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出台“十四五”规划,明确扩大装机规模:风电政策暖风频吹》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1-03-31
  • 近日,江苏、广东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了“十四五”风电发展相关规划,明确扩大装机规模。经过数年发展,我国陆上风电面临着建设用地资源紧张的困扰,而具有占地面积少、发电利用小时数高等特点的海上风电发展虽然渐入佳境,但也面临着成本高昂的困扰。
    如何早日实现风电全面平价和可持续健康发展,是风电行业在“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一大考验。
    难以快速实现“平价”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除了海上风电起步较早的省份,一些起步较晚的沿海省份也相继发布了风电“十四五”宏大规划,其中还包括山东、广西等没有海上风电的省份。
    海上风电造价成本远高于陆上风电,面临降本难题。多省积极布局海上风电,是否意味着我国海上风电有望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平价呢?有业内人士认为——前期还不具备平价条件。
    “从我国目前现有的海上风资源、海上施工条件,以及风电技术这几个维度来看,当下马上实现海上风电平价困难较大。”远景能源高级副总裁田庆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技术的成熟度没有那么快,现在陆续推出的一些平价新机型需要时间验证,技术和产品的质量也需要时间去沉淀。”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曹志刚认为,由于电价下行,成本问题依然是海上风电行业发展的痛点。“在‘十四五’前期,海上风电成本距离平价仍有一定差距。目前海上风电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产品开发、产业链建设都需要大量投入,期待地方政府有力的政策支持,来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协助产业链平稳过渡。”
    在田庆军看来,2024年后或有真正具有经济价值的平价项目出现。“我判断,今年、明年和后年,各个省份会以项目实验、政策探讨等探索为主,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短期内从0.6/元/kWh、0.7/元/kWh降到0.3/kWh、0.4/kWh不现实。”
    面临“去补贴”考验
    据了解,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在“十四五”时期都面临“去补贴”的考验。
    “在平价时代,不仅电价没有补贴,还会有环境、环保等方面的非技术约束。”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说,“一些环境保护区和林地不能开发陆上风电,海上风电也同样面临同样的问题,自然动物保护区、湿地、渔场甚至一些军事区域都不可开发,‘十四五’时期应该更多思考风电的发展如何更好与环境相匹配。”
    田庆军认为,随着大量平价项目出现,风电将面临更多挑战。“一方面,是消纳以及并网的难题,由于风电和光伏间歇性、随机性的特点无法改变,如果成为主流能源发展,规模持续放大,对电网的冲击较大;另一方面,是用地挑战。需要绿电的地方,像东部沿海地区没有足够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而有土地资源的地区可能离负荷中心较远,没有条件消纳。”
    另外,田庆军还认为,“产能过剩”是任何时候都要警惕的问题。“受政策、技术等约束条件影响,任何一个市场都不可能完全均衡发展,产能过剩可能导致低价竞争,带来粗制滥造等质量问题。”
    政策不可“忽冷忽热”
    田庆军建议,面对新一轮发展机遇,政策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大起大落,助推风电行业理性发展。“大起大落的政策,对行业稳定发展非常不好,去年的‘抢装潮’造成的弊端很明显,由于总体产能不足,导致一些比较落后的产能也流入市场。”
    “‘抢装潮’不利于风电行业健康发展,其主要驱动力是政策调整,政策的变化改变了风电产业的发展秩序以及格局。”有业内人士也表示,“政策突然变化让市场难以消化。对于风电产业链各方而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产业内最大的诉求是适当放宽并网时间窗口,以改善当前紧绷的产业链供需关系。”
    同时,田庆军还呼吁减少非技术成本,降低开发门槛。“现在非技术成本有‘抬头’的迹象,也应该引起行业关注。尤其平价后投资收益率降低了,要避免被非技术成本吃掉合理利润。产业链上下游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聚焦主业,警惕低质低价,给行业留合理利润,加大研发和创新投入,防范高速发展带来的质量风险。”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fengdian/2021/03/31/detail_2021033194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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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4月风电政策汇总!“十四五”规划、上网电价、重点项目》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5-09
    • 进入5月份,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对2022年4月份国家及地方风电政策进行了梳理,共47条。其中国家政策13条,地方政策34条。 2022年4月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13条 进入3月份,国家能源局发布1-3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3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4.0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4亿千瓦,同比增长17.4%;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2亿千瓦,同比增长22.9%。1-3月份,全国新增并网风电装机容量790万千瓦,同比增加265万千瓦;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321万千瓦,同比增加788万千瓦。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的函》,文件指出,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合理建设先进煤电。加快构建多元化低碳清洁能源体系,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推动防城港、昌江、湛江等核电项目建设。 2022年4月地方政策 地方政策:34条。 涉及省市有:北京、贵州、广东、阳江市、揭阳市、福建漳州、云南、云南文山州、云南广南县、湖南、浙江丽水、玉环市、甘肃酒泉、甘肃陇西县、广西、钦州市、青海、江西、安徽、四川南充市、四川、新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河北张家口、宁夏、吉林、山东、山西等等23个地方。 “十四五”规划:10条,北京、贵州、广东、广东阳江、广东揭阳、福建漳州、云南、湖南、浙江丽水、甘肃酒泉。 风电建设方案:8条,广西、广西钦州市、甘肃陇西、青海、江西、安徽、浙江玉环市、云南文山州。 风电上网电价:3条,四川、四川南充市、新疆。 风电竞争性配置:3条,安徽、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云南广南县。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动方案:2条,内蒙古。 风电审批流程:1条,河北张家口。 风电重点项目:1条,宁夏。 其他政策:6条,内蒙古、吉林、山东、山西。 进入4月份,各省“十四五”规划仍在不断发布中。 北京市到2025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11万千瓦,累计达到30万千瓦。 贵州省到202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546万千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4265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108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100万千瓦。 广东省"十四五" 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 广东阳江市到2025年,实现风电产业年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十四五”期间新增陆上风电项目30万千瓦左右。2025年底之前已核准10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全部建成投产。 广东揭阳市2025年,海上风电投产规模达到336万千瓦(含国家电投近海海上风电拟扩容规模)。 福建漳州市预计至2025年,全市电力装机约1630万千瓦,其中风电约291万千瓦,新增约240万千瓦,占17.8%。 云南省2021年风光项目1858.9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892.6万千瓦,光伏966.3万千瓦。2022年光伏2101.5万千瓦,2023年光伏1792万千瓦,2024年光伏1557万千瓦。2021年-2024年风光项目共计7308.9万千瓦。 湖南省规划到2025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 浙江丽水市到2025年,风电装机达7.45万千万,光伏发电装机达215万千瓦。 甘肃酒泉市"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指标为400万千瓦,实施时间为2023-2024年(包括专项安排敦煌市100万千瓦),均为市场化消纳项目,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200万千万。 本月还值得注意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了关于《“能源网”建设2022年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2022年广西共推进建设124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7463.906MW,2022年计划投资2118855万元。其中,续建项目44个,装机容量总计5573.8MW,2022年计划投资总计984764万元;新建项目80个,装机容量总计11890.106MW,2022年计划投资总计1174091万元。 另外,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了关于风电上网电价的政策,四川省文件明确,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上网电价,延续平价上网政策,按四川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每千瓦时0.4012元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市场化增加新能源发电能力供给和电量消纳,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件指出,用好用足国家政策。