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布煤炭运输14条跨省主通道及辅助通道》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1-01-19
  • 为方便煤炭运输车辆通行,根据河北省国省干线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调整结果,1月16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河北省煤炭运输跨省主通道及辅助通道路线通告》,公布煤炭运输14条跨省主通道及14条跨省辅助通道路线。

    通告特别提醒,一是鼓励煤炭运输车辆优选煤炭运输主通道行驶;二是由于穿越城镇、公路施工等需要调整路线的,请按当地设置的指路标识行驶。

    具体路线如下:

    一、煤炭运输跨省主通道

    1.青兰高速(G22)、邯郸绕城高速(S04):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邯郸市西部涉县进入青兰高速,沿青兰高速向东经武安、磁县行进至邯郸绕城高速高臾互通,可向北继续沿邯郸绕城高速绕行邯郸市区,在邯郸县东并入邯馆高速,继续沿邯馆高速经肥乡、广平至馆陶县进入山东境内;或向南继续沿青兰高速绕行邯郸市区,经成安 、大名进入山东境内 。青兰高速主通道长178公里,邯馆高速全长94公里。

    2.东吕高速(G2516):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邢台市西部邢台县进入东吕高速,沿东吕高速向东经邢台县、沙河、南和、平乡、广宗、威县,至临西县进入山东境内。东吕高速主通道全长192公里.

    3.邢衡高速(S072)、大广高速(G45):运煤车辆可在邢台西互通由东吕高速转入邢衡高速,沿邢衡高速向东北行进,经新河县进入衡水市,在衡水北互通进入大广高速,沿大广高速向北在黄石互通转入黄石高速。邢衡高速主通道长174公里,大广高速主通道长33公里。(注:邢衡高速、大广高速主要连接东吕高速、青银高速和黄石高速)

    4.青银高速(G20):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石家庄市西部井陉县进入青银高速,沿青银高速经鹿泉、栾城、赵县后进入邢台境内,经宁晋、新河、南宫,至清河县进入山东境内。青银高速主通道长209公里。

    5.京昆高速(G5):

    (1)由涞涞高速与涞曲高速(S35) 互通处向南,可转入荣乌高速、保沧高速、石黄高速、西柏坡高速。

    (2)京昆高速石太段(G5)至荣乌高速: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石家庄市西部井陉县进入京昆高速,可在青银高速互通处向东南转入青银高速;或沿京昆高速石太段进入黄石高速,或继续行驶至荣乌高速。

    (3)石太二通道(G5)、西柏坡高速: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石家庄市西部井陉县进入京昆高速,在北胡庄互通处转入西柏坡高速,在霍寨互通转入京昆高速,在高庄互通往东北转入石黄高速,或向南可进入青银高速。

    6.黄石高速(G1811):运煤车辆转入黄石高速,沿黄石高速向东经过石家庄市区、藁城、晋州、辛集进入衡水市,继续向东经深州、武强进入沧州市,向东经献县、沧县、沧州南绕城至黄骅港。黄石高速主通道长319公里。

    7.沧榆高速(G1812):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保定市阜平县进入沧榆高速,向东经曲阳、唐县、顺平、清苑、高阳进入沧州市境内,向东经河间、献县在沧县进入黄石高速。沧榆高速主通道长267公里。

    8.荣乌高速(G18):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荣乌高速经保定市涞源县进入涞涞高速(G9511),经京昆高速连接去往荣乌高速,经易县、满城、徐水、容城、雄县进入廊坊市霸州,止于霸州和天津交界处。(荣乌高速沧州段主要连接主通道黄石高速和辅道正港线S302)

    9.涞涞高速(G9511):运煤车辆在保定市涞源县可由荣乌高速转入涞涞高速,向东经易县、涞水县转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涞涞高速主通道全长99公里。(涞涞高速在保定市境内主要连接荣乌高速和首都地区环线高速)

    10.宣大高速(S003):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张家口市西南部阳原县进入宣大高速,沿宣大高速向东北方向行进,至张石高速互通继续向东北方向进入张石高速共用段,在宣化区与首都地区环线高速互通,转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宣大高速主通道长122公里。

    11.京藏高速(G6):从内蒙古入境运煤车辆由张家口市尚义县进入京藏高速,沿京藏高速向东经怀安县行进至万全县东,在张石高速互通处可转入张石高速;或在京藏高速互通处可转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京藏高速主通道长65公里。

    12.张石高速(G1013):从内蒙古入境运煤车辆由张家口沽源县进入张石高速,沿张石高速向南经察北管理区、张北,在万全县转入京新高速,在京新高速和首都地区环线高速互通转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张石高速主通道长113公里。

