能科发科技有限公司

    电池储能系统数据管理与状态监测平台

    59

    北京中润汇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线膨胀仪

    60

    济南胜工试验机有限公司

    材料旋转弯曲疲劳试验仪

    6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功率优化器

    62

    江苏同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能源路由器控制模块和通信接口模块

    63

    南京国网电瑞继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正向隔离装置

    64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数据管控主站

    65

    上海科梁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光伏虚拟同步机半实物仿真测试平台材料

    66

    北京鑫裕富华科技有限公司

    各省公司继电保护运维管理系统服务器及配套工作站、数据库

    67

    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紧凑型电容器用110KV干式油气套管

    68

    北京易艾斯德科技有限公司

    全景化新能源电站谐波检测数据处理模块、高速采集模块、数据存储与通讯模块

    69

    北京金泽茂通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能源互联网电力生产模拟虚拟现实驱动模块

    70

    上海科梁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多种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交直流混合系统采样仿真模块和实时计算模块

    71

    江苏胜广捷电气有限公司

    SF6气体绝缘开关柜三工位机构组件

    72

    博思远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风电机组载荷测试应变测试及防护附件

    73

    北京壮仕科技有限公司

    梯次利用电池阻抗特性分析测试探头数据采集卡及配件

    74

    南京丰千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海量数据分布式存储与分析平台

    75

    广州泰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交互式数理分析算法应用模块

    76

    普天国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在线电网模型中心建设设备

    77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大规模并行处理数据分析组件

    78

    西安容泰电气有限公司

    电力系统仿真软件许可证

    79

    江苏易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660MM2大截面碳纤维复合芯导线配套耐张线夹和接续管

    80

    北京莱维塞尔科技有限公司

    三维超声波风速测试元件

    81

    北京中科飞龙传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面向电网应用的空间电场传感器件及材料

    82

    北京航天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KW储能双向变流器研制材料

    83

    北京中电建投微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配电网协调控制专用仿真验证平台所需辅助材料

    84

    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KW同步逆变器

    85

    北京天能继保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汉峪金融商务中心10KV环网柜配套二次设备

    86

    北京中联天晟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仿真环境机房设备材料

    87

    深圳市西研科技有限公司

    充电模块

    88

    北京南瑞电研华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六安市金寨县分布式电源与多元化负荷高效接纳综合示范工程智能配变终端

    89

    北京清大高科系统控制有限公司

    集群协同分析调控系统基础功能模块

    90

    南京国臣直流配电科技有限公司

    直流微电网配电系统材料

    9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直流微电网光伏储能变流器

    92

    山东鲁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六安市金寨县分布式电源与多元化负荷高效接纳综合示范工程主动服务与运营管理系统

