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加大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3-21
  • 3月15日,江西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南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大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非电形式利用。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9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装机容量达到13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25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装机容量达到16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十二届市委第85次常委会会议、2023年第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南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强省会战略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为核心,科学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各方面工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的使命担当,一体推进结构降碳、技术降碳、节能降碳、循环降碳和生态固碳,全面提升南昌发展首位度和综合竞争力,奋力打造全国绿色低碳转型示范样板,确保2030年前高质量实现碳达峰目标,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南昌标杆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统筹有序,突出重点。坚持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等重大关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扎实推进“双碳”各项工作。

    创新驱动,绿色变革。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引擎,加快低碳零碳负碳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工程示范和成果转化,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路径。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坚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双碳”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营商环境,加快形成有利于“双碳”的市场机制。

    防范风险,安全降碳。坚持先立后破,在稳妥降碳的同时牢牢守住能源、粮食和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底线,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和生态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空间体系和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能源供给体系加快构建,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要求,全市碳达峰基础不断夯实。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体系、能源供给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普遍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全民自觉,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建立。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要求,绿色低碳产业在经济总量中占比显着提升,绿色低碳导向的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建立,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发展国土空间、科技创新两大体系,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能源绿色转型、资源循环利用三大发展,实施工业领域、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固碳增汇、全民共建、能力提升七大行动,扎实有效推进碳达峰各项工作。

    (一)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空间体系

    坚持以碳定城、以碳促产,持续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优化调整,加快国土空间开发方式和保护模式的低碳转变,有力构建支撑高质量达峰的空间格局。

    1.重构降碳减排的生产空间。坚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导向,统筹考虑城市功能、产业发展和圈层布局,有序将非核心产业和非核心功能向大南昌都市圈外围疏导,形成产城融合、低碳合作、分工紧密的空间耦合体系。依托“一廊三区四园”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产业要素向园区加快集聚,持续构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生态系统,聚力打造电子信息、生命健康和高端装备三大国际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绿色食品、现代针纺、新型材料、机电装备四大全国性优势制造基地,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低碳化、绿色化、循环化和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塑造南昌制造“双碳”新优势。围绕“六区协同”现代服务业发展新高地,创新低碳建设模式,打造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交通物流中心、创新创意中心、综合消费中心、总部营运中心,铸造南昌服务“双碳”新品牌。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蔬菜产业“两环一带”建设、水果产业“一县一区一带”建设以及花卉苗木产业“三园一线”建设,打造“一环两谷多线”的休闲农业总体框架。到2030年,产业空间低碳耦合发展体系基本建成,主导产业低碳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以下统称“县(区)”,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以下统称“各县(区)政府”]

    2.拓展控碳提质的生活空间。依托“一核一带,两点多翼”城乡发展格局,统筹职、住、服功能布局平衡,做大城市规模、做优低碳空间、做强城市品质。围绕“一主四副、揽山伴湖、拥江发展”的多中心、组团式都市生活空间布局,统筹推进低碳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城市和韧性城市建设,加快城市有机更新,精细实施城市微改造,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和能级,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生活空间。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到2030年,大南昌都市圈城镇功能和基础设施实现低碳协同发展,南昌市城市规模能级显着提升,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优化固碳增汇的生态空间。持续巩固“一湖三脉、两屏多廊、蓝绿交织、人鸟共生”的整体生态格局,加速推进滨湖“水都”、生态“绿谷”和美丽“蓝带”建设,打造“屏、带、园、点”立体耦合的固碳增汇体系。其中,屏状碳汇以九岭山—梅岭和怀玉山—玉华山为重点,带状碳汇以江河湖岸和湿地为重点,园状碳汇以自然保护地和郊野公园为重点,点状碳汇以城市绿化和口袋公园为重点。同时积极衔接“丰樟高”“鄱余万”“奉靖永”生态空间,探索建设离城碳汇中心。到2030年,城市生态空间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碳汇体系生态价值实现有效转化,着力打造世界大湖流域气候韧性城市典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

    统筹绿色低碳创新资源,大力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体系,加快形成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产业回哺创新升级的良性循环,将南昌打造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城市。

