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后续规划生态项目未完成 》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04-14
  • 2016年12月8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天源危化品码头进行现场检查。

      2016年12月12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对VOC治理进行现场督察。

      中国环境报记者聂廷勇4月12日重庆报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重庆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4月12日向重庆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反馈会由重庆市市长张国清主持,督察组组长张宝顺通报督察意见,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督察组有关人员,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把绿色作为发展本底,系统谋划、持续推动,在GDP增速连续11个季度领跑全国的同时,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重庆市制定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制定实施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文件,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和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制度改革。创新环保投融资体制,组建资源与环境交易所、环保投资公司和环保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公检法机关设立资源环境案件专责机构,强化刑责治污格局。

      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制度、有力的措施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坚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和不发生严重生态事件“两条底线”,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五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推进长江防护林建设、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严格重要河道岸线保护,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到49%。加强三峡库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消落带治理工作。

      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连续两年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256家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主城区基本实现无钢铁厂、燃煤电厂、化工厂、燃煤锅炉和水泥厂。认真落实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01天,比2015年和2013年分别增加9天和95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和2013年分别下降5.3%和22.9%。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出境断面水质总体优于入境断面。

      重庆市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824件环境问题举报均已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427家,处罚467家,拘留16人,行政问责两个单位和40人,约谈64人。

      督察指出,重庆市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与其特殊地位相比,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

      主要问题

      1环境保护压力存在逐级衰减现象

      重庆市虽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但考核执行不够到位、责任追究力度不足,环境保护压力存在逐级衰减现象,部分地区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2015年度综合考核中,环境保护五大行动达标率、主要污染物削减达标率考核结果出现31个区县得分几近相同情况,难以体现工作差距。2013年以来,全市没有因为环保绩效考核差而对党政领导干部采取组织处理的情况,下沉督察的8个区(县),7个未将环保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部分地区和部门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南川区在2015年度综合考核中,环保实绩排名在城市发展新区倒数第一。但区委、区政府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后,没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落实,仅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将《重庆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发了之,既没有就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也未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督办。长寿区环保目标考核流于形式,在2015年年度考核中,61个区级部门有57个环保工作实绩得分相同,使得考核工作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区政府在未经环评情况下违规审批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组团和八颗组团控制性详规;全区禁养区内54家畜禽养殖场未按计划于2016年底前关闭搬迁,列为重点污染源的217家养殖场环评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低。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没有依据职责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考核,导致“十二五”期间全市污水管网建设整体滞后。因配套管网建设滞后,2013年建成的蔡家污水处理厂直至2016年10月才投运,运行负荷不到30%。九曲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仅25%,服务区域内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市农业委员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不够有力,全市近10万家养殖场(户)中大部分未纳入整治计划,560多家规模化养殖场中1/3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每年有约2800万吨畜禽粪尿没有得到综合处理。

      2水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重庆市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存在重干流轻支流、重城市轻农村、重岸上轻水上等问题。2016年全市15.8%的监测断面未达到水域功能要求,临江河茨坝和朱杨溪、龙溪河普顺、石桥河老娃洞、大陆溪河四明水厂等断面水质同比2015年下降。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5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39座未按期建成,敏感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展迟缓,22个远郊区(县)没有建设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约2万吨/年的缺口,部分企业存在危废积压情况。尚有11个区(县)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未实现镇级全覆盖。

      全市2008年以前建设的46个垃圾填埋场未按国家规定建成投用渗滤液处理设施。目前垃圾渗滤液只能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理,不仅对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产生较大冲击,而且带来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抽查发现,丰都县北岸污水处理厂因处理垃圾渗滤液导致生化系统不稳定,运行情况不佳,出水时有超标,仅2016年3月就有6万吨污水超标排放。

      航运污染防治还不到位,目前仅主城区及沿长江干流的有关区县具备水上接收船舶污水能力。部分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污水直接排入长江。全市有24个工业园区位于长江、嘉陵江和乌江沿岸,其中长寿、万州和涪陵等3个重点化工园区部分企业位于沿江1公里范围内,98家规模以上化工企业沿长江布局,6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未进入工业园区,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部分工矿企业渣场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秀山县18家电解锰企业锰渣场均无防渗系统,重庆龙璋纸业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白泥渣场渗漏液未经处理直排小安溪河。

      3自然生态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待加强

      截至2015年,重庆市矿山占地面积132.2平方公里,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占地约110平方公里,但矿山复垦率仅4.6%。国家下达的三峡后续规划575个生态环保项目中,有131个尚未完成。其中,中央投资8个湿地保护工程共计6960万元,但地方配套投资4123万元中,仅到位100万元。

      全市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只有两个管理机构纳入省级管理和预算。51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均未获主管部门审批,其中8个保护区在“十二五”期间通过调规减少面积6300公顷。重庆市畜牧科学院2008年8月起在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建设南川分院,目前已建成实验办公楼、宿舍楼、牛羊舍、沼气工程、中华蜂博览园等人工设施,占地面积1.98万平方米,未办理林业、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

      另外,重庆市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未采取隔离措施,1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码头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督察要求

      督察要求,重庆市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要准确把握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和长江经济带中的特殊重要地位,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持续保持先进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更好地落实到位。要整体谋划、系统施策,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重庆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重庆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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