    93

    北京群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功率分析仪

    94

    北京群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示波器

    95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电科院调度运行可视化系统软件

    96

    北京天合宏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大电网仿真分析平台材料及并行计算移动式设备

    97

    博能佳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开放SIMULINK编程环境的通用并网变流器材料

    98

    北京博伟伟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器及工作站等材料

    99

    北京华通清远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完善在线安全分析功能硬件

    100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云计算中心虚拟化软件

    101

    上海紫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多线路大并发故障处理测试环境配套材料

    102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卫星资源管理平台V2.0软件

    103

    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大数据智能运维及交互式探索系统软件

    104

    江苏航大润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能量管理系统

    105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配电终端设备测试组件及附件模块

    106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配电终端设备测试组件及附件模块

    107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配电终端设备测试组件及附件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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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9日,北京经开区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针对市场需求端应用新技术时了解不足、渠道不畅等情况,着重在新型储能、碳中和、碳足迹及循环利用等方面,推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积极开展活动,初步构建路演、推广和试点的应用体系。强化“合作研发-技术集成-评价认证-能力提升-政策支持”一体化技术创新服务,初步搭建跨领域、跨主体协同的创新机制,加速助力绿色低碳领域关键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通过需求侧激励和供给侧扩容双向发力,重点支持数据中心、高端制造等企业率先参与绿电交易,同步推动绿证核发、碳核算与电力交易数据互通。鼓励企业参与北京市绿色电力交易,成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按交易电量每度电奖励0.01元。 鼓励企业、园区通过实施光伏、风电、地源热泵、碳汇抵消、绿电绿证交易等措施实现企业、园区、部分厂房或车间净零碳排放。 原文如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工委、管委会各机构,驻区各职能机构,各街道,各重点国有企业: 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7日 (此文公开发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推动美丽亦庄建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典范区,着力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产业发展、环境治理、能源供给、标杆示范,强化低碳技术新应用,培育绿色制造新动能,打造试点示范新场景。到2027年,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服务体系和供给能力进一步强化;新质生产力含绿量提升达到新高度,建立一批零碳工厂、园区示范,形成一批科技集成应用试点;新能源车(械)推广应用实现新跃升,班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树立新标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取得新进展,加快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低碳先行区。 二、实施科技强绿行动,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高地 聚焦低碳零碳技术突破、人工智能与低碳场景融合创新等,通过技术攻坚、场景应用、平台筑基,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培育绿色技术策源和低碳产业发展高地。 (一)强化新技术创新引领 1.绿色治理技术揭榜挂帅。促进能源技术迭代升级、新型治理技术突破创新,聚焦低碳、零碳、负碳能源技术研发,以及工业特征污染物废水、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固废减量及资源化、新污染物监测治理等重点领域,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建立“企业出题、政府立题、人才破题”等协同创新技术策源机制。经评审,按项目研发投入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含,以下同)。(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2.绿色制造科技成果验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成果开展概念验证、中试验证等,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且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给予1:1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二)创建新技术应用场景 3.数智强链创新应用场景。聚焦工业智联、新型能源、智慧水务、管网巡检、环境检测等重点领域,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绿色低碳场景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数智转型。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深度减排、节能提效、智能治污、无人检测等应用场景,经评审,按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4.全链条能碳污精细化管控场景。聚焦清洁能源、深度治理、精准管控、循环经济等重点方面,集成创新性成果,创建全链条多模式示范场景,鼓励绿色低碳科技集成规模化应用,经评审,按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三)完善新技术服务体系 5.搭建新技术应用服务平台。针对市场需求端应用新技术时了解不足、渠道不畅等情况,着重在新型储能、碳中和、碳足迹及循环利用等方面,推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积极开展活动,初步构建路演、推广和试点的应用体系。强化“合作研发-技术集成-评价认证-能力提升-政策支持”一体化技术创新服务,初步搭建跨领域、跨主体协同的创新机制,加速助力绿色低碳领域关键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6.促进新技术应用人才协同。联合高校研究团队、行业协会实践专家、重点企业技术骨干等,构建“经验交流-技术共研-场景验证”的产才融合机制。鼓励企业组建绿色技术队伍,通过新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经验技术交流、节能减排诊断、共建实证项目等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减排最佳实践指南。(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三、实施治理创绿行动,提升新质生产力含绿量 以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品制造绿色化为导向,推动企业全方位治理改造提升,培育绿色企业发展梯队,提高绿色企业占比。 (四)深化循环经济与“无废城市”建设 7.源头减量替代。优化生产领域资源利用方式,鼓励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新污染物治理、温室气体减排,以及噪声治理,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8.“无废城市”成果巩固。深化“无废理念”全域宣传推广,持续建设“无废细胞”,完善“小箱进大箱”等工作机制。通过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平台,服务企业跨主体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探索工业固废内循环的互联网互助途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五)持续推进生产过程深度治理 9.废水废气深度治理。在废气和废水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鼓励采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深度治理,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其中,工业污水特征污染物治理改造的,浓度稳定达到排放标准30%及以下的企业,按照项目总投资(含运行费)的50%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10.燃气锅炉环保绩效争A保B。锅炉使用单位因地制宜,通过新能源利用、深度低氮改造、安装碳污计量等工程措施,开展提级改造并达到绩效分级水平。根据《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分级指导意见》规定的绩效A级和B级有关要求,依次按照锅炉改造部分总投资的50%、30%给予支持,全额预算拨款单位的支持比例为100%;其中通过安装碳污计量即可达到绩效B级及以上的,每套计量设备给予5万元支持。(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11.扬尘精细管控。推广应用施工工地基坑气膜等新技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和噪声,精细化管控施工工地、裸地扬尘,使用基坑气膜的施工工地,按照基坑气膜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12.绿色安全施工。获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称号,且未因环境影响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未受市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完工后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开发建设局) (六)系统构建绿色制造示范体系 13.绿色制造体系培育。持续完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建立绿色制造培育机制,开展绿色诊断,按照从生产到产品立体化绿色发展路径,实施绿色战略升级;壮大绿色供应链,发挥“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带动链上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完成绿色诊断的企业,奖励10万元;绿色诊断实施的设备更新,且获得国家或市级资金支持的,给予1:0.5配套支持。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奖励100万元,获得市级称号的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产业促进局、生态环境建设局) 14.企业绿色绩效评价。鼓励在绿色制造基础上,加强环境管理水平,获评绿色标杆(深绿)、绿色基准(浅绿)企业;纳入“北京绿色企业库”,促进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项目对接。获得北京市绿色标杆(深绿)、绿色基准(浅绿)称号的企业,依次奖励50万元、3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15.环保绩效“退D创A”。工业涂装、汽车维修和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治理改造、管理升级等措施,按照空气重污染应急环保绩效评级要求,提档升级为A级、B级、C级的企业,依次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连续三年绩效评级为A级的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16.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推动生产过程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等级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企业,依次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17.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通过源头防控和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精细化治理方案,完成验收的企业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四、实施交通促绿行动,加速零排放运输结构提级 推动落实大宗货物“公转铁+新能源车”运输模式,推动公共、社会领域车辆“油换电”“油换氢”,建设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车比例。具体相关要求见附则。 (七)加速自有商用车新能源更新 18.老旧柴油车淘汰更新。聚焦优化运输结构、强化减排实效两大方向,通过“市级补贴+区级配套”双重激励机制,加速存量车辆淘汰更新进程。