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对新能源项目的影响分析》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5-29
  • 近期,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发布了《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新规”),“新规”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场站参与市场的方式进行了部分调整。我们结合山东部分场站的历史数据,对“新规”中影响电费的因素进行分类分析,期望为山东各新能源场站积极参与现货市场提供可借鉴的措施,同时为现货市场下寻找具有竞争优势的风光资源、投资具有较高经济性的项目探索一种新的方法。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 作者:李再忠 吕伟 张华宇)
    一、“新规”变化影响
    (一)结算
    电价
    最小单位
    “新规”将发电侧的结算电价最小单位由1小时改为15分钟,1小时电费结算公式改为:
    由公式(1)可知,若1小时内每15分钟的电量或电价保持不变,则结算电费仍不变。由于新能源出力与现货电价具有负相关性,即新能源出力增加时现货电价将降低,故“新规”因发电侧结算电价最小单位变化将影响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市场主体结算电价降低。
    采用部分场站15分钟级实际数据,根据公式(1)计算,“新规”结算电价最小单位变化后将影响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结算电价降低约0.5元/兆瓦时左右。
    (二)电能量市场
    新能源场站参与现货方式仍分为两种:
    第一种改为以实际上网电量的α市场%(对应α非市场%=100%-α市场%)被动参与现货交易(当前α市场%暂取10%,即实际上网电量的90%作为优发电量、以基准价结算,日前出清电量与优发电量的差值以日前市场出清电价结算,实际上网电量与日前出清电量的差值以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结算),其每日电能量市场结算公式变为:
    第二种保持不变:若以100%电量参与现货交易,则可自主签订中长期合约。其每日电能量市场结算公式仍为:
    公式(3)可以看作当公式(2)中的α非市场%=0%时,通过签订中长期合约来规避现货电价风险、托底电费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须综合考虑市场规则中的典型合约曲线、净合约量约束、中长期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对比等因素,且在月内应根据中长期现货电价预测动态调整持仓量。
    新能源场站以第一种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时,当α市场%由10%变为(10+Δ)%、α非市场%由90%变为(90-Δ)%时,由公式(2)可知,其电能量市场电费变化为:
    由公式(4)可知,新能源电能量市场电费的变化取决于参与现货市场的电量比例变化以及现货市场日前电价与基准电价差值,且当i时段的电量越多、日前电价越低时电费变化越大,这在山东现货市场中正好对应了光伏发电的馒头曲线和现货电价的峡谷曲线,即随参与现货电量比例增加光伏电站的电费降幅远大于风电场。
    新能源场站以第二种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时,根据公式(3),若中长期合约增加Q?中长时,即Q′中长=Q中长+Q?中长,则电能量市场电费变化为:
    由公式(5)可知:(1)中长期合约量变化对电价的影响与新能源场站出力曲线特性无关;(2)当预判未来某月份现货市场电价升高或降低概率较大时,可在规则允许范围内提前签订较为理想的中长期合约;(3)如采用现货辅助决策软件或根据其他工具,判断月内未来一段时间内日前电价高于中长期合约电价时,应利用月内竞价、挂牌等交易机会适当减少持仓量;反之亦然。
    以部分新能源场站一个完整年度的小时级结算数据,根据公式(4)计算,若新能源参与现货比例增加10%,风电场电能量市场电价降低6.97元/兆瓦时,光伏电站降低18.15元/兆瓦时。
    (三)市场化容量
    “新规”仍根据发电侧的市场化容量计算容量补偿电费。光伏电站市场化容量计算方法不变,风电场的市场化容量由日平均市场化上网电力改为负荷高峰时段平均市场化上网电力。风电场市场化容量受该场址的风资源禀赋影响,即该场址所处位置在负荷高峰时段风力与全天风力的对比,可以采用历史数据统计方法验证。
    以部分新能源场站一个完整年度的小时级结算数据,计算风电场负荷高峰时段风力与全天风力对比,平均降幅约6.82%。其中位于山东东部的部分场站平均升幅5.8%,位于山东西部的部分场站平均降幅16.9%。
    (四)中长期结算参考点
    “新规”要求发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约中的合约电量除按照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外,还要结算发电企业所在节点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日前电价差值,每日中长期合约电费结算公式如下:
    “新规”明确现阶段中长期结算参考点为用户侧统一结算点,即用电侧各节点 15 分钟出清电价、出清电量的加权平均计算值。由公式(6)可知,当新能源场站所在节点因网络阻塞导致日前边际电价低于用户侧统一结算点的日前电价时,其中长期合约电费将减少。由此警示我们,今后投资开发新能源项目时特别要注意场站所处的节点是否存在电源过于集中、线路或电网断面的潮流可能发生越限等问题,规避结算电价过低的风险。
    以部分新能源场站一个完整年度的小时级结算数据复盘分析,风电场签订100%中长期合约时,电能量市场电价较基准值低43.15元/兆瓦时;而光伏电站较基准值低159.98元/兆瓦时。从公式(5)看出,风电场应根据日前电价走势合理签订中长期合约;因光伏电站出力具有间歇性特点,在现货电价较低时段其出力高于中长期合约曲线、现货电价较高时段出力低于中长期合约曲线,现阶段不宜签订中长期合约。
    二、分类分析
    (一)分析思路
    从现货市场新能源场站的结算电费构成看,由于新能源场站在现货市场中现未提供辅助服务、无补偿费用,各新能源场站的分摊和返还费用按上网电量均分,考核费用主要是功率预测偏差所致,而根据公式(2)可知在第一种方式下影响电能量市场电费的主要因素也是日前功率预测数据(同时也是根据日前电价与实时电价相对差值来制定交易策略、提升电价的方法)。故日前功率预测是影响结算电价和交易策略研究的重点。
    (二)分析方法
    第一步,将公式(2)中α非市场%由90%变为0%,可得新能源100%电量参与现货的电能量市场电价。
    第二步,将公式(2)中的Q日前i用Q实时i来替换,可得到日前功率预测准确率为100%时的电能量市场电价,此电价与第一步中电价的差值反映了日前功率预测对结算电价的影响。
