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访谈|扎实推进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3-14
  • 编者按:202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建设零碳园区作出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什么是零碳园区?如何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围绕相关问题,求是网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苟护生。

    求是网记者:

    我国制造业体量大,工业门类齐全,建设零碳园区有利于从产业层面推进碳减排,对美丽中国建设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请谈谈您对零碳园区的看法。

    苟护生委员:

    零碳园区指的是通过设计、技术、管理和商业化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战略决策,是在新形势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之一,具有战略意义。一是有利于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零碳园区的能源需求主要由可再生能源满足,通过“绿电直供”模式、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等,实现能源供需的智慧高效对接。这不仅可以降低对传统供能方式的依赖,还能提升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二是有利于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零碳园区可以通过新型供能方式和低碳管理模式,引导传统产业采用电气化和低碳技术,推动钢铁、化工、有色等行业深度脱碳。三是有利于激发科技、制度、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比如,在科技方面,零碳园区为低碳技术、新型储能、微电网、碳捕集与封存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与验证提供重要平台,将催生一系列科技创新。四是有利于取得绿色竞争优势。在国际绿色贸易规则不断变化的背景下,零碳园区因为具备可溯源、可核查的能源供应体系,不管根据何种规则进行计算,其产品碳足迹均可大幅减少,从而提升园区内企业的“绿色竞争力”,助力企业在全球绿色竞争中抢占先机。

    求是网记者:

    零碳园区建设是一个崭新的事物,各地都在积极探索。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需要从哪些方面着力?

    苟护生委员:

    从我国的能源、产业、技术实际看,建设零碳园区应从4个方面共同发力。能源方面,紧抓非化石能源直接供应这个零碳园区最鲜明特征,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风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大力发展“绿电直供”模式,建立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直连方式相匹配的智能微网系统,建立“电、热、气、冷”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因地制宜推动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产业方面,要以可溯源的绿色能源为核心优势,吸引光伏组件、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集聚,实现“以绿制绿”;引导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产业中的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入驻零碳园区,探索传统产业深度脱碳路径。基础设施方面,积极打造绿色低碳的基础设施,推动园区建筑实施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有序推进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方面,加快数字化技术在零碳园区中的应用,优化园区电力、热力、物料等多种能源资源的协同调度,推动园区内集中开展碳排放核算、项目碳评价、碳配额清缴、产品碳核算、绿电绿证交易、环境信息披露等服务,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服务能力。

    求是网记者:

    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不少地区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零碳园区建设。但总体上看,部分零碳园区建设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对此,您如何看待,有何建议?

    苟护生委员:

    当前,零碳园区建设面临规则标准不一、技术支撑不足、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下一步,需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打破障碍,积极稳妥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工作。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出台零碳园区建设方案。要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零碳园区建设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以及保障措施。强化要素和制度保障,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加紧遴选推进一批零碳园区建设。二是坚持宽进严管,梯次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初期可考虑通过“园中园”等方式,鼓励更多园区参与零碳园区建设,积累技术和制度经验,但要切实把好认定关,设置统一的建设标准和验收机制,规范碳排放核算等关键环节,确保零碳园区认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坚持市场导向,打好支持政策组合拳。通过金融、财税、科技帮扶等方式助力零碳园区发挥绿色优势,强化绿色金融、财政性投资对零碳园区的支持。四是坚持思行并进,逐步扩大零碳园区覆盖范围。定期对零碳园区开展全面评估,深入总结建设经验,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围提标,推动更大规模的园区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并通过开展成果展示等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多方力量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记者:盛玮 审核:李艳玲)


