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候运行、五分钟换电!新能源运输矩阵“坝”气十足》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4-09
  • 关键词: 中国电建 拉哇水电站 清洁能源项目建世界精品,铸国之重器

    在中国电建全过程勘测设计

    并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

    目前在建世界最高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拉哇水电站工程现场

    全国首个高原水电站

    新能源规模化运输矩阵

    在这里成功组建


    拉哇水电站是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坝高239米,是目前在建世界最高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电站由中国电建所属中南院全过程勘测设计,水电十二局承建大坝主体工程,水电一局、四局、八局、九局、十一局、十四局等承担主要施工任务,成都院承担监理咨询任务。


    电站建设过程中,项目部开创性地使用新能源自卸车进行坝料运输,共投入约百台具备全天候运行、五分钟换电等特点的纯电动重卡和纯电动矿卡,打造了全国首个高原水电站新能源规模化运输矩阵,开拓了高原寒冷地区工程建设“降本增效、低碳环保”的新路径。



    新能源纯电动自卸车具有成本低、污染小、运转快、安全系数高等特点。空载上坡时,仅需带动空车上山,大部分电能转化为车辆的重力势能。满载下坡时,车辆的重力势能转化为动能,带动主电机发电,同时将动能转化为电能存储在电池中,减少外部的电力补给。



