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 icad
  • 发布时间:2024-01-09

  •   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要研发一批先进应急机器人,大幅提升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建设一批重点场景应急机器人实战测试和示范应用基地,逐步完善发展生态体系;实现应急机器人配备力度持续加大,装备体系基本构建,实战应用及支撑水平全面提升。
      应急机器人是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过程中,执行监测预警、搜索救援、通信指挥、后勤保障、生产作业等任务,能够实现半自主或全自主控制,部分替代或完全替代人类工作的智能机器系统的总称。应急机器人的发展与应用,代表了应急管理装备现代化发展趋势,是衡量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指导意见》提出,面向应急管理实战急需,以提升应急管理装备现代化水平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增强产品供给,加快推广应用,打造应急机器人体系,提高应急管理领域先进技术装备支撑水平。

      《指导意见》部署了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应急机器人急需技术攻关。围绕强化机器人抗恶劣环境能力、提高机器人载荷功能及模块化水平、提升机器人控制及智能化水平等重点领域,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突破一批基础共性技术。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应急机器人研制。针对抗洪抢险、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城市消防、应急指挥通信、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急能力提升需求,研制险情侦察类、生命搜索类、物资保障类、消防灭火类、高危场景作业类、复杂场景救援抢险类、生命通道构建类、通信保障类等机器人装备,实现高端装备自主可控,提升高危场景作业安全性,增强重特大灾害事故无人化、智能化抢险救援能力,推动人灾直接对抗向依靠机器人减人换人模式转变。其中,在应急指挥通信方面,重点聚焦“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灾情侦察需求,依托无人机等加强新型应急通信保障平台研制,研制基于无人机的自主部署通信基站,研制基于临近空间太阳能无人机、飞艇等航空器的应急指挥通信平台等,提升极端条件下应急指挥通信网络构建、灾情侦察等能力,打通应急指挥通信“最后一公里”。三是推进应急机器人实战应用。深化战术战法研究,建设试点示范力量,强化配备应用。四是深化应急机器人发展环境建设。健全标准规范,完善研发体系,建设测试基地及公共服务平台。

