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格化粪池在农村改厕中应用的误区》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 wangyang
  • 发布时间:2020-07-24
  • 三格化粪池厕所因为价格低廉、运维简便,成为当前欠发达地区农村厕所革命的主打技术模式,但在实际应用中普遍存在认识误区。本文基于厕所革命宗旨,论述了化粪池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的正确的功能定位和设计形式。重点指明,三格式化粪池是一种面向资源化的粪尿废水处理器,而不是面向环境排放的农村污水预处理设施。采用三格式化粪池改厕,必须坚持走粪尿资源回用于农田施肥的道路,为此只能使用清洁用水量小于1.25升/次的微水清洁厕所,否则必然导致化粪池出水直排或变向直排。针对当前农村常见的三种“三格式化粪池+”的改厕方式,分析并指出采用普通水冲式便器、管道收集+(集中型)大化粪池、收集+异地脱水干燥制肥的做法所存在的无害化缺乏保障、资源化难以实施和资源化回用效益低等的问题。针对导致上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政策配套和技术应用两个方面提出建议。

    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程度标志之一的厕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卫生设施。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而厕所改造是农村环境卫生的重中之重。2017 年 11 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厕所革命做出重要批示,“厕所问题不是一件小事,它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要把它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用户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处理。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将“厕所粪污治理”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并且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1, 2]。在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下,改厕工作正以“大跃进”的速度在全国迅速铺展。因“预制三格式化粪池厕所”造价低廉,成为了多个省市主打的改厕模式。

    厕所革命是一项系统工程,承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建设、卫生健康、可持续发展等多项需求。本文从梳理化粪池的功能定位入手,针对当前几种常见的“化粪池+”改厕模式,分析其应用的误区,提出改进策略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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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宜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问题研究》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阳
    • 发布时间:2018-08-13
    • 江苏河湖密布、水乡特色突出,但目前城乡水环境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压力日益增大。据统计,2014年江苏省全省20余万个自然村中,仅有6000多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仅为2.57%。本文以江苏宜兴市农村地区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揭示江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关改进的建议,希望给您提供思考与帮助。 一、问题分析 自2007年以来,宜兴市按照江苏省农村水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结合生态市创建、农村连片整治、村庄拉网整治等重点项目,由市农林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和属地乡镇组织实施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截止2014年5月,纳入城镇污水厂的有158个自然村,覆盖6.3万户;建有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共有343个自然村,覆盖3.6万户;合计覆盖9.9万户,占总数的42.6%。尽管宜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远高于江苏平均水平,也显著改善了部分农村的人居环境,但调查发现,多数受访村民对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满意度普遍很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困难、费用昂贵 农村生活污水一般包括四个来源:厕所排水,即人粪尿排泄物;洗漱澡浴排水;洗涤排水;厨房排水。污水的来源决定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显著特点,即水量少、浓度低、分散排放,受地形限制以及农户抵制住屋和排水管道改造等原因,导致污水收集工程实施困难。以建有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343个自然村计算,理论上纳管户为3.6万户,总用水量约0.42万立方米/日;目前实际接入1.5万户,平均每个自然村收集污水量仅有12立方米/日,考虑到管网质量和收集效果,实际上很难维持设施的自然运行。 另外,农民环保意识不高,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依然按传统方式生活,导致生活污水任意排放,例如农村灰水多随意泼洒排放至房前屋后的沟渠;住户多采用旱厕,而无抽水马桶,导致建成的污水管网不易收集到污水;农村厕改的化粪池多为砖砌,渗漏情况严重。这些情况都进一步加大了农村污水收集的难度。因此,即使是已经纳入污水设施覆盖范围的村庄,不管是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村庄还是独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纳管率均在50%以下。 2.污水处理设施普遍闲置、损坏率较高 (1)污水处理设施损坏严重 到目前为止,宜兴建有独立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共343处,其中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24套,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225套,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94套;但已经有130多个设施有不同程度损坏。设施损坏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由村委会自行管理维护的,由于村委会缺乏专业人才,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设施损坏;二是由设备生产厂家提供一定期限的服务,合同到期后维管停止,或者因为需要更换的重要部件因缺乏经费而没有更换,导致设施不能正常工作;三是由第三方企业提供污水设施长期维管服务的,因为该企业并非设备生产厂家,对具体工艺流程缺乏了解,导致设施维护中产生问题。 (2)工艺设计不合理 农村生活用水的用水量、用水时段及用水习惯等具有诸多不确定的因素,例如部分农村使用井水和河水占较大比例,一些旧居住区农户习惯将使用完的水泼于地面,有一些用户把厨房或阳台的生活污水接入了雨水立管等。设计时若仍按居住人数或用水定额进行计算,会导致实际进水量或进水负荷偏低,影响农村污水处理效果。例如,宜兴2014年以前设计的部分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由于缺乏相关的设计规范及相应经验,绝大部分工艺的处理效果不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要求,给处理效果带来了很大影响。 另外,目前宜兴纳入农村污水处理范围的自然村中,约68.5%选择建设独立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成本均较高(根据宜兴当地部门统计,仅设施和管网建设,平均每户投资要近1万元),给农村污水处理的进一步推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3)配套污水管网问题严重 没有配建污水管网,或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质量较差,导致无法收集到污水,或者收集的污水量远小于设计水量,影响设施正常运行。例如宜兴343个污水处理设施中,有35个没有建设污水管网,其余建成的308个配套管网中,有210个管网存在各种各样的严重质量问题,例如接户管不到位,接管不彻底,大量漏接导致水量较少;接户管做在化粪池下游,因化粪池渗漏导致出水不多;铺设管网不规范,或者未按要求设置检查井,渗漏严重,标高不正确,堵塞严重等,导致晴天基本收不到污水。 3.缺乏统筹协调和长效管理机制 由于上级部门权责不清,导致到了地方县市层次,管理就更为混乱。宜兴虽然利用多个项目渠道,由多个部门(市农林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和各属地乡镇)各自为战,分别建设了一大批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但由于缺乏系统规划,一些设施布点不合理(在有城镇污水主干管网经过的自然村,仍建设了独立式污水处理设施);甚至有个别设施刚刚建成,所在自然村按照上位规划即要求拆迁,造成投资浪费。另外,这些工程业主不一、标准不一、质量不一,建成后统统交给镇(村)自行运行管理,给后期管理和维护带来了很大的问题,如工程成本高,缺乏运行维修资金;技术复杂,缺乏训练有素的专业运行管理人员;工程设施多,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监督考核机制缺失,管护不到位,责任不到人,设施运行不合格无惩罚对象等。 因为以上问题,导致全市343个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中,能收集到污水并正常运行的只有17个(其中有动力的5个、微动力的9个、无动力的3个),正常运行比例仅达到5%。 二、对策措施 1.完善责任机制,加强政策引导 考虑到多头管理容易出现相推诿、降低办事效率的情况,农村污水处理工作首先应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政府部门在农村污水方面的职责,特别是明确牵头部门。在省一级层级,明确牵头部门为省住建厅,由其负责组织编制全省目标计划和相关政策,农委、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配合和监督;在市(县)层级,明确牵头部门为市(县)住建局或公用事业局(如宜兴市为公用事业局),由其负责制定统一的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街道、乡、镇、村政府负责执行具体规定。考虑到村级政府无论在财力和管理水平的薄弱,明确污水处理设施所在街道或乡镇为建设和运管的第一责任单位,但设施的新建、改造方案均应由市(县)住建局或公用事业局审核并统一牵头竣工验收;市(县)、镇(乡)两级财政共同解决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 另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公益项目,是民生工程和惠民工程,但目前遇到如用地难批、审批手续难办、设施用电执行工业电价等问题,各级政府应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税收等手段,尽快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激发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污水收集,优化处理方式 针对污水收集率不高的问题,对于已覆盖区域,应强化污水末端管网的建设,关注“最后5米”的入户管道建设和改造,争取将纳管率提高到95%以上;对于未覆盖区域,污水管网的建设应与设施的建设同步,特别是污水干管建设应适度超前。同时应注意不同区域管网建设形式的区别化,例如:对重点区域如水源地保护区,对纳管条件较好的如新农村等,可采用雨污分流制管道;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连片村庄,可采取合流制管道;对于人口分散、经济欠发达的连片村庄,甚至可采用盖板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等。 对于污水处理技术脱离农村的问题,可参考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农村的经验,尽量多考虑污水就地生态技术的应用。对于离污水主干管比较近、且用水量相对较高的撤并乡镇的中心村、新农村,还是采用纳管优先的原则,建设污水主管网及泵站,收纳污水输送至附近城镇污水厂统一处理;对于离污水主干管比较远、且用水量相对较少的一般村,可建设小型独立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处理;对于住户分散、用水设施不完善的自然村,尽量不采用管网收集的方式,可采用污水就地生态技术。 对于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多样、标准不一的问题,对于新建和改造设施,应选取占地少、埋设浅、易维护、效果稳定的节能型工艺,并尽量考虑工艺类型相同或类似、设备能够互相匹配的技术,在降低各项费用的同时,便于后期管理和维护方便。 目前宜兴规划保留点村庄共有1577个,已经纳入污水设施覆盖范围的有225个,约占14%左右;其余1352个规划保留点村庄处理方案如下:对水源地保护区内规划保留村庄、搬迁安置村庄和其他具备较好纳管条件的39个村庄,采用雨污分流的污水收集方式;对撤并乡镇后的中心村、条件较好的镇中村老街、其他排水截流条件较好的12个村庄,采用合流截污方式,以上村庄均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离污水主管网系统较远地区的,但具备雨污分流或合流截污条件较好的363个村庄,建设小型独立污水处理设施,其他1163个村庄则主要采用“四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就地生态技术。 3.优化建设模式,拓展投资渠道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公益性质较强,一般民间资本不愿投入,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形成了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渠道单一、总量不足的状况。特别是农村地域广阔,农民住户相对分散,农村基础设施的经济性和外部效应没有城市基础设施显著,致使设施建成后难以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氛围,维护经费也不易筹集,致使农村基础设施往往缺乏有效的管护。