    经测算,在理想状态下,新能源纯电动自卸车燃料成本将降低90%以上,在有效减少汽车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大大提升坝料运输效率。整个大坝填筑期间,新能源自卸车的投入使用预计可减少柴油消耗约2027.77万升,可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4万吨,真正实现“低碳工地”目标,助力高原生态环境保护。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80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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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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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文件还指出:“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能源、铁路、民航、邮政主管部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电力公司: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现就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协同联动、统筹谋划、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交通运输动力绿色低碳替代,强化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保障,为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二、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 (一)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衔接互动。在国家相关规划中,强化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新能源资源普查。统筹清洁能源自然禀赋、用能需求、建设条件等要素,推动制定省级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与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二)统筹规划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开展公路水路充(换)电站设施网络规划,加强与电网规划的协同布局,提升清洁能源就地保障水平。完善车船绿色燃料加注体系规划,系统推动车船绿色燃料加注设施和装备发展。开展铁路电气化改造规划,推广清洁能源供电新模式。 三、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 (三)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要素保障。强化用地、用海等资源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交通基础设施周边未利用地和存量用地开发清洁能源。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设计,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享共用通道、管廊、杆塔等资源。推动各地优化完善清洁能源年度开发方案,在规划目标、项目入库、并网接入等方面给予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项目支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建设,持续提升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综合承载能力。 (四)创新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模式。在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根据项目实际增加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专章。鼓励交通与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同步开发、同步招商。对同一投资主体依托同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清洁能源开发项目,相关项目核准(备案)主管机关可以依法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新改扩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可在主体工程建设中同步办理涉路施工许可。 四、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五)安全有序发展铁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充分利用候车楼、货场、站房、铁路沿线等资源,综合考虑光环境影响和安全影响,对符合条件的既有站点进行光伏改造,建设光伏屋顶、光伏车棚。新建大型铁路场站屋顶预留安装光伏发电所需的基础条件,鼓励站场应用清洁能源。 (六)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按照依法依规、宜建尽建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等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中心,以及原省界收费站用地、边坡、隧道出入口、隔离带、互通立交、匝道圈中的土地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积极推广柔性输配电、智慧调控、构网型储能、浅层地热利用等新技术,支持公路沿线规划建设源网荷储充一体化项目。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建设充(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推动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开展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提升新能源汽车绿电消费比例。 (七)因地制宜推进港口航道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结合港口码头、航道运河既有条件,在确保港口作业、船舶通航等安全前提下,依托港池、仓库、防波堤等,因地制宜推广海洋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鼓励集装箱枢纽海港报废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港内集装箱卡车。依托港口设施布局建设船舶充(换)电站、加注站。 (八)加快推动枢纽场站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统筹考虑货运枢纽、货运堆场、客运站、公交停车场等智慧化转型升级,以及冷链运输、车辆充(换)电等用能需求,科学利用厂房屋顶、枢纽场站内土地等资源开发分布式新能源,鼓励交通枢纽场站供冷供热使用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资源。 五、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九)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鼓励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路域范围内新能源就近消纳,优化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等灵活调节资源,加快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多源转化与多能互补、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技术装备和新模式示范应用,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 (十)提升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应急能力。加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故障检测、预警和恢复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风险灾害抵御能力。探索建立基于构网型技术的绿色交通应急电力系统,逐步提高交通运输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可靠性。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建设一批集清洁能源发电、储能、卫星通讯等功能于一体的平急两用能源服务设施,满足临时安置、能源供应、物资保障、应急通讯等需求。推广移动储能充电车、应急移动储能设施,做好节假日等集中充电高峰时段交通运输能源供应保障。 (十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协同互动。推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信息交互共享机制,加强交通能源供需大数据分析预测。加快推动交通运输能源系统深度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调节。大力推广智能化充电设施和车网互动技术,将车网互动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 六、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 (十二)推动铁路机车车辆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高耗能、高排放机车车辆节能改造和低碳化升级,建立老旧机车车辆更新换代机制,鼓励引导高耗能、高排放机车车辆有序退出。完善机车车辆能耗和排放监测评估体系,开展铁路装备碳积分管理制度研究,推进装用新一代低排放、低油耗中高速柴油机铁路内燃机车应用,推进电网结构薄弱地区长续航电动、氢能、混合动力等铁路新能源机车车辆和配套供能设施规模化应用。 (十三)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 (十四)推进绿色低碳船舶发展。报废更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船舶,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探索标准化燃料罐、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船舶设备共享共用,支持内河船舶应用光伏发电技术,积极推动电力、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绿氢等清洁能源在船舶上应用。 (十五)发展新能源航空器。推动新能源航空器应用推广,加大对新能源航空器的发展支持力度。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布局绿色航空关键技术、产品方案和安全验证等试验基地。加快推动建立新能源航空器适航审定体系和持续适航体系。 (十六)推动绿色低碳邮政快递发展。推广使用新能源邮政快递配送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无人机、无人车等推广应用。积极推广邮件快件航空运输应用可持续航空燃料。淘汰老旧分拣设备,推进智能分拣成套设备迭代,提升分拣效率,推进设备智能化低碳化升级。 七、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 (十七)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能力。加快突破绿色燃料生产技术瓶颈,逐步提高绿色燃料制备效率。推动建设一批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氢能、生物航油等供给能力。鼓励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清洁能源制氢。 (十八)逐步完善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储运加注网络。统筹交通运输装备绿色燃料需求,积极推进重点区域绿色燃料储运加注设施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服务区、货运场站、港口、机场、枢纽等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积极稳妥推广多元化氢能储运方式。 八、培育现代化产业融合体系 (十九)鼓励新模式推广及新兴产业孵化。聚合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资源,打造交通运输领域虚拟电厂。