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业减碳按下“快进键”》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1-04-12
  • 构建绿色低碳的工业体系,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一招,也是我国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 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指出,“中国历来重信守诺,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已经成为中国的国家意志。 前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部署,明确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工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工业的达峰对于实现碳达峰目标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工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减排成效持续显现,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增添了信心和底气。2016年至2019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9%,高于同期世界工业2.9%的年均增速。与此同时,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18%,助力提前实现2020年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通过完善应对气候变化顶层设计,严控高耗能产业扩张、积极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我国工业领域在提高能效、减少碳排放方面不断取得积极进展。 以工业领域中碳排放量最大的钢铁产业为例,“十三五”期间,我国钢铁行业碳排放总量年均增长不足1%,部分重点企业的碳排放强度已达国际先进水平;随着粗钢需求量趋于饱和,行业有望在“十四五”期间提前实现碳达峰。此外,相比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下降水平更为迅速。国际能源机构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8年,我国工业碳排放强度下降近50%,耗时远低于其他主要发达国家。 也应清醒认识到,尽管工业减碳成绩亮眼,但当前我国区域工业绿色发展不平衡问题依旧存在。从长远看,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工业领域对碳排放总量仍有一定需求。在这种背景下,工业领域深挖潜能、久久为功,着力提升工业能效,实现深度减碳,才能确保完成碳达峰目标任务。 从供给侧看,工业企业应积极转变观念,以绿色供给创造市场需求。不妨将节能减碳的挑战化作转型升级的机遇,以碳减排为抓手,让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制造、供应链管理等全过程,努力提升生产效能,拓展市场空间。从需求侧看,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以更多绿色需求牵引产业供给。根据发达国家碳排放的规律,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汽车、建筑用能消费将成为碳排放的“新高地”,这就启示我们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等领域的消费引导,助推制造体系持续“绿化”。 风物长宜放眼量。构建绿色低碳的工业体系,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一招,也是我国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面向未来,工业绿色发展在担纲碳减排“主力军”的同时,也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以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大踏步走上以碳减排驱动技术革新、就业增长、产业壮大的低碳发展之路,我们必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贡献更多中国力量。

相关报告
  • 《中国海上风电按下“快进键” 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4-06
    • 3月30日,碧海蓝天下,白色的风机高高耸立,巨大的桨叶悠悠转动,将广阔大海的阵阵海风化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这里是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沙扒镇海域的国内首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项目——三峡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三峡阳江项目”)。截至3月25日,该项目生产电能突破10亿千瓦时,可替代标准煤30.76万吨,相当于50万个三口之家一年的正常用电量。 近年来,在全球绿色浪潮与“双碳”目标的双重驱动下,中国海上风电“蓝色引擎”动力十足。2021年,中国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形成了完整的具有领先水平和全球竞争力的风电产业链与供应链。正如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所说:“中国海上风电实现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发展缓慢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突破。” 攻坚克难—— “走向蓝海”成“必答题” 若想实现“双碳”目标,清洁能源业务亟需跨越式、差异化发展。