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协?短约?LNG采购合约期限策略》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11-13
  • LNG合约,传统上采用长协模式。但长协与短约/现货并不相互排斥,而是互补的关系。无论是存在刚需的用户还是以贸易为目的的买家,都会面临不同的市场风险,需要不同的市场工具和手段来应对和管理。对市场参与者而言,以往实践证明的有效策略,是根据各自自身所处的市场地位以及面临的风险敞口,按不同比例匹配不同期限协议形成合约组合,以不同合约之间的协同效应,来应对天然气/LNG供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景,而不是在二者间做简单的非此即彼的取舍。

    长协的渊源:有限资源和市场体量的产物

    从商业上讲,长协是在供应和需求均有限的市场条件下,给双方以安全感和保障的唯一手段,更是价格承受力的决定因素,因为高昂的上下游投资需要足够长的时间摊销,最终用户才消费得起。

    早年的天然气合同没有期限,通常以一个气田的寿命来定义。这类合同后来被称作枯竭式合同(Depletion Contract)。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海油等与香港青山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崖城13-1供气合同,就是典型的枯竭式合同。

    在天然气开发和利用的早期阶段,天然气是作为原油的副产品出现的,其可持续性是头等问题。19世纪70~80年代,美国匹兹堡市郊的Murrysville气田是最早一批得到商业开发的气田之一。1883年,该气田开始向市区供气用于照明,但只持续了7年左右,1890年因供气量快速递减,匹兹堡市又回归人工煤气。鉴于以上教训,在天然气开发利用上逐步形成了市场匹配与资源保障的概念。

    20世纪30年代,任何大规模气田和长输管线,如果没有配套长协落实市场,均无法得到开发。在市场的供应者和需求者数量都有限的情况下,彼此之间容易形成相互依存的共识,这种相互依存的实质就是长期关系。

    以亚太地区的LNG市场为例。日本的第一批LNG买家,是东京电力和东京燃气的联合体。第一个面向亚太市场的供应项目,是菲利普斯石油公司旗下位于阿拉斯加的肯耐项目。从1969年开始供气,开启东京电力/东京燃气与菲利普斯以及后来的康菲公司长达50多年的合作关系。

    亚太地区第二个用户是大阪燃气,第二个供应项目是文莱LNG,于1972年启动。1977年,中部电力、九州电力和东邦燃气等才开始进口LNG。1986年,韩国开始进口LNG,成为亚太地区第二个LNG市场,台湾从1990年成为亚太LNG市场的第三个买家。如果没有长协合同,这种市场供需两侧的项目均无法成立。

    在市场参与者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卖家最关心的是投资安全,存在绑定买家的必要,而且合同期越长越好。首先,投资决策无法建立在未来出现新的买家这种小概率事件上,需要锁定当前用户换取确定性;其次,短期内回收投资不现实,高额投资必须有足够的摊销时限才能实现价格的可承受性。

    买家最关心的是供应安全,宁愿付出相对较高的代价,也要确保资源可靠性。在LNG市场最初的20年,供应项目与需求项目都是匹配的,离开对方都不容易找到其他合作伙伴。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出于保护自己投资的目的,对买方在数量方面的限制很多,如严格限制灵活性、不得转卖等。同时,买家也认可这种限制,他们更关心供应安全问题。因此,数量刚性和照付不议的限制就不足为奇了。

    天然气/LNG合约中的数量刚性条款,包括与油价挂钩的定价机制,与天然气市场较小有关,而原油和油品又是当年天然气主要替代的竞争燃料,同时石油公司已经习惯基于油价预判进行投资决策,这就是传统定价机制的逻辑。

    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形成了亚太地区LNG市场的交易规则与合约商务结构,成了必须接受的国际惯例。不过,市场总是变化的,需要与时俱进。

    LNG合约短期化或成为趋势

    过去的20多年,LNG长协的年限短期化的趋势非常明显。我国第一份LNG采购合约——广东大鹏SPA是25年期,而近几年的长约期限平均数缩减至十几年。美国项目出于融资的考虑,多数仍为20年以上的长协,但其他新建项目都在15年左右。

