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的罪与罚: 非法捕捞要罚, 但渔民也是资源衰退受害者》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9-25
  • 中国的古筝名曲《渔舟唱晚》,描绘的是渔民落日余晖中收网,大大小小的鱼迎着波光奋力跳跃的场景。 只是,这样的美景,在如今的长江口,已越来越难见到。 因为长江资源衰退,“捕鱼”这一传统作业方式不再只是撒把网就能“老天赏饭”。捕捞的时间、地点、网眼大小,都有规定。 有时,非法捕捞人员会置相关规定于不顾,在禁捕的时候捕捞、甚至用不正当的网具捕捞,密集的网眼连刚成型的小扣蟹都不放过。 7月27日,3起长江非法捕捞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宣判。3名被告分别被判以4-6个月有期徒刑或拘役。 只是,即便刑法已日益严厉,“现在,长江口能成渔汛的捕捞品种,也只有四五种”,唐文乔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唐文乔是上海海洋大学教授,也是长年研究长江渔业生态的学者。他认为,长江渔业资源衰退,根源是各种人类活动对长江的影响,比如水域污染、非法过度捕捞等。“人和长江,是生态链中共生的两段,如果长江中鱼都没了,人的生存环境也堪忧。” 追逃:候潮汐,一天仅一两小时能收非法网 7月25日正午,上海高温红色预警。长兴岛南沿江面上,渔政执法船甲板温度达六七十摄氏度。明晃晃的波光中,一排浮标随波浪起伏。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长江站站长张学义介绍,浮标下,就是长约几十米的深水张网。按前期排摸,这一片,大致有六七顶深水张网。不过,即便网就在脚下,执法人员也不能想拉网就拉。 “捕鱼要看潮汐,我们起非法网也要根据潮汐来。”张学义解释道,这片水域,涨潮时潮水由东向西,将鱼虾冲入渔网。渔网底部较网口小,鱼虾进去就出不来。 对于非法捕捞人员而言,除了隔三差五查看网尾,将袋梢内的鱼虾取出,就不用再管渔网。但对于执法人员而言,要从江水里彻底取出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的深水张网,必须在潮水刚涨,或涨潮快结束时行动。不然,渔政船随波晃动难以固定不说,如果船底挂住渔网,还容易出现危险。 上午11时不到,终于候到合适时机,执法人员赶紧抛下船锚,钩起浮标。令人意外的是:连续钩起三个浮标,下面都已没有渔网。 执法人员连续钩起三个浮标,下面都已没有渔网。 视频截图 “这就是真实的执法场景。”张学义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就算他们提前看好,到了现场,仍然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而这一次,最大可能,是非法捕捞人员不知为何,自己提前把网收了。 中午1时许,渔政执法船从长沙岛南港巡逻至北港。突然,两艘渔船闯入执法人员视线。 看到渔政船,其中一艘渔船加大马力,用最快速度逃走,另一艘正在作业的渔船,眼见着公安快艇就要追上了,无奈之下,便绕着浮标“S”型逶迤。 看到渔政船,非法作业渔船开始逃跑。 视频截图 “渔政船最大,公安快艇其次,渔船最小。所谓船小才好掉头,渔船这是在拖延时间,企图逃跑。”说话之余,张学义下令放下渔政船上备用的执法快艇,协助追逃。“执法快艇比渔船还小,跑起来快,这下肯定跑不掉。” 果然,半个多小时后,渔船在渔政执法人员和公安执法船的押送下归案。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清点,渔船上有十来筐捕获的凤尾鱼等,其中,一条最大的长江鲈鱼,长74厘米。总计两三百斤。 收缴的鱼。视频截图 而就在追逃的同时,渔政船候到了潮汐,迅速从水里收缴非法捕捞深水张网。澎湃新闻记者看到,这张网,甚至连刚成型的小扣蟹都不放过,网兜里除了小凤尾鱼,还有零星塑料袋等白色垃圾。 判罚:打击违法捕捞已成常态 7月25日被追回来的非法捕捞“船老大”,在江面上,大家叫他“蔡头”。蔡头说,自己今年62岁,浙江舟山人,一辈子打渔为生。“是捞不到什么鱼,但是不打渔,能做什么呢?”蔡头反问。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透露,长江口的非法捕捞,绝大多数是“蔡头”这样的外省市船舶和人员。他们进入本市水域流窜作业,管理难度很大。 在渔政船上,当得知自己的网具、捕捞上来的二三百斤鱼全部没收,还被罚款5000元时,“蔡头”一言不发,眼泪在眼眶打转。 “有时候,执法人员也同情他们,毕竟大部分人是为了生计。但法律就是法律,非法捕捞坚决要严厉打击。”田芝清说。 事实上,上海这几年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一年胜似一年,并将非法捕捞入刑。2017年7月27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就集中宣判3起长江非法捕捞案例。 被告人张某,在长江流域禁渔期期间,事先准备了深水网等工具,多次驾驶无证船舶在横沙1号丁坝长江北槽航道水域捕捞水产品并出售。法院当庭宣判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胡某,多次捕捞长江刀鲚,价值共6136.85元。法院当庭宣判其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被告人沈某,在2017年3月10日至4月10日长江流域禁渔期期间,四次驾驶承租船舶在崇明四??港长江水域布设深水网捕捞水产品。法院当庭宣判沈某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张学义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禁捕的时候捕捞,用不正当的网具捕捞,船舶无证,特定水产品没有捕捞许可证的,都属于非法捕捞范围。非法捕捞一年四季都有,其中三四月份,长江刀鱼捕捞期间,对非法捕捞者利益诱惑最大。 所以,近年来,上海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综合整治。