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进行了五年的讨论之后,联合国通过了第一个管制转基因产品贸易的全球条约。随后几年将签署和批准。该协议称为“国际生物安全议定书”,将有助于保护环境,并确保现代生物技术产生的改性活生物体(LMO)的安全转移,处理和使用。出口商必须通过称为预先知情同意(AIA)的程序获得进口国的批准,以便初步运输用于释放到环境中的转基因生物,例如种子和树木。用于食品,饲料和加工的转基因生物 - 换言之,商品,不受AIA要求的限制。但是,它们必须标记为“可能包含”转基因生物,并且各国可以决定在限制基于科学风险评估的此类产品的进口时援引“预防原则”。预防原则允许政府采取行动,如果他们找到合理的理由担心消费者或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