    过去10多年,LNG国际市场经历了一个明显的合同期限短期化过程。随着乌克兰危机爆发,LNG短约/现货价格飞涨,一夜之间,以往热衷于现货的亚太用户,中国买家尤甚,纷纷签订LNG长期采购协议,长协采购再次成为时尚。

    另一个有代表性的趋势是LNG船租期大幅度缩减。传统做法是与SPA挂钩,SPA多少年,租约相应也多少年。过去的10多年,二者脱钩,目前市场上长协租约的期限远短于SPA。这个趋势说明,市场上的流动性已今非昔比,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供需两侧市场参与者数量大幅度增加,市场规模倍增。20世纪70年代初,LNG项目和用户屈指可数。到了50多年后的2021年,进口国家和地区增加到44个,出口国家和地区增加到19个。世界LNG贸易量,从1990年的550万吨,到2010年达到2.2亿吨,2021年则达到3.723亿吨,是31年前的68倍。

    二是大批非传统玩家进入市场,承受风险的能力以及对风险管理的偏好都发生了变化。这也是宏观市场体量增大的一个结果,对市场参与者抗风险能力的门槛要求降低了。

    在以上两个因素的作用下,短约/现货数量大幅攀升。过去3年,中国以短约/现货形式进口的LNG占进口总量的比重都在40%以上。在价格平稳的市场形势下,这一比例尚可,但遇到像今年初以来的剧烈波动,就会构成挑战,形成成本压力。

    不过,市场体量增大,除意味着买卖双方之间的选项增加之外,并不意味着这个行业的传统风险,即供应安全问题程度变轻,或更容易克服。高流动性,并不代表高保障程度。最近的欧洲形势即是写照。

    另一方面,短约/现货比例的增加,除方便更多参与者入门之外,同时也方便了市场炒作势力,市场的不确定性大幅度增加。过去的20多年,LNG长协的年限短期化的趋势非常明显。我国第一份LNG采购合约——广东大鹏SPA是25年期,而近几年的长约期限平均数缩减至十几年。美国项目出于融资的考虑,多数仍为20年以上的长协,但其他新建项目都在15年左右。

    过去10多年,LNG国际市场经历了一个明显的合同期限短期化过程。随着乌克兰危机爆发,LNG短约/现货价格飞涨,一夜之间,以往热衷于现货的亚太用户,中国买家尤甚,纷纷签订LNG长期采购协议,长协采购再次成为时尚。

    另一个有代表性的趋势是LNG船租期大幅度缩减。传统做法是与SPA挂钩,SPA多少年,租约相应也多少年。过去的10多年,二者脱钩,目前市场上长协租约的期限远短于SPA。这个趋势说明,市场上的流动性已今非昔比,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供需两侧市场参与者数量大幅度增加,市场规模倍增。20世纪70年代初,LNG项目和用户屈指可数。到了50多年后的2021年,进口国家和地区增加到44个,出口国家和地区增加到19个。世界LNG贸易量,从1990年的550万吨,到2010年达到2.2亿吨,2021年则达到3.723亿吨,是31年前的68倍。

    二是大批非传统玩家进入市场,承受风险的能力以及对风险管理的偏好都发生了变化。这也是宏观市场体量增大的一个结果,对市场参与者抗风险能力的门槛要求降低了。

    在以上两个因素的作用下,短约/现货数量大幅攀升。过去3年,中国以短约/现货形式进口的LNG占进口总量的比重都在40%以上。在价格平稳的市场形势下,这一比例尚可,但遇到像今年初以来的剧烈波动,就会构成挑战,形成成本压力。

    不过,市场体量增大,除意味着买卖双方之间的选项增加之外,并不意味着这个行业的传统风险,即供应安全问题程度变轻,或更容易克服。高流动性,并不代表高保障程度。最近的欧洲形势即是写照。