自有柴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大中型客车报废或淘汰转出北京市,置换为新能源且获得市级补贴的企业,按照新能源车终端售价的30%配套支持差额;国五及以上燃油燃气货车、大中型客车置换为新能源的企业,按照新能源车终端售价的30%给予支持;燃油燃气专项作业车置换为新能源的企业,按照新能源车终端售价的50%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19.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聚焦“零碳物流”建设目标,通过以奖代补、分级激励方式,重点鼓励大宗物流、城市配送等领域龙头企业率先绿色转型,试点打造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对于自有货物运输车辆规模大于等于10辆的车队,鼓励企业自主提高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新能源车比例达到100%的,奖励50万元;新能源比例达到90%及以上的,奖励30万元;新能源比例达到80%及以上的,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八)深化租赁商用车低碳合作 20.绿色通勤和绿色物流。鼓励企业从短期租赁向绿色长期协作模式转变,支持物流服务商、用车单位、能源供应商共建标准化货物运输新能源运力池,加强上下游供应链协作,共同推进物流全面绿色转型。企业将长期租赁(一年及以上)的燃油燃气货车和大中型客车置换为新能源车辆,且承诺今后不再租赁燃油燃气货车和大中型客车的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车辆一次性6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九)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 21.老旧柴油机械淘汰更新。通过建立“一机一码”数字化监管体系,推动存量机械绿色升级;同步支持设备租赁商、施工企业、制造商共建新能源机械共享平台,推动新能源机械新技术场景化应用,为打造非道路机械零排放示范区提供创新支撑。在经开区进行机械信息编码登记的6类柴油机械报废并置换为新能源机械的企业,按照新能源机械终端售价的30%给予支持,其中获得国家或市级补贴的,按照新能源车终端售价的30%配套支持差额。(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22.工地车械电动化。通过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等方式,力争破解施工领域非道路机械污染治理瓶颈,探索零碳施工试点示范。鼓励施工工地试点应用车械电动化(小型机械电动化、大型机械试点电动化、进场车辆新能源化),开展试点的工地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开发建设局) 五、实施能碳筑绿行动,构建节能降碳协同体系 加速推进能源、建筑低碳化发展,构建低碳产业生态,重点推进绿色能源应用、能效提升和建筑绿色化改造。 (十)实施能效碳效双提升工程 23.节能降碳技改。围绕工业、交通、建筑、服务行业等领域,支持企业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压缩空气系统改造、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大型公建综合节能、供热系统节能等节能技术改造。按照市级部门核定的节能量和奖励数额给予1:1配套支持,项目应建设完成,且通过市级部门最终审核及公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24.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按照《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建发〔2023〕191号),获得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市级奖励的项目(其中16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项目应由经开区审核后报市住建委),按照所获市级奖励金额1:0.5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不超过1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的市区两级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改造投资总额的50%。(责任单位:开发建设局) 25.绿色建筑创新示范。按照《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建发〔2023〕191号)获得北京市绿色建筑市级奖励的项目,按所获市级奖励金额1:1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不超过6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区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在亦庄新城内应用的示范项目,有突出业绩、创新成果,经济环境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经评审,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获得国家或者北京市科技、创新类奖项的,单个项目再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开发建设局) 26.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获得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市级奖励项目,按照所获市级奖励金额1:0.5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不超过1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区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开发建设局) (十一)系统布局新能源应用体系 27.分布式光伏发电。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光伏设施同步设计、施工,厂房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满足荷载条件的存量厂房宜建尽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800元的一次性奖励。若项目为第三方投资,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业主方分开申请,各享受奖励资金的50%;若场地业主方为财政预算拨款单位,由项目投资方申请,项目投资方享受全额奖励资金。(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28.新能源供热。构建绿色低碳智能供热体系,新建建筑及新建供热项目优先采用新能源供热或采用新能源耦合常规能源供热。获得市级补助的新能源供热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0%进行配套支持,新能源供热技术类型包括:浅层地源热泵(不含水源热泵),中深层水热型地热,中深层井下换热型地热,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鼓励优先应用低碳热泵技术),绿电蓄热,绿氢供热等新能源供热系统。(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29.绿电交易。聚焦能源消费结构转型,通过需求侧激励和供给侧扩容双向发力,重点支持数据中心、高端制造等企业率先参与绿电交易,同步推动绿证核发、碳核算与电力交易数据互通。鼓励企业参与北京市绿色电力交易,成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按交易电量每度电奖励0.01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0.绿电碳汇服务。依托全国首家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构建绿电交易和减排认证的闭环生态。促进绿色能源消费,协助企业对接绿电绿证资源;持续优化工作站,围绕企业用能信息管理、绿色低碳管理和绿色能力提升需求提供“一企一档”、能耗计算、碳排放测算等功能,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1.节能减碳服务。围绕经开区“绿色服务生态圈”建设目标,鼓励亦庄新城内的协会、联盟、咨询机构等咨询服务单位开展节能降碳、清洁生产、能源审计、碳核查、碳中和认证等技术咨询策划业务,对5家及以上区内市级重点用能单位或碳排放单位开展以上技术咨询策划业务的咨询服务单位,每年度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十二)深化碳中和试点示范行动 32.碳中和认证。鼓励企业、园区通过实施光伏、风电、地源热泵、碳汇抵消、绿电绿证交易等措施实现企业、园区、部分厂房或车间净零碳排放。 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10%;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限额以上非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10%,且碳中和年度的电耗在400万度以上;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城市更新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5%;首次获得部分厂房或车间碳中和认证的重点碳排放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厂房或车间的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10%,且该厂房或车间碳中和年度的电耗在400万度以上;已获得经开区资金支持的碳中和认证项目,继续按上述要求获得碳中和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所有申报单位需经有资质的碳排放核查企业进行碳核查(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官方认证的ISO14064-1组织温室气体声明核查资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六、实施对标树绿行动,培育低碳发展全球标杆 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气候投融资、低碳领跑者等试点建设,推广美丽园区、美丽工厂、美丽社区等“美丽细胞”案例。鼓励企业对标行业各类绿色评价标准,建设示范标杆。 (十三)推动绿色认证国际对标 33.全链降碳。以“链式创新”推动全生命周期降碳,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减碳创新联合体,实现供应链碳足迹整体降低。(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34.碳足迹认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充分发挥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的服务效能,优先引导汽车整车制造、液晶面板等相关产业,以及其他先进制造业重点产品开展碳足迹核算和碳足迹管理,提升产品低碳竞争力。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并获得认证的,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35.国际认证。提升企业国际市场认可度,绿色技术标准国际接轨,通过认证牵引、市场拓展和品牌增值的联动机制,支持企业对接欧盟分类法、ISO国际标准等前沿规范,形成“以认证促转型、以标准拓市场”的良性生态。鼓励企业、园区结合业务需求,主动进行国际认证,对获得欧盟NG认证等国际认证的企业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36. ESG评价。提升企业ESG实践和国际竞争力,建立ESG评价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将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和治理效能深度融入发展战略。政策牵引推动企业健全ESG管理体系,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应用,全面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国内外主流ESG评级中,获得A级及以上或同等水平级别的企业,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十四)培育低碳领跑示范标杆 37.低碳领跑者。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碳排放管理体系,运用多能源耦合、数字化管理技术,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产品碳强度达到行业先进,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行业标杆模式,带动重点行业领域低碳转型。获得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优秀项目、低碳领跑者试点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38.节能目标评价。设立节能目标评价等级,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在能源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消费模式。鼓励重点用能单位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设备升级等多种手段,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评价等级为优秀的企业,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9.水效领跑者。重点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数据中心等领域,支持企业应用智慧水网、零排放工艺等前沿技术,鼓励各类用水主体在节水技术创新、管理优化、设施升级等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获得国家级、市级“水效领跑者”企业,依次奖励50万元、25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40.花园城市建设。推动城绿融合,鼓励非公共建筑主动开放、打开边界,打造花园办公和花园工厂示范场景,鼓励企业通过“认建”和“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共治的城市绿化新格局。