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河南省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郑州市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对象为:
1、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并接入省智能服务平台的公交、客运、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项目,给予建设奖补。
2、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并接入省智能服务平台的高速服务区、国(省)道公路沿线、城际快速公路沿线等领域公用充电设施项目,给予建设奖补。
3、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并接入省智能服务平台的其他领域公用充电设施项目,给予建设奖补。
4、通过中原智充APP启停充电的充电设施项目,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原智充APP年度充电量,给予运营奖补。
对于奖补标准,通知规定如下:
1.公交、客运、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项目,按照项目主要设备投资总额(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的20%给予建设奖补。
2.高速服务区、国(省)道公路沿线、城际快速公路沿线等领域公用充电设施项目,按照项目主要设备投资总额(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的20%给予建设奖补。
3.其他领域公用充电设施项目,按照项目主要设备投资总额(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的10%给予建设奖补。
4.通过验收且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0%的公用快速充电设施,按照0.03元/千瓦时标准予以奖补,每年每桩享受奖补的电量不高于10万千瓦时。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通过验收、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5%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0.1元/千瓦时标准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予以奖补,每年每桩享受奖补的电量不高于10万千瓦时。运营奖补金额=“中原智充”APP订单电量×上述标准×补贴系数(K)。其中,补贴系数(K)根据用户对充电站运营服务评价确定,95%及以上五星评价K取值为3,90%及以上五星评价K取值为2,85%及以上五星评价K取值为1,85%以下五星评价该站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