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小组最初由作为议定书缔约国会议的缔约方在其第BS-I/5号决定中设立,作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联络小组”,并构成能力建设协调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联络小组的工作随着时间而演变。例如,联络小组为拟订《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的战略计划提供了投入,并对《卡塔赫纳议定书》的第三次评估和审查以及战略计划的中期评价作出了贡献。
第九次会议中,缔约方会议作为缔约方的卡塔赫纳议定书,CP-9/7决定,扩大联络小组的职责和范围,对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和重命名为“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联络小组”。第CP-9/7号决定附件规定了联络小组的职权范围:
联络小组应就下列事项向执行秘书提供专家意见:(a)加强《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的协调和有效执行的方法和途径;(b)全面战略方法以及概念和实际业务措施,以加强《议定书》下各项活动的协调,包括能力建设倡议等。
决定CP-9/7中概述,COP-MOP要求联络小组在2020年后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中作出发展相关的元素生物安全组件,会商开放式工作组的联合主席,和2020年卡塔赫纳议定书的实施计划。因此,联络小组被授权在2020年后进程中发挥关键作用,因为这些进程与生物安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