    1.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聚焦重大战略、科技前沿、低碳零碳负碳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路线图,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机理研究。围绕能源低碳转型,重点攻关火电清洁高效利用、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催化制氢、电化学储能、光储直柔等关键技术,加快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体系。围绕钢铁、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减污降碳需求,推进工艺流程优化重塑、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余热余压高效利用、三废资源回收利用、工业数智化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深入挖掘工业节能减排潜力。依托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研发全废钢电炉流程、高效蓝光OLED、低能耗MOCVD设备、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集成、低碳水泥材料与制品等核心技术。依托鄱阳湖南矶湿地野外综合试验站等野外监测平台,开展生态碳储量核算等研究,大力攻关湿地碳汇、土壤碳库等固碳增汇技术。依托南昌“绿谷”,推进绿色低碳种植与污染阻控等技术研发。建立健全“双碳”科技攻关机制,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聚焦南昌优势产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未来科学城规划建设。(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绿色低碳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创新载体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和科研平台,布局建设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围绕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新材料、食品、虚拟现实(VR)等优势领域,探索组建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争取布局国家实验室和国家大科学装置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深化院地、校地合作,加快推动国家级研发机构在南昌建设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研究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二氧化碳低成本捕集、生物转化、化学利用等零碳负碳技术攻关的金融支持,促进绿色低碳技术进步及应用,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到2030年,力争省部级低碳技术创新平台数量达到3家。(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速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技术评估与交易体系建设,丰富示范应用场景,促进绿色低碳技术规模化、产业化应用。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研平台、科技成果向企业开放,拓展“产学研用”合作通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作用,支持建立一批低碳科技企业孵化平台、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及多能共用先进技术,积极推动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迭代应用。促进重点企业完成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实现“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开展设备协同作业、现场辅助装配、机器视觉质检等智慧场景示范。探索开展CCUS预研预制,加快推动CCUS与工业流程耦合应用、二氧化碳高值利用。到2030年,低碳混凝土、无熟料水泥、硅衬底LED应用技术、高效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氢燃料汽车等代表性技术产业转化取得显着成效。(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绿色低碳人才引育力度。坚持引进和培育并重,持续抓好“人才新政22条”“人才10条”政策贯彻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依托院士工作站、“海智计划”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平台,积极引进绿色低碳领域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坚持市场导向,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打造一支高水平绿色低碳技术人才队伍。依托国家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江西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节能降碳、碳排放权交易等新型学科建设。加强技术服务人才培养,构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流动机制,不断提升绿色低碳技术转移转化能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产业低碳化、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改造,加快发展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打造一批标志性低碳产业链、国内领先的特色产业集群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产品。

    1.实施传统产业蝶变降碳行动。严格执行钢铁、造纸、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强化用能、用水、碳排放等总量和强度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转移或退出。深入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工程,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低碳转型发展。推动钢铁、有色、造纸、建材、食品、印染等传统产业开展绿色低碳工艺流程再造和产品升级,加快能源消费侧低碳转型。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推动产业链逐步由材料加工向终端产品生产转变,不断提升产业附加值、降低碳排放强度。(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优势产业裂变降碳行动。聚焦电子信息、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装备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绿色食品、现代针纺、新型材料、机电装备制造四大传统产业,制定产业碳达峰实施路线图,深入开展补链、延链、强链、扩链工程,推动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升级。聚焦“芯屏端网”、生物医药、中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行业,进一步优化企业用能结构和生产工艺,拓展延伸信息技术服务,探索开展碳足迹溯源试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积极培育新型复合材料产业,加快壮大汽车和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产业链,打造集产业集聚优势和科技研发优势于一体的区域性新能源汽车生产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现代服务融合降碳行动。加强现代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生态耦合,延伸绿色低碳服务产业链,促进服务方式清洁化、服务产品低碳化转型。深入推进服务业与节能环保产业融合发展,市场化节能服务机构,拓展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聚焦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速现代物流、创新创意、总部运营、科技服务等规模扩张和质态提升。推进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低碳化改造,支持服务业企业使用新能源和节能产品设备,推动服务设施用地集约利用。积极推广大型活动碳中和模式,引导“零碳”办展,推动会展经济低碳化。加快商贸、医养、旅游、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低碳发展。(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数字经济赋智降碳行动。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产业数字赋能降碳,打造一批智能低碳工厂、智慧低碳园区与数字升级示范,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助力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加快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推动移动智能终端、LED光电显示、光电子器件等制造业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硬件+软件+相关服务”VR产业体系,推动VR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低碳领域的融合发展。聚焦应用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互联网游戏、信息安全等领域,拓展软件信息行业在低碳产业中的应用服务。深入推进“03”专项试点应用,搭建一流移动物联网公共服务和研发平台。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全力推进未来科学城、中国(南昌)科学岛低碳建设,加大元宇宙底层技术、感知交互、内容建设等领域加大投入。推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环保等纵深发展,推动智慧化平台、智能化装备功能更新迭代,拓展多领域创新型应用场景。(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低碳产业聚变降碳行动。立足“4+4+X”产业体系基础,围绕低碳零碳负碳产业优化布局,聚焦能源替代、节能减排、智能监测、生物经济四大方向,打造低碳零碳负碳产业集聚高地。加快布局节能环保装备、垃圾分类设备、装配式建筑产品及零部件制造等低碳工业,大力发展生态固碳增汇农业,探索低碳农业发展模式,优化农作物水分管理和施肥方式,结合设施农业项目,推广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模式应用,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和秸秆综合利用,降低农业生产化石能源消耗。积极培育光伏、绿氢、储能等零碳产业,开展零碳产业园区试点建设。大力发展生物经济,推动生物技术赋能健康、农业、林业、能源、环保等产业发展。前瞻布局生物质利用与CCUS等负碳产业,加强重点园区绿色低碳产业链关联协同。(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发展坚持减煤、控油、稳气、增电、发展新能源,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能源供给低碳化、能源消费电气化,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1.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积极削减非电用煤消费总量,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现役火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由常规主力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合理控制石油消费过快增长,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加快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进程,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督促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天然气气源多渠道供应,提升气源保障能力。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推进经开区600万吨煤炭吞吐储运项目建设。推进终端用能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提升生产生活用能设备电气化率。(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国网南昌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大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非电形式利用。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厂房、公共建筑、居民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逐步普及BIPV技术应用,推广“光伏+”开发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稳妥发展环鄱阳湖区风电,加快推进联圩风电项目建设。鼓励生物质综合利用,探索生物质燃煤耦合热电联产,鼓励发展分布式生物质发电,打通并网外送环节。有序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推动氢能在交通、发电、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应用,积极部署氢能产业链试点示范,打造昌九—宜春(丰樟高一线)“氢走廊”。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推进地热水的综合利用。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9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装机容量达到13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25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装机容量达到16万千瓦以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协调互补,加强新能源、常规电源、绿电输入统一规划,支撑“电动南昌”战略。科学规划基础保障性煤电项目建设,并落实配建新能源项目。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鼓励产业园区和企业建设绿色微电网,提升电网的灵活性、可控性,增强不稳定电源的吸纳能力。优化用电网架结构,建设昌西南、南昌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推进与周边省份电网互联互通,推动南昌—武汉特高压工程建设,持续完善特高压交直流混联电网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入昌能力,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以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智能微网、虚拟能效电厂等新模式新业态为依托,开展智慧能源系统技术示范。加快推进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能源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预测预警等服务。加强新型储能系统推广应用,推动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多元化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推动“风光火氢储”一体化,发展多元融合、多能联供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化学储能等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健全能源供应保障和储备应急体系。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网错峰能力和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到2030年,全市电网具备5%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国网南昌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循环经济全面发展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全面构建资源循环产业体系,持续提升主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率,全力推动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