企业“认建认养”公共绿地,且面积合计超过0.8公顷的给予奖励,其中完成“认建”、“认养”工作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七、适用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适用范围 1.本措施中第7~11、14~22、34~37、39~40条支持措施适用于经开区60平方公里范围,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2.其余的支持措施,适用于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 (二)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本措施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依法经营。其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项目”的申请主体为机械所有人,“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和“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奖励,以及施工工地车械电动化试点奖励的申请主体为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 2.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于工程类或改造类项目,分两批次给予支持,项目开始实施后,原则上按照奖励额度的50%进行兑现;待项目实施完成后,且含税实际支付金额达到含税项目总投资的90%(含)以上的,再兑现剩余50%的奖励资金。对于其他类项目,按照事后一次性奖励的方式进行兑现。本措施中的项目总投资为不含税实际支付金额,车辆终端售价为不含税金额。 5.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项目。 (2)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 八、附则 (一)各主责部门依据本措施制定办事指南,并面向社会发布,具体申报要求以办事指南为准。 (二)商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其他相关要求: 1.新能源车辆和机械是指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车辆和机械,其中置换的新能源机械应向经开区申请机械编码登记。 2.本措施中的6类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挖掘机、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压路机和平地机。 3.在强制报废期限前一年(不含)以内进行报废解体的车辆不予支持。 4.对于报废车(械)辆数和更新车(械)辆数不一致的,以报废或更新的车(械)辆数量下限为准。 5.老旧车辆报废时间以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档案注销办理时间为准,机械报废时间以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回收确认表》时间为准; 6.购置新能源车辆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购置新能源机械时间以购置发票时间为准,领取经开区机械环保登记号码时间以在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领取机械登记号牌时间为准。 7.政策发布之后在经开区登记的从事货运经营的、从事客运经营的及自有自用的燃油燃气车辆置换,不予支持。 8.申报主体属于经开区重点用车单位的,需安装门禁并联网。 (三)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北京市、经开区相关政策调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2023年11月28日发布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京技管发〔2023〕31号)同时废止。 (四)本措施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承担。
  • 《2018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3-21
    • 京政发〔201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向全体市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予以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做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绩。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按照“细化、量化、项目化、具体化”的要求,周密谋划、用心操作,建台账、定清单,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质量导向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高质量的要求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有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统筹整合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强化“督考合一”,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任务未完成的,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0日 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左右。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区政府   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和3%以内。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5.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   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2.5%和3%左右。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3%左右。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8.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二、全面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优化提升“四个中心”功能   9.实行全域规划总量管控,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实现生态用地动态增长。建立各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严格落实拆建比、拆占比,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年度减量30平方公里以上,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及其配套用地比重,推动职住平衡。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10.建立市区规划分级管理体制,整合配强区级规划国土部门力量,市级层面负责总体管控和制定政策导则标准,区级层面负责组织区域控规编制和规划任务落地。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编办、各区政府   11.以立项和开工为节点,并联办理审批事项,压缩时限30%左右。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2.以第三方评估方式实施年度城市体检,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坚决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统计局   13.按照“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编制分区规划实施要点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入开展城市设计导则、标准和政策规范研究制定工作,实现多规合一、全域管控。同步开展物流、公共服务、地下空间和人防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增强城市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保证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4.编制核心区控规,抓好长安街及其延长线规划管控和综合整治,制定中轴线申遗综合整治规划实施计划;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编制统筹腾退空间再利用规划,提升首都功能服务保障能力。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15.高质量完成副中心各项规划,抓紧编制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多点支撑作用。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   16.编制浅山区保护规划,加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将浅山区建设成为首都生态文明示范区。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有关区政府   三、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17.修订细化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   18.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500家。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区政府   19.疏解退出城六区二级及以下市属国有企业40家以上。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有关区政府   20.继续疏解区域性专业市场。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21.启动北京联合大学新校区规划选址,抓紧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等新校区建设;实现天坛医院新院区运行及老院区腾退,扎实推进北京口腔医院整体迁建和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同仁医院亦庄院区二期等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   22.拆除违法建设4000万平方米以上,确保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23.启动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市城市管理委、市质监局、有关区政府   24.继续开展“开墙打洞”治理、架空线入地、广告牌匾规范设置等专项工作,完成核心区615条街巷环境整治任务。   牵头领导:隋振江、殷勇   主责单位: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25.全力推进“一绿”地区城市化,试点探索“二绿”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完成100个市级挂账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任务,让绿色成为城乡结合部的主色调。   牵头领导:隋振江、卢彦   主责单位:市城乡办、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首都综治办、有关区政府   26.制定城市有机更新办法,实施街区设计导则,出台公共空间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委   27.建立全市拆违腾退土地“留白增绿”台账,实施拆后土地还绿1600公顷,新增10处城市休闲公园和100公里健康绿道。   牵头领导:隋振江、卢彦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28.持续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设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1400个,其中蔬菜零售网点500个。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29.推进“厕所革命”,完成580座各类公共厕所改造升级。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农委、市旅游委、各区政府   30.制定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道、天通苑综合文化中心等13个项目,着力解决大型居住区群众关心的短板问题。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部门、昌平区政府   四、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31.制定实施本市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2.全方位支持雄安新区建设,落实与河北省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加紧学校、医院等项目落地,推进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切实做到雄安新区需要什么就支持什么。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中关村管委会   33.扎实推进交通一体化,全面消除市域内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推进京张高铁、延崇高速等项目建设,实现兴延高速、首都地区环线通州至大兴段全线贯通。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有关区政府   34.深入开展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等生态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卢彦、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35.加强产业对接协作,巩固提升“4+N”产业合作格局。