由于装机增速放缓,原本具有先发优势的风电产业正面临被反超的局面。向海而兴、向海图强,“走向蓝海”成为行业破局的“必答题”。 “中国不仅要开发好陆地资源,也要走向蓝海,建设海洋强国。海上风电能够促进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很重要的产业链。”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吉臻说。 事实上,发展海上风电,中国拥有天然优势——海岸线长、可利用海域面积广,拥有极大发展空间。 三峡集团三峡新能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武斌介绍,风电塔筒矗立海上,海床上的基础工程必须做得扎实牢靠,塔筒顶端装上叶轮后,海风带动叶轮转动,进而驱动发电机运转,电流通过埋在海底的海缆传导至海上升压站,再以高压方式并入电网,最终传送至千家万户。 然而,海洋风电工程建设,绝非易事。 “不同于河流大坝建设,海上风电施工需要登船作业,一天24小时基本都是在海上漂泊。”作为一名拥有9年海上风电工作经验的老兵,三峡阳江项目工程管理部经理滕华灯告诉本报记者,受制于复杂多变的自然条件,海上风电施工往往面临极大挑战。 以阳江海域为例,每年10月至第二年2月为季风季节,风高浪急,冬季涌浪基本在2.5米以上,最高时可达4米以上,每年的可作业天气窗口只有100天左右。 “我们团队平均年龄只有29岁,但大家的求知欲非常强,时常聚在一起开会,优化施工方案。”面对恶劣海况,滕华灯带领团队边学边干,积极推动新技术应用,成功建成了亚洲单体容量最大的海上升压站,敷设了国内首根大容量光电复合海缆,三峡阳江项目成为国内首个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的海上风电项目。 广袤的大海除了令人生畏的海浪,海底地质条件也变化莫测。“在豆腐上插筷子”,便是对潮间带风电基础施工最形象的比喻。 “在泥泞的滩涂上给风电送出工程立塔架线,经常需要在齐腰深的水中吊装作业,这一站就是大半天……”2012年前后,一批潮间带海上风电试验场项目落地江苏省如东县,回顾起当年情景,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如东县供电分公司协理员瞿成不无感慨。 当时,桩基建造多采用开挖式线浇基础,桩基深度一般在4米左右。然而,“海与陆”如同“天与地”,陆上成功经验很难完全移植到海上。滩涂地质多是流沙,往往第一天打好的桩基,第二天就在流沙挤压下出现变形、移位等情况。 通过不断摸索,施工团队最终决定采用灌筑桩建造方法,根据不同塔基所在环境的不同,增加桩基桩深,平均桩基在8到30米,提供足够的支撑力。“在建材选用上,我们建议施工单位选用抗硫酸盐水泥,能有效抵抗海水、盐碱地的腐蚀,保障风电成功并网。”瞿成对本报记者说。 伴随设备技术的日趋成熟,开发经验的不断积累,近两年,中国海上风电开发逐步进入加速期。2021年底,多个海上风电项目迎来集中并网:12月10日,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全容量并网,成为山东省首个实现全容量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12月25日,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正式全容量并网发电;12月29日,大连庄河海上风电场址项目最后一台海上风机顺利并网…… “从全球来看,中国海上风电起步不算很早,但现在已经展现出了非常良好的前景。”刘吉臻说,“我相信,作为中国能源绿色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支撑,未来,中国海上风电还会持续高速发展。” 立足创新—— 核心竞争力优势明显 在中国海上风电早期发展阶段,多选用陆地机组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下海应用,虽具有一定可靠性,但单机容量一般较小;若引进国外设备,国内企业并不掌握其核心技术,运维、优化亦受制于人。 在此背景下,中国立足科技创新,加快核心技术攻关,目前已具备大兆瓦级风电整机、关键核心大部件自主研发制造能力。 近日,中国自主研制的13兆瓦抗台风型海上风电机组,在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顺利下线,这是目前中国已下线的亚洲地区单机容量最大、叶轮直径最大的风电机组,国产化率达到90%。 据介绍,该机组由中国东方电气(600875)集团有限公司自主研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以一个100万千瓦的项目测算,与10兆瓦机组相比,选用13兆瓦风电机组可减少机位23个,节约工程造价约5亿元,将有效降低度电成本,提高业主投资收益率。”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大周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13兆瓦抗台风型海上风电机组的成功问世,离不开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的孵化培育。 “8家国内外知名风机厂家在这里同场竞技,不仅为我国海上风电发展遴选出最合适的风机,还有助于推进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国产化、大型化。”王武斌告诉记者,通过深度整合产业链,产业园在全面分析中国海上风电开发实际需求与各厂家技术特点和优势后,通过多轮协调,明确重要指标参数,深度参与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研发全过程。“同时,我们还从技术、资金等给予厂商支持,从用户端提供技术应用反馈,与厂商实现共同进步、互利共赢,进而推动整个行业升级。” 2021年12月25日,如东海上风电柔性直流输电工程全面投运,实现了中国在柔直海上风电领域“零”的突破。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着为其并网核心——海上换流站调试试验的关键任务。 “柔性直流技术是一种新型直流输电技术,能有效控制通过的电能,就如同在电力系统中接入一个完全可控的‘水泵’,能精准控制‘水流’的方向流量等。”方天公司电气技术中心项目经理杨春说。 安全稳定实现海上风电大容量、远距离、直流输送,牵起海陆两端的高压输电电缆的性能至关重要。“在耐压试验中,需要确保电缆充分放电。过去只能自然放电,等着电压逐渐下降。”杨春介绍,经测算,柔直工程自然放电最起码要10个小时,而试验期间正值夏季台风高发,作业窗口期极为有限,如果沿用传统方式,会影响整体进度。 