    1.构建资源循环产业体系。全方位全过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支持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加快推行再生资源分级质控和标识制度。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鼓励其他行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污泥等低值有机废物的统筹协同处置。(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在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以产业链为主线,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快开发区整体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施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工程,搭建资源共享、信息联通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土地集约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积极探索“零碳开发区”模式,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实施绿色再制造利用工程,建立静脉产业链和绿色供应链,推动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推动建设省内规模最大的汽车拆解中心。积极推进碳达峰试点县区(开发区)建设,打造一批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资源循环化的绿色园区。持续推进开发区“腾笼换鸟”攻坚行动和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探索能源碳效码机制。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城市建设循环发展。推动节约型工地建设和建筑垃圾减量,鼓励采用模块化部件、组合式设计、易回收和重复利用材料进行建筑内装,推进工程渣土等废弃物源头减量。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推动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畅通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渠道,制定再生建材强制使用政策。科学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建设,加快新垃圾焚烧厂等项目建设。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快建成一批通沟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以独立焚烧和电厂协同焚烧等方式提升污泥处置能力。(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深化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推动种养结合、以地定畜、以种促养,发展标准化、自动化、设施化的农业循环系统,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农作物秸秆、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结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用物资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回收。加强废弃大棚农膜、化肥和农药包装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支持地膜纳入生活垃圾回收处置体系。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80%、9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深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和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协同推进废旧物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合理布局“点、站、场”三级回收网络,加快建设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分拣中心,统筹推进塑料废弃物、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和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废旧物资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推进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推动邮政快递业循环发展,建设一批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叶片等新型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行业聚集化发展,重点打造安义县再生铝等金属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小蓝经开区玻璃、塑料等饮料包装物同级化高值化利用产业集聚基地,进贤县医疗器械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推动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环保的技术、设备和设施。到2025年,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350万吨,到2030年达到700万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谋划重点行业碳达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30年前,钢铁行业实现高质量碳达峰,纺织造纸轻工业、电子信息业、汽车及零部件装备业、医药制造业等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1.重点行业碳达峰。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建立大气环境容量约束下钢铁等重点行业去产能长效机制,开展钢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工艺结构和技术结构,鼓励重点钢铁企业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推进烧结改造、炉渣余热资源利用及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加快开发低碳固碳水泥材料与制品,推广硅酸盐在水泥水化硬化过程中的固碳技术,推动重点企业建立完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体系。(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纺织造纸轻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纺织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广印染全流程智能化、印染清洁化等纺织新技术,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加快信息化、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技术和装备应用,提升产品品质,打造全国重要的纺织产业基地和绿色低碳纺织产业示范基地。推进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进化纤制造、长丝织造、印染等集聚发展。推动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纺织印染园区实施碳达峰行动。支持骨干企业开展纺织品碳中和认证。推进造纸行业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进一步提升制浆造纸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电子信息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链碳达峰行动,着力引进一批“专、精、特、新”配套企业,努力形成移动智能终端、LED、VR三条完整的特色低碳产业链。加强低碳产品引领和低碳制造,促进移动智能终端ODM制造、LED芯片制造和封装、VR产业和新兴电子信息产业的低碳化发展。加快建设高新区光电及通信产业、经开区光电产业等省级产业基地,以及印制电路板(PCB)、触摸模组、传感器等一批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园,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向“芯屏端网”等高附加值环节转型,加速形成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模式。(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汽车及零部件装备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和共享化推进汽车及零部件装备产业低碳发展。加速推进传统汽车产业碳达峰进程,推动先进燃油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替代燃料汽车研发,集中攻关整车轻量化、先进变速器、先进电子电器等关键技术,引导轻量化、小型化乘用车的研发和消费。加强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总成、电动汽车智能化、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和纯电动力系统等方面技术攻关,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集成控制水平和正向开发能力。推进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达峰,将碳减排拓展到汽车全生命周期,针对生产、流通及使用阶段分别提出明确的碳减排目标,支持汽车绿色回收和拆解产业发展,打造全国知名汽车零部件绿色制造基地。(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医药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实施中医药、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三大产业链低碳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碳中和产品生产研发,打造一批绿色产品和绿色工厂,提高医药制造行业绿色低碳水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坚持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乡建设领域全过程,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升,系统性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打造国家城乡建设转型综合示范区。