      《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健全创新保障体系、强化应用推广保障、深化开放交流合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 原文来源:https://www.robot-china.com/news/202401/08/86979.html
相关报告
  • 《两部门发文促进氧化铝产业有序发展》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制造与材料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冯瑞华
    • 发布时间:2019-01-02
    • 为化解氧化铝行业产能过剩隐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要求,加强科学谋划,严格项目管理,加快转型升级,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实现市场供需动态平衡,促进氧化铝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促进氧化铝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 发改办〔2018〕16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氧化铝是生产电解铝的主要原材料。近年来,我国氧化铝产量增长较快,有力保障了电解铝产业发展需求。随着国内铝土矿资源减少、品位下降,海外资源利用比例逐步上升,氧化铝产业呈现向部分沿海地区转移的趋势,逐步形成了内陆地区利用国内资源为主、沿海地区利用海外资源为辅的发展格局。受今年年初国际市场波动、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对市场前景盲目乐观,一哄而上,在沿海地区规划建设多个氧化铝项目,给行业造成了严重的产能过剩隐忧,影响了产业健康发展。为促进氧化铝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要求,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转型升级,实现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满足国内发展需求,推动氧化铝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加强科学谋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氧化铝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加强对各地区氧化铝产业发展的指导。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氧化铝产业发展现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基础、市场需求以及能耗总量、环境容量等情况,加强对氧化铝产业发展的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本地区产业发展规模和布局,充分做好项目论证,严格落实建设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产业发展规模与国内市场需求、地方承载能力相匹配,防止建设项目一哄而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发布我国氧化铝产业发展形势等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三、严格项目管理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做好项目备案工作。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严格履行安评、环评、能评、用地等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部门有明确要求的重点地区,新建氧化铝项目要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对不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安全、环保、能耗、用地、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在项目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要确保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四、加快转型升级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围绕深度节能、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复杂硬铝石铝土矿处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瞄准氧化铝综合回收率达到80%以上、吨氧化铝综合能耗低于38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新水消耗低于3吨等先进指标,对标挖潜,推动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重点是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整合区域市场、有效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等。 五、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在重大项目落地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中的主体责任,要精心开展项目论证,提前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落实社会责任,防止风险累计爆发。相关企业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对外发布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等信息时,要坚持客观真实,不夸大事实,不跟风炒作,形成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相得益彰、和谐共荣的格局。 六、加强宣传引导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创新科普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公益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咨询指导,提高公众认知和参与政府决策的水平。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畅通公众意见表达渠道,积极回应舆情热点和群众合理关切,做好形象宣传,逐步提高群众对产业的认知认可度。要建立热点和敏感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防范舆情风险,及时作出有效处置,维护行业正常发展秩序。 七、强化督促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有关方面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氧化铝建设项目采取函询、调研、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安徽出台支持政策 加快机器人产业发展》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7-31
    • 从安徽省经信委获悉,安徽省政府近日出台《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从提升研发能力、完善服务平台、补齐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加强推广应用、打造发展高地、强化土地和税收支持、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财政和金融支持、强化引导推动等十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措施,加快全省机器人产业发展,着力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机器人研发制造基地,建设世界一流的机器人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支持企业开发工业机器人 提升研发能力。鼓励核心技术研发。省科技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工业机器人系列产品模块化设计、动态性能优化、高速高精度控制、故障诊断与可靠性、开放式网络化系统集成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化生产线,支持企业开展工业机器人精密减速器、高精度伺服电机与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关键零部件研发。 鼓励机器人技术领先的国内外知名高校在合肥、芜湖、马鞍山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组建国际一流的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在人才培育、项目孵化、协同创新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培育安徽省机器人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上的竞争优势,打造产业技术高地;对重大合作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政策,集中资源予以支持。 鼓励本体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做强 完善服务平台。鼓励国内外知名机器人技术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机构落户安徽。 支持建立机器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产业发展共性服务平台,按其关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0万元。 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对在安徽省注册成立的机器人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关键设备投资总额5%的奖补,最高200万元。 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际交流,年度达成一个及以上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补齐产业链条。鼓励本体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做强。对机器人本体企业的新建或在建项目,且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土地价款),按关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对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和末端执行器五大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按新建或在建项目关键设备购置额(≥200万元)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鼓励国内外领军企业在皖投资设厂 壮大产业集群。鼓励国内外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含特种机器人)领军企业在皖投资设厂或建立企业总部。对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在1亿~10亿元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10亿元以上且营业收入超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安徽省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加强推广应用。制定《安徽省工业机器人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对进入目录的产品予以政策支持。 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省内机器人集成企业集成工业机器人的,按机器人售价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年度购置10台以下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机器人费用的15%给予奖补,最高100万元。 鼓励机器人向高端方向发展 打造发展高地。鼓励机器人向高端方向发展。对机器人本体技术指标达到《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联规〔2016〕109号)中十大标志性产品要求且已批量应用的,一次性奖励机器人生产企业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和末端执行器批量应用于6自由度及以上工业机器人的,一次性奖励机器人零部件生产企业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支持举办省级以上机器人大赛,每次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支持机器人企业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宣传推介活动,支持举办机器人论坛和产需对接会,每次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 鼓励企业上市挂牌 强化土地和税收支持。保障机器人产业发展用地供应,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发展机器人产业,可以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亏损结转年限按规定由5年延长至10年。 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本省高等院校开设机器人相关专业,择优开展重点专业建设,鼓励高校统筹资金给予支持。鼓励技工院校与机器人企业合作办学、定向培养,按规定对定向培养生给予补助。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精、尖”机器人技术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携技术项目来安徽省创新创业。 强化财政和金融支持。统筹“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及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支持政策。在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中设立运营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子基金,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 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对改制完成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拟上市企业,省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后再给予70万元奖励,其所在地政府相应分别给予不低于30万元、7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省及所在地财政分别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省财政奖励金额不超过70万元(与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沪深港交易所上市不重复奖励)。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强化引导推动。实施分类考核。其中,合肥、芜湖、马鞍山市重点考核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其他市重点考核推广应用和政策落实情况。每年召开一次机器人产业发展会议,按照有关规定评选安徽省机器人产业的人才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集群发展团体冠军,并予以通报。 《政策》指出,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要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省市和部门会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政策。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