为此,方天公司在电缆设计制造阶段就提前介入,与电缆制造商联合攻关,研发出世界首台针对海陆直流电缆交接试验的大容量直流设备专业放电系统,攻克了多项世界性难题,将放电时间缩短至50分钟以内。 “综合来看,中国本地化研发制造的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超长叶片、长距离输电工程等一系列海上风电关键技术均取得重要突破,技术创新能力处于全球第一梯队,核心竞争力优势明显。”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表示。 机遇涌现—— 规模化发展前景可期 作为单体规模大、年利用小时数高的风电发展类型,这些年,海上风电优势尽显,发展机遇正加速涌现。 “‘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将进一步走向规模化。”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表示,随着相关指导性文件的发布,海上风电“高质量跃升发展”的主题将逐渐明确。 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提升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要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 与此同时,多地也锚定“蓝海”,相继出台规划,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 山东省积极开拓海上风电“主战场”,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启动平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探索海上风电项目与其他开发利用方式分层立体开发,发挥海域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阳江、粤东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明确,“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项目场址共28个,规模909万千瓦。“我们将依托丰富的海洋资源,大力发展海上风电,争取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要占到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的35%左右。”江苏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卢先率介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规模化发展的到来,漂浮式海上风电将成为未来新赛道。 专家表示,相比于传统海上风电的固定式基础,漂浮式海上风电的适用范围更大。其浮式基础可自由移动,且易于拆除,适用海域类型更广。在经济性层面,漂浮式海上风电未来也更有提升潜力,例如可采用集成结构,简化程序,降低海上安装费用。 据了解,中国漂浮式海上风电目前处于工程化示范阶段,演示验证项目相继装机运行测试,如中国首台漂浮式海上风电试验样机——“三峡引领号”已于2021年正式完成风电机组吊装,中国海装工程化示范项目也将于今年初建设完成。 此外,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上油气、海水淡化等多种能源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及融合发展,也将是未来海上风电的重要发展方向。 “产业协同与多能互补将成为海上风电未来发展趋势,规模化、定制化、智慧化、大型化是降本增效的可靠途径。”三峡集团江苏分公司总经理袁英平建议,应建立海上风电产业链,涵盖海上风电的规划设计、选址,以及海上风电专业服务、软件开发等。 卢先率说,未来,江苏省在海上风电产业协同开发方面,要做一些示范性、探索性工作。“目前,我们一些海上风电企业已经探索了结合海上光伏的模式,技术上有待进一步突破。”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按下“快进键”》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2-09
    •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自2021年11月2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以来,能源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应声而动,加快出台改革落地必备的“说明书”“施工图”。 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下称《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分两个阶段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业内普遍认为,《意见》的印发,意味着全国性电力市场建设按下了“快进键”,标志着我国电力计划机制将全面走向市场化,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也将顺势走向深入。 追本溯源,提出针对性建设“清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指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引导全国、省(区、市)、区域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这些具体的任务目标,此次印发的《意见》均有涉及。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表示,《意见》从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层次特征、基础功能、交易机制、规划监管、系统转型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设“清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将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提速。” 