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1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编号为苏发改规发〔2025〕4号。该通知发给省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设区市的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通知内容指出,《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已经获得省人民政府的同意,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此管理目录将从2025年8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16日。期间,该目录将根据国家规定和江苏省实际情况进行动态修订和调整。
附件中还包含了《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的详细内容。通知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7月17日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