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氢能发展 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9-03-06
  •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今年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准备了12份提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南存辉委员根据自身对产业的深入调研与思考,在12份提案中,以较大篇幅聚焦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据梳理,其多份提案主要针对于新能源补贴拖欠问题、完善无补贴分布式光伏工程项目相关招标管理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豁免范围等行业热门话题。  

    而除了持续关注光伏新能源领域,南存辉委员今年还带来了更多关于清洁能源的思考。  

    加快推动氢能源产业发展  

    在《关于加快推动氢能源产业发展的提案》中,他指出,氢能的全面产业化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在相关政策支持下,我国氢能源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进展,已初步形成华东、华中、华南和京津冀四大产业集群。但总体而言,仍存在诸如缺乏针对性的配套产业支持政策、缺乏全国统一配套的加氢站建设规划和制-储-运-用氢技术标准、缺乏支持核心材料与关键技术研发的鼓励政策等多方面问题。  

    为此,南存辉委员提出:开展氢能战略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加氢站的建设标准、规范及审批管理制度,制定支持氢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政策等。  

    具体来看,南存辉建议,随着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技术的进步,调整氢气危化品为能源属性管理;开展氢能战略研究与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确立我国氢能源产业的发展定位、方向和战略路径。制定鼓励支持氢能源产业发展和应用的标准、政策与管理办法。  

    结合我国氢能源产业现状,参考欧美日韩等国的经验,按系统功率30-60千瓦、60-80千瓦、80千瓦以上,分级确定补贴额度,推行低档退坡、高档奖励方法,确保先进产品补贴总体稳定;在补贴清算上实行倾斜政策,将满2万公里才予补贴的规定,改为分期拨付、两次执行,以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实现更快应用推广。  

    同时,制定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健全加氢站的建设标准、规范及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加氢站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和补贴政策,促进加氢站的有序建设。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启动新一轮“十城千辆”示范工程,每年启动10个以上城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推广,对运营达标的城市实行奖补等政策,引导各地制订适度超前且合理可行的氢能源产业发展计划。  

    制定支持氢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等加大技术攻关投入力度,鼓励通过技术合作、人才引进、设立产业基金等多途径支持制氢、储运氢、加氢及燃料电池基础材料、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的技术攻关,重点突破膜电极、空压机和储氢罐等技术瓶颈,大幅降低产业链成本,推动产业化发展。  

    此外,南存辉还提出,清洁供暖是落实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针对目前清洁供暖特别是城镇社区、新农村在相关改造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南存辉委员在《关于进一步促进清洁供暖规范发展的提案》中建议:建立“政府指导+市场导向”的“煤改电、煤改气”社会化运行机制;鼓励开展“绿色高效清洁能源项目”的申报及补贴制度;配套专项电价及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部分南方地区城市试点推行清洁集中供暖,大幅提高居民幸福感。  

    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  

    在光伏新能源领域,南存辉委员就民营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共性需求,精心准备了3份关于企业与产业减费降税的提案:如何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重组整合;如何完善光伏发电土地税费政策;如何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关于加快解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的提案》中,南存辉建议,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缩短补贴发放周期,同时免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在征收、发放过程中的各种税费,以真正减轻企业的负担。  

    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建立绿证市场,启动绿色电力证书强制性约束交易;  

    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弥补资金缺口。  

    出台配套政策,鼓励装机容量较大的企业发行绿债,对拖欠补贴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政部发行补贴式国债,既能解决补贴资金来源,也提升金融机构对光伏产业的信用评级,带动更多资金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在《关于无补贴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自主招标的提案》中,南存辉介绍,实践中,大部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安装容量在2MW至6MW,项目容量小且数量众多,建设期及并网验收等过程需要一定时间,加上分布式光伏项目是按规定期限内验收并网才可确定上网电价。若强制要求此类企业每一个分布式项目均需进行招投标,将极大加重该类企业的招投标负担,严重影响项目上网电价最佳政策机会,不利于项目常态化建设发展。  