  • 原文来源:https://www.china5e.com/news/news-11862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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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何满潮 加强千米矿井冲击地压源头防治刻不容缓 我国浅部煤炭资源越来越少,1000米到2000米之间的深部煤炭资源将是今后我国的主体能源。近年来,千米矿井冲击地压灾害日趋严重,安全形势严峻。2018年山东龙郓“10·20”(21人死亡、4人受伤)、吉林龙家堡矿“6·9”(9人死亡,12人受伤),2019年河北唐山矿“8·2”(7人死亡,5人受伤),2020年山东新巨龙“2·22”(4人死亡)等千米深井冲击地压事故相继发生,损失惨重、影响巨大、教训深刻。 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组成专家调研组,于2019年6月—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千米冲击地压典型矿井专项调研。 调研表明,所有千米冲击地压矿井均为1706年起源于英国的“121”开采体系,即开采1个工作面配套2条巷道,留设1个煤柱。其主要问题表现在: 因需留设煤柱,导致资源浪费严重、采出率不足50%,开采垮落、沉降波及地表,造成地面生态环境损伤。开采工艺是先掘进巷道,再进行工作面开采,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矿山压力又损毁巷道。而冲击地压就是在掘采工程的过程力学相互作用、打破原有平衡中发生的,使得在此地点进行采掘作业的井下人员处于危险环境之中。千米矿井冲击地压主要发生在采掘巷道,占比90%以上。同时,目前普遍采用的121开采体系易形成孤岛、半孤岛煤柱,应力集中现象十分严重,也容易导致冲击地压。 综合上述三大问题可以得出,现有长壁开采121技术体系是一种“基因带缺陷”的开采方法。调研我国煤炭资源开采方法发现,其先后经历了121工法(英国,1706年)、111工法(俄罗斯,1937年)、无煤柱自成巷110工法(中国,2009年)和无煤柱自成巷N00工法(中国,2016年)四个发展阶段。121工法与111工法属于非平衡开采方法体系,因此存在上述三大问题。而我国近年来提出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10工法和N00工法,属于平衡开采方法体系,可有效解决高应力环境造成的安全威胁,大幅度提高煤炭采出率。 为有效挽救生命、抢救资源,尽快促进我国煤炭行业利用原创先进技术进行转型升级,建议: 用新材料和新技术改进“121”采煤体系,科学核定冲击地压矿井生产能力,严控开采速度,强化责任落实和加强监督管理,从而降低安全风险。 改造“121”采煤体系为“110”采煤体系,利用切顶卸压和碎胀充填技术,取消区段煤柱,多回收煤炭资源的同时,减小应力集中,从而大幅度降低安全风险。 建立全新的“N00”采煤体系,取消巷道掘进,大力研究N00采煤装备的智能化以及全矿井的无人化开采,从根本上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 姜耀东 促进资源枯竭型煤炭矿区转型升级 “十一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资源枯竭型煤炭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较大进展,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土地复垦、采煤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新的进展,矿区整体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 但是,在吉林省、江西省、四川省、辽宁阜新、贵州林东等一些老矿区,随着煤炭资源的逐步枯竭和煤矿的加快退出,矿区发展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煤矿产能退出比重大、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企业债务负担加重,区域经济发展滞缓。如,2016年以来,吉煤集团退出产能是退出前总产能的57%,企业原煤产量、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到84.99%,同时,每年需支付关闭矿井贷款利息4.2亿元、内养、待岗及留守人员费用3亿元,并面临去产能遗留下来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欠账。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矿区综合服务能力和品质欠缺,对高素质人才吸引力降低,人才流失严重,维护社会稳定压力较大。 三是老矿区产业多数围绕煤矿周边布局,空间分布零散,矿区发展受矿权等因素影响布局混杂,矿城发展失衡。 四是转型发展思路不清晰,地方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煤矿工人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单一,后续发展面临设备、技术、资金等制约。资源枯竭型煤炭矿区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推进资源枯竭型煤炭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建议: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资源城市转型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资源枯竭型煤炭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政策措施,研究建立老煤炭矿区振兴发展基金,支持老矿区煤炭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煤炭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新能源产业。 研究化解老矿区、老煤炭企业金融债务、政策性破产、统筹就业补助资金等政策措施,通过多渠道解决企业转型发展和职工安置的资金缺口;研究政策免除或减免关闭煤矿银行贷款本息,帮助老国企卸下包袱,走出困境,轻装前进。 对老矿区、老煤炭企业,在资源供给、企业兼并重组、股权转让、贷款、市场交易、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支持老矿区、老企业振兴发展。 深入研究减税降费政策。对于煤炭资源枯竭矿区,给予特殊的税费优惠和支持措施,允许矿区转型发展项目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于利用煤炭企业所属煤矿工业广场、已征用或租用的土地上建设的转型发展项目,给予免交土地税费等政策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朔石矿业西部井机电科高级技师 杨杰 应将煤炭行业调整出“产能过剩”名单 2016年以来,在国家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和系列配套措施的指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主要产煤省区政府和煤炭企业的不懈努力下,煤炭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实现了基本平衡,企业经营形势整体好转,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同时,“三去一降一补”任务扎实推进,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由2015年底的68.7%降至2019年11月底的64.3%。 但是,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仍将煤炭行业定位为“产能过剩”行业,银保监会对各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指引尚未取消,煤炭企业享受不到银行优惠贷款利率,企业融资难度不断增加。 以同煤集团为例,2012年以来,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难以增加,部分银行业甚至核减授信额度,企业带息负债总额占比由2012年的77%下降到目前的41.27%,银行贷款下降了35.73个百分点。当前,煤炭企业担负着艰巨的转型发展任务,但受银行业贷款政策影响,项目贷款无法到位,一些转型发展项目投入资金只能依靠发债资金等非标资金解决,据测算,银行借款利率比债权融资成本平均低1个百分点左右,加重了煤炭企业的利息费用负担。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从我国能源结构、布局与煤炭工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地位作用出发,调整银行信贷政策,持续加大对煤炭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大型现代化煤矿和煤炭产运储销体系建设,维护煤矿正常生产供应秩序,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金融机构应坚持“有过剩的行业,但没有过剩的企业”的理念,科学建立银行信贷风险评估体系和相关机制,从煤炭企业的经营实际出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煤炭企业实行分类管理,防止“一刀切”,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煤炭企业续贷需求,合理增加信用贷款和融资规模,进一步降低煤炭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能源集团包头化工公司总经理 贾润安 统筹规划煤基混合戊烯产品销售税收标准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已列入我国科技创新2030重大工程,国家能源集团致力于煤炭绿色开发、煤炭高效发电、煤炭清洁转化、煤炭污染控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燃煤发电及超低排放技术实现整体领先,现代煤化工和多联产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国家能源集团包头化工公司建设运营世界首套、国家级煤制烯烃示范项目,该项目是以煤为原料,通过煤气化制甲醇、甲醇转化制烯烃、烯烃聚合工艺路线生产聚烯烃的特大型煤化工项目,是集高新技术、密集资金和高端人才为一体的现代新型煤化工工程,更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要组成部分。 