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省补”来了!》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7-21
  • “省补”的出台势必会对本省的海上风电发展有正向的刺激作用,尤其是广东和山东出台的“省补”都按项目容量进行一次性补贴,更可以直接帮助项目降低成本。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予海上风电项目一定的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和2023年全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浙江由此成为继广东、山东后,第三个明确海上风电省级补贴支持政策的省份。省级补贴的陆续出台一时提振了海上风电市场,业界普遍认为,“省补”将有力推动海上风电向全面平价过渡。

    “先建先得”,逐年退坡

    去年11月,浙江省首次透露将为海上风电提供金融、财政支持,但并未公布补贴标准细则,时至目前,浙江省成为了全国第三个为海上风电提供省级财政支持的省份。

    按照《通知》,2022年舟山市海上风电发展目标为开工30万千瓦,核准容量100万千瓦,2022年和2023年全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财政补贴规模分别按照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控制,以项目全容量并网年份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按照“先建先得”的原则确定享受省级补贴的项目,直至补贴规模用完。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第二年开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600小时进行补贴。

    与广东和山东提供“省补”的方式类似,浙江海上风电补贴同样是逐年退坡,但从舟山市此次公布的补贴标准来看,其不同点在于,浙江是为海上风电项目按照度电补贴,而另两省则直接按照项目容量补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起,广东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邓召军在今年4月公开表示,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山东省财政将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

    助力改善海上风电经济性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指出,补贴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的重要方式,但现阶段海上风电成本仍然较高,为直面海上风电平价压力,仍需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保障稳定的装机规模增长。在此背景下,“省补”出台接替“国补”,能够防止“国补”退出导致的资金流断裂情况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行业增长态势,稳定了市场预期,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

    “‘省补’的出台势必会对本省的海上风电发展有正向的刺激作用,尤其是广东和山东出台的‘省补’都按项目容量进行一次性补贴,更可以直接地帮助项目降低成本。”睿咨得能源可再生能源分析师朱祎聪告诉记者。

    从补贴力度上看,目前三省“省补”力度实际上远低于此前的“国补”,但在业内看来,这一补贴力度已足够提振市场,并吸引投资者。朱祎聪指出:“目前的补贴力度虽然总体上不如之前‘国补’的力度大,但可以使投资方更快回收资金,对投资者同样具有吸引力。三省的补贴也都以不同形式进行阶梯式退补,既能在现阶段帮助提升海上风电项目的经济性,又可以持续刺激产业链各个环节进一步降本增效,早日实现平价上网。相较于没有补贴的省份,出台‘省补’的几个省份也能够吸引更多投资方,选择更为优质的企业,对本省的产业发展也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风电设备供应商大金重工指出,政策支持与电价补贴有效地促进了我国风电产业投入提高、产量提升、技术进步、成本下降,为最终实现平价上网奠定了发展基础。虽然海上风电2022年起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是鼓励地方继续补贴建设海上风电,风电行业政策趋势整体向好。据预计,未来10年,中国海上风电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7%,累计并网装机将达到1亿千瓦。

    海上风电平价仍需多方着力

    密集的支持政策出台催热了海上风电市场,近几个月来海上风电项目招标也持续火热。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第二季度新增海上风电启动项目招标规模可达330万千瓦,增速超出业界预期。更为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海上风电项目风机中标价格也呈现大幅下降趋势,据浙商证券数据,目前,海上风机平均招标价格已下行至约3680元/千瓦,与2020年海上风机7003元/千瓦的平均招标价格相比,降幅达到一半。

    朱祎聪认为,前两年的海上风电装机潮推动了风机价格的下降,在海上风电进入无“国补”时代后,进一步降本增效的需求更为强烈,风机价格的持续下降不仅能够使得海上风电项目尽早实现平价,也能推动产业链的持续创新。