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   36.全力抓好新机场这一重大标志性工程,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启动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建设。   牵头领导:张工、杨斌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大兴区政府   37.加强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合作,推进环首都1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建设。   牵头领导:张工、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   38.推进城市绿心建设,以生态的办法治理水系、恢复湿地,努力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   牵头领导:张工、卢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通州区政府   39.抓紧建设人大附中通州校区、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和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重大项目,进一步研究制定高标准配置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方案。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区政府   40.实施广渠路东延、宋梁路北延等项目,加强各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有关部门、通州区政府   41.围绕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三大主导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运河商务区、环球主题公园等建设,促进产城融合。   牵头领导:张工、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通州区政府、市金融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   42.创新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在新型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等方面迈出更大改革步伐。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通州区政府   43.平稳有序做好市级机关和市属行政部门搬迁工作,推进行政办公区二期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机关搬迁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筹备办)、市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   44.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的原则,处理好通州区与北三县关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区政府   45.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启动1000个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规划建设。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委、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国资委、有关区政府   46.以“三块地”为重点深化农村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统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征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乡镇统筹利用集体产业用地试点,规范引导闲置农宅盘活利用。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   47.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突出农业生态功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继续推进农业“调转节”,积极打造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有关区政府   4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以上,健全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动态增长机制,启动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对全市低收入农户高效实施“六个一批”精准帮扶,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财政局、有关区政府   49.制定实施新的城市南部地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优先解决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交通设施等方面问题,加大腾笼换鸟力度,承接核心区功能疏解,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区政府   50.抓好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打造城市复兴新地标,带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石景山区政府   51.稳妥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卢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   52.加大对生态涵养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抓好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支持平谷、延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发展全域旅游,增强生态涵养功能和绿色发展能力。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委、有关区政府   53.加快国家速滑馆、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等新建竞赛场馆建设,启动国家游泳中心等现有场馆改造,推进水利、电力、气象、通信、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交通委、冬奥组委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54.精心组织好平昌冬奥会、冬残奥会闭幕式接旗仪式和北京文艺表演,向世界发出北京邀请。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冬奥组委有关部门、市文化局   55.征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启动官方赞助商征集和特许经营计划。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冬奥组委有关部门   56.加快冬季运动人才培养,提高冬季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共享冬奥”公众参与计划,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推广普及群众冰雪运动。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冬奥组委有关部门、市教委、团市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社会办、各区政府   57.办好国际冬季运动(北京)博览会,打造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促进冰雪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北京奥促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冬奥组委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58.扎实推进2019年北京世园会筹办工作。完成园区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国内外招展任务,细化会期综合服务保障方案,带动旅游、园艺等相关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王红   主责单位:世园局、延庆区政府   59.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合作工作。深入研究受援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脱贫需求,确保财政援助资金8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一批扶贫力度大、脱贫效应强的项目,支持和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产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增强受援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支援合作办、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五、全力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60.充分发挥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实施新一轮重点任务和项目。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   61.发布实施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举措,集聚全球创新人才及团队,建设好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和发展,承接“航空发动机”、“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重大项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石墨烯、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领域,新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62.支持在京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好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基础科学中心建设,围绕前沿战略领域开展高水平原创研究。   牵头领导:阴和俊、王宁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   63.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增强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质监局、中关村管委会   64.编制完成“三城一区”规划,促进协同联动发展。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区政府   65.中关村科学城要聚焦,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始创新策源地和自主创新主阵地为目标,着力提高对全球创新资源的开放和聚集能力,着力补齐优质创新要素,着力促进不同创新群体深度融合,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打造创新型服务政府、强化城市创新形象,营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在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中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区政府、市科委、昌平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委、市知识产权局   66.怀柔科学城要突破,建立国际化、开放式管理运行新机制,深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工建设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等大科学装置,引导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国际资源广泛参与,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构建从基础设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到高精尖产业发展的创新链。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市科委   67.未来科学城要搞活,鼓励入驻央企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建立有利于创新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引入民营研发机构、创新企业、高校等多元主体,聚集提升投资孵化、科技服务等创新要素。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昌平区政府   68.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优化提升,建立与三大科学城的对接转化机制,统筹大兴、通州等空间资源,与顺义、房山协同发展,抓好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提高外资引进和开放发展水平,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有关区政府   69.充分发挥中关村示范区引领支撑作用。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金融改革、生物医药材料通关便利化等方面,争取实施新一批创新政策。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局、北京海关   70.