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可用于防治各类虫害,但长期以来,由于害虫不断具有耐药性,许多农药的使用效果逐渐退化。为此,今年6月美国环保局(EPA)推出减缓和抵制害虫对农药耐药性的措施,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具体措施
1. 发布农药登记通知2016-X《农药耐药性管理分类农药登记员指南草案》(PRN 2016-X)
PRN2016-X(Draft Guidance for Pesticide Registrants on Pesticide Resistance Management Labeling)对PRN2001-5进行了修改与更新。PRN 2016-X适用于一切传统、农业农药(即:除草剂、杀真菌剂、杀菌剂、杀虫剂与杀螨剂)。更新的内容主要为农药产品标签,旨在促进信息提供,指导农药使用者加强管理以减少害虫耐药性。具体体现在为登记人员提供额外指南并在标签上增加耐药性管理声明或信息的建议格式、提供耐药性管理指南所需外部技术资源的参考资源,以及为完善耐药性管理表述而对现有标签进行修改的更新说明等3个方面。
2. 发布农药登记通知2016-XX《除草剂耐药性管理分类、教育、培训与保护指南》(PRN2016-XX)
PRN2016-XX(Guidance for Herbicide Resistance Management Labeling, Education,Training,and Stewardship)仅适用于除草剂,对需要注册审议或登记的除草剂提供分类、教育、培训及保护指南,以此传达环境保护局当前解决野草对除草剂耐药性问题的思路与方法。PRN2016-XX中除草剂耐药性管理办法分低、中、高三个级别对28种除草剂的作用机制加以考量。重点关注分类、教育、培训与保护战略等11大要素。
3. 监管植物合成杀虫剂
植物合成杀虫剂(Plant Incorporated Protectants)是指由植物分泌的杀虫物质或者植物为分泌此类物质所需的基因物质。EPA将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FIFRA)规定的植物合成杀虫剂均视为农药,只对其进行农药登记与监管,并不负责管理植物本身。监管的范围包括人类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估和耐药性管理风险评估。
EPA植物合成杀虫剂监管的核心是大力推进执行害虫耐药性管理战略。主要包括使用庇护作物、基于病虫害综合治理的保护措施、耐药性监测、种植户培训、合规监测(用于庇护作物分布),以及在确定耐药性后的缓解措施。
二、农业耐药性管理综合建议
卓有成效的耐药性管理目标是,无论害虫对农药具有耐药性还是易感性,害虫数量都应有所减少。鉴于此EPA给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1. 交替或混合使用由不同化学物质组成的、作用方式各异的农药效果更佳。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一方法可能导致害虫对两种农药同时产生耐药性;
2. 进行病虫害综合治理,控制耐药性害虫种类的增加;
3. 使用农药前,进行科学实验。对害虫种类进行取样,并对害虫种类和作物损害预计造成的效益影响进行分析。在使用农药前后进行检查,正确辨识害虫,判断农药是否有效管控害虫数量。
(编译 梁晓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