据了解,针对“如何处理省、区域、国家三个层级电力市场的关系”这一问题,业内已讨论多年,其中“省内、区域市场分级运行,最终融合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观点最普遍,也最具代表性。但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将电力市场分级会割裂供需,“省为起步、扩围为区、继而统一”的方案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对此,《意见》明确,有序推动国家市场、省(区、市)/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强不同层次市场的相互耦合、有序衔接。条件成熟时支持省(区、市)市场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或多省(区、市)联合形成区域市场后再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推动探索组建电力交易中心联营体,并建立完善的协同运行机制。 广东电力市场从业人士蒋江告诉记者:“新一轮电改配套文件中其实已经明确,区域和省(区、市)电力市场不分级别。《意见》追本溯源,明确各层次市场只有分工差异,并无等级之分。从资源优化配置角度看,三个市场是同等重要的平行关系。至于哪种路径建成国家市场最可行,《意见》给出的方案是交由市场检验。” 冯永晟进一步指出,新一轮电改已推进七年有余,深层次体制机制症结逐渐显现,扩大电力资源配置必然会成为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这是国际经验,也是普遍规律,《意见》出台恰逢其时。” 破旧立新,逐步打破市场壁垒 在操作层面,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意义是什么? 冯永晟告诉记者,《意见》明确现有市场设计完善的方向是适应并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无共识也就难以形成合力,《意见》旨在打破市场建设的诸多壁垒,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以技术规范为例,一位电力行业专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以省为实体的电力市场根据自身情况,设计了不同模式的交易体系。“比如当前中长期市场有的带曲线、有的不带;现货市场有的以15分钟为一节点,有的是5分钟;有的省区只开放发电侧,有的则发用电全面开放。在这种情况下,跨省区的市场衔接难度必然增加,从而因地区间的制度差异产生交易壁垒,市场流动性必然受限。如果有了全国统一市场,这些问题可能就会迎刃而解。” 记者还注意到,“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对此,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俊宏表示,集中式电力消纳环节的一个“硬骨头”,就是破除跨省跨区交易的“双轨”制。 “当前,跨省跨区交易有相当大的比例是依据‘计划电’进行保量保价交易,即无论受端省份电力供需情况如何变化,双方都要依据合同优先消纳外来电。但这种计划体制下‘外来电’的‘贵宾待遇’,很容易造成送受两端市场都出现不平衡。” 吴俊宏说。 冯永晟进一步指出,对于“外来电”产生的“双轨”问题,解决之道就在于要先破除“外来”与“外送”之分,此次《意见》也已明确,“按照先增量、后存量原则,分类放开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鼓励支持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用户等开展直接交易”。 同时,“风光”消纳需要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蒋江认为,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并网,仅依靠省内灵活性资源难以平抑“风光”给电力系统带来的巨大挑战。“若灵活性资源在区域市场乃至全国市场进行互补互济,对消纳‘风光’将大有裨益。” 凝聚共识,为电改带来新期待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并非易事,需要克服电力系统形成的路径依赖,需要在本质上变革调度模式,更需要“刮骨疗毒”式的改革勇气、详尽成熟的政策指导以及与时俱进的管理模式。 蒋江认为,当务之急是理顺电力交易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关系,这也是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当前我国中长期市场价格与现货价格常有较大偏离,甚至部分地区和时段形成割裂,抑制了真实价格信号发挥作用。2021年的种种情况就说明,市场主体未能基于中远期市场供需基本面形成价格预测,导致中长期价格信号失真,并给市场正常运转造成实质性影响。” 针对上述难点痛点,《意见》进行了一一回应:制定市场准入退出、交易品种、交易时序、交易执行结算等基本交易规则,以及统一的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职责功能;明确提出加强和完善电力监管体制等。 此外,《意见》首次提出注重发挥市场价格信号对电力规划建设的引导作用;推动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和购售电业务分开核算,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首次提出完善电力应急保供制度、首次提出“报价未中标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首次提出因地制宜建立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首次提出通过现货市场实现调峰服务等。业内认为,这些“首次”都将从操作层面推动电力计划机制走向市场化。 在冯永晟看来,虽然《意见》缝补了诸多政策“缝隙”,但电力体制改革仍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意见》所能带来的改革成效仍将取决于各项具体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但可以肯定的是,《意见》不断凝聚各方对市场模式与改革路径的共识,将为下一步电改带来更多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