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增强科研人员的改革获得感。   牵头领导:阴和俊、卢彦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   71.推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完善创业投资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作。   牵头领导:阴和俊、殷勇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海淀区政府   72.深化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在朝阳望京、中关村大街、未来科学城和新首钢试点建设国际人才社区。   牵头领导:阴和俊、卢彦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73.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新增一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打造全过程的科技孵化服务链条。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   74.统筹“一区多园”发展,加强对分园创新发展的考核评价和产业定位引导,改革完善分园管理运行机制,发挥中关村发展集团在整合创新资源方面的市场化平台作用,探索引入国际化专业团队参与园区管理。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   75.落实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0个高精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升金融、文化创意、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制定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壮大三年行动计划,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壮大,做好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工作。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金融局、市文资办、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各区政府   76.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园和一批示范工程项目。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77.设立产出效益、产业人口密度、研发投入强度、资源环境约束等产业指导标准,落实高精尖产业用地用房政策,实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上市融资、产业投资、人才引进、外资开放等一揽子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部门   78.通过统筹产业布局,推动全市产业向重点园区聚集、园区产业向主导产业聚集、主导产业向创新型企业聚集。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9.全面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建设,与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深层次对接机制,做好科技成果在京落地承接服务工作。以开放共享为导向,支持高校与研发机构建设联合创新平台、协同创新研究院。   牵头领导:阴和俊、王宁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管委会   80.发挥科技创新基金引导作用,在科技领域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多方资源更多投向基础研究和战略硬技术,促进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等深度合作。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   81.扩大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创新券和开放实验室服务范围和领域,引导高校院所面向社会开放科技资源,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   82.建设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鼓励企业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   83.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增强北京在全球科技竞争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下大气力治理“大城市病”   84.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职责清单,完善街道乡镇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完善街巷长制,发挥小巷管家作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以背街小巷为重点的精细化管理。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城市管理委、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85.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城市管理,实施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建立城市大数据平台。   牵头领导:陈吉宁、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   86.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副中心智慧城市试点。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通州区政府   87.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完善市级管理平台和市区街三级监督指挥体系。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编办、各区政府   88.坚持社会共治,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健全倾听群众意见工作机制,完善和整合各部门各单位服务热线,让公众、社会组织和企业在城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信访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89.完善城市管理领域法规、制度和标准。强化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与各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完善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在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内部集中行使。   牵头领导:张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编办、有关部门   90.以加强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管理为目标,以细颗粒物来源解析为基础,制定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91.完成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深入开展环保督察,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92.把高排放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将低排放区由六环路内扩展到全市域,从严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严格落实高排放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规定。有效管控裸地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减少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93.实施环保技改工程和污染物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94.对重点企业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牵头领导:阴和俊、杨斌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有关区政府   95.有序推进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   牵头领导:卢彦、杨斌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委、有关区政府   96.认真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绿色生活知识,引导市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牵头领导:张工、王小洪、王宁、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委、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97.继续实施缓解交通拥堵年度行动计划,努力改善出行条件。   牵头领导:王小洪、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98.制定全市地面停车规划,实施公共区域停车管理网格化巡查,加强交通静态管理。   牵头领导:王小洪、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区政府   99.开展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交通秩序整治,规范旅游等专线交通运营秩序,持续改善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交通转换环境。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扩大实施信号灯“绿波”工程,推进公共交通调度智能化。   牵头领导:王小洪、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旅游委、市城管执法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有关区政府   100.开展地下空间分层出让建设公共停车场试点,稳妥推进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路侧停车电子收费。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委、市民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区政府   101.推动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年内开通3段轨道新线,运营总里程达到630公里以上,市郊铁路里程达到238公里。实施轨道交通换乘通道改造工程,完善轨道交通和地面交通接驳换乘。   牵头领导:隋振江、杨斌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102.新开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0条以上,新增公交专用道40公里以上。推进青年路北延等城市主干道建设,实施疏堵工程100项。完成900公里自行车道治理,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完善步道系统,中心城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3%。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区政府   103.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3万亩。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104.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启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两田一园”农业高效节水方案,对乡镇建立精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地税局、有关区政府   105.珍惜用好南水北调水,促进地下水资源涵养和地下水位回升。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办、有关区政府   106.深入实施河长制,落实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完成非建成区84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3%,再生水年利用量达到10.7亿立方米。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牵头领导:陈吉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107.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强制分类实施范围,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30%。探索实行差别化垃圾收费和补偿政策,促进垃圾减量。建成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通州生活垃圾焚烧厂等设施,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8%。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有关区政府   108.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推进污染地块风险防控与治理。   牵头领导:杨斌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规划国土委   109.