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压实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构建“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切实规范矿产勘查开发秩序,推进全省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通知》更加突出矿业权出让登记后的监管,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针对矿业权出让登记到矿业权批后监管、矿山关闭及修复治理、矿产执法等监管环节,明确了监管内容、监管责任和监管方式等工作要求,形成“省级统筹、市县落实、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