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仁贤:“依法治能”是我国尽快改善生态环境、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唯一出路 》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所级服务
  • 编译者: ganjie
  • 发布时间:2016-03-16
  •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依法治国理念为依法治理能源提供了理论指导。当前我国能源形势严峻,产能过剩,污染加重。西部地区弃光、弃风;西南地区弃水;煤炭、钢铁行业严重过剩,200万人面临失业......那么我们该如何取舍和权衡呢?究竟哪种说法更科学、更合理一些?这个问题亟需通过法律来解决。   2006年颁布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为可再生能源依法生产奠定了法律基础,时隔十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暴露了很多问题,全国弃光、弃风、拖欠补贴现象愈演愈烈,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要求光伏、风电企业倒补煤炭企业的荒唐政策。究其原因,一方面可再生能源法历经多年,与当前的发展实际相比出现了一些局限性,在强大的常规能源面前,在各地的GDP政绩面前,清洁能源屡次低下了头。能源的清洁、廉价、便利三者相互冲突着,虽然清洁能源成本已大幅度下降,但它的环境溢价仍被大幅度低估,化石能源消费没有明显下降,最近甚至发生了各方为核电是否应该调峰而争论不休...

相关报告
  • 《依法治污,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06-19
    • 法律制度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武器,执法监管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生态环境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越来越严密,执法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手段也越来越多,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犯罪入刑、损害赔偿等法治手段,成为高悬违法者头顶的利剑。法律的刚性约束让违法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从而发挥了巨大的震慑和防止作用。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龙头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但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一些领域的环境问题有待新的法律制度来管控、破解,其立法空白亟待填补。还有一些以往制定的法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及时修订。我们要积极推进长江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以及排污许可、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行政法规的制修订。与此同时,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积累起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我们要及时总结提炼,将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近年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尤其是今年,为了更好地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出了“两个正面清单”制度。我们既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也要加强执法监管。要继续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推动各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持续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指导帮助和督促重点区域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秋冬季攻坚方案;对臭氧污染突出的城市,开展VOCs排放重点行业专项监督帮扶;对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存在困难的重点区域外城市,组织开展精准监督帮扶。以统筹强化监督为平台,整合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等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的现场检查,进一步压缩规模和时间,减轻基层负担。   法律不严格执行,就是纸老虎。执法队伍要苦练内功,不断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效能。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等手段,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执法与监测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执法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的深度融合,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合理设置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发挥热点网格“千里眼”功能,大力推广使用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要健全信访投诉工作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将信访投诉作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作为执法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增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合法性。依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杜绝随意处罚、任意执法。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坚决禁止“一刀切”行为,杜绝紧急停工停业停产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做法。要通过严格执法监管,督促企业把治污设施运行好,把标准履行到位,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守法,建立守法激励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发展。
  • 《环氧行业高质量发展成唯一出路》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wukan
    • 发布时间:2018-04-25
    • 4月19日在扬州召开的2018国际环氧精深加工产业新技术新未来高质量发展论坛达成共识:环氧行业的唯一出路是高质量发展,应从布局集群化、力拓新应用、打造隐形冠军等方面发力。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傅向升出席会议。   “环氧乙烷布局与下游市场匹配不均衡,低端产能过剩,下游衍生物产品结构不合理,同质化、大宗化、低端化严重,大规模环氧乙烷远距离销售,这些已成为摆在行业面前的一道道难题。”奥克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表示,“我国环氧乙烷及其精深加工产业已经进入必须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动能的新阶段。”   针对环氧行业如何高质量发展,傅向升建议推进环氧及衍生化学品领域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他说,提升企业集聚度和产品集聚度,进而提高原料的配套性和产品的协同性,充分发挥集聚和规模效应。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平台作用,改善行业内企业分散、交流不畅、协同性差的情况,改变低端产品拥挤、盲目低效扩产、市场恶性竞争的现象。   拓展应用也是与会代表关注的焦点。据介绍,环氧乙烷及其衍生物产品多达5000种,但国内主要应用却一直集中在乙二醇、减水剂聚醚、表面活性剂等传统产品上。作为环氧乙烷最重要的产品,去年我国乙二醇进口量达875万吨,同比增长15.6%.今后几年国内多个环氧乙烷项目将陆续投产,行业竞争会更加激烈。因此,环氧行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拓展下游应用。   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向宏则提出要打造隐形冠军企业。他说,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提醒行业,如果一个产业的核心技术、关键材料和部件被国外垄断,一旦其断供,将面临瘫痪风险。因此,中国环氧及衍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不能依靠投资建立更多巨无霸工厂,而是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打造关键材料的隐形冠军企业。   会上,中国科学院院士、过程所所长张锁江介绍了煤基甲醇绿色环氧技术、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合成碳酸二甲酯(DMC)/乙二醇(EG)技术、碳酸乙烯酯加氢制乙二醇/甲醇、聚醚绿色生产新工艺等多个已经或者即将产业化的重大新型绿色工艺。   据悉,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生产DMC/EG技术,合成过程中没有废弃物和副产物,且二氧化碳可以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市场也非常广阔。目前,该技术已经在扬州奥克项目实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