    海上风电的平价却不仅依赖于设备。有测算显示,2020年,海上风电投资成本结构中,风电机组占比仅约为35%,其余为电力设施、安装工程、海上桩基等。

    对此,孙传旺指出,除削减风机成本外,海上风电项目还需协同产业链各个环节降本,比如,静态投资占比高的基础和海缆领域,也是未来降成本的主要着力点,与此同时,还需在安装环节与风电场规模化两个环节降本。“江苏、广东、福建等地的海上风电完全成本约在1.5万元/千瓦—1.8万元/千瓦之间,如果要实现7%的收益率,海上风电完全成本需降至1万元/千瓦左右,最终能否实现项目平价,仍需结合当地基准电价和‘省补’额度进行测算。”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fengdian/2022/07/20/detail_20220720125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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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海上风电的塔筒基础结构能起到类似人工鱼礁聚集和增殖鱼类的作用,为鱼类、贝类和藻类等海洋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和产卵场所,为此可以充分利用风机塔筒基础发展深水养殖网箱。海上风电投入运行后,既能生产绿电,又合理利用了风电场占用的海洋水域空间,使海洋资源价值最大化,而这正符合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势。 为促进“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进一步发展,今年7月底,阳江市农业农村局与多个企业、科研单位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10月31日,山东省首个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试验示范项目完成全部风机的吊装工作,该项目在建设时期,在风机基础周围50米海域内布置养殖区,投放产卵礁、集鱼礁、海珍品礁,为鱼类、贝类和藻类等海洋生物提供极佳的栖息和产卵场所,推进“水上水下立体开发利用”,打造“绿色能源+蓝色粮仓”新样板,助力打造可复制的“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示范项目,是赋能现代能源体系、海洋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的新路径。 风电+氢能 近年来,我国风电装机虽稳居世界首位,但也伴随着弃风限电等问题的产生。为解决这一问题,风电市场积极探索能源转换方式,将风能转化为氢能加以利用,成为当前研究的重点方向。 风电制氢是将风力发出的电直接通过水电解制氢设备,将电能转化便于长期存储的氢气。当前我国风电制氢不但有效解决了大规模的弃风问题,而且对于综合能源系统中风电的消纳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将探索出不同于储能、供冷供热等,进行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新途径。另外,风电制氢有望加速海上风电进一步降低成本,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在今年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之际,张家口市崇礼区的河北建投风电制氢项目走入了大众视野。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了解到,由于风机和光伏发电受制于环境、天气等因素,电压十分不稳定,作为全球首个通过直流微网输电的离并网风光耦合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要外接电源也可制氢,不制氢时,也可向电网输送可再生能源电力。而风电、水电、太阳能等,被称为零碳能源,不仅绿色环保,同时也解决了电解水制氢受制于电价、生产成本居高难下的问题。 据悉,河北建投风电制氢项目全部达产后,氢能生产能力将达到600多吨,为企业更快更强融入张家口氢能产业链条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成本力争由每公斤30元降至14元,从这一点上看,风电制氢项目具备较好的示范和带动意义,也意味着“十四五”期间将会迎来风电制氢产业的快速发展阶段。 除此之外,随着我国海上风电制造、建设、运维技术水平均不断提高,建设以海上风电为核心的海洋经济圈成为可能。以“海上风电+海水制氢”正成为海上能源综合开发的趋势,打造海上蓝色能源基地正在成为现实。 今年6月20日,上海市印发的《上海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22-2035年)》,其中提出:“在海上风电制氢方面,开展深远海风电制氢相关技术研究,结合上海深远海风电整体布局,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突破海上使用淡水电解水制氢的瓶颈,降低海水制氢成本。” 福建省漳州的相关规划也提出,将加快开发漳州外海浅滩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布局海上风电制氢等氢能产业基地,发展氢燃料水陆智能运输装备,构建形成“制氢—加氢—储氢”的产业链。 10月10日,唐山市政府发布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2-2035年),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探索培育“海上风电+氢储能”一体化开发应用新模式,在风电消纳、电网调峰等方面形成示范。鼓励“海上风电+氢氨”融合”。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开展氢储能在海上风电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的示范,培育开发“海上风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积极推进海生风电+海水淡化、电解水制氢布局,开发离网式海上风电和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 可以预见,在未来,海上风电将形成新的产业链,尤其是海上风电制氢,将有望成为海上风电深远海开发的破局关键。 风电+储能 风电是绿色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但因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规模并网会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造成冲击。 当前我国电网对电的要求是即发即用,经过电网传输到用户,用电器直接使用,经过的是源-网-荷三大环节,中间没有存储的环境。另外,我国风电装机增量规模庞大,但是消纳问题依然是整个产业的痛点,因此对于整个风电产业来说,储能之于风电意义重大。 目前,已有不少省份出台了新能源配置储能相关政策要求,在前不久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整理发布的建设方案中,就有9省市明确要求风光配套储能。(详情点击:204.49GW!15省市风光建设指标明确 )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注意到,9月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8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视频会上。会议也明确要求,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尽快完成所有项目核准(备案),尽快提交接网申请,加快项目主体建设,按期完成2022年承诺并网目标,加快配套储能调峰设施建设,确保同步建成投产。 可见,“风电项目配套储能”已成为标配。 