用好用足国家“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规定,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目标上网电价0.262元/千瓦时。 本月内蒙古下发了《蒙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动方案(1.0版)》征求意见稿与正式文件,在正式文件中,《通知》提出,建设国家级风电光伏基地。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划开发条件的地区,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重点布局阿拉善、鄂尔多斯、包头、乌兰察布、巴彦淖尔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布局黄河几字弯、边境沿线风电集中连片开发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以区域电网为支撑,依托已建成跨省区输电通道和火电点对网输电通道,重点布局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基地;开展光伏治沙示范应用,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治沙模式,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重点布局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到2030年,蒙西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2亿千瓦左右,其中基地化开发规模1.7亿千瓦。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的通知》,文件指出,到 “十四五”末,基地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800万千瓦以上。到“十五五”末,基地内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600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4500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吉林省西部能源基地范围内,风电项目规划可开发总容量达5485万千瓦。
  • 《我国各地“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规模目标统计》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7-07
    •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十三五”末(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087万千瓦。其中,江苏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681.6万千瓦,占全部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的62.7%;广东省位于第二,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12.5%;福建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9.4%;辽宁、上海、浙江、河北、天津、山东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合计约为15.5%。 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提升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要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由此可以看出,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将海上风电视为“十四五”期间推动沿海地区风电规模化开发,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施力方向。 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中旬,我国共有9个省(区、市)通过文件形式公布或征求过“十四五”海上风电的具体发展规模相关意见。另有1个省份通过非正式下发文件的形式,透露自身的“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模。为方便读者参考,本文对各省(区、市)“十四五”海上风电装机规模的具体目标进行了整理与汇编。 辽宁省 2022年1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能力达到45万吨以上,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05万千瓦。 河北省 2021年5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截至2022年6月中旬,河北省并未正式公布全省“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规模相关目标。 天津市 2022年1月2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在海上风电方面,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结合海洋功能区划、沿岸经济建设及产业布局等,优先发展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水深不少于10米的海域,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突破政策瓶颈,推动防波堤等近海风电开发。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等融合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促进海上风电发展。 山东省 2021年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到2025年,山东省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00万千瓦、投运500万千瓦。 2022年3月3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组织实施山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规划总规模3500万千瓦。全面启动渤中、半岛南省管海域场址开发,开工规模500万千瓦以上,建成并网200万千瓦左右。全面深化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争取760万千瓦场址纳入国家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坚持“一体两用”,推进海上风电军民融合发展。 江苏省 2021年9月10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提出,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项目场址共28个,总规模909万千瓦,规划总面积为1444平方公里,场区均离岸10公里以上。 上海市 2022年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 浙江省 2022年2月10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打造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海洋能+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力争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3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积极探索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打造一批陆上“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450万千瓦,建成嘉兴1#、2#,嵊泗2#、5#、6#等海上风电项目,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展象山、洞头和苍南深远海风电开发。 福建省 2022年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410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480万千瓦。 广东省 2021年9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阳江、粤东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2022年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1年11月1日,广西海上风电规划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标志全区海上风电由规划阶段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国家能源局先期批复全区海上风电规划装机容量750万千瓦。其中,自治区管辖海域内全部4个场址共180万千瓦,要求力争2025年前全部建成并网;自治区管辖海域外择优选择570万千瓦开展前期工作,要求力争到2025年年底建成并网120万千瓦以上。 2022年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低于750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海南省 2022年5月,海南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打造海上风电500亿级产业链(群)。争取到2025年,建成儋州洋浦、东方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形成风电装备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实现产值550亿元,力争“十五五”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针对“十四五”期间的海上风电开发规模,截至2022年6月中旬,海南省并未出台官方文件予以明确。 2022年2月,有媒体发布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招商方案显示,海南省“十四五”期间规划了海上风电场11个,总装机1230万千瓦。其中示范项目3个,共420万千瓦;其他项目810万千瓦规模资源采用招商(竞争性配置)分配到各开发企业。但该方案并非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方案,可以理解为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