    13.首都地区环线高速(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作为煤炭运输主通道,在河北省内主要分为东部西部,东部主要连接张家口、承德和唐山之间的运煤主通道,西部主要作为连接廊坊、保定和张家口之间的运煤主通道。

    东部:张家口市沽源县境内辅助道路正阳线(G239)运煤车辆,可转入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沿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向东进入承德市丰宁县,经隆化、滦平绕行承德市东,向南在承德县接长深高速。首都地区环线高速东部主通道长255公里。

    西部:由内蒙古进入张石高速,一直向南到京新高速,由京新高速与张涿高速(95)互通进入张涿高速(95),向南经涿鹿县进入保定市涞水县,在涿州与涞涞高速连接,向东进入廊坊市固安县,止于廊坊市广阳区与北京交界处;或继续延张石高速向南到宣大高速,由宣大高速与张石高速互通处转入张石高速,继续向南进入涞涞高速,一直向东,止于廊坊市广阳区与北京交界处。首都地区环线高速西部主通道长200公里。

    14.长深高速(G25)、唐曹高速(S57)、唐山绕城高速(S0105)、唐港高速(S64):运煤车辆在承德市丰宁县境内由首都地区环线高速进入长深高速,沿长深高速向南经兴隆进入唐山市遵化,向南经丰润、唐山市在丰南区与唐曹高速、唐山绕城高速相接,可向南沿唐曹高速行至曹妃甸港口;向东北沿唐山绕城高速至唐港高速互通,向东南沿唐港高速经滦南、乐亭至京唐港。

    长深高速主通道长152公里,唐曹高速主通道长62公里,唐港高速主通道长80公里,唐山绕城高速主通道长20公里。

    二、煤炭运输跨省辅助通道(含绕行线路)

    1.荣兰线(G309):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邯郸市西部涉县进入G309,沿G309向东经涉县、武安至永峰线(S211)。(1)向北沿永峰线绕行邯郸市区,经洺李公路、齐邯线再由通武线转入主通道青兰高速或辅助通道荣兰线;(2)向南绕行马头镇经成峰线转入主通道绕城高速;(3)也可经成峰线、邯大线、通武线转入主通道青兰高速或辅助通道荣兰线。辅助通道荣兰线长186公里,北绕城道路长97公里,南绕城道路长130公里。

    2.邢和线(S322)、邢临线(S326):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邢台市西部信都区(原邢台县)进入邢和线(邢和线板上互通可转入主通道邢衡高速),沿邢和线向东行至西环连接线交叉处,向南绕行邢台市区,经西环连接线可转入主通道东吕高速;沿西环连接线至邢峰线,向东经邢峰线、邢台市南外环、邢台市东外环,至邢临线路口进入辅助通道邢临线,沿邢临线向东经南和、平乡、广宗、威县、临西直至山东界。辅助通道邢临线与主通道东吕高速并行,运煤车辆优先转入主通道。邢和线长67公里,邢临线长107公里,市区绕行道路长25公里。

    3. 滨榆线(G339)、保台线(G240):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石家庄市南部赞皇县进入滨榆线,沿滨榆线向东经高邑进入邢台市柏乡县,向东经宁晋进入衡水市冀州区,经冀州西环绕行冀州区,向东沿滨榆线通行国道G106、G240、肃临线、北环东路、富强北路、中华东街、东环南路绕行枣强至G240,沿G240向东行至邢德线,直至山东界。滨榆线、保台线辅助通道及绕行道路共计160公里。

    4.黄榆线(G337):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保定市西部阜平县进入黄榆线,沿黄榆线向东经曲阳、定州、安国、博野、蠡县进入沧州市肃宁县,至国道106交叉处向北进入主通道沧榆高速。黄榆线辅助通道及绕行道路共计256公里。

    5.无繁线(S203)、海天线(G338):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保定市西部阜平县进入无繁线,沿无繁线向东南方向进入石家庄市行唐县,经新乐、无极在K0+000处与辅助道路海天线相接。向东沿海天线经深泽县进入衡水市安平县,经饶阳、武强进入沧州泊头市,向东经南皮、孟村至海兴县。无繁线辅助通道长176公里,海天线辅助通道及绕行道路共长298公里。

    6.京昆线(G108):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保定市西部涞源县进入京昆线,沿京昆线向东在K160+000处进入北京环线(G112)。京昆线辅助通道长28公里。

    7.正阳线(G239):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张家口市南部蔚县进入正阳线,向东在K441+589处与京拉线、北京环线交叉,可转入辅助道路京拉线、北京环线。正阳线辅助通道长56公里。

    8.京拉线(G109):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张家口市南部阳原县进入京拉线,向东至K252+945处与北京环线交叉,向北可转入北京环线,向南转入北京环线与京拉线共用段,向南至K218+497处与正阳线交叉,向东沿京拉线至主通道首都地区环线高速(G95)。京拉线辅助通道长189公里。