2015年,全市统一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000余艘。今年长江禁渔期期间,上海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6次,开展了16个航次的专项执法行动,共查获、处罚各类非法捕捞案件46起,罚没款4万余元,没收、清除深水张网136顶、鳗苗网270顶、其他各类网具3000余顶。“打击非法捕捞已经成为常态。”张学义说道。 困局:长江口成汛鱼群仅四五种,不仅仅是因非法捕捞 “非法捕捞确实伤害长江生态资源,但渔民和长江所有子民一样,都是资源衰退的受害者。”唐文乔长年研究长江生态资源,在他的认知里,长江资源衰退,根源是各种人类活动对长江的影响。比如造纸厂、生活污水等,让原本清澈了几千年的河流变污;非法无序的渔业捕捞等。 唐文乔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长江口现在成渔汛的捕捞品种,只有鳗苗、刀鱼、凤尾鱼、蟹苗这几种。鲥鱼、银鱼等,要么绝迹,要么寥寥无几。这样的渔业资源,远低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其他一些品种,即便有数量也已经很少。 根据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统计,长江口渔民称得上“捕捞季”的,一年也只有长江刀鱼捕捞的两三个月。即便这样,这几年长江口的捕捞量,也不到20年前的1/20。 唐文乔称,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今后,长江流域有望逐步实现全面禁渔。“从生态资源来说,这是一个利好。直接降低捕捞强度,渔业资源才可能选择性的有所修复。” 不过他觉得,这种修复也是有限、有条件的,“绝迹了的就没有了。而像中华鲟,就算再怎么保护,也不可能恢复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时的模样。” 另一方面,唐文乔也认为:“非法捕捞可恨,渔民也可怜。夫妻俩早上两三点出门,下午四五点回,捞不到东西啊,有些甚至连生计都不能维持。” 对此,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田芝清强调:“保护渔业资源,不仅仅是渔业渔政部门一家之事,也不仅仅是打击非法捕捞,甚至将捕捞行为完全禁止就能‘毕其功于一役’,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探讨,‘从自身做起’,共同参与和支持。” 凤凰号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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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查获一起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案件,三名嫌疑人利用禁用渔具“武斗竿”捕捞2.49公斤鲫鱼、鲤鱼等长江领域水产品,均已受到刑事处罚。 3月25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对外通报3起使用禁用渔具“武斗竿”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该案是长江重庆段首次对该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3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捕捞受到刑事处罚。 3月18日16时许,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鱼嘴派出所民警与渔政工作人员在南岸区鸡冠石镇窑湾码头长江水域巡查时,发现林某、曾某二人正使用“武斗竿”进行捕鱼,现场查获鲫鱼、鲤鱼等渔获物共2.49千克。因二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涉嫌刑事犯罪,渔政工作人员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3月20日,公安机关对林某、曾某二人分别进行立案侦查。 3月19日12时许,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鱼嘴派出所民警与渔政工作人员在江北区郭家沱长江水域联合执法中,当场查获正使用“武斗竿”进行非法捕捞的余某,查获渔获物1.9千克。因余某使用武斗竿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罪,渔政部门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3月19日,公安机关对余某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林某、曾某、余某三人对实施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三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式的公告》(渝农发[2010]26号)第五条规定:武斗竿为延绳钓的一种,通常又称拉钓、甩竿。将空钩延绳钓结缚在钓竿上的一种钓渔具,可在岸边或船上使用。3-6月是江河鱼类产卵繁殖期,使用武斗竿捕捞对怀卵待产的亲体影响较大,易导致其流产,影响鱼类繁殖。武斗竿时常捕获巨大的长江一代亲鱼,对渔业资源的保种及持续发展造成较大破坏;武斗竿易对江中的胭脂鱼(国家II级保护动物)、岩原鲤(重庆市重点保护鱼类)、鳊鲂等背腹轴较长的侧扁型鱼类及体型大的鱼类造成较大伤害。 警方呼吁市民严格遵守禁渔制度,共同保护鱼类资源,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同时,警方及渔政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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