在城乡统筹背景下,应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建设模式,采取国家扶持、地方补助、农民支持和企业参与等方式,广泛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多渠道动员的参与机制,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能够顺利付诸实施和运转。 一般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政府主责型、“政府+企业”型、“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型、政府补贴的“自建自有”型。宜兴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采取以下方案:省、市、县政府分别负责市政污水主管网的建设投资,乡、镇政府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和市政污水支管的建设投资,居民用户承担将建筑污水管连接到市政污水管上的费用。管网的运营维护由政府负责,但居民用户需要支付污水处理费以实现运营成本的回收,可通过适当加收自来水费用,之后再进行转移支付;考虑到农村地区支付能力较弱,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可按城镇标准的30-50%收取。对不能接排污管道的农村居民,由专门的服务公司帮助用户建立家庭式污水处理设施,用户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以支付专业人员的清理服务,保证设备持续有效运行。 另外,参考国外经验,拟由宜兴市政府牵头,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借助企业贷款,建立农村污水治理专项基金,专门用于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由农村社区自筹或者向农村污水治理专项基金借贷筹集,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并以向用户收取基础水价加阶梯水价的方式,回收全部运营成本和部分建设成本。分散式的(以家庭为单位)污水处理设施由家庭自建(同样可向农村污水治理专项基金借贷筹集),市、镇两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与奖励(由政府以奖励形式在工程验收后予以返还);每年检查运行合格者再给予一定奖励,以补贴部分运行费用。 4.强化运营体系,实现长效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之后能否正常发挥作用,保障长效运行、统一管理是关键。宜兴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具体如下: (1)新建和改造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由属地乡镇负责建设的,由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工程竣工验收. (2)所有新建和改造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公用事业管理局接收,按照片区将全市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打包招标,由各合资或独资污水专业处理公司负责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全流程工作,并由政府进行监督管理。 (3)分年度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运行管护费用从农村自来水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补贴。确保每一处设施都能发挥出最大功效,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5.加大公众参与,提倡共同监管 农村污水治理要取得长期成效,必须提高环保意识,加大公众参与度,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保障机制。针对当前农村污水设施建设推进难度大、处理效果差等问题,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在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应加大农村污水治理信息的公开度,发挥媒体宣贯和舆论监督的力量,一方面纠正农民的一些固有观念和不良习惯,另一方面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鼓励和发挥农民自觉参与的意愿。
  • 《农业农村部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 来源专题:生活污水治理
    • 编译者:郑春晓
    • 发布时间:2019-04-12
    • 农业农村部于近日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旨在努力提升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绿色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详情如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日 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努力提升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绿色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制定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一、推进农业绿色生产 (一)优化种养业结构。巩固非优势区玉米结构调整成果,适当调减低质低效区水稻种植,调减东北地下水超采区井灌稻种植。继续优化华北地下水超采区和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种植结构,减少高耗水作物。适当调减西南西北条锈病菌源区和江淮赤霉病易发区的小麦。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生产。以东北地区和北方农牧交错带为重点,继续扩大粮改饲政策覆盖面和实施规模,完成粮改饲面积1200万亩以上。(种植业司、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快制定修订一批肥料安全性标准,制定修订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清理一批不适应的标准,制定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行业标准和生产规程。推进按标生产,在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加快集成组装一批标准化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建设一批全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种植业司、畜牧兽医局、监管司分别负责) (三)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继续创建100家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工艺和适用技术。贯彻实施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举办全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现场会和高峰论坛。