    第三步,以基准价与第二步的电能量市场电价对比,则反映了该场站风光资源禀赋对电能量市场电价的影响。
    (三)分析结果
    继续以部分新能源场站一个完整年度的小时级结算数据进行计算。
    1.100%电量参与现货的电能量市场电价:风电场均值317.03元/兆瓦时,光伏电站均值为208.08元/兆瓦时。
    2.日前功率预测影响:风电场因功率预测准确率影响电价平均降低8.18元/兆瓦时,场站间最大相差10.37元/兆瓦时;光伏电站因功率预测准确率影响电价平均降低5.27元/兆瓦时,场站间最大相差2.4元/兆瓦时。总的来说,选取的新能源场站功率预测均存在一定偏差,其中风电场的功率预测准确率影响更大。提高功率预测准确率是减小电价降低的重要手段
    3.风光资源禀赋影响:风光资源禀赋体现了各场站风光资源与现货市场电价的相关性(相关性越高,则电价越高)。风电场因风资源禀赋影响电价平均降低40.89元/兆瓦时,场站间最大相差41.66元/兆瓦时,风资源对比优劣非常显著;光伏电站因光资源禀赋影响电价平均降低152.75元/兆瓦时,场站间最大相差29.21元/兆瓦时;光伏电站较风电场均值低111.86元/兆瓦时。可见光伏发电在现货市场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即发电曲线明显与现货市场电价负相关,或者说风电场可以承受较大的现货电量比例。
    由上述分析可见,新能源场站最终的结算电价受参与现货方式、交易策略、功率预测准确率、风光资源禀赋、所处节点位置等各因素叠加影响。
    三、有关建议
    1.正确认识、积极应对现货市场
    如期实现“3060”双碳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必然趋势。随着新能源装机容量比例的不断提高,其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应按现货交易规则参与交易结算,公平承担辅助服务责任、分摊系统运行成本。受制于其出力曲线的波动性、随机性和间歇性特点,新能源场站在参与现货市场后的结算电价不断降低,如何适应
    电力现货市场
    规则,正确认识并积极参与现货市场建设,是今后发展和运营新能源项目、做好营销管理的必要措施。
    2.正确把握、深入理解政策变化
    随着新能源市场的逐步完善,相关政策与交易规则会出现阶段性的调整与变化,对政策与规则的理解与落实程度,会直接影响现货交易策略的决策,可能会导致在现货交易时出现失误和损失。及时把握政策动向并加深对市场规则的把握是提高现货交易策略的正确性的重要手段。
    3.持续学习、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新能源场站需要分析庞杂的数据来把握市场变化,包括电网网架结构、市场电力需求、市场交易结果等信息。因此,需要利用辅助决策工具、特别是最新的AI算法等进行分析判断,形成较为专业的预测和分析能力对市场变化进行预测,及时调整策略来应对市场的波动。
    4.合理决策,努力提高盈利水平
    各省份现货市场的运行,对于新能源场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前期开发中,要充分深入开展市场调研,以发展的眼光分析目前现货市场及未来变化趋势;同时应注意拟开发场站所处的节点地理位置,及时防范因弃风弃光或网络约束降低收益的风险。在项目运营中,要开展各种方式下的分析,量化各类影响因素,制定有效和可控措施以提高盈利水平。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40528/13796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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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动承接“东数西算”“东数西存”“东数西训”等重大战略机遇,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指导政策和算力电力协同布局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我省清洁能源资源优势,推动绿色电力向绿色算力转化,引导算力和绿色电力项目协同发展,根据《四川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就支持加快算电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就近消纳、产业集聚”的原则,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在全省清洁能源资源地创新建立风光等新能源就近接入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算力供给体系,高标准建设一批以智算为主、兼顾通算及存储灾备的数据中心。适度超前配置带宽,持续推动数据中心链路带宽扩容,进一步提升网络高效运载能力;全面融入全省一体化算力调度体系,精准匹配人工智能产业算力资源需求,着力增强算力资源运营水平,打造立足四川、辐射全国的清洁能源算力集群,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布局。重点支持在局部电网具备稳定调节能力且电力送出通道受限断面内,加快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示范项目,重点布局园区级万卡集群以上算力规模。到2027年,在阿坝、甘孜、凉山、雅安、攀枝花(以下简称“三州两市”)等区域,在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论证研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有序依规实现算力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建成富有四川特色的“绿电+算力”融合发展项目。“三州两市”清洁能源算力集群在全省数据中心中的占比显著提升,平均电能利用率(PUE)降低到1.25以下,到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和其他国家枢纽节点的网络时延进一步降低。 二、整体布局 (一)大规模绿电算力园区。在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电力送出受限断面内,推动清洁能源和算力融合发展基地化建设,支持凉山盐源,甘孜康定、新都桥、乡城、得荣,阿坝红原,攀枝花市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新增布局,承接从成都以及我国东部地区转移的训练类智算中心建设需求,加快建设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数据中心,推动形成绿色算力大规模集群。 (二)绿色数据中心。充分对照国家标准,布局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在雅安巩固算力发展基础,提高清洁能源消纳利用率,提升绿电供给能力。按照国家部署支持雅安探索建设天府数据中心集群拓展区,加强算电融合项目储备,建设一批提高绿电供应比例的智算中心。 (三)科学装置算力设施。在甘孜稻城等地,结合天文观测设施的高性能计算需求,按照国家部署布局建设相应算力设施,满足科学装置大模型驱动科学数据分析等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算力设施建设标准。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三州两市”绿电算力项目允许分期建设,同一批次的项目可根据建设计划,同步办理核准(备案)手续。数据中心IT系统按照高性能、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排标准建设,鼓励数据中心建设40千瓦以上的高密化机架,充分利用气候冷凉优势,推动“三州两市”绿电园区数据中心全面达到高性能计算系统能效二级以上。突出绿色数据中心PUE指标要求,加强绿色算力中心设计、建设、运维、测评和技术产品等全流程标准体系建设和全方位认证应用。绿电算力园区新建数据中心应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并积极争取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认证。 (二)夯实算力发展基础。提升网络互联能力和数据传输效率,持续优化绿电算力园区骨干网架构,提升网络互联传输承载能力。加快“三州两市”5G网络规模化部署应用,促进5G网络和千兆宽带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及产业链企业发展新型算力网络,加快建设跨区域、多层次算力高速直连网络,加快算网协同编排调度、算力池化和应用跨架构部署、SRv6、确定性网络、智能无损网络、400G/800G、全闪存储、全光网络等先进技术部署应用。强化网络安全,实现绿色算力基地网络和数据安全。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托底帮扶等机制作用,围绕援扶单位及所在地区数据资源和产业优势,引进更多大数据产业骨干龙头企业来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雅安投资发展绿色算力,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科研院所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的数据存储灾备和区域大数据中心落户“三州两市”。 (三)建立算力调度体系。用好省算力调度服务平台,统筹“三州两市”算力调度和算力需求,推动“三州两市”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积极对接省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围绕资源展示、算力调度、在线交易、运营监测、安全保障功能,构建算力调度能力、在线交易能力、实时监测能力,实现网络融合、算力融合、数据融合以及服务融合的新趋势和新业态。 (四)拓展算力应用构建算力生态。充分挖掘绿色算力创新应用潜力,围绕绿电算力项目建设,赋能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能源、地理信息、智慧应急、智慧文旅、社会治理、智慧教育等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打造先进数字化应用场景,形成多层级产业生态体系。推动绿色算力与各行业深度融合,不断优化绿色算力产业布局,加速孵化全新算力应用场景,丰富应用类型,壮大绿色算力应用生态。 (五)加强支撑算力发展的技术产品供给。推广促进算力发展的省内优势产品供给应用。硬件方面,推动存储器以及集中式存储、分布式存储等存储产业发展,带动微型计算机设备、服务器等整机产品制造。软件方面,加快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和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软件产品开发。配套产品方面,推广绿色智能算舱、“昇腾”等自主存算以及光伏电板、储能电池等产品。 (六)创新算力的绿电供应模式。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在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电力送出受限断面内,利用新增新能源(含分布式)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式,进行达到万卡集群算力的算电融合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提高算电融合项目的新能源电量占比。支持公用电网为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项目提供兜底服务,允许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项目按照用户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用电网,接受公用电网的统一调度,不向公用电网反送电;允许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项目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参与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平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系统备用费、系统运行费用以及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四、配套支持政策 (一)并网支持。对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送出通道受限断面内达到万卡集群的算电融合项目,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允许采用“新能源直供+主网支撑兜底”组合供电。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电力专线建设,直供绿电算力项目和大网兜底的电力线路长度均不超过60千米。对受限断面内达到万卡集群的算电融合项目,其大网兜底支持采用220千伏双回路供电。 (二)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指导“三州两市”数据中心大网供电电量积极参与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支持有需求的数据中心开展绿色电力交易。鼓励“三州两市”算电融合项目合理利用分时电价政策,灵活调整用电时段,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对送出通道受限断面内达到万卡集群的算电融合项目(不含雅安市),支持算力项目大网购电部分的电量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政策,支持三州地区和雅安市按规定将留存电量、当地地县调直调水电站上网电量,优先用于支持万卡集群的算电融合项目。