煤基混合戊烯作为煤制烯烃工艺过程中的副产品,富含碳五烯烃,同时含有部分碳六烯烃,碳五及以上馏分含量大于97.5%。混合戊烯含量大于50.0%,并以正戊烯、异戊烯和环戊烯为主要组分。煤基混合戊烯与石油碳五从原料、生产工艺、化学结构和用途都不同。经过产品销售和下游市场的产品开发,煤基混合戊烯所含若干烯烃组分是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可作为精细化工原料,增加化工类产品的经济效益。 此前,由于煤基混合戊烯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国家参照石油工业SH/T1789-2015《工业用裂解碳五》标准,对煤基混合戊烯征收较高额度的消费税,增大了煤化工企业的税费负担,同时从某种意义上也限制了下游以煤基混合戊烯为原料的精细化工的生产和发展。煤基混合戊烯与石油碳五从原料、生产工艺、化学结构和用途都不同,如今《煤基混合戊烯》国家标准也已经发布,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及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角度,建议: 有关部门参照《煤基混合戊烯》国家标准,统筹规划煤基混合戊烯产品销售税收标准。在征收环节上,对煤基混合戊烯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消费环节征收,对用于油品添加剂等用途的煤基混合戊烯按照其销售价格,以合理比例征收消费税,对用于下游化工原料的煤基混合戊烯免于征收消费税。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能源集团党委常委 满慎刚 健全煤矿智能化开采可持续发展机制 由于我国煤炭资源的可靠性、价格的低廉性、利用的可洁净性,决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内,煤炭主体能源的地位和作用不会改变。煤炭开采业比较艰苦,煤矿工人常年工作在数百米、甚至上千米的地层深处,劳动强度大、体力消耗大、生产环境艰苦。近年来,随着我国煤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智能开采推动了煤炭生产的“技术革命”,这是煤炭开采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煤炭行业安全高效生产的迫切需要,是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促进矿工体面劳动幸福生活的重要举措,更是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一些煤炭企业智能化开采也还存在思想理念认识不到位、研发投入相对不足、高端研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智能化水平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诸多问题。为加快煤炭企业智能化开采、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议: 将智能化开采纳入国家能源技术创新战略、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和国家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安排部署,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智能开采技术创新有力有序推进。 有关部委对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化开采给予政策支持,完善保障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开采。研究制定相关金融、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煤矿企业推广使用智能开采的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有效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煤炭开发利用效率。 围绕煤炭绿色智能无人化开采需求,搭建开放合作的研发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的深度合作。 树立“少人则安、无人则安”理念,大力推广山东能源集团等先进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取消夜班作业、五天工作制等生产组织方式变革。严格执行国家《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借鉴山东省关于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限员规定等,建设一批单班百人矿井。 从行业层面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人工智能与煤矿安全生产深度融合,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传感网等先进技术,对煤机装备进行智能化改造,促进煤矿生产调度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企业管理系统等的有机衔接和集成协同,促进煤炭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生产力水平的整体跃升,助推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永煤集团车集煤矿机电一队主副井电工班班长 游弋 在国家层面推进现代化大型露天煤矿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发展迅速,先后建成了以安太堡、霍林河、伊敏、哈尔乌素、宝日希勒为代表的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露天煤矿产量由2000年的4000万吨左右提高到2018年的5.76亿吨,产量比重由4%左右提至2018年的16%左右。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的生产建设为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生产建设仍面临诸多问题。一是露天开采比重仅为16%左右,与其他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二是我国露天煤矿仍存在数量多、规模小,技术工艺与装备相对落后、信息化数字化程度低,大型成套装备国产化程度低,建设项目手续复杂、审批慢等问题。三是受相关法规和环保政策影响,部分露天煤矿征地难、复垦治理滞后、土地置换难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区域能源稳定供给和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具有生产规模大、建设周期短、开采成本低、机械装备先进、生产效率高,以及资源回收率高、安全保障程度高、产能储备释放快等优势,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煤矿建设的首选方向。建议: 科学编制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我国煤炭资源开发潜力评价研究,摸清适宜大型现代化露天开采的煤炭资源储量,提出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的建设规模、开发时序,有序推进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建设生产。 将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建设列入国家能源“十四五”发展相关规划,从国家层面统筹推进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建设,合理调整当前矿区总体规划,完善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项目核准和开工建设,提高我国露天开采产量比重。 支持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科技攻关。将关键性技术攻关项目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能源重点创新领域和重点创新方向,鼓励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创新体系,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先进技术产业化进程,提高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 建立国家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建设部际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阻碍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深层次、制度性问题,推动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建设顺利实施。