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支持废弃矿山转型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委、有关区政府   七、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把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好发展好   110.巩固和拓展“北京榜样”、“百姓宣讲”、“中国梦365个故事”等宣传品牌,深化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持之以恒倡导“光盘行动”,广泛开展环境、秩序、旅游、禁烟等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增强群众道德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1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老城不能再拆了”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推进老城整体保护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皇城保护规划,完善文物保护与周边环境管控的法规和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文物部门和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文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局、市政府法制办、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12.统筹老城内房屋腾退和征收政策,配套建设定向安置房,做到在保护中改善民生,在改善民生中实现更好的保护。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区政府   113.扎实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抓好故宫周边重点文物腾退修缮。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有关部门、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14.加强“三山五园”地区保护,实施北法海寺二期修缮工程,继续开展圆明园考古及展示。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海淀区政府   115.注重保护传统院落和胡同肌理,精心打磨每个历史文化街区。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文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局、有关区政府   116.制定实施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建设规划,开工建设白浮泉、路县故城等遗址公园,开展箭扣长城二期等文物保护修复工程,启动琉璃河西周燕都遗址区搬迁腾退工作。推进香山双清别墅红色遗址群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牵头领导:张工、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公园管理中心、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   117.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加强规划保护,留住历史记忆、传统文化和乡土故事。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国土委、市文化局、市文物局、有关区政府   118.支持老字号品牌传承发展。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   119.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典籍的保护利用,强化文物院落腾退后公益开放使用,鼓励相关单位、居民及公益机构参与保护利用,让文物活起来。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文资办、有关区政府   120.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落实“1+3”公共文化政策,完善公共图书、文化活动、公益演出等服务配送体系,举办2万场次市民系列文化活动。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   121.支持实体书店、书屋发展,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营造书香京城。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122.加强优秀近现代建筑和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为城市留有文化艺术空间。   牵头领导: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资办、市规划国土委、市文化局、市国资委   123.支持各类文艺院团做强做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   124.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时尚、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设立文化创新发展基金,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领区。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资办、市文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   125.加大对重点作品、优秀原创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推出一批体现中国精神、首都水准和北京特色的精品力作,勇于攀登文艺高峰。巩固做精北京国际设计周、国际电影节、国际音乐节和中国戏曲文化周等文化品牌。加强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办好“欢乐春节”、“北京之夜”等活动,推动文化走出去,展示首都文化魅力。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八、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26.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幼儿园、中小学师资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   127.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公办民办并重,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年内新增学位3万个左右,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28.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强化办园者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实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引导家长参与管理,让孩子安全、家长放心。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   129.在重点新城和生态涵养区启动新建一批示范性学校,加大对学区制改革、集团化办学和乡村学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以中高考改革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推动教育理念、育人方式转变。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有关区政府   130.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深化城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紧密结合,建设学习型城市。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   131.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主要内容,建设市区两级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网信办、各区政府   132.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编办   133.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每个区至少建设一个紧密型医联体,发展专科医联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挂号系统,严厉打击号贩子,让群众看病更方便。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134.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规范调整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   牵头领导:张工、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135.推进以总额控制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三级医院推广按病种分组付费。继续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牵头领导:张工、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6.巩固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康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137.加强重大传染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预防控制,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筛查和干预服务。做好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红十字会、各区政府   138.实施助产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母婴安全保障能力。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名中医到基层社区开展服务。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39.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扎实做好2019年男子篮球世界杯筹办工作。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各区政府   140.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市80%以上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达到“阳光餐饮”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141.严格执行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测和政策储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42.完成1200公顷住宅供地,扩大住房供给,稳定市场预期。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43.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144.鼓励产业园区建设职工集体宿舍,多渠道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145.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落实承租人稳定居住和享受公共服务的各项保障政策。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46.着力推进已供地290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和6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设,尽快形成市场供应。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236万户。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147.实施重点群体精准就业帮扶,做好相关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48.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鼓励发展商业医保和企业年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牵头领导:卢彦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北京保监局、市地税局   149.整合困难群众信息和相关救助资源,建立市区街三级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机构。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150.坚持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推进、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统筹发展,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51.推进新建小区养老设施配置标准化,年内新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50家,加强农村地区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各区政府   152.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力度,建立综合性老年津贴、居家养老巡视探访等制度,推进养老护理师改革试点,扩大社会敬老优待内容。推进医养结合,深化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   牵头领导: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153.