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1-03
  •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

    文件指出,大力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加大具有资源优势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推动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碳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效率提升。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等。

    原文件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4〕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协同、创新、安全转型,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湖南建设成效明显。到2030年,全省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美丽湖南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行差异化准入政策。严守“三区三线”,优化各类空间布局。

    (二)推进区域绿色发展和协同转型。促进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长株潭生态绿心探索绿色转型发展新模式,推进资源型地区和革命老区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岳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郴州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张家界等“两山”实践基地和国省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三、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三)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生产体系。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推动煤电转型发展,加快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加快节能改造,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合理规划建设调节性、支撑性煤电。大力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加大具有资源优势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撑的能源供给体系。推进区域电力交换枢纽建设,确保祁韶直流安全运行、稳送满送,加快推进“宁电入湘”、湘粤背靠背柔性直流互联工程建成投运。加快平江、安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推动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能开尽开。加强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优化发展综合能源网络,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升天然气储备输配能力。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推动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融合发展,煤炭与煤电、煤电与新能源、气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

    (五)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着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十五五”期间逐步减少。加快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全面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能效水平。深入拓展电能替代,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

    四、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六)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持续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推动烟花爆竹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口,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完善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七)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国家级产业集群,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推动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等融合发展。到203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

    (八)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大力实施“智赋万企”行动,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快商贸、物流、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水平,促进“两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建设湖南“种业硅谷”,加快育种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农业工厂、智慧农场。推动绿色低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五、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

    (九)构建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大力发展以铁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完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港口等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发展集装箱铁路进出港,实现与集装箱“水上巴士”无缝对接,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优化民航航路航线,持续拓展“长沙四小时航空经济圈”,加快建设“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主通道”和“非洲之路”。

    (十)推动交通运输工具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大力推广电动汽车、氢能汽车、液化天然气船舶等新能源运输工具。实施清洁动力、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城市新增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推进近零排放货运。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超过50%。

    (十一)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既有交通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改造升级,提升新建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新能源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储电设施。推广智能网联主动式公交优先系统,提升智能驾驶产业化应用水平。加强人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六、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

    (十二)推进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完善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海绵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十三)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加快建筑节能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推动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管理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

    (十四)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推动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碳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效率提升。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等。

    七、全面加强资源节约

    (十五)加强各类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等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强化节能目标管理,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产品设备更新换代升级。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强化节能监察。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建立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实施粮食节约减损行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提高开采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探索符合湖南实际的秸秆综合利用有效路径。

    (十六)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利用。全面实施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持续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推进长沙、湘潭、衡阳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规划建设一批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电子设备、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特色园区。推动工程机械、农用机械、轨道交通、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装备等再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3亿吨左右,2030年达到1.8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

    八、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十七)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持续开展节能节水、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循环经济等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简约适度、遏制浪费的绿色低碳意识。

    (十八)加强绿色产品供给。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加大绿色食品、绿色家居、绿色服装等产业培育力度。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推动智能技术、数字技术、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在餐饮、居住、交通、物流和商品生产等领域的应用。支持省内认证机构申请绿色产品认证相关资质,加强与国际相关标准衔接,拓展绿色认证项目供给。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引导企业开展碳足迹测算,自主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

    (十九)扩大绿色消费。完善绿色产品合理定价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支持绿色产品消费,拓展绿色消费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鼓励通过发放绿色消费券、绿色积分、直接补贴等方式激励公众绿色消费。开展节能家电、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鼓励企业、个人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购买绿色产品。

    九、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二十)强化研究能力建设。在绿色低碳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培育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联合培养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十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深化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体。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各级政府持续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

    (二十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协同攻关平台,促进先进成熟绿色技术双向转化和应用。建设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库,定期发布“三新”“五首”产品清单。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十、强化绿色转型政策保障

    (二十三)全面落实现行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

    (二十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防范风险前提下,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发展。探索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