    另一方面,短约/现货比例的增加,除方便更多参与者入门之外,同时也方便了市场炒作势力,市场的不确定性大幅度增加。

    合同期限的选择策略

    对安全感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需得到满足。长协是当年给予买卖双方安全感和价格承受力的手段。但在短约/现货盛行的时代,价格的可承受力让位于竞争力,有了新的视角,风险更多地体现在数量上。

    因此,作为消费市场,我们最关心的是供应的可靠性与连续性,以及一旦因为价格高企或其他原因销售不顺畅,相应的气量有地方消化,即规避数量风险的通道是否畅通。相应地,对于天然气/LNG采购合约如何选择期限这个问题,并没有标准答案,具体取决于买家的市场地位和商业目标。

    长协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供应的安全可靠性和保障度,以及作为一个供应资产组合中有竞争力的优质资产基本盘,必要的时候用来拉低不得不补入的高价资源。因此,长协的合同条款,中心思想宜以争取价格竞争力和数量保障为主要目的,在数量调节灵活性等议题上,不做过多坚持,而是通过不同合约组合处理。

    无论如何,供应保障都无法回避,数量和价格风险管理,不同时限实际上框定了你面临风险敞口的周期;但是,对于一个有长远打算的玩家而言,一个合约的时间线能框定的是一个周期内的风险,但在周期之外风险依旧,且与合约内的风险相反,因为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合约保障。因此,相对于非此即彼的选择,合理的组合更有效、更有意义。