  • 《甘肃:探索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主动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04-21
    • 4月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工程,加快布局未来产业。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支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电能消费为主导的清洁能源消费体系。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实施电网优化补强工程和调峰电源项目。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落实碳达峰各项任务,协同推动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和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持续深化白银市、酒泉市、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乐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探索建设 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主动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 详情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3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方案 甘肃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交汇处,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是阻挡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等沙漠汇合南移的防风固沙屏障,是我国“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加快建设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健全并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机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机制、荒漠化综合防治机制,深入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攻坚、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核与辐射安全强基、监测评估数智赋能、监管执法提质增效、环境风险系统防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专项行动,压茬推进、久久为功,全面提升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质量,持续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美丽甘肃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主要目标是:2025年,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12%,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5%,湿地保护率超过52.73%,水土保持率达到61.34%,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63%;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达到94.6%,黄河干流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16%。 到2030年底,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7%,森林蓄积量提高至3.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5%,湿地保护率达到54.35%,水土保持率达到64.14%,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67%;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达到95%左右,黄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二、筑牢“四屏一廊”生态安全格局 河西祁连山内陆河屏障区具有重要的防风固沙和水源涵养功能,是我国北方防沙带的核心区域。与内蒙古、新疆、青海协同推进防沙治沙和森林、草原保护,不断提升防风固沙和水源涵养能力,阻挡三大沙漠汇合南侵,维系沙漠绿洲生态平衡,保障国家西部生态安全。 甘南高原黄河上游屏障区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是国家黄河重点生态区和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的重要组成。与青海、四川协同推进湿地保育和草原治理,不断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保护黄河上游水源补给地,保障黄河源头和青藏高原生态安全。 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屏障区具有重要的水土保持功能,是国家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与陕西、宁夏协同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减少入黄泥沙量、协调水沙关系,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安全。 南部秦巴山区长江上游屏障区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是国家长江重点生态区的重要组成。与陕西、四川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协同保护,不断提升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和长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 中部沿黄河地区生态走廊具有保障黄河干流水质稳定的重要功能,是国家黄河重点生态区的重要组成。与宁夏共同构建黄河流域中上游齐治格局,加强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攻坚行动 (一)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和甘肃美仁、阿万仓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设立。完成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成效评估验收,组织编制甘肃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和自然保护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全力推进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在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区域,以防风、阻沙、锁边为重点,谋划实施石羊河中下游、黑河中游、疏勒河中下游等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抓好民勤、环县、金塔、敦煌、古浪等“三北”工程重点区域攻坚示范行动,争取用2—3年时间实现锁边带的连线、贯通。在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区域,以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为重点,实施陇东、陇中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深入实施“绿满陇原”行动。建设秀美乡村,推进乡村范围内四旁地、场院地、公共绿地、废弃闲置地绿化美化。建设绿美城市,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近郊区绿化美化水平。打造绿色廊道,加强铁路、公路等道路两侧及河渠两岸、湖库周边等廊道绿化建设。完善农田林网,开展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和更新改造。加强沙荒地绿化,推进沙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沙荒地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 (四)持续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工程。持续推进甘南高原草原生态治理,提升甘南黄河上游生态功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开展黑河、石羊河、庄浪河、祖厉河、宛川河“母亲河”复苏行动。实施黄河首曲、尕海、张掖黑河、盐池湾、敦煌西湖及渭河沿岸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加强黄河流域干流、大通河、湟水河、渭河等重要支流和长江流域嘉陵江、白龙江生态流量监管。完成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谋划“十五五山水工程”,力争取得国家支持。