    1.大力推进建筑行业供给侧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绿色建材”全产业链低碳转型,着力控制城乡建设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BIPV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利用建筑屋顶和立面,实施太阳能光伏、集中热水系统,加大水源、地源热泵系统在建筑运行过程中的应用。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动发展节能环保、安全耐久、因地制宜的绿色固碳建材技术集成式发展,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采信应用,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逐步提高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试点,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推动城市建设绿色转型,推进海绵城市、园林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进绿色农房、绿色村庄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绿色镇(街)。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推进建筑能耗消费侧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和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健全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按照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居住建筑,中心城区建成一批星级绿色居住小区。不断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领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行动,推广节能门窗更换、屋面保温修缮、外遮阳增设等适宜技术。加强建筑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提高建筑运行阶段能源使用效率。推动农房和农村公共建筑节能技术发展,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等模式,构建贯穿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管理体系,实施绿色建筑标识制度。积极引导建设一批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示范工程,全面提升建筑能效。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3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完善城乡低碳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增加新型低碳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谋划5G基站、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推动存量市政基础设施绿色化智慧化升级改造。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谋划建设一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加快改造提升供水管网设施,推动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建设,提高供水管网压力调控水平,完善城市和县城供水管网设施。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8.5%;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提升至70%。(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构建便捷高效、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快形成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打造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综合交通枢纽。

    1.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加快电动汽车、氢燃料汽车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重点提高城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基本实现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全替代。推进交通领域“电动南昌”战略,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支持向塘物流基地建设换电重卡示范物流园。持续提升铁路电气化率和电力机车牵引比重。加快推进老旧船舶淘汰更新,大力发展新能源动力船舶,逐步扩大电动、LNG、氢能等新能源船舶在水运行业的应用范围和比重。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5%。(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绿色高效综合交通体系构建。推动构建低碳化、高效化、立体化多层次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实施交通强市“1688”工程。统筹通道和路网布局,推进公铁空水客、货运系统有机衔接,提升铁路、水路货源集并能力,积极推进公路铁路航运码头多式联运,将南昌打造为全国重要的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综合交通枢纽。持续推进南昌“米”字型高铁网建设,打造南昌高铁枢纽,加快推进南昌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积极推进市域(郊)铁路建设,加快构建大南昌都市圈高速公路体系和快速路网。大力开展铁水联运,加强南昌港与九江港及沿海港口合作,探索航线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姚湾、龙头岗、樵舍等疏港公路和姚湾—向塘铁路支线建设。支持昌北国际机场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加快机场GTC功能布局,推进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智慧化建设,持续完善机场能源管理体系,促进民航系统性降碳。持续优化南昌市智能交通系统功能,推动交通运输大数据共享,实现客运多模式间的零换乘、货运多联式的无缝衔接。到2030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23.5%,基本建成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高质量交通服务典范城市。(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创新应用,发展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优化市中心城区充(换)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充(换)电设施,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推动南昌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与氢能基地构建高效协同的氢能供给、装备制造和场景应用示范,联动丰樟高氢能场景应用网络建设,加速构建“昌九氢走廊”。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及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引导新建站点“油气电氢”合建,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示范。加快推进南昌港LNG水上加注站建设、港口集装箱码头岸电设施安装。推进低碳公路服务区、低碳水上服务区、低碳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到2025年,在高新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公共充电桩5000个以上,基本建成1公里服务半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港口与船舶岸电使用率达95%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智能绿色物流。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金融业、信息产业等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枢纽协同,进一步完善公铁水空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推行物流装备标准化,提高水路、铁路货运量和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实施全域邮政绿色发展“9792”工程,探索打造一批绿色网点、绿色分拨中心。完善智慧物流园区、智慧港口、智慧口岸、数字仓库等设施网络,打造基于5G的车路协同智慧物流示范区。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支持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城市配送模式转变和服务升级,提升城市物流配送效率。(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供销联社、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出行。持续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因地制宜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和城市慢行系统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行体系。科学规划城市慢行系统,加强慢行系统与周边轨道站点、公交站点和建筑物的无缝衔接,实现慢行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推广智能公交、智慧安检等应用,提供“一码通行”智慧出行服务,持续推进智慧设施试点示范应用。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到2030年,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更加普遍,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数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以提升能效水平为核心,以实施节能降碳项目为抓手,依法强化节能监管,推动企业加强节能管理,降低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全面提升节能降碳水平。