无不例外,就在今年10月,上海市发改委发布的《杭州湾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配套建设电化学等储能装置,预留储能配置比例时长4小时以上。要求储能装置应适应海上风电应用场景,具备电网调峰、辅助调频、备用电源、削峰填谷、电力需求响应、紧急功率支撑、无功补偿等功能。储能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退役应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安全管理应满足应急管理、消防、电力监管等相关部门技术与管理要求。 风光水火储一体化 近年来,随着内蒙古乌兰察布新一代绿色电站示范项目、广西崇左“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新疆巴州8000兆瓦“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榆林“风光热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以及1000米以上高空风能发电、300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等重大能源新技术的不断突破,能源融合发展的步伐愈加坚定,路径愈加清晰。 内蒙古乌兰察布新一代绿色电站示范项目 “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通过优先利用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挥水电、煤电调节性能,适度配置储能设施,统筹多种资源协调开发、科学配置,有利于发挥新能源富集地区优势,实现清洁电力大规模消纳,在优化能源结构的同时,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和绿色发展意义重大。 近两年,国家及地方层面多维度布局建设“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相关项目陆续落地,尤其是以多能互补模式为主的大型风光基地建设趋势逐渐清晰。业内人士指出,未来“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或将成为风光大基地建设的主流模式。 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方面,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多能互补实施路径”、“推进多能互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进一步提出,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科学优化电源规模配比,优先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实施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工程。5月份,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将“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火(储)、风光水(储)、风光储一体化规划与集成设计研究”作为重要研究课题。 进入“十四五”,陕西、宁夏等多地陆续发布“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或基地建设相关规划,明确加快“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在此背景下,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等西部和北部省区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重点也逐渐倾向“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模式。 不仅如此,在今年11月贵州省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按照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规模化、基地化发展要求,统筹风电、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和电网送出通道利用。 在国家及地方层面相关政策的支持下,“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受到了各家能源企业的青睐,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各地多维度布局建设。(详见:前三季度121.857GW“风光储”项目:中国能建、京能领跑,甘肃、内蒙古位居前列 ) 风电+乡村振兴 近年来,我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利用丰富的风力资源、太阳能资源,发展田野风能、光伏发电等绿色经济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在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余电上网,农户获取稳定的租金或电费收益。   随之,6月份,吉林省下发全国首个“风电+乡村振兴”省级方案,为国家“千村万乡驭风计划”先行示范。文件要求:2022年在吉林省9个市(州)以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约3000个行政村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全省共计9034个行政村未开展乡村振兴工程,各县(市、区)行政村数量以省民政厅提供数据为准)。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省内全面覆盖。 8月12日,在分散式风电技术研讨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表示,下一步,将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重点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鼓励村集体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目前,正在组织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方案,争取尽快推动实施。 世界风能协会副主席、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会秘书长秦海岩曾在记者采访时指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正是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探索低碳能源产业发展与推动共同富裕的深度结合之路,既立足长远又聚焦务实,充分体现了全面系统的规划思维和开拓创新的政策视野。” 截止目前,“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工程已于9月29日在河南省淮滨县开工建设。据悉,这是“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全国率先编制实施方案、全国率先开工建设的首批试点工程。 河南淮滨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50亿元,计划在该县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选布295个机位,总装机容量约1800兆瓦,拟在2023年底前实现首批650兆瓦项目并网发电,2024年底前剩余1150兆瓦并网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