    为此,他建议,相关部门在《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中作补充规定: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电力、新能源项目,且装机容量小于6MW(不含),无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工程项目(尤其是工商业屋顶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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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100.37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未安排使用,转入当年支出结余),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补充29.8亿元后,2024年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739.22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663.57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19266.41亿元,增长1.7%;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0397.16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7028.5亿元,收入总量为236692.0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892.07亿元,增长3.2%,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7%。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090.4亿元,为预算的87.7%,下降12.2%,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加上2023年结转收入391.8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0000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9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1482.27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477.82亿元,完成预算的84.4%,增长0.2%。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34.67亿元,为预算的105.8%,增长7.2%。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61.77亿元,完成预算的98%。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7355.73亿元,下降13.5%。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798.64亿元,增长0.4%。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82.88亿元,为预算的114.5%,增长0.6%。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28.86亿元,完成预算的95.3%,下降6.5%。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52.05亿元,为预算的94.1%,下降0.5%。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5.2亿元,完成预算的88.9%,增长4%。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530.83亿元,增长1.2%。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13.83亿元,下降14.9%,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减少。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8944.7亿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5.2%。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6061.28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7%。当年收支结余12883.4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3372.3亿元。 2024年年末,国债余额345723.62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债限额352008.35亿元以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75370.55亿元(含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务),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67012.7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8357.7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五)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有效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 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管理监督。 二、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看,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支撑,但制约因素仍然很多。从财政支出看,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扩投资、保民生、稳就业、促消费等领域需要强化保障,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粮食储备、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继续增加,财政腾挪空间有限。综合判断,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将持续向财政传导,2025年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必须把困难挑战考虑得更充分一些,把政策举措准备得更周全一些,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扩大国内需求、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025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持续用力,主要是做好年度间的政策衔接,既让已出台的政策发挥最大效能,又及时出台新的有力度的政策,前后贯通、接续发力。更加给力,主要是用好用足政策空间,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提高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政策力度更大、效果更好,各方面更有获得感。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提高财政赤字率,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四是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五是进一步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力、兜牢“三保”底线。同时,依法严格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过程中,注重目标引领,把握政策取向,讲求时机力度,强化系统思维,各项工作能早则早、靠前实施。一是坚持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二是坚持精打细算、保障重点。三是坚持管理挖潜、花钱问效。四是坚持防范风险、严肃纪律。五是坚持前瞻谋划、引导预期。 (三)2025年主要财政政策 支持扩大国内需求。大力提振消费。综合运用相关财税政策工具,推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扩大健康、养老、托幼等服务消费,促进数字、智能、文旅、体育等消费新热点加快发展。深入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合理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加快债券资金预算下达,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出台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着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完善关税等进出口税收政策,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制造业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中央财政制造业领域专项资金安排118.78亿元、增长14.5%。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2000亿元用于支持设备更新,比上年增加500亿元。支持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类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强化企业在创新链、产业链中的作用。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用好税收、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开展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 支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中央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744.43亿元、增长5%。推动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全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中央对地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809.45亿元、增长11.5%。推进科技强国建设。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中央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安排3981.19亿元、增长10%,进一步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全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做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经费保障。强化科技任务与经费的统筹,完善与各类创新主体使命定位相适应的分类支持机制。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突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强化央地协同,支持国际、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强化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组织开展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每人每年99元。支持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配合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落地实施工作,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运行,研究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支持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人口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进一步支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做大做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投入机制。鼓励创作更多文艺精品力作。促进提升国际传播效能。支持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 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继续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支持,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研究制定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540.53亿元。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0亿元,优先支持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加大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对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给予倾斜支持。推动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研究过渡期后财政帮扶政策。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构建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深入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政策,统筹用好相关领域资金,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继续实施电信普遍服务支持政策。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体系。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央财政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20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增强地方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引导常住地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逐步使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均等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地下管线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等。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对跨区域重大项目的支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对地方补助资金,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加快发展。继续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完善财政资源环境政策体系。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指导地方把横向生态补偿做实做深。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研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等制度,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制定绿色主权债券框架,适时推动绿色主权债券发行。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1205亿元、增长7.5%。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示范等重大项目,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实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运用的支持,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支持国防、外交和政法工作。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960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下降3.5%(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增长2.1%)。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00亿元,收入总量为98860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460亿元,增长4.5%。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48600亿元,比2024年增加15200亿元,通过发行国债弥补。 (1)中央本级支出43545亿元,增长6.9%,扣除重点保障支出后零增长。 (2)对地方转移支付103415亿元,剔除通过2023年增发国债结转2024年资金安排的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补助资金等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4%。 (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4年持平。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22890亿元,增长3%。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3415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8655亿元,收入总量为24496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960亿元,增长3.7%。地方财政赤字8000亿元,比2024年增加800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850亿元,增长0.1%。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0555亿元,收入总量为240405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005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4.4%。赤字56600亿元,比2024年增加16000亿元。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83.78亿元,增长7.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84.9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5000亿元,收入总量为23468.7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468.75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7415.31亿元,增长0.1%。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2681.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4096.3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096.34亿元,增长17.9%。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499.09亿元,增长0.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84.9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3000亿元、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收入50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4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24884.06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884.06亿元,增长23.1%。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50.29亿元,下降0.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4.2亿元,收入总量为2304.49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04.49亿元,下降9.7%。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077.75亿元,下降10%,主要是2024年地方国有企业利润下降。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52.45亿元,下降10%。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28.04亿元,下降6.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4.2亿元,收入总量为6382.24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23.08亿元,下降9.8%。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559.16亿元。 (七)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5.17亿元,下降8.7%,主要是综合考虑基金滚存结余等情况,2025年对基金的财政补贴相应减少;支出385.05亿元,增长5.2%。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115.67亿元,增长4.7%;支出112990.72亿元,增长6.9%。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471.54亿元,增长4.6%。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3375.77亿元,增长6.9%。本年收支结余11095.7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4468.07亿元。 2025年,国债限额4186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80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99185.08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 (二)推进财政科学管理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五)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