    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建立健全“两高一低”项目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体系,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用能进行综合评价,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制度。在产业项目发展的全过程深入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要求,将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作为规划布局、项目引入、土地出让等环节的重要门槛指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重点领域重点设备能效水平。大力推进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深入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数据中心等开展节能降碳改造。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制定落后低效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全面实施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积极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加强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加快实现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源审计全覆盖,年综合能耗2000吨~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诊断全覆盖。(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节能管理综合能力。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事中事后执法力度。推进重点用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严格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强基行动

    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着力扩大碳库容量,不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巩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开展森林、湿地等碳汇储量评估与核算,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推进森林“四化”建设,因地制宜加大重点区域林相改造力度,提高森林蓄积量和森林固碳能力,推进梅岭西部森林生态保育区林分林相改善,提高单位林分碳汇蓄积量。加强西南部林地补植补造和林相改造,营造针阔混交林,逐步提高区域林地的碳汇功能。推进赣江、抚河、潦河等河流岸线防护林建设。推进森林城乡建设,大力推广乔木树种和乡土树种。落实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防治,抓好防火工作,完善生态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1.27%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168.6万立方米以上。(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巩固提升河湖水系及湿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围绕城市内湖和赣江、抚河水系及鄱阳湖湿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岸线生态修复、河湖生态补水、岸线植被恢复、水禽栖息地修复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开展小微湿地生境恢复,提升小微湿地生态景观和功能。持续实施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以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加强沿湖地区越冬候鸟与湿地保护,深入巩固“国际湿地城市”生态品牌。加强水土保持与综合治理,积极扩大岸线绿化,大力推进赣抚尾闾、“一江十湖”、城乡库塘整治和生态修复,持续深化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到2025年,鄱阳湖南矶湿地国际重要湿地景观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持续得到有效保护,优化提升以季节性碟形湖为主体的水鸟越冬栖息地约12万亩,力争申报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1处。(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巩固提升土壤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制度,加强农田保护,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加强土地精细化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提倡农药化肥减量化、增施有机肥,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作物轮作、秸秆还田、种养结合等,提升农田碳汇能力。鼓励开展节水灌溉,精量播种,精准施肥等农业新技术,有效降低农业甲烷和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65万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GEP核算、自然资源平台化运营试点,开展基于GEP地块级核算的重点项目评估。推进一批国家和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支持政策,持续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兼顾生态保护与协调发展的共同富裕模式。(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绿色低碳全民共建行动

    加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化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汇聚全民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合力。

    1.加强全民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行动,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低碳价值观念。加强公众“双碳”科普示范,强化“双碳”基础知识普及。整合资源打造南昌绿色低碳宣传平台群,加强绿色低碳文创产品开发,加强“双碳”相关法规政策释义解读。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典型经验宣传。(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生活。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供给,全面构建促进绿色消费的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推动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加大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绿色采购力度。全面实施节约行动,切实抓好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和反食品浪费工作,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全面推动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大力推行绿色包装、减量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积极引导全民“限塑”。大力推广碳普惠场景应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绿色低碳发展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完善内部绿色低碳治理体系,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实施“一企一策”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依托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打造一批“双碳”体验中心。分层分类加强企业辅导服务,组织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制定绿色行为规范,依托各类社会组织推动企业履行“双碳”责任。(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把“双碳”列入市、县(区)两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对“双碳”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打造一批“双碳”主题教学实训基地。(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提升行动

    创新“双碳”工作机制,加强“双碳”领域开放合作,深化绿色低碳样板创建,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1.深化“双碳”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双碳”体制机制改革系统集成,强化制度优势对“双碳”工作有力支撑。加强绿色低碳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及时构建适应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市、县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双碳”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体制创新,鼓励探索体制机制新模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数智控碳体系。加快建设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加强教育、医疗、养老、出行、旅游等领域的智慧认证,打造“i南昌”智管一体化技术支撑平台。依托现有智慧平台基础,谋划建设数据多源、纵横贯通、高效协同、治理闭环的“双碳”数智治理体系,拓展数智控碳应用生态圈,推动实现智慧控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扩大绿色低碳交流合作。深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低碳零碳负碳产业发展、清洁能源等领域交流,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大南昌都市圈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区域性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聚焦产业、科技、碳普惠等领域组建碳达峰碳中和联盟,搭建业务交流平台。(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碳达峰试点示范体系。巩固深化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综合货运枢纽示范城市等样板创建。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深入开展低(零)碳县(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打造一批零碳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景区。支持有基础的典型代表性县区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处)级及以上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8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3家省级以上水效领跑者。(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市场政策体系,加强政策落地引导,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一)健全财税价格政策。加大财政对碳达峰工作及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节能节水、绿色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发展。深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价格改革,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能源交易市场,鼓励依托森林、湿地、生物质、风能、太阳能等资源,开发生态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积极推动用能权、排污权、用水权、林业碳汇等环境权益交易,建立健全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机制,加强各市场机制间的衔接协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碳金融工具。鼓励重点企业开展碳核算,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绿色低碳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信贷产品,拓宽碳减排交易项目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好用足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企业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认证,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规划引领。将“双碳”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县(区)发展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类规划、政策间的衔接,确保市、县(区)两级在落实“双碳”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方面协调一致。(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双碳”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机制。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加强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双碳”办)负责分解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和年度工作要点,加强调度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工作落实,科学编制能源、工业、科技、交通、减污降碳、城乡建设、固碳增汇、公共机构等领域配套文件。各县(区)要紧密结合发展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在出台碳达峰配套文件前,应提前报市“双碳”办进行统筹衔接,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碳达峰政策落地引导。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政策指导,全面推动碳达峰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支持行业协会发挥优势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支持重点领域组建“双碳”联盟、智库等平台,加强专业咨询服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考核指导。

