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近日联合印发《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对耕地休养生息、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进行了具体规划。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我国耕地草原河湖资源长期过度开发与利用,导致资源承载力降低、可持续发展能力减弱,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局部地区耕地基础地力下降明显,土壤污染加剧,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近20%。2015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5%,草原生态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河湖污染加重、水生态退化的态势仍在继续。加快建立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必须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耕地资源现状:根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和国土资源公报,我国实有耕地面积 20.26 亿亩,其中含有难以稳定利用的耕地和根据国家政策需要逐步调整退耕的耕地,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保有量18.65亿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15.6亿亩以上,守住了18 亿亩耕地红线。人均耕地1.48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其中,东部地区耕地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9.4%、中部占22.7%、西部占37.3%、东北占20.6%。全国耕地质量总体偏低,中低产田占三分之二以上。2015年底,全国耕地有效灌溉面积9.68 亿亩,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4亿亩。
耕地资源利用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部分地区耕地基础地力下降明显,质量状况堪忧。东北地区农业生产强度大,黑土层厚度已由开垦初期的80-100厘米下降到20-30厘米,部分地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由原来的3-6%减少到现在的2-3%;华北平原耕层厚度低于适宜耕种厚度3-7厘米;西北5省区盐碱耕地面积超过 4000 万亩,一半以上属中重度。
部分地区土壤污染问题严重,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19.4%,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剧。
部分生态脆弱区过度开垦,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农业生产不可持续。
《规划》将实施期限确定为2016-2030年,其中,“十三五”期间以试点示范为主,主要解决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探索有效模式,总结成功经验;后十年根据试点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再全面展开。《规划》提出,到2030年,在耕地方面,中国平均耕地质量较2015年提高1.0个等级(别),建立合理的轮休体系和休耕制度。在草原方面,中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重点天然草原超载率小于8%。在河湖方面,中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的比例超过7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一、《规划》主要任务
1、耕地养护:“十三五”期间,主要针对耕地土壤酸化、盐渍化、养分失衡、耕层变浅、重金属污染、残膜污染等突出问题开展耕地修复和养护,使耕地土壤质量状况得到阶段性改善,土壤生物群系逐步恢复。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全国耕地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根据我国主要土壤类型、耕地质量现状和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分布特点,划分为东北黑土区、华北及黄淮平原潮土区、长江中下游平原水稻土区、南方丘陵岗地红黄壤区、西北灌溉及黄土型旱作农业区等5大区域,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建设。
2、退耕还林还草:“十三五”期间,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使退耕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到2030年,全国不宜耕作土地全部退出耕种。
3、休耕: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对土壤污染严重、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可利用水资源不足等不宜连续耕种的农田实行定期休耕。“十三五”期间,率先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休耕试点,根据农业结构调整要求、国家财力和粮食供求状况,适时研究调整试点规模。到2030年,在确保重要农产品供需平衡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合理的休耕制度,有效治理受污染耕地,促进耕地地力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
4、轮作:“十三五”期间,率先在东北冷凉区、 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地开展轮作试点。推广“一主四辅”种植模式。“十三五”期间,在试点地区推行轮作模式 500 万亩。到2030年,逐步建立合理的耕地轮作体系,促进农业生产和耕地资源保护协调发展。
5、污染防控治理:加强工业和生活源污染防控,减少和消除工业生产及城乡居民生活对耕地环境的影响。针对秸秆焚烧、畜禽粪污排放、水产养殖残留、农药化肥不合理施用、地膜残留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为基本思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到 2020 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
加强畜禽养殖源和生活源污染治理,采取农田径流氮磷拦截积蓄净化再利用、种养一体化、养殖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和污染减排、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等综合措施,防止污染物直接进入农田和水体,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水质和环境的影响。
《规划》全文链接地址: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hwb/201611/W0201611303185507139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