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财政部:地热发电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0-11-26
  • 2020年11月25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项目补贴清单审核、公布等有关事项作出要求。通知指出,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的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要求的均可分批纳入补贴清单。这应该是本年度地热人最期待的好消息,也是地热发电“万里长征”事业的第一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要求,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而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以下简称补贴清单)。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现将补贴清单审核、公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审核存量项目信息,分批纳入补贴清单。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的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所有项目应于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已全部容量完成并网。

    (二)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内,生物质发电项目需纳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符合《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其中,2019年光伏新增项目,2020年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新增项目需满足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出台的新增项目管理办法。

    (三)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

    二、补贴清单由电网企业公布。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初审。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组织经营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要求申报补贴清单,并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公告。

    (二)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电网企业将符合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汇总后,向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审核。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是否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等条件进行确认并将结果反馈电网企业。

    (三)项目复核。

    电网企业将经过确认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按要求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支持性文件的有效性和项目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包括规模管理和电价政策等方面内容,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电网企业。

    (四)补贴清单公示和公布。

    电网企业将复核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形成补贴项目清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正式对外公布各自经营范围内的补贴清单,并将公布结果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地方独立电网需报送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确认后,再公布经营范围内的补贴清单。

    补贴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名称、场址、业主、并网容量、全容量并网时间、上网电价、列入规模管理年份等基本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此前已公布的补贴清单如信息不全,应予以补充公布。

    三、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要求,项目执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对于履行程序分批次并网的项目,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以外,应按每批次全容量并网的实际时间分别确定上网电价。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由地方能源监管部门或电网企业认定,如因技术原因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认定的,为加快项目确权,暂按本文所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四、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项目名称、业主信息发生变更,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向电网企业申请更变,电网企业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完成变更并对外公布;如并网容量、场址发生变更,需按本通知第三部分要求重新申报纳入补贴清单。

    五、光伏自然人分布式仍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要求管理,电网企业应定期汇总项目信息并完成备案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按照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先后顺序,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尽快完成补贴清单的公布。补贴清单审核、公布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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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促进优化能源结构,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 《报告》明确,202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71.34亿元,较2021年预算数4059.97亿元和执行数4003.31亿元,分别增长98.8%和101.6%。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风能专委会”)指出,基于增加的4000多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有望解决可再生能源行业补贴问题。 当前,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和能源转型加速的背景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迅猛,但也面临补贴拖欠掣肘。中电联去年2月发布的《新能源补贴拖欠问题及政策建议》显示,截至2019年底,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经营区纳入补助目录的新能源存量项目拖欠金额为1464.79亿元(不含税,下同),未纳入补助目录的存量项目拖欠金额为1808.30亿元,合计拖欠金额3273.09亿元。风能专委会综合各项因素测算,截至2021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拖欠累计在4000亿元左右。 记者注意到,自2016年至今,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拖欠问题一直是全国两会能源行业代表委员讨论的焦点。 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共山2016年在《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的提案》中指出,可再生能源补贴不能及时到位、拖欠周期长,导致发电企业资金流转不畅、财务成本增加,出现发电企业、设备企业、零部件企业间的三角债现象,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抬升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 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2017年公开表示,新能源产业的财政补贴如长期拖延、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冲击我国新能源产业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2018年,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的提案显示,据测算,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总缺口达到约1110亿元。国家补贴目录确认周期和发放周期越来越长,申报程序繁琐,加重了拖欠问题。 2019年,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呼吁,要尽快弥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加快推出资金补助目录,完善补贴发放流程,力争及时足额发放补贴,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彼时,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缺口累计达1800亿元,拖欠发放、不足额发放已成常态。2020年,武钢继续建言,提出通过发行可再生能源补贴特别国债解决补贴缺口问题。 2021年和2022年,哈尔滨九洲电气董事长李寅连续提交提案,呼吁尽快解决可再生能源电补贴长期拖欠问题。他表示,抗风险能力和融资能力较差的民营企业,面临着低价乃至折价出售电站或者金融违约的窘迫境况。 李寅指出,当前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总缺口已基本处于确定状态。一方面,补贴项目数量已收口。按国家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2022年开始,新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2021年开始,光伏发电也不再新增国家补贴项目。 另一方面,单体项目所需补贴资金也有相应的核定办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0年9月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法依规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国家发改委制定电价政策时依据的“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风光”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均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 在此背景下,李寅认为,补贴需求的总盘子已封口,当前正是解决补贴拖欠问题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