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征求意见》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8-19
  • 储能头条获悉,8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表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的要求,进一步释放提升配电网对分布式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按照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19)进行了修订,形成《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文件规定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的总体要求、系统级承载力计算、设备级承载力计算、承载力计算结果校核、可开放容量评估及等级划分等内容,并提出了承载力提升措施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计算及可开放容量评估。

    分布式电源承载力评估应在全面收集电源、电网、用电负荷、灵活调节资源以及相关运行数据的基础上,计算系统级承载力和设备级承载力。

    设备级承载力计算宜在当年度春季或秋季的工作日午间时段内选取分布式电源出力最大典型时刻,并预测用电负荷、电源出力、新型电力储能装机等相关参数。

    省级行政区或电力调度独立控制区域承载力计算时,系统级承载力测算的变量为新能源利用率和新型储能装机容量。新能源利用率在新能源利用率设定值基础上,下调1~2个百分点;新增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在评估周期内评估区域的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基础上,按照新能源装机容量的5%~10%确定。

    分布式电源是指在用户附近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一般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源,包括同步发电机、异步发电机、变流器等类型电源。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kV(66kV)、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MW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适用本标准。

    分布式电源承载力,在满足电网运行安全和电能质量等条件下,统筹考虑负荷水平、新能源利用率、灵活调节资源等因素,电力系统可接入分布式电源的最大装机容量,分为系统级承载力和设备级承载力。系统级承载力指某一行政区或电力调度独立控制区域内可接入分布式电源的最大装机容量。设备级承载力指220(33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供电范围内可接入分布式电源的最大装机容量。

    新能源利用率是指新能源实际发电量与可用发电量的比值。新能源利用率按考虑全部原因受限电量计算。

    分布式电源可开放容量,除已并网和已备案的分布式电源外,电力系统可新增接入的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

    反向负载率是指,流经变压器的反向输送功率与额定容量的比值。输送功率从低电压等级流向高电压等级时为反向;输送功率从高电压等级流向低电压等级时为正向。

    分布式电源最大出力系数,某一范围内分布式电源最大输出功率之和与额定输出功率之和的比值。

    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的要求,进一步释放提升配电网对分布式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按照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19)进行了修订,形成《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建议,反馈我局(电力司)。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建议传真至010—81929279,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aoyy@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docx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8月13日

  • 原文来源:https://newenergy.in-en.com/html/newenergy-2444082.shtml
相关报告
  • 《国家能源局:选择山东等6省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6-14
    •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获悉,6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推进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础。 综合考虑近年来分布式光伏装机增速、装机规模、光伏消纳利用情况等因素,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时间为期1年。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 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推进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综合考虑近年来分布式光伏装机增速、装机规模、光伏消纳利用情况等因素,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 二、有关要求 请各试点省份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按照《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按期完成年度研究评估和结果公布相关工作,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开展抽查,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评估办法。 试点省份能源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省内试点各项工作。各省电网企业负责营业区内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的具体研究分析工作,并协助本省能源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发布工作。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做好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条件的监管工作,接受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非试点省份可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参照试点省份开展相关工作。 试点工作时间为期1年。 联系电话:010-81929506 附件: 1.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实施方案 2.省级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研究分析报告大纲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6月1日
  • 《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1-06
    • 【国际能源网 讯】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指出,着力打造以“锚定一个基本目标,聚焦一条主线引领,加强四大体系建设,强化三维创新支撑”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总体架构。以助力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基本目标,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主线,加强电力供应支撑体系、新能源开发利用体系、储能规模化布局应用体系、电力系统智慧化运行等四大体系建设,强化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标准规范、核心技术与重大装备、相关政策与体制机制创新的三维基础支撑作用。 充分利用各类电源互补互济特性,构建多元绿色低碳电源供应结构。科学有序安排新增电源装机规模、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水、核、风、光、煤、气等多能互补优势。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大力推动新能源开发建设,按需规划清洁高效火电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发电。 打造“新能源+”模式,加快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推进新能源与调节性电源的多能互补,推广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强化清洁能源资源评估和功率预测技术研究,延长预测周期、提升准确性、完善调度运行辅助决策功能,深化极端天气下功率预测技术研究,加强源荷互动,打造源网荷储聚合体。深度融合长时间尺度新能源资源评估和功率预测、智慧调控、新型储能等技术应用,推动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建设,实现新能源与储能协调运行,大幅提升发电效率和可靠出力水平。 统筹不同电力供应方式,实现远距离输电与就地平衡兼容并蓄。西部、北部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规模,不断优化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送端配套电源结构,持续提高输电通道利用率和清洁能源电量比重。东、中部地区加强受端交流网架建设,为跨省跨区通道馈入提供坚强网架支撑,依托省区外电力与本地电源共同满足新增电力需求,实现“电从远方来”与“电从身边来”相辅相成,提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推动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新能源及海上风电集约化基地化开发。稳妥推动西南地区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基地建设,实现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一体化规划研究、开发建设、调度运行与电力消纳。重点围绕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结合清洁高效煤电、新型储能、光热发电等,形成多能互补的开发建设形式,探索建立新能源基地有效供给和电力有效替代新模式。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利用,一体化统筹海上风电的规划、建设、送出、并网与消纳,并逐步由近海向深远海拓展。 发挥大电网资源配置作用,推动主干网架提质升级、柔性化发展,支撑高比例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兼顾全国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和电网合理分区,加强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提升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原则上以输送清洁能源电量为主,加强送、受端交流电网,补齐电网薄弱环节。科学优化走廊方案设计,加强密集输电通道风险管控,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求。结合新型输电技术,推动直流输电柔性化建设与改造,优化网架结构,形成分层分区、柔性发展、适应性强的主干网架。 推动分散式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多领域跨界融合发展。加快推动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以就地利用为主要目的拓展分散式新能源开发应用场景。积极推动各具特色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围绕公共建筑、居住社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等建筑、交通领域,发展新能源多领域融合的新型开发利用模式。 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意见建议传真至010-81929279,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sunhe@nea.gov.cn。 感谢参与和支持! 附件: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