    定期开展碳达峰工作督查和年度评估,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将“双碳”工作情况纳入县(区)、市直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和单位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鼓励县(区)发挥首创精神开展创新探索,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29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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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3-22
    • 山东省能源局于近日印发了2019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落实“双招双引”战略决策,加强与有实力有资质的大型企业合作,聚焦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波浪能、潮汐能融合发展等领域,启动150万千瓦左右海上风电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打造经略海洋典型标杆。巩固济宁、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基地经验成果,推进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光伏基地规划建设;本着自我平衡、就近消纳原则,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在农林生物质富集地区和城市周边,合理布局生物质能、垃圾热电联产机组。力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1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22%;发电量540亿千瓦时,约占总发电量的10%。   此外,实施“绿动力计划”。清洁高效利用传统能源,深度开发利用新能源。推广高效环保锅炉,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应用模式,举办2019年第十四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多能互补应用展览会;推广阳信、泗水等县生物质能源应用做法,打造县域清洁供热“山东模式”。实施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等重大工程。   坚持创新驱动。实施“四个一工程”,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作用,搭建一批产学研用平台,推进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大型核电站余热回收利用等课题科研力度,力争尽早形成科研成果,稳步推进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围绕培育大容量储能、生物质液体燃料、互联网+智慧能源、新能源微电网等新业态,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广太阳能中高温利用、生物质分布式锅炉等先进适用装备,建设一批产业化项目;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突出规划引领。启动全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修编,编制出台核能中长期发展、海上风电、抽水蓄能电站选址、地热能开发利用等规划,加快构建导向明确、政策配套、协同推进的绿色能源发展规划体系,完善规划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规划指引和刚性约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推进依法治理。制定和修订《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山东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制定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办法、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实施方案、优先发电量计划管理办法、煤电机组运行在线监测管理办法、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煤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依法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 《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300万千瓦!湖北宜昌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2-18
    • 近日,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规划指出: ——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打造清洁能源之都。进一步发挥水电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宜昌打造成清洁能源之都、中国动力心脏。 ——加快电网建设,支撑电源发展。加强特高压和输电网建设,加大配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消纳能力。 ——提升能源供应保障,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抓实能源保障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稳定能源供给能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支撑“高质量”“现代化”的社会经济发展。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促进节能减排。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坚定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企业高能耗行为,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发展目标如下: 能源消费结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基本达峰,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降低至50%,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石油消费比重7.2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8%以上。 能源供应能力。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加强能源储运调峰体系建设,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2025年,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3300万千瓦(含三峡电站),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煤炭储备能力超过200万吨。 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系统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4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氢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3%、13%、20%和20%。 稳步推进风能开发。坚持“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布局原则,充分利用山区风力资源,统筹风电项目开发和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风电高效利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依托中国节能、国家电投、湖北能源等骨干企业,以五峰自治县、长阳自治县、秭归县、远安县、当阳市、夷陵区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挖掘宜昌市风能利用潜力。 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等用电集中区域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屋顶、工业厂房、农业设施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开发模式,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示范项目。 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按照“综合利用、多元发展、政府扶持、市场推动”的思路,以生物质能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生物质能源。积极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宜昌城区、枝江市、兴山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为农村居民供暖、炊事等提供清洁能源,促进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供气、发电、企业自用等多元化利用。 打造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推进“新能源+储能”创新发展,树立“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理念,创建若干个新能源装机超百万千瓦的“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探索具有宜昌特色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集成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 超前布局氢能产业链。依托兴发化工、湖北宜化、和远气体等企业,利用市内工业副产氢优势,发挥煤炭深加工、高端化工、锻压机械、压力容器等产业优势,以煤制氢、化工副产气制氢、电解水制氢为主要技术路线,围绕制氢、储氢、加氢、氢燃料电池,打造零排放、零污染、可持续的全链条氢能产业,建设氢能源研发、生产、供应、示范应用基地。加强与武汉、荆门、荆州、黄冈等地合作,积极参与“武汉+宜荆荆黄”氢能制造带,拓展氢能制储运加用产业链,促进湖北清洁能源发展。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能源是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核心基础之一,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十四五”时期,宜昌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争当表率”,加快建设“六城五中心”,着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确保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走出一条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发展之路。为此,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衔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市能源工作坚持以能源保障为根本,以优化结构为目标,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能源保障。 (一)能源供应多元化,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水电供应能力稳中有升。2020年,全市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20万千瓦,年发电量1405亿千瓦时(其中三峡电站发电1118亿千瓦时)。 火电清洁替代有序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落后煤电退出时序,积极支持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构建布局合理、清洁高效、保障有力的火电系统。 光伏产业稳步发展。