    (二十五)扩大绿色投资。鼓励各类资本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投资,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转型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六)完善绿色价格政策。完善电力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

    (二十七)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稳步推进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完善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配额分配、交易和履约工作。推动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应建尽建”和绿证核发“应核尽核”。优化省内绿电交易组织和结算程序,全面提升绿证核发及交易质效,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强绿电、绿证与碳市场衔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在标准体系、激励政策、监督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坚持系统治理,确保本地区、本领域绿色转型工作有序开展。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根据国家部署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

  • 原文来源:https://newenergy.in-en.com/html/newenergy-2438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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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7-19
    • 7月18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推进煤改清洁能源供暖技术应用,“十四五”期间具备条件的剩余山区村庄基本完成农村地区冬季取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开展地源热泵供暖、光伏微电网应用、太阳能光热蓄能增温等技术的示范与应用。示范推广“光伏+农业”模式,在具备条件的种植园区,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及新型纳米仿生态转光膜技术综合应用到传统温室大棚,在养殖场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新建高效设施农业可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地源热泵供暖。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的通知 京政农发〔2023〕34号 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全市“双碳”战略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为前提,以实施减排固碳重大行动为抓手,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双碳”战略顺利实施贡献农业农村力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业农村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要将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农村节能减排统筹考虑、统一谋划,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 2.坚持生产生态协调推进。保障粮食、蔬菜、畜禽等农产品稳定供应,不以降低生产规模简单实现减排目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实现保障供给与减排增效协同。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区位、功能定位、资源、产业等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农业农村减排策略,实现最优的减排固碳效果。 4.坚持市场政府协同推进。满足市场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针对农业农村减排重点,积极制定支持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支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持续增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效率不断提升,绿色产品供给明显增加,耕地平均质量等级稳中有升,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5%和95%以上。 到2030年,清洁低碳、节能高效、绿色发展的农业发展模式基本建立,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单位农产品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显著提升,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绿色转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种植业减排降碳 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高氮肥利用效率。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强秸秆、尾菜、果木枝条资源化利用。开展环境、温室气体排放、农田固碳点位监测。发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打响农业绿色有机品牌。 (二)养殖业减排降碳 推进品种改良,实施养殖饲料调控减排,提高饲料报酬,降低反刍动物肠道甲烷排放。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促进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推进兽药减量化利用。建立养殖业减排监测点。扩大绿色有机畜、禽、水产品生产规模。 (三)农田固碳扩容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田块集中、土壤改良。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等措施,建立生态高效的农业耕作制度,提升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四)农机节能减排 加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广高性能低碳节能农机装备,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加快绿色、复式农机装备升级改造和应用,推动农机智能化发展。 (五)农村用能与废物处理减排 加强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开展太阳能、地热能等绿色用能技术示范与应用。开展农房安全性、节能性改造,推广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机衔接。 三、重大行动 (一)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 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应用专用肥、微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行配方施肥、种肥同播等高效施肥技术,推进先进施肥机械替代,降低化肥使用强度,推进氮肥减量增效,减少氧化亚氮排放。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加强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全程绿色高效融合的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推进新型高效植保机械的使用,降低农药使用强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兽药减量化,加强兽药使用监管,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推广低毒无残留兽药新产品,引导养殖场正确选用替代产品。推进高效节水农业,推广节水抗旱品种,因地制宜发展旱作雨养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菜田精量微灌施肥等系列节水技术,推进工程节水。 (二)养殖低碳减排行动 实施养殖饲料调控减排,推广适宜的日粮精粗比,采用全混合日粮调控技术,适当添加甲烷抑制剂、能量饲料和蛋白质饲料,抑制瘤胃发酵,推广畜禽水产饲料营养调控、营养精准供给技术,推广高产低排畜禽品种。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养殖场用水、储粪、污水收集设施,健全储运体系,推广密闭式发酵、覆膜堆肥发酵等粪污堆肥发酵技术。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技术支持,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发展种养循环农业,统筹协调周边环境承载力和废弃物消纳条件,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基地,形成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现代循环农业模式。 (三)农机绿色节能行动 支持农机节能减排迭代升级。