    那么如何建立这个组合,不同期限和侧重点的合约比例如何分配?这就需要实事求是,市场参与者的具体身份不同,所追求的商业目的不同,处理这个议题的思路也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风险管理是一个积极主动的过程,采购一侧的供应端进行组合管理,在销售一侧的需求端同样需要进行组合管理,多元化的格局是应对风险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 原文来源:https://gas.in-en.com/html/gas-36655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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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09-14
    • 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电改相关文件,并于2019年-2020年分别对其中的《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进行了修订。至此,我国建立了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 在上述文件的指导下,我国输配电价改革扎实推进,并对我国电力行业结构和电网企业监管模式带来深刻影响,改变了电网企业的功能定位和运营模式。中发9号文明确提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这种功能定位和运营模式的转变使得电网投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我国电网建设投资现状及投资趋势分析 投资是指将有形或无形资产投放于某种对象或事项,以取得一定收益的活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产权)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境内外新建、改扩建、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电网公司投资项目分为基本建设(包括电网基建、产业基建、小型基建)、技术改造(包括生产技术改造、产业技术改造、非生产技术改造)、零星购置、股权(产权)、营销和信息化项目(资本性部分)。 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供应和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因此电力建设至关重要,是国家重点关注的产业之一。2010年以来,我国电力行业基本建设完成投资总额大体呈现“先升后降”的波动变化趋势。其中,2015年全国电力行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8576亿元,同比增长9.9%,首次突破8000亿大关,增速较去年扩大7.3个百分点;2019年全国电力行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7995亿元,同比下降1.2%,增速较去年下滑1.9个百分点,主要为电网工程基本建设投资增速下降所致。 从电力建设投资总体结构来看,电力建设主要包括电源建设和电网建设两大部分。其中,电源建设即发电厂的建设,包含传统电力建设及新能源电力建设,如火力、水力、风能、核能、生物能等;而电网建设主要为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建设,其投资建设主体主要为国家电网企业和南方电网下属的分公司,以及地方电力建设公司。“十二五”初期我国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在全国电力企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占据较高比重,2013年电网工程基本建设投资超过电源工程建设投资177亿元,成为全国电力企业基本建设投资中的大头,当年占据全国电力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比重达51.2%,占比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2019年全国电网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电力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比重为60.7%,虽其占比较去年下降5.6个百分点,但仍为“十二五”以来电网建设投入超过电源建设投入的连续第七年。我国电网投资占比持续上升,投资比例结构趋于合理,改善了前些年电源投资规模过大、增速过快、比例过高的趋势,电源与电网开始协调、科学发展。 在电网建设投资方面,“十二五”以来,我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逐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或减少。2010-2019年,全国电网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由3448亿元增长至4856亿元,年均增长3.88%,日益成为电力行业建设的主要投资重点。同时,2019年110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占全国电网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为63.3%,较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2019年全国电网基本建设投资增速由年初的-9.00%下降至年末的-9.60%,全国电网基本建设投资呈现下行趋势,电网投资增速持续放缓。电网投资的价值在新增输电线路和变电设备上得以体现。2019年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23042万千伏安,同比增长3.7%;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34022千米,同比增长-17.2%。 由此可见,由于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电网投资建设也从单纯追求总量扩张转向追求在经济增长基础上内部结构、电力系统以及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与完善,电网投资建设从“高速”转变到“高质量”、从“增长”转变到“发展”。从电网内部投资结构来看,随着以再电气化为根本路径的新一轮能源革命的深化发展,以及大部分电源供给及输电线路骨架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全国投资重点已逐步转向电网智能化及配电网建设,更加偏向于配、用电侧。从电力投资趋势来看,我国电网饱和程度仍不及电源,尽管我国电力系统整体供应能力已经有所富余,但在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供电可靠性、调峰能力等方面仍然亟须电网持续投资建设。 新电改对我国电网企业投资的影响分析 强化电网投资约束机制 自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作为新电改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输配电价格改革打破了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电网企业的被监管模式由政府对电网购售电价格的间接监管,转变为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其输配电业务的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和价格进行的全方位直接监管。