积极实施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累计建成各类光伏项目422个,装机容量近30万千瓦。 风电项目大力推进。实现夷陵百里荒风电场、五峰北风垭风电场和长阳云台荒风电场3个风电项目并网。2020年底,全市风力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4.25万千瓦,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 生物质能资源综合利用。以小型沼气工程、沼气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有效推动各类生物质能资源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二)能源消费清洁化,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能源消费总量得到严控。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坚持节能优先,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居民等领域节能。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948.11万吨标准煤。 能源替代工作有序推进。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工作,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不断提高山区电能消费比重。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工作地、居住地、目的地为重点的城市充电服务体系和以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为重点的公路充电服务体系。 绿色建筑理念持续深化。以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点军绿色生态城区为引领,打造一批绿色公建、绿色住宅、绿色生态城区,完成绿色建筑面积总量1721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建筑节能水平全面提升,磷石膏建材研发、生产和供应得到推广。 能源效率意识有效提升。在全省率先出台用能权有偿使用办法,对高耗能项目实行有偿使用、差别收费,对关停企业用能权进行收储,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三)能源调度智能化,能源系统科学高效。 现代能源运输网络形成。统筹推进公、铁、水、空能源运输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构建能源运输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升宜昌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为能源运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煤炭物流储备基地扩容。宜昌煤炭物流储备基地静态储煤能力达到158万吨,全市煤炭保障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 天然气配套设施升级。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覆盖范围。宜昌力能天然气储气调峰基地建成投运,基本满足城区范围内小时调峰需求,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进一步增强。 配网供电能力增强。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向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迈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能源革命,以创新引领发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强化和突出宜昌区域能源在渝东鄂西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地位。 ——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打造清洁能源之都。进一步发挥水电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宜昌打造成清洁能源之都、中国动力心脏。 ——加快电网建设,支撑电源发展。加强特高压和输电网建设,加大配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消纳能力。 ——提升能源供应保障,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抓实能源保障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稳定能源供给能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支撑“高质量”“现代化”的社会经济发展。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促进节能减排。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坚定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企业高能耗行为,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统筹协调、均衡发展。通过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系统优化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环节,完善能源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2.坚持结构优化与节约优先相结合,注重绿色低碳、节能发展。顺应能源消费革命新要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以较少能源消费支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3.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注重经济改革、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培育以能源节约、低碳技术以及能源利用方式变革为代表的新兴能源产业,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4.坚持补齐短板与民生优先相结合,注重惠民利民、共享发展。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要求,着力解决能源发展薄弱环节,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城乡输配电网,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促进城乡一体共享发展。 (三)发展目标。 抢政策抓机遇,补短板强功能,突出宜昌区域能源在渝东鄂西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地位,全面考虑资源、环境、安全、技术、经济等因素,结合各行业能源需求预测和供应能力预测,确定宜昌市能源发展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能源消费结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基本达峰,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降低至50%,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石油消费比重7.2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8%以上。 能源供应能力。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加强能源储运调峰体系建设,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2025年,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3300万千瓦(含三峡电站),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煤炭储备能力超过200万吨。 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系统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4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氢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3%、13%、20%和20%。 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实施能源重点项目8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759亿元,其中:油气基础设施项目20个565.85亿元,清洁能源项目47个1039.98亿元,电网提升项目8个84.49亿元,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项目8个62.09亿元,煤炭储配设施项目3个7.07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对城市电网、储气设施、油气管道、煤炭储备等项目给予支持。 (一)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助推绿色转型发展。 1.充分发挥水电优势,促进水能资源高效利用。积极开展水电机组现代化增容改造,提高机组安全可靠性,增加发电容量,提高机组效率。重点实施葛洲坝、高坝洲水电站扩机及隔河岩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重点推进远安宝华寺、长阳清江、五峰太平、宜都潘家湾、秭归罗家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开工2-3个项目。 2.有效整合小水电资源,全面启动绿色水电创建。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维护流域生态健康。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统筹推进,系统治理,打造一批绿色小水电站,积极促进分布式微水发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按照绿色水电创建要求,加强生态流量监管,抓好电站标准化建设,建设绿色水电、平安水电、智慧水电。 3.争取三峡电能消纳比例,提升城市能源供给能力。把握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契机和2030年碳达峰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调整三峡电站电能消纳方案,逐步增加宜昌市就地消化三峡电能的份额,减轻宜昌地区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压力,全面提升城乡供电能力,实现“送受并举、东西互济、智能高效”的目标。 (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清洁能源之都。 1.稳步推进风能开发。坚持“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布局原则,充分利用山区风力资源,统筹风电项目开发和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风电高效利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依托中国节能、国家电投、湖北能源等骨干企业,以五峰自治县、长阳自治县、秭归县、远安县、当阳市、夷陵区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挖掘宜昌市风能利用潜力。 2.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等用电集中区域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屋顶、工业厂房、农业设施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开发模式,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示范项目。 3.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按照“综合利用、多元发展、政府扶持、市场推动”的思路,以生物质能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生物质能源。