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低的老旧农机具,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固碳、安全可靠农业机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国四”排放标准柴油农业机械和其他节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推进应用绿色农机技术,开展绿色机械试验示范,推进农机智能化。推广应用自动驾驶、农田精细平整、精准播种、变量施肥、精准喷洒、设施智能监控和精准收获作业等智能装备。支持农户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购置新型智能化农机装备,同时对具备改造条件的传统农机装备进行智能化升级。 (四)农田碳汇提升行动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田平整度,改良土壤,整修田间道路,完善农田防护林,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和改造输配水管、排水沟、泵站及渠系建筑物。提倡农田有机肥施用,在粮食、蔬菜生产方面推广有机肥替代行动,增强土壤团聚体稳定性和有机碳的储存能力。建立生态高效农业耕作制度,推广少免耕、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深松整地等技术,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 (五)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继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建立完善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构建市级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推广秸秆生物有机肥、秸秆青(黄)贮等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高质高效利用。推进尾菜、果树枝条、菌渣等废弃物肥料化利用。 (六)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推进煤改清洁能源供暖技术应用,“十四五”期间具备条件的剩余山区村庄基本完成农村地区冬季取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开展地源热泵供暖、光伏微电网应用、太阳能光热蓄能增温等技术的示范与应用。示范推广“光伏+农业”模式,在具备条件的种植园区,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及新型纳米仿生态转光膜技术综合应用到传统温室大棚,在养殖场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新建高效设施农业可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地源热泵供暖。 (七)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重点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新型肥料、农业深度节水、病虫害绿色防控、立体生态复合种养、生物农药研制、品种培育、设施农业智能控制装备、节能型农房改造等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技术集成创新,熟化核心技术,组装集成一批不同品种、不同区域的减排固碳技术方案。加快人工智能、北斗、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以现代设施农业为切入点,加强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农机与农艺结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设施装备与栽培技术配套,促进良种、良法、良机协同。加强农业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 (八)监测体系建设行动 推动种植业、养殖业、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建立减排固碳监测体系,优化监测点位布局,开展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和农田固碳等定位监测。定期开展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建立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站。运用遥感测量、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重点领域碳排放动态监测系统,实现本市农业农村碳排放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确保数据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 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全方位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农产品定量检测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企业、合作社、散户三类主体追溯试点推广应用,完成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及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自产农产品的流向可查、全程可追溯。建立绿色产品市场价格调控机制,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与管理,打造农业绿色品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 (十)乡村建设行动 有序推进老旧户厕改造提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未达标公厕改造,全面升级乡村旅游厕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培育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村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加快构建宜居低碳农房、农宅节能设计标准体系,推广新型低碳节能建筑保温材料、高能效建筑设备,推进绿色农宅、装配式农宅、超低能耗农宅建设,大力提升农宅节能宜居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相关工作,研究审议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与规划,协调解决主要问题,对各部门和重点领域定期进行调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区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具体工作。 (二)加强政策创设 加大对有机肥推广应用、绿色防控产品、耕地地力保护、秸秆综合利用、低碳农机具、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等的财政补贴,建立完善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市场价格调节机制,完善落实农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建立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将农业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 (三)加强宣传引导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低碳发展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介。发挥党政机关、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宣讲活动。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线上宣传。 (四)加强试点示范 建立农业绿色低碳试点,探索开展零碳示范村、零碳示范园区建设,开展减排固碳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动农业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打造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样板。推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生态农场等创建工作,为农业减排固碳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五)加强人才支撑 建立农业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引导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牵头组建低碳农业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北京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支撑作用。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加强节能减排、绿色增产、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重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示范。健全绿色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绿色技术推广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