引导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电池资产管理、新能源运输装备融资租赁等新兴产业,打造车—站—桩—网智慧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深度融合的泛汽车新型生态创新发展。 (二十)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加快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氢燃料电池、绿色燃料等产业培育,保障上游原材料零部件高质量稳定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发电设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等产业升级,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体系。积极拓展市场需求,孵化培育电池拆解回收、退役光伏组件再利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等产业。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跨界合作,不断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一)完善支撑保障政策。鼓励交通路域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就近消纳新能源。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鼓励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直连或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分时电价提升用户参与车网互动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绿色燃料的制备支持政策。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二十二)加大资金要素支持。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各类资金渠道,落实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以及充(换)电站税收优惠。鼓励新能源车等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证书交易。 (二十三)加强标准规范支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电动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出台能源补给设施与新能源船舶接口标准和通讯协议,统筹推进新能源船舶能源补给公共服务化。推进新能源船舶加注安全操作和检查标准制定。研究出台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制储用”标准。推动国际标准互认,促进国际标准领域合作,加快健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二十四)推进科技创新。建立交通与能源融合技术装备研发平台,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加强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领域技术创新,支持开展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先进智能储能系统、清洁能源载运装备、交通可持续燃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的突破和应用。 (二十五)强化试点引领。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启曜”行动和“乘风”行动。结合交通强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燃料电池汽车、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工作,组织开展一批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创新项目建设。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疆煤外运通道、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扩容改造等重大工程,打造(近)零排放运输通道样板。在丹江口库区、长三角等地区打造区域性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建设一批(近)零碳服务区、港口等重点工程。 十、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完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强化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培训,搭建跨领域宣传展示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经验分享互鉴,营造良好氛围。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 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6日
  • 《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或催生新业态》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07-31
    •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既包括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还包括了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融合型基础设施。目前,在国家与政府的支持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强劲,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全球领先,产销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推广的新能源汽车超过了450万辆,占全球的50%以上。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增加也推动了充电桩、充电站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据了解,全国已累计建设充电站3.8万座,换电站449座,建设各类充电桩13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55.1万个,私人桩74.9万个。   作为新基建的重要领域之一,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日前,工信部透露,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体系渐趋完善,新能源汽车的基础材料、电池、电机、整车、电控、生产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基本实现了贯通。此外,我国还建成了“十纵十横两环”4.9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遍布19个省份的171个城市。根据国家电网发布的数据,6月国家电网公司智慧车联网平台新增接入充电桩15.98万个,充电量1.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59%。同时,今年上半年国家电网新能源汽车充电量达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从数字中可以发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数量在全国各地正稳步增长,这对于广大车主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过去大家所担忧的新能源汽车不能出城,不能在城际间来回穿梭的问题正得到有效解决。以福建为例,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福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强调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指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报装、建设、通电等流程,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允许利用临时用地建设充电设施;同时,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应自建或委托配建不低于20%比例的充电设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延长至2022年,加大对非城市核心区的补贴力度。可以预见,未来全国各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将继续增多,为新能源汽车的电力续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然而,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与续航能力仍有担忧,这背后透露出的,其实是对汽车电池的顾虑。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从当前来看,新能源汽车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处于产业的发展初期,具体表现为技术路线、商业模式都在探索和变化当中,仍有必要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研发新型充电和换电技术,探索车电分离的模式应用,来满足不同市场的需要。而充电与换电作为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方式,各有各的优势。目前,对于广大新能源汽车的车主而言,充电是补充能源的“唯一”办法,其实不然。车辆驶入设施完备的换电站后进行换电操作耗时甚至比传统汽车加油的时间更短更便捷。同时,换电后替换的汽车电池由电池运营公司进行集中监测、养护、管理,更利于延长动力电池的寿命,提升电池安全性。当前,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难问题是令许多新能源汽车车主头疼的症结所在,这些小区由于电压负荷问题导致充电桩无法正常建设使用,只能通过电力扩容的方式才能开展建设工作。然而扩容成本高、涉及问题多,对于老旧小区而言是个极大的挑战,充电桩问题因此悬而未决。在这种背景下,车电分离的混电模式或许是电力补充的一条新路径。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汽车的换电模式还能催生新的服务业态。设想一下,当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符合统一标准与换电业务规范时,一个通话10~15分钟就近换电点可派车前往进行换电,这对于车主而言既快捷又有保障。再以退役动力电池为例,目前,部分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被应用到通信基础设施的备电场景当中,经过统一收集、管理、再次加工后的退役电池进入通信基站机房,通信基站遇突发断电可由退役电池进行电力补充,保证通信基站的正常运行。   据工信部透露,未来将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与管理政策,鼓励企业根据使用场景研发适合换电模式的车型,并在北京、海南等地开展试点推广。   除了电力续航问题外,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也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今年4月,财政部联合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出延长补贴期限,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完善配套设施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此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也在紧锣密鼓制定当中,工信部将进一步发布实施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的行动计划,并准备在公交车、出租车、城市物流车,包括环卫的清扫车等方面,进一步推动电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