对2026年6月30日前建成或已实质性开工的受限断面内万卡集群算电融合项目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三)新能源激励支持。对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送出通道受限断面内算电融合项目建成、算力投运后,在符合我省新能源发展规划、电网规划前提下,支持所在市(州)按直供新能源配置规模的2倍给予算电融合项目运营企业(仅限一个投资主体)额外新能源配置规模。 (四)算力建设支持。“三州两市”送出通道受限断面内建设的算电融合项目,支持优先申报国家产业指导,积极争取按需建设大规模智能计算中心。指导“三州两市”算电融合项目开展节能审查,消纳的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支持“三州两市”算电融合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项目、“两重”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等,积极推动承接国家数据资源战略储备等重大应用。 (五)算力调度支持。“三州两市”算电融合项目支持纳入全省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帮助推广应用、供需匹配。 (六)网络通讯支持。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在“三州两市”绿电算力园区探索算力直联网络建设,鼓励开展400G/800G高带宽全光连接部署,着力构建智能无损的IPv6+高速传输网络,进一步提升运力水平。 (七)财政补助支持。对符合国家政策、绿色集约化程度高且满足申报条件的算电融合重点项目,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予以支持。 (八)用地支持。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对“三州两市”绿电算力园区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算电融合项目,保障土地供应并优先使用存量土地。落实好“增存挂钩”机制,引导新建项目优先使用园区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如需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市(州)在安排年度计划指标时优先保障,不足部分由省级统筹。对确实无法避让占用耕地的,经批准后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 (九)科研攻关支持。在省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中,布局国产芯片适配及算电融合科技攻关项目,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联合算力中心围绕异构算力负荷预测、算力负载时空调度、国产芯片与模型训练推理高效适配等方面开展联合攻关及示范应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联合省级相关部门、“三州两市”人民政府和电网企业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协作对接机制,促进电力企业和算力企业加强合作。省级算电融合发展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统筹推进算电融合项目建设工作,将“三州两市”算电融合重大项目按国家政策要求报送产业指导,并纳入全省重点项目强化管理。“三州两市”政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组织电力开发企业、算力建设主体,按照国家关于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与“东数西算”工程协同布局以及产业指导政策等有关要求,在省能源局、省数据局指导下科学编制受限断面内算电融合(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充分征求电网企业意见,报送省能源局、省数据局审查批复同意后,作为开展试点算电融合项目建设以及新能源配置、直供专线建设、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等的依据。实施方案未经同意前,不得私自拉专线,不得随意要求接入公网,暂不直接从省级电力市场购电。 (三)强化责任落实。市(州)人民政府是推进算电融合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新能源资源禀赋、电网条件、算力类型等,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论证,制定算电融合项目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电力开发企业负责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的,确保供电设施和供电服务水平达到国家关于行业标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各项要求。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交易中心积极配合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开展并网接入、电力市场交易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对算力建成运行后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省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类指导“三州两市”加快推动算电融合试点项目建设。 (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专班将组织开展动态监测、定期预警、评估分析等工作。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业主和算力建设企业要定期开展执行情况总结分析,按月上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算力的建设、运行情况,保障项目整体实施效果。对未按要求建设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数据局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省政府,取消算电融合试点项目资格,采取收回原一体化项目内的新能源激励配置奖励、退回财政补贴等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