(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 (五)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加强高鼻羚羊、普氏野马、大熊猫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调查与评估。开展珍稀濒危物种和极小种群物种栖息地保护恢复,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加大对珍稀濒危及特有物种的“三场一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有序推进生物多样性资源普查、专项调查等编目工作,建立野生动植物和农作物种质信息平台。加强特色林果、道地中药材等种质资源品种改良研究和保护利用。加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 (六)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破坏调查评价,建立全省数据库。实施平凉、白银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以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北方防沙带为重点,谋划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积极引导和支持矿山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七)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体系。制定全省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紧盯河西走廊重点区域,实施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工程,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开展河西走廊重点区域地下水动态评价及超采治理评估。平凉、白银、庆阳、兰州等市对引黄、引洮、引大入秦工程供水区域内,符合置换条件的农业灌溉和生活用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 (八)强化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黄河流域陇中陇东等区域为重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庆阳董志塬、平凉白庙大秦塬区域实施塬面保护项目,在黄河多沙粗沙区实施淤地坝建设工程,在渭河、泾河、马莲河等流域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坡耕地治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 四、开展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 (九)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衔接,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规则,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协调联动,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发挥“三线一单”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精细化差异化环境准入,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统筹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组织开展年度跟踪和五年评估。(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 (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和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有色行业有组织排放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和油品储运销领域为重点的VOCs综合整治。有序淘汰城市建成区供热能力和规模较小的燃煤锅炉。开展地级城市建成区散煤“清零”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升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 (十一)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巩固改善,强化长江流域总磷控制,推动西北诸河水资源严格管控。深入开展黄河、长江、内陆河及青土湖、刘家峡等重点湖库保护治理。持续实施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全面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深化排污口排查与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全面完成黄河流域5607个排污口排查整治,基本完成全省17个重点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 (十二)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启动34个县市区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分阶段推进治理。开展历史遗留废渣调查,实施历史遗留铬等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完成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完成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实施重点产业园区地下水详细调查,开展“一区两场”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 (十三)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持续推进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进一步强化天水、定西等地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 (十四)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强化尾矿、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陇南79座闭库尾矿库废物处置回收项目。积极打造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交易中心。建立新污染物协同管理机制。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能力,谋划实施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着力减少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加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加快推进兰州、金昌、天水、兰州新区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 五、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强基行动 (十五)持续加强监督管理。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加强省内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例行和专项监督。实施探伤、辐照等重点行业放射源全寿程管控。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源头防控,及时更新监管企业名录。开展输变电、广播电视等电磁设备设施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核查。严格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加强放射性物品入甘备案、监督检查和辐射监测。积极推进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跨区域处理处置补偿机制建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 (十六)着力夯实基础保障。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重点核设施外围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区域电磁环境调查评估试点。优化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布设,推进老旧大气辐射自动站升级改造,提升金塔前沿站运行管理水平。完善重点任务、重点部位核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成省、市两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核事故、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推进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指标体系和平台搭建。(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六、开展监测评估数智赋能行动 (十七)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科学优化“十五五”环境监测点位,持续完善各领域监测网络。