积极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宜昌城区、枝江市、兴山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为农村居民供暖、炊事等提供清洁能源,促进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供气、发电、企业自用等多元化利用。 4.打造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推进“新能源+储能”创新发展,树立“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理念,创建若干个新能源装机超百万千瓦的“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探索具有宜昌特色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集成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 5.超前布局氢能产业链。依托兴发化工、湖北宜化、和远气体等企业,利用市内工业副产氢优势,发挥煤炭深加工、高端化工、锻压机械、压力容器等产业优势,以煤制氢、化工副产气制氢、电解水制氢为主要技术路线,围绕制氢、储氢、加氢、氢燃料电池,打造零排放、零污染、可持续的全链条氢能产业,建设氢能源研发、生产、供应、示范应用基地。加强与武汉、荆门、荆州、黄冈等地合作,积极参与“武汉+宜荆荆黄”氢能制造带,拓展氢能制储运加用产业链,促进湖北清洁能源发展。 6.积极推动页岩气开发。加快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争取自然资源部尽快推进区块划定和资源出让,争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参与开发建设,推动页岩气开发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提前开展远安县、点军区、夷陵区、长阳自治县等地连接天然气长输管网的线型规划,做好土地预留和规划管控工作,为页岩气商业开发创造条件。 (三)推动能源消费升级,开创低碳发展新局面。 1.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大力倡导“节能优先”,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加快推进能源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动磷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硅化工等精细化工产业绿色转型,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2.推进社会用能方式变革。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加大城镇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逐步实现新建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在农村地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到2025年,全市建筑节能水平提升至75%,新增节能建筑2510万平方米。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充分利用宜昌广汽乘用车基地发展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建设,大力推进新能源公交和新能源出租车更新换代。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达到2.6万个。加快城乡用能变革。积极引导居民合理用能、错峰用能,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方式转变。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进行技术改造,深入开展企业节能减排行动。 (四)加强能源设施建设,建设区域能源保障网。 1.推进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建设。推进煤炭铁水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实施宜昌枝城港、姚家港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升级改造工程。到2025年,全市静态储煤能力超过200万吨。 2.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建设,加快中石油、中石化、中长燃宜昌油库迁建。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建成宜都市红花套镇至五峰自治县渔洋关镇天然气管道、秭归县移民安置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等项目,加强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冬季供气保障能力。推进“气化长江”先导工程,对长江三峡区域的旅游船进行标准化改造,在长江三峡沿线建设LNG水上加注站。继续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推进城市暖居工程、农村分布式燃气微管网等项目建设。 3.全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满足新能源发电并网对电网消纳能力和运行控制水平的要求。全面开展宜昌地区配电自动化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和城市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推进电网调度模式由“调电源”向“调负荷”延伸,向源网荷储多源协同调控新模式转变,逐步实现负荷资源在电网端的全景感知和协同控制。到2025年,宜昌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镇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实现配电自动化全覆盖。 4.提升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能力。统筹推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优化布局,重点推动华润二期热电联产项目、中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宜都化工园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等项目落地实施。到2025年,宜都工业园等11个工业园片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5.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光伏+储能+充电设施”、“分布式电站+微能源网+储能”等一体化储能应用,有效改善局域电网负荷特性,增强系统对新能源的适应性。推动多能互补发展,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提升外送通道利用率和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发展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能源规划衔接。 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划、政策的衔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做到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相协调。强化能源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对未列入规划的重大能源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准或备案。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打造能源产业联盟。 建立健全以市发改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重点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能源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协调全市高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加强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实现能源产业技术突破,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和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实行能源产业链长制,由龙头企业作为链长,确定产业链条节点,实现上中下游的有效衔接。建立市内外能源产业联合网络,充分吸收市外资源,形成“宜荆荆恩”能源产业联盟。 (三)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严格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节能宣传,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四)优化能源监管机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在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能源安全监管责任细分机制,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全力做好能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做好油气设施公平开放监管、能源价格及成本监管、清洁能源电网接入监管等工作。 (五)建立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和完善能源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创新用人机制,加大激励力度,进一步激发能源领域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高传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的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科融合、科教融合、校企融合”,通过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全力支持高校参与能源产业。鼓励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间开展多元化的人才交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科学研究等方面以特殊政策、财政补贴、平台共建等形式进行资源输入。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紧缺人才、高端技术人才、领军人才,为宜昌能源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五、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坚持节约优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能源强度将由2020年0.5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25年0.47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能源生产、转化、利用、消费全过程,严格实施能源节能提效,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广利用清洁能源,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对大气环境、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影响。 加强能源生产和转化环节的环境保护。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通过规划引导项目布局和实施,加强能源项目节能评估。加快油气管道建设,提升油气管网储运能力。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防止发生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加快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建设,减少过驳产生的损失浪费和环境影响。对固态能源产品存储设施,重点加强防尘集尘、截污治污、预防自燃措施。加强能源消费和利用环节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能耗双控制度,推进重点领域能源节能提效,实现能源行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