    9.张同线(S343):从山西入境运煤车辆由张家口市西部怀安县进入张同线,沿张同线向东北行进,再与辅助通道锡海线交叉,运煤车辆转入锡海线。张同线辅助通道长26公里。

    10.京银线(G110):从内蒙古入境运煤车辆由张家口市西部尚义县进入京银线,沿京银线向东经怀安、万全,在K214+331处与锡海线交叉可转入辅道锡海线;继续向东南绕行高新区后,经宣化、下花园、怀来止于主通道京新高速。京银线辅助通道长159公里。

    11.锡海线(G207):从内蒙古入境运煤车辆由张家口市北部沽源县进入锡海线,沿锡海线向南经察北管理区、张北县、万全县在K1038+307处与京银线交叉,运煤车辆可转入京银线。继续向西南行进至K1078+244处与万达线连接,在西合营镇与京拉线(G109)和北京环线(G112)交叉,可由此分流运煤车辆。锡海线辅助通道长82.6公里。

    12.半虎线(S244)、承塔线(G335)、京承线(S354):从内蒙古入境运煤车辆由张家口市北部沽源县进入锡海线,在K935+987处可转入辅助通道半虎线,沿半虎线向东经沽源县(98.5公里)进入承德市丰宁县,继续向东在K182+535处与北京环线交叉,可转入北京环线,继续向东南行进在滦平县与承塔线交叉,转入承塔线后向东利用承塔线行至K10+500处与京承线交叉,利用京承线向北止于北京环线。半虎线辅助通道长258公里,承塔线辅助通道长40公里,京承线辅助通道长13公里。

    13.北京环线(G112):北京环线运煤辅助通道连接多条主通道和辅助通道,自西向东连接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由保定市涞源县京昆线起,向北向东经张家口蔚县、阳原、宣化、赤城进入承德市丰宁县,向东向南经滦平、承德县、兴隆进入唐山遵化市,向南经丰润区、路南区与辅助通道唐通线相接。北京环线辅助通道长720公里。

    14. 京唐港至通州公路(G509)、唐港线(S362):京唐港至通州公路在唐山境内主要连接北京环线,由北京环线进入运煤车辆可进入唐港线,沿唐港线经丰南、滦南、乐亭止于京唐港。京唐港至通州公路辅助通道长10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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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郑州、洛阳、濮阳等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鼓励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天然气管输供应能力超过200亿立方米,2030年达到260亿立方米以上。 4.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扩大外电引入规模,充分挖掘哈密—郑州、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送电能力,建成投用陕西—河南直流输电工程,谋划推进第四条直流输电通道建设。推动省内骨干网架优化升级,提升豫西外送断面、豫东受电断面、豫中—豫南大通道输电能力,建设一批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及末端地区220千伏变电站,实施城镇老旧小区配套改造,持续完善农村电网架构,形成各电压等级灵活调配、多元化负荷安全接入的坚强智能电网。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建成投用南阳天池、洛宁大鱼沟、光山五岳、鲁山花园沟等抽水蓄能电站,引导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消纳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开展西华经开区、焦作矿区等增量配电网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推进濮阳、商丘、信阳等“风光火储一体化”“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优化电网侧储能布局,鼓励大用户、工业园区布局新型储能,支持家庭储能示范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20万千瓦以上,新增抽水蓄能装机规模240万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电力系统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5.有序推动煤炭消费转型。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和省情,坚持先立后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持续实施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稳妥有序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有序推进电代煤、气代煤、生物质代煤。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抢抓发展机遇,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1.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工程,强化“建链引链育链”,推进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5G等十个新兴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组织管理和专业化推进机制,加快完善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引领未来产业谋篇布局,重点围绕量子信息、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未来网络、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推动重大原创性科技和技术突破,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 2.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健全“两高一低”项目管理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未按要求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能效水平未达到本行业标杆水平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行动。规范拟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部门会商联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新建项目审批、能耗和环境准入关口。 3.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引导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建设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一体化智慧管控中心,构建能源管理体系,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快产业“绿色、高效、清洁、智慧”转型。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支持园区、企业建设绿色微电网。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围绕工业节能、绿色制造、循环利用、数字赋能等方向,支持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联合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专业力量组建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打造省级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4.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优化存量,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瞄准下游用钢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推动钢铁行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推动低品位余热供暖发展。 5.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加强废旧金属回收市场建设,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推进全过程智能化控制技术应用,加强碳减排与“三废”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全生命周期冶炼技术水平。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6.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及其他清洁能源应用比重。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 7.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推动化工行业园区化、循环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上下游产业关联度、耦合度。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促进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引导生物质制合成气,调整原料结构,拓展富氢原料来源,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加强二氧化碳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