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占全国37%》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12-07
  • 截至11月底,江苏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超过1100万千瓦,占全国海上风电总装机的37%以上,位居全国第一。

    江苏沿海“风光”资源得天独厚,是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条件最好的区域之一,目前已建成国内最大的海上风电基地。伴随着沿海风电场建设的提速,江苏风电等新能源制造产业也随之快速发展。为满足区域产业用能需求,江苏电网加快电网网架升级,通过新型储能调峰调节、在新能源富集区域规划建设嵌入式直流输电项目等措施打造智慧电网。沿海是耗能大的重工业集聚区,重工业企业就近直接使用绿电,推动了绿色能源、绿色制造,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到“十四五”末,江苏风电装机将达到280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1500万千瓦,全部并入电网后,年发电量可达420亿度,相当于减少碳排放2.8亿吨,为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 原文来源:https://www.china5e.com/news/news-11622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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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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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十三五”末(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087万千瓦。其中,江苏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681.6万千瓦,占全部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的62.7%;广东省位于第二,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12.5%;福建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9.4%;辽宁、上海、浙江、河北、天津、山东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合计约为15.5%。 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提升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要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由此可以看出,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将海上风电视为“十四五”期间推动沿海地区风电规模化开发,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施力方向。 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中旬,我国共有9个省(区、市)通过文件形式公布或征求过“十四五”海上风电的具体发展规模相关意见。另有1个省份通过非正式下发文件的形式,透露自身的“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模。为方便读者参考,本文对各省(区、市)“十四五”海上风电装机规模的具体目标进行了整理与汇编。 辽宁省 2022年1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能力达到45万吨以上,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05万千瓦。 河北省 2021年5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截至2022年6月中旬,河北省并未正式公布全省“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规模相关目标。 天津市 2022年1月2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在海上风电方面,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结合海洋功能区划、沿岸经济建设及产业布局等,优先发展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水深不少于10米的海域,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突破政策瓶颈,推动防波堤等近海风电开发。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等融合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促进海上风电发展。 山东省 2021年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到2025年,山东省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00万千瓦、投运500万千瓦。 2022年3月3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组织实施山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规划总规模3500万千瓦。全面启动渤中、半岛南省管海域场址开发,开工规模500万千瓦以上,建成并网200万千瓦左右。全面深化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争取760万千瓦场址纳入国家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坚持“一体两用”,推进海上风电军民融合发展。 江苏省 2021年9月10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提出,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项目场址共28个,总规模909万千瓦,规划总面积为1444平方公里,场区均离岸10公里以上。 上海市 2022年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 浙江省 2022年2月10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打造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海洋能+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力争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3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积极探索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打造一批陆上“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450万千瓦,建成嘉兴1#、2#,嵊泗2#、5#、6#等海上风电项目,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展象山、洞头和苍南深远海风电开发。 福建省 2022年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410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480万千瓦。 广东省 2021年9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阳江、粤东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2022年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1年11月1日,广西海上风电规划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标志全区海上风电由规划阶段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国家能源局先期批复全区海上风电规划装机容量750万千瓦。其中,自治区管辖海域内全部4个场址共180万千瓦,要求力争2025年前全部建成并网;自治区管辖海域外择优选择570万千瓦开展前期工作,要求力争到2025年年底建成并网120万千瓦以上。 2022年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低于750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海南省 2022年5月,海南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打造海上风电500亿级产业链(群)。争取到2025年,建成儋州洋浦、东方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形成风电装备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实现产值550亿元,力争“十五五”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针对“十四五”期间的海上风电开发规模,截至2022年6月中旬,海南省并未出台官方文件予以明确。 2022年2月,有媒体发布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招商方案显示,海南省“十四五”期间规划了海上风电场11个,总装机1230万千瓦。其中示范项目3个,共420万千瓦;其他项目810万千瓦规模资源采用招商(竞争性配置)分配到各开发企业。但该方案并非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方案,可以理解为征求意见稿。
  • 《2022风电装机规模占比及市场发展空间》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8-03
    • “双碳”目标和能源转型驱动下,2021年新能源行业共同努力交出完美答卷,我国新增风电和光伏装机规模达1.01亿千瓦,其中,风电新增4757万千瓦。 2022风电装机规模占比及市场发展空间分析 风电装机增速加快,其中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跃居世界第一。四季度,全国风电新增装机3121万千瓦;全年风电新增装机4757万千瓦。受去年同期基数过高且陆上风电补贴取消的影响,四季度风电新增装机同比下降44.8%。 根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2-2027年风力发电行业并购重组机会及投融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显示: 新增装机规模较大的省区包括江苏502万千瓦、广东469万千瓦、河南322万千瓦。截至12月底,全国累计并网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同比增长17.3%。四季度海上风电新增并网1320万千瓦,同比增长600.9%。截至12月底,全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达到2639万千瓦,同比增长193.6%。海上风电装机占全部风电装机的比重达到8%,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4.8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风电年平均新增装机29.36GW,其中2020年新增57.8GW,如果不算2020年抢装期内的高速增长,“十三五”期间年新增装机维持在20-25GW左右。刚过去的2021年是中国陆上风电实现平价的第一年,新增55.8GW基本反应了行业的真实情况,因此我们判断,“十四五”期间甚至更长久的未来,中国风电年新增装机超过50GW是大概率事件。 陆上风机价格从“十三五”期间的3000-4000元/千瓦快速降至2000元/千瓦上下,EPC价格从7000-8000元/千瓦降到了4000元/千瓦左右;海上风机从6000元/千瓦降到了3000+元/千瓦,EPC从16000+元/千瓦降到了10000元/千瓦左右。随着上网电价的持续降低,未来一段时期,价格仍在下行空间。 度电成本减半。2021年中国陆上风电直接跨过平价进入低价时代,“三北”地区全面进入0.2元/千瓦时电价;海上风电价格腰斩,从强补贴直接进入平价。电价下行倒逼风电度电成本快速下降,中国部分高风速地区的陆上度电成本已低至0.1元/千瓦时,建设条件较好的海上风电度电成本已低于标杆电价。 交付周期减半。陆上、海上风机交付时间从过去的平均1.5-2年缩短至8-10个月,今年招标的陆上风电集采项目以及山东等海上项目明确要求当年交付风机,当年并网发电。快速交付已经成为中国风电的趋势。 风电行业龙头上市公司: 目前,三峡集团已成为全球最大水电开发企业和我国最大清洁能源集团,而三峡能源则是三峡集团新能源业务战略实施主体。2021年6月,三峡能源登陆上交所,共计募集资金227亿元,成为中国能源类公司在A股完成的最大IPO项目。 根据三峡能源日前发布数据,2021年三峡能源新增装机容量合计728万千瓦(已扣除因转让等原因减少2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5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90万千瓦。 资料显示,三峡能源的前身最早是成立于1985年的中国水利实业开发总公司,由当时的水利工程综合经营公司和中国三峡实业开发公司合并而来,原隶属于水利部,后划归国资统一管理,2008年底整体并入三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