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观测站建设,联合河西走廊、祁连山、黄土高原、黑河、中游绿洲、石羊河、临泽、甘南8个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开展生态样地监测,重点向自然保护地监测样地拓展。积极申报第三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推进黄河流域兰州段、黑河流域张掖段水生态监测,开展地表水国控断面水生生物调查。加快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结合国家地下水监测井二期工程,持续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体系。加强重点水土流失区和荒漠化区监测网络建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 (十八)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建立甘肃省生态环境大数据标准规范,编制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做好各类生态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健全部门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数据资源公开共享机制,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推动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 (十九)开展生态屏障建设评估。聚焦生态保护和修复、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针对重点地区林、草、湿、荒、沙、水、生物多样性等各要素进行动态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自评估。加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和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开展全省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2020—2025年)。完成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水库和长江重要支流的水生态调查评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和草原治理等成效评估。逐步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效评估体系。(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科技厅) 七、开展监管执法提质增效行动 (二十)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地问题线索处理处置机制,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体系。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常态化开展联动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协同执法。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积案清理。会同青海省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二十一)强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巩固已整改任务成效。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统一部署,开展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自查自改,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省级督察整改成效第三方评估。(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 (二十二)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针对群众身边的噪声、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恶臭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做好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对长期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办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 八、开展环境风险系统防控行动 (二十三)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及防治。健全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四大体系。加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完善“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现重点防范区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持续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对部分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有效应对地震、暴雨、洪涝等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常态化开展扑火实战演练,加密部署中高风险地区森林草原火险监测站点。(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应急厅) (二十四)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健全跨部门适应气候变化协调工作机制,完善跨领域跨地区会商研判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等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完善“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深化成果应用。完成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环境风险调查,探索在黄河、长江流域开展流域级风险防控工程体系建设。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省委国安办、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 九、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 (二十五)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建设模式。加快开展工业节水减排,实施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城乡老旧供水设施、管网和高耗水服务业节水改造。加快甘州区、临夏市2个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推进庆阳市城市再生水(中水)利用工程。(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 (二十六)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工程,加快布局未来产业。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支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电能消费为主导的清洁能源消费体系。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实施电网优化补强工程和调峰电源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十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落实碳达峰各项任务,协同推动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和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持续深化白银市、酒泉市、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乐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探索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主动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十、加强组织实施 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甘肃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统筹用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科普宣传,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保护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