电网投资规模作为输配电价核定过程中被监管的内容之一,是影响有效资产和准许收入的重要因素。 新修订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在坚持“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定价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在投资与电量挂钩、有效资产范围等方面发生明显变化。新版省级输配电定价办法规定,“预计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参照相关政府部门预测的、符合电力规划的电网投资计划,按年度间等比例原则确定;预计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基于提高投资效率的要求,按照不高于历史单位电量固定资产的原则核定(国家政策性重大投资除外),低于历史单位电量固定资产的,按预计数核定。” 为了适应输配电价改革和降价预期,电网企业主动严控电网投资和成本。国家电网公司严控电网投资规模并加强投资管理,同时明确亏损单位不再新増投资;严禁擅自扩大投资界面和超标准建设、超过核价投资规模和范围安排投资,以及严禁过度追求高可靠性的“锦上添花”项目。输配电价改革后,电网投资与电量增长、负荷增长、供电可靠性不匹配的成本费用暂不予纳入输配电价,可以抑制电网过度投资、提高电网投资效率,促进电网企业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电网投资与降价矛盾突出 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接着国家相继出台《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四项降价政策。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接着国家相继出台《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等两项降价政策。通过两年的连续降价措施,全国(不含西藏)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销售电价)累计降低0.15元/千瓦时,累计降幅19%。2020年,为扶持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国家于2-6月实施阶段性降低非高耗能工商业电价5%的政策以及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又于5月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电网投资对区域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过度投资可能造成输配电价过快增长。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出现显著的结构性变化。我国宏观经济持续承受下行压力,作为“三驾马车”之一的投资是拉动经济恢复较快增长的重要把手。对于电网企业而言,特高压工程投资规模大,增加就业岗位多,在稳增长与惠民生中作用力十足。同时,为解决电力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电网企业按照国家部署加大配网、农网建设投资。但是,为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降电价要求,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进而间接抑制电网投资规模。因此,一方面要求提高电网投资以满足电力需求增加、解决电力发展不平衡、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又要电网降低电价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以上将显著提高电网企业投资总额的同时,又相应地增加电网投资压力和降电价压力,电网投资增长与电价降低矛盾突出。 政策性投资计提回报不足 新电改形势下,在监审期间内除政策性因素外造成的未投入实际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的输配电资产相关成本费用支出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由此可见,政策性有效资产可计入电网公司有效资产计提回报。但是旧版省级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规定,“权益资本收益率,等于政策性有效资产的比重和非政策性有效资产的比重与各自对应的权益资本收益率的加权平均。其中,政策性有效资产的权益资本收益率,按1%核定。”新版省级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规定,“权益资本收益率原则上按不超过同期国资委对电网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确定的资产回报率,并参考上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企业实际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核定。”新形势下,电网企业政策性有效资产计提回报得不到保障。 一直以来,电力企业承担着大量社会责任投资任务,政策性投资保持较高强度。“十三五”时期,电网公司全力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加大贫困地区电网攻坚力度,加快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进程。另外,随着能源绿色转型发展需要,电网公司增加“煤改电配套投资”、“电动汽车发展配套投资”、“清洁能源接入投资”等等。这些投资很大程度上属于政策性投资,并不能带来与投资相匹配的电量增长,同时还挤占了监管周期内电网企业的投资空间。近年来,电网业务收益率大幅下降,首轮监管期多轮次下调输配电价,各级企业亏损面持续扩大,但政策性投资任务仍持续增加。政策性投资能否足额纳入当期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以及获得合理收益,成为电网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挑战。 适应新形势的电网企业投资管控策略分析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电网企业的功能定位和运营模式发生重大改变,致使电网企业投资增长和成本控制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约束,对电网投资管控的合理性和精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网投资监管,实施适应新形势下的电网企业投资管控策略,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电网企业的合理收益和准许收入。 01坚持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务,激活电网投资潜力 现阶段,电网企业面临保障电力供应和促进能源转型的双重使命,推动电网高质量发展始终是电网企业第一要务。电网企业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不动摇,进一步投资建设运营好各级电网,积极应用新技术推动电网转型升级,促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构建。 在电网投资决策受政府监管约束的前提下,电网企业应当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向核价部门争取监管周期当期最大的投资总量,从而确保电网建设的正常甚至超前发展。坚持科学投资、稳健投资、精准投资,把有限的资金向保政策、保安全、保增长倾斜,优先安排能够形成有效资产的项目投资,激活投资潜力。