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立法确立“食品召回”制度》

  • 来源专题:食物与营养
  • 编译者: 潘淑春
  • 发布时间:2007-12-13
  • 新华网广州12月1日电 (记者 陈先锋)经过四次审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在11月30日闭幕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五次会议上终获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不但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
  • 原文来源:http://cfs.sfncc.org.cn/nky/web/info_content.jsp?infoid=dcs_20071202_95_02181689&sid=s_06328105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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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的新指南旨在帮助食品企业更轻松、更有效地进行食品安全召回。 “当市场上的食品被发现不安全时,食品企业必须撤回或召回产品。本指南和相关工具是食品企业制定的,以帮助它们更轻松、更有效地履行职责。 我们敦促食品企业下载这些工具,这样他们就有能力采取必要的行动,确保食品安全和它所说的安全。 我们还创建了一些工具来补充全英指南,使其更容易实现。例如,食品召回销售点通知,这将节省企业的时间,并确保消费者得到他们需要的信息。 该项目是与食品行业、执法部门和消费者过敏/患者支持组织的代表合作完成的。这是我们与苏格兰食品标准协会(Food Standards Scotland)联合审查英国当前食品召回制度的一个关键结果。 食品标准局(FSA)解释 撤回是将不安全食品从供应链中移除的过程,在供应链中,食品尚未到达消费者手中。 召回是指不安全食品从供应链中移除,并建议消费者采取适当行动,例如,退回或处理不安全食品。 可追溯性是通过生产的所有阶段来跟踪食品及其成分的能力。 根本原因分析是一种可以用来确定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方式和原因,最初的原因和确定纠正措施,以防止未来的事件发生的方法。 @font-face { font-family: 宋体; }@font-face { font-family: "Cambria Math"; }@font-face { font-family: DengXian; }@font-face { font-family: "@宋体"; }@font-face { font-family: "@等线";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 margin: 0cm 0cm 0.0001pt; text-align: justify; 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DengXian; }p.ordinary-output, li.ordinary-output, div.ordinary-output { margin-right: 0cm; margin-left: 0cm; 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宋体; }.MsoChpDefault { font-family: DengXian; }div.WordSection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