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实施传统池塘升级改造,推进养殖尾水治理。继续扩大稻渔综合种养规模。(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分别负责) (四)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稳步发展绿色食品,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提高品牌公信力。发挥系统优势,积极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业发展。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样板,打造一批乡土品牌。实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广计划,开展消费引导和产销对接。(监管司牵头) 二、加强农业污染防治 (五)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确保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继续选择300个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提炼一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建设一批化肥减量技术服务示范基地,为农民提供全程技术服务。深入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继续在苹果、柑橘、设施蔬菜、茶叶优势产区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将试点规模扩大到175个县,将实施范围扩大到东北设施蔬菜。对首批100个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系统总结技术规程、推广模式、运行机制,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在更大范围实施。(种植业司牵头) (六)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转变病虫防控方式,大力推广化学农药替代、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等科学用药技术。加快新型植保机械推广应用步伐,进一步提高农药施用效率和利用率。大力扶持发展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强化示范引领和技术培训,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和技术到位率。在粮食主产区和果菜茶优势区,打造一批全程绿色防控示范样板,带动引领农药大面积减量增效,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继续保持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种植业司牵头) (七)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作考核,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推行“一场一策”,确保2019年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在年底前达到100%。指导长江经济带、环渤海地区、东北地区等区域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力度。落实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七省整省(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议,确保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组织开展种养结合试点,以长江经济带等南方水网地区为重点,促进粪污全量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利用。印发臭气减排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养殖场户减少氨挥发排放。(畜牧兽医局牵头) (八)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东北地区为重点,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以县为单位推广深翻还田、捡拾打捆、秸秆离田多元利用等技术,推进秸秆全量利用,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化主体。探索秸秆利用区域性补偿制度,整县推动秸秆全量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制度建设,搭建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为实现秸秆利用精准监测、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科教司牵头) (九)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快出台《农膜管理办法》,强化多部门全程监管,严格农膜市场准入,全面推广标准地膜。深入推进100个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加快全生物降解农膜、机械化捡拾机具研发和应用,组织开展万亩农膜机械化回收示范展示。探索建立“谁生产、谁回收”的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科教司牵头) (十)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加快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制定分类清单,在江苏、河南、湖南三省率先完成。出台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荐技术目录,建设一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打造综合治理示范样板,探索安全利用模式。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休耕和退耕还林还草。构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以土壤重金属、农田氮磷排放、秸秆地膜为重点,开展监测评价,建立监测预警制度。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设施蔬菜净土工程,针对设施蔬菜土壤连作障碍突出问题,选择一批设施蔬菜大县大市,开展土壤改良治理试点。(科教司、种植业司分别负责) 三、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资源 (十一)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和政策框架,巩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成果。