实施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牵头领导:王宁、卢彦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农委   154.实施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大覆盖工程”,建设200个“社区之家”示范点,实现“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   牵头领导: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商务委、市民政局、有关区政府   155.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化改革,提升社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会办、市人力社保局   156.推动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社会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部门   157.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建设,继续深化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推进优抚安置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和发展首都军政军民团结。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委、市民政局、市国动办   158.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首善标准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反恐防恐、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维护首都安全的重大职责。   牵头领导:王小洪   主责单位:市国安办、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网信办、各区政府   15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牵头领导:王小洪、隋振江、王宁   主责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委、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60.强化社会矛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信访办、市司法局   161.巩固深化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确保首都安全稳定。   牵头领导:王小洪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   九、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构筑体制机制新优势   162.落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各区实行营商环境评价。   牵头领导:张工、王红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   163.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编办   164.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实现九成以上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备案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备案制投资项目取消所有前置条件。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   165.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探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范围。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工商局、市编办   166.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牵头领导:阴和俊、殷勇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   167.深化金融改革,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   168.优化金融业空间布局,推动金融街与丽泽金融商务区一体化发展。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169.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牵头领导:张工、王小洪、殷勇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公安局   170.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好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试点,加快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战略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大力压缩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一级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   牵头领导:阴和俊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市编办   171.下大气力激活民间投资,着力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教育、养老、体育等领域。   牵头领导:张工、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   172.着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继续清理涉企收费。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编办、市审计局   17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174.加强产权保护,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工商联   175.聚焦群众关心的办事不方便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更透明、更便捷。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   176.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规范事项清单,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场景化,完善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市编办   177.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变“集中审批”为“集成服务”。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   178.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进跨层级、跨部门信息互认共享,提升网络终端、移动终端和自助服务终端办事服务能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办、市经济信息化委   179.继续深入清理“奇葩证明”。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编办   180.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建立以质量和成本为重要考核内容、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厅   181.稳步实施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效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82.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制定国际化服务环境和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   183.加强国际交往中心重要设施和能力建设,全力做好国家重大主场外交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牵头领导:陈吉宁   协同领导:市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主责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外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84.全面完成服务业扩大开放两轮试点任务,抓好试点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形成一批新模式新业态,打造服务业“北京品牌”。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有关区政府   185.全面提升首都金融业对外开放能力,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在京新设外商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   186.完善144小时过境免签配套政策,扩大旅游消费。   牵头领导: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旅游委、市政府口岸办   187.积极为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就学就医提供便利,深化外事侨务引资引智工作。   牵头领导:张工、王宁、殷勇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市政府侨办、市台办、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   188.持续推进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工程,办好第五届京交会。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   189.完善天竺综保区功能,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新机场综保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牵头领导:殷勇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90.制定北京“一带一路”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双向投资促进平台建设,与沿线国家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园区,拓展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牵头领导:张工、阴和俊、殷勇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科委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9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更加自觉地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牵头领导:陈吉宁   协同领导:市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   192.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牵头领导:陈吉宁   协同领导:市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   193.推动非机动车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立法。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科委、市安全监管局   19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情分析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监督。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95.加强法治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牵头领导:王小洪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19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坚决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做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牵头领导:陈吉宁   协同领导:市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   197.健全“督考合一”工作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加大群众评议和第三方评估力度。雷厉风行抓落实,功成不必在我,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条措施都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张工、李伟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98.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加大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   牵头领导:陈吉宁、张工   主责单位: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