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构建“四个体系”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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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解除桎梏》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制造与材料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冯瑞华
    • 发布时间:2019-01-15
    • 开栏的话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以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对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举国关注。从今日起,本报开设《推进科体改革 放权赋权》栏目,挖掘报道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以飨读者。 “一旦产业化,未来胶质瘤只需要打一针,就能彻底治疗,费用将是现在的几十分之一。”如今,说到自己的成果——“溶瘤痘苗病毒改造技术”未来产业化前景,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李恭楚博士十分自信。 2018年6月之前,李恭楚很难想象自己的成果能够从论文走进现实。 作为浙江理工大学的首个作价入股案例,李恭楚团队的科研成果以专有技术作价1750万元与广州功臣创业投资企业合作,并通过公司化来推进成果产业化。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让人才创造的知识有合理的价值回报。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近年来浙江出台了包括《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举措。 70%成果转化奖比激发活力 在2015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之前,成果完成人在成果转化收益上只能拿到20%。在那个阶段,用技术换回1750万元的股权几乎是天方夜谭。 浙江理工大学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琪告诉记者,“溶瘤痘苗病毒改造技术”作价入股的合作中,李恭楚与校方的占股比例为9∶1。 除了李恭楚获益,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杨灿军团队也因该校的改革而获益。 2015年,浙江大学陆续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系列改革举措,包括明确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对其中的净收益按学校、成果完成人各30%、7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年,该校机械工程学院杨灿军团队深海组网接驳技术12项专利成果作价3000万元入股,5位学者以团队科技成果入股大型企业,分享成果转化股权70%的奖励。根据政策,杨灿军团队5名成员获得了价值2100万元的股权奖励。 “这项改革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体现。”杨灿军认为,提高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奖励比例,极大地激发了科技人员寻求成果转化的动力,也给科学家吃了定心丸。 2017年,《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的下限从上位法的50%提高到70%。而在包括浙江理工大学在内的诸多高校,奖励比例下限从70%提高到了90%。 今年,浙江省再次出台《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对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的定向调整,构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性收入的三元薪酬结构。 “提高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比例是希望科研人员能转化更多的科研成果,总的一个体现就是尊重知识和人才。”浙江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鲁文革说。 高校80%发明专利实现挂牌交易 2018年11月6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9个发明专利在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被汇专绿色工具有限公司以118万元摘牌受让。 浙江电子科技大学产学合作处副处长何宏介绍,专利交易一方面促进了企业生产智能化水平的提高和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规范交易也有效提升了科研人员的自主权和积极性。 一直以来,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难是世界性难题。体现在中国的一大原因就是,职务科技成果等技术类无形资产转让或对外投资需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审批程序。 但是,成果价值评估机制、成果转化工作风险责任免责等配套措施还未跟上,造成审批环节多、责任大,高校院所及其科技人员都不愿承担成果转化中的风险,严重影响职务科技成果后续开发、转移转化,导致大量职务成果束之高阁甚至失效。 2016年,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成立。不到两年时间,进场交易的发明专利数量已占到浙江省高校发明专利总量的80%! 有关统计显示,2011—2015年浙江大学失效专利达到8324件,其中很大部分属于期限届满前放弃的专利。 “科研成果不是房子,技术在不断更新迭代,过时的技术会一文不值,所以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鲁文革认为,如今整体思路调整了:与其让科研成果束之高阁,还不如让科研人员去转化成果,激发其科研积极性和创新活力。 “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出现,让成果转化更加规范、透明,科研人员获利也正规合法。”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陈乐平介绍,目前除浙江大学所有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外,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航天五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等30余家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均签订了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并进场交易。 截至2018年底,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项目487笔(含专利1200余件),总交易金额达到4.6亿元。
  • 《《浙江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3-12-18
    • 《浙江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印发 . 2023-12-18 11:14:07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2月16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聚焦我省完善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的任务要求,顺应充(换)电行业中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围绕充换电设备、充换电服务、充换电配套网络等重点,构建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并抓好落实、持续迭代,高标准引领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重点标准研制。围绕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聚焦亟须统一的技术要求,加快研制一批符合发展方向、保安全、兜底线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坚持创新引领,紧扣充换电产品与服务高质量高效益,研制能为行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通用性、可替换性要求的重点标准。开展建设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系统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攻关,破解阻碍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大规模高速发展的技术难题。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建委、湖州市经信委: 现将《浙江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浙江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 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部署,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构建内容科学、结构合理、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浙江省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化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突出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强化标准有效供给、注重标准实施效益,同步推进技术创新发展和基本安全保障,高标准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围绕电动汽车发展新阶段、充(换)电基础设施技术发展新需求,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制(修)订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制定实施一批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的传导充电、无线充电等充电基础设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基本建成具有共同富裕特征的高质量高效益充(换)电基础设施先进标准体系;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作用,积极推广实施一批实用标准。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包括外文标准),积极推动省内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科技创新与标准融合,大力培育省内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相关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聚焦我省完善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的任务要求,顺应充(换)电行业中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围绕充换电设备、充换电服务、充换电配套网络等重点,构建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并抓好落实、持续迭代,高标准引领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重点标准研制。围绕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聚焦亟须统一的技术要求,加快研制一批符合发展方向、保安全、兜底线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坚持创新引领,紧扣充换电产品与服务高质量高效益,研制能为行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通用性、可替换性要求的重点标准。开展建设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系统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攻关,破解阻碍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大规模高速发展的技术难题。 (三)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标准实施应用。根据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适用的对象领域,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升标准实施应用的效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协调作用,加大标准宣贯的范围与力度,营造积极推广应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加强标准执行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相关市场主体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提供服务。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促进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行业整体质量提升。探索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标准化发展评价。 (四)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创新发展。强化标准建设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协同,重视科技创新与标准研究的相互衔接,推动包括专利在内的科技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化成果。培育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龙头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参与研制标准,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构建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行业的融合创新发展生态。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根据浙江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等新技术示范应用需求,统筹专业领域标准与基础通用标准、新制定标准与已发布标准的有效衔接,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并根据发展需求动态调整。 (二)发挥各方作用。各地方、社会团体等加强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合作,充分发挥能源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商等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基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制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及时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并产业化应用。 (三)强化任务落实。各级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电动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指导,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研制实施。各地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拟参与制修订的标准清单,并明确时间进度,及时报送省能源局。 附件:1.浙江省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框架 2.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重点标准清单(2023年版) 3.2023—2025年浙江省拟制修订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清单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官方微信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阅读体验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