调整优化试点区域,将东北地区已实施3年到期的轮作试点面积退出,重点支持长江流域水稻油菜、黄淮海地区玉米大豆轮作试点;适当增加黑龙江地下水超采区井灌稻休耕试点面积,并与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相结合,推进以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种植业司牵头,计财司参与) (十二)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结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以玉米、马铃薯、棉花、蔬菜、瓜果等作物为重点,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效率。在农田基础设施较好、有灌溉条件的地区,采用膜下滴灌、浅埋滴灌、垄膜沟灌等模式,建立灌溉施肥制度,配套水溶肥料,实现水肥耦合。在干旱缺水、地下水超采等地区,以蓄集和高效利用自然降水为核心,采用新型软体集雨技术,充分利用窖面、设施棚面及园区道路等作为集雨面,蓄集自然降水,实现集雨补灌。(种植业司牵头) (十三)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推动制定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开展重点保护物种资源调查,加大农业珍稀濒危物种资源抢救性收集力度。做好已建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管护工作,新建一批原生境保护区(点)。推动外来物种管理立法,提出第二批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强化综合防控,做好应急防控灭除。(科教司、渔业渔政局、长江办分别负责) (十四)着力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在海河、辽河、松花江、钱塘江实施禁渔期制度,实现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抓好海洋伏季休渔,扩大限额捕捞试点范围。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2019年底以前,完成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退捕工作,全面禁止水生生物保护区内生产性捕捞。推进实施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繁育和种群恢复工程。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0个以上。组织开展全国放鱼日等重大增殖放流活动,全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300亿尾以上。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渔业渔政局、长江办牵头,计财司参与) 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五)强化典型示范。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落实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典型示范总体转向面上推开。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好各具特色的“千万工程”,提炼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社会事业司牵头,计财司参与) (十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督促各省(区、市)开展农村改厕情况摸底,明确2019年和2020年度改厕任务,组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切实提升农村改厕质量。重点围绕“三清一改”,抓住关键节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督促指导各地对村庄环境脏乱差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调度各地进展情况,充分调动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促进清洁行动常态化。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相关工作。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支撑,组织开展乡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消纳处理等技术研发,开展农村改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积极推广简单经济实用的模式、技术和产品。(社会事业司牵头,计财司、科教司参与) (十七)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挖掘蕴含的特色景观、农耕文化、乡风民俗等优质资源,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培育一批“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休闲乡村,打造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乡村产业司牵头) 五、强化统筹推进和试验示范 (十八)统筹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机制,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生物保护等重点任务,整区域整建制推进落实。(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参与) (十九)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评估确定。指导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认真总结典型范例,启动第二批先行区评估确定工作,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全域推进绿色发展。依据管理办法,对先行区工作推进情况和绿色发展水平进行监测评价。推动绿色发展相关项目资金向先行区倾斜,打造全国农业绿色发展综合样板。(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参与) (二十)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性工作。完善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体系,筹备建立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召开农业绿色发展研讨会,出版发布《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报告2018》。继续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重点,加强农业资源台账建设,建立以农业农村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台账数据协调机制,编制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开展农业资源评价。(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中国农科院参与) (二十一)强化工作落实和调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加快推进工作落实。继续实施重点工作季度调度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制度、科研、项目和行动按时完成。(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