在确定投资规模时,通过对负荷预测衡量电网企业的初步投资需求,通过对电价的预测分析衡量电网企业的投资能力。在投资能力与投资需求基本相当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电网企业的投资方案和投资规模。 02协调政策降价和机制定价的关系,统筹电网合理收益 首先,我国正在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这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的内在要求。在电力环节建立包括市场竞价与政府定价两个方面的电价形成机制,是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其次,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电网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多措并举全力做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工作。因此,处理好“机制定价”和“政策降价”之间的关系,才能满足短期需要又可稳固长期机制。另外,在改革的初期阶段,电网投资决策要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切实做好电网投资与降电价、电价核定、电量增长等问题的有效衔接,针对现实要求灵活施策、及时调整,保证电网企业合理的收益水平,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发展和电力供应安全。 03鼓励多方社会资本投资电网建设,拓宽电网投资渠道 电力行业兼具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两大特点,而且电力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其融资通道受到多方面制约。2010年以来,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领域建设,但由于电网行业自然垄断特性以及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属性,使得社会资本的进入电力行业面临诸多限制和困难。在电网企业自主决策投资规模和利润空间受限的前提下,为了保障电网建设的正常甚至超前发展,电网企业可以通过放开项目建设投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争取政府补贴和民间资本支持。吸引多方社会资本不仅有助于缓解电网企业资金压力和债务负担,而且还可以保障电网建设需求,共享投资收益。
  • 《LNG长协定价方式日趋多元》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5-13
    • 壳牌于4月首周先后达成了两笔非传统天然气定价方式的液化天然气(LNG)协议,一个是美国首份基于布伦特原油价格LNG协议,另一个则是全球首份采用煤炭指数定价的LNG协议。这标志着长期LNG协议定价方式正日趋多元化。 与布伦特油价挂钩 4月3日,壳牌与美国LNG开发公司NextDecade签署协议,达成了美国首份与布伦特石油价格挂钩且由美国生产的LNG长期协议。 《纽约时报》指出,壳牌和NextDecade签署了一项为期20年的有约束力的销售和采购协议,后者每年将提供200万吨LNG,这些LNG主要来自NextDecade位于德克萨斯州RioGrandeLNG出口项目,具有目的地灵活性。据悉,其中3/4的LNG将与布伦特原油价格挂钩,其余则与包括亨利中心在内的美国国内天然气价格指标挂钩。 RioGrandeLNG出口项目预计将在2023年开始商业运营,届时壳牌将从该项目按照船上交货价格购买LNG。NextDecade计划今年第三季度末对RioGrande项目的3条生产线做出最终投资决定,总共将建6条生产线,总成本估计173亿美元,年产能达2700万吨。 NextDecade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attSchatzman表示:“壳牌是第一个在2011年签署与美国亨利中心挂钩的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的公司,因此其为第一个签署与布伦特价格挂钩的美国LNG项目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也非常合适。” 首次基于煤炭指数定价 4月5日,壳牌和日本东京燃气公司(TokyoGas)又签署了一份为期10年基于煤炭指数定价的无约束力LNG供应协议。根据协议,东京燃气将在2020年4月至2030年3月的10年间,每年向壳牌购买50万吨LNG。 彭博社指出,壳牌和东京燃气达成这笔LNG供应协议定价实属罕见,但意义重大,间接凸显出煤炭在亚洲电力市场中的地位。目前,亚洲地区长期LNG合同普遍与油价挂钩,而美国则通常基于亨利中心(HenryHub)天然气指数定价。 东京燃气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与壳牌达成的LNG供应协议,将部分采用与煤炭相关的定价公式,其余部分将按常规天然气和石油相关指数定价,这也是日本买家首次在LNG合约中使用煤基价格指数。 不过,东京燃气并未就上述两种定价方式的具体订货量做出说明。“凭借双方长期合作关系和共同考量,我们达成了这个颇具创新意义的LNG协议,这将进一步推动东京燃气价格指数多元化战略的实施。”东京燃气首席执行官KentaroKimoto称,“通过分散LNG的价格敞口,燃料成本将得以稳定。” 事实上,对东京燃气而言,作为一家试图在竞争激烈的自由化电力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天然气和电力供应商,该公司势必需要与更便宜的基本负荷燃煤发电竞争。 路透社指出,参考煤价出售LNG是蓬勃发展的LNG市场的一次创举,不仅能够分散风险,还标志着LNG的定价方式正随着需求和现货贸易的增加而变得越发多样化。日本目前是全球第二大LNG买家,正在不断扩大能源供应来源多样化并努力降低成本。 据了解,壳牌将从其全球LNG投资组合中向东京燃气供应LNG,而不是从特定的LNG项目中供应。壳牌在一份声明中称,这一不具约束力的协议将使东京燃气获得长期稳定的LNG供应,并增强价格指数化的多样化。 壳牌执行副总裁SteveHill表示:“我们广泛的投资组合使我们能够提供可靠的LNG供应以及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包括根据各种定价指数制定灵活的合同条款。” 定价多元化提升LNG竞争力 有分析师指出,鉴于亚洲地区LNG采购价格一直高于欧美国家,亚洲国家可以通过加强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以探索建立区域天然气市场价格指数,提升亚洲买家定价话语权。同时,还可以与LNG出口国进行天然气合作,通过参股上游、产量分成等方式进口天然气资源,保证进口气源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能源咨询公司伍德麦肯兹指出,在亚洲电力行业中,煤炭仍然是天然气最大竞争对手。全球战略顾问和专业咨询公司BerkeleyResearch也指出,长期LNG协议定价方式多元化,可以加速提升LNG竞争力。 在中国、印度和日本等拥有大量燃煤发电的国家和地区,基于煤炭指数的定价方式十分有吸引力。”BerkeleyResearch能源业务主管ChristopherGoncalves坦言,“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让LNG价格与煤炭市场变化保持一致,以扩大天然气的竞争力。” “鉴于煤炭仍然是日本发电组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LNG协议基于煤炭指数定价,对日本买家尤为重要。”伦敦国际文传电讯社分析主管AbhishekKumar表示,“事实上,日本买家正努力通过多元化与各种燃料的价格联系来分散与LNG相关的价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