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2025年新能源工作重点!》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1-24
  • 近日,全国31省区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陆续发布,各地总结2024年的发展成绩,并发布2025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能源电力领域涉及新能源、新型能源体系等关键词,北极星将12地相关内容梳理如下:

    北京

    2024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100万辆,绿色电力占比达到26%。建立健全燃气、电动自行车等全链条监管机制。

    2025年,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城市副中心继续保持千亿级投资强度。促进新能源车、数码产品等绿色、信息消费。围绕新能源、合成生物等领域再布局一批新型研究创新平台。聚焦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谋划打造一批新的万亿级产业集群。建成电动汽车超充站1000座。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绿色企业比例达到30%以上。

    完善新能源调入、消纳和调控措施,外调绿电规模力争达到400亿千瓦时。加快建筑低碳发展,完成3800万平方米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

    天津

    2024年,国网龙潭沟、华电西大峪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规划。

    2025年,加快国电海晶、启源芯动力等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建设。

    基础设施投资要用好“两重”、设备更新、专项债等政策工具,筹措配套资金,用足金融支持政策,分年度稳步推进城市能源、管网、轨道、路网改造、城市更新和重点公共服务民生项目、园区配套建设。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统筹施策、工程治理、科技赋能,实施煤电机组升级和传统高耗能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移动源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绿电碳排放核减。

    河北

    2024年,抽水蓄能规划建设总规模、风电光伏装机总量居全国第1、第2位。引进央企二、三级子公司332家。

    2025年,进一步引进在京央企总部及二、三级子公司或创新业务板块。依托疏解央企打造创新链产业链。

    以更高标准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新型能源强省。抓好抽水蓄能项目,协同布局新型储能项目,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新增风电光伏并网装机1300万千瓦以上。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拓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成效,选树一批领跑企业。培育壮大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山西

    2024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出台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实施意见,稳步推进碳达峰,探索创建零碳产业示范区、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开展企业绿码试点。制定焦化、有色行业转型金融地方标准。实施汾河谷地15个煤焦园区环境综合治理。

    新创建38个省级绿色工厂。能耗强度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并持续下降。累计成交绿证131.7万张,绿电交易量76.6亿千瓦时,外送量全国第一。投资超过550亿元的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开工建设,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9.7%。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降低电力供应成本5.3亿元。

    2025年,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度融合。高质量完成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五年建设任务,加快优势转化、动能转换。推进“五大基地”建设。开展煤矿“四个一批”,新建智能化煤矿130座。持续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抓好煤电项目建设,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00万千瓦。

    加快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推动氢能、氨能、甲醇全产业链发展,高效开发利用地热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以上。推进新型储能、抽水蓄能、虚拟电厂建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中煤烯烃等现代煤化工项目。促进煤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做好“绿色能源+”和绿电文章。用好绿电外送量全国第一优势,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政策,大力发展煤机装备、风电装备、光伏组件等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推动钢铁、焦化、有色等传统产业产品迭代升级。

    内蒙古

    2024年,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在全国率先破亿、达到1.35亿千瓦,超过火电装机,提前一年实现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3%,提前一年达到“十四五”规划控制目标。2024年,内蒙古产煤、发电、外送电量均居全国第1位;绿电交易规模居全国第1位。

    2025年重点做好11项工作,其中新能源方面的工作主要是:

    2025年要巩固好新能源产业领先地位。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优势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沙戈荒大基地和蒙西至京津冀、库布其至上海、腾格里至江西、乌兰布和至京津冀鲁外送通道建设,力争新增并网4000万千瓦、发电量超3000亿度。另一方面要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大力推动消纳场景应用,确保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重点抓好五件事:一是加快发展新型储能,开工建设阿拉善新远景等35个新型储能项目,力争新开工装机1000万千瓦、新投产600万千瓦。二是加大绿电替代,带动铁合金、钢铁、铜、铝、锂等新型合金材料产业绿色转型,建设全国最大的绿色高载能产业集聚区。三是加快推进绿电变绿氢绿氨绿醇,打造氢能产业先行区,建设乌兰察布至燕山石化输氢管道、赤峰至锦州港至上海绿氢走廊,开展锡林郭勒至曹妃甸输氢管道前期工作,支持盟市建设绿色氢氨醇、氢能应用基地。四是坚持风光氢储全链条发展,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聚焦发电机、变流器、逆变器、系统集装箱等核心零部件,重点实施113个延链补链项目,力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突破2700亿元。五是做好新能源运维服务业,创新发展技术咨询、智能维护、自动化监测诊断等业务,提高运维效率,打造高端服务品牌。

    持续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推动黄河“几字弯”沿岸防沙锁林带全线贯通,实现巴丹吉林、腾格里沙漠锁边林带“合龙”,完成治沙2000万亩以上,建设穿沙公路2500公里。继续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新建新能源装机1500万千瓦、治沙140万亩,推动“光伏长城”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

    辽宁

    2024年,清洁能源强省建设步伐加快,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占比均超过50%。加强头部企业配套,加快延链补链强链,22个重点产业集群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加速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成国企“三能”机制攻坚主体任务。

    2025年,加快5G、数据、充换电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有序开发风、光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徐大堡核电、庄河核电一期、华电铁岭绿色氨醇等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技术,支持氢能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打造清洁能源强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设定“绿色标尺”。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做大做强机器人、集成电路装备、生物医药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统筹布局算力中心,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壮大软件、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产业。利用场景丰富优势,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坚定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深海深地空天、生命健康等产业发展。

    上海

    2024年,重点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实施推进新型工业化“五大行动”,全力落实三大先导产业新一轮“上海方案”,出台实施区块链、低空经济、大飞机、新型储能、新材料、超高清、核电等产业支持政策,打造28个未来产业试验场。推进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创新产品扩大应用,开工建设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6个。

    制定实施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产业协同、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18个重点合作事项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一张网等10个实事项目有序推进。新增5.5万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

    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机制,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进蒙电入沪、深远海风电等重大项目,推动虚拟电厂、新型储能建设应用,建设电动汽车充放电网络。完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淘汰落后产能400项。落实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推动“光盘行动”、空调节能使用。深化上海碳市场建设。

    新增光伏装机122万千瓦,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新能源汽车新上牌26.5万辆。

    浙江

    2024年,加快推进“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建设,1299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4万亿元、投资完成率129.6%。

    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新增电力装机2200万千瓦,全省工商业平均电价下降1分/千瓦时。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45%,预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9%。

    2025年,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安排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

    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新增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其中绿色能源占比60%以上。加强能源运行调度,力争全省工商业电价较上年下降3分/千瓦时以上,供浙气源综合价格下降3-5分/立方米。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腾出存量用能空间5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业一策”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提升智能物联、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智能光伏等产业集群建设水平,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7.5%。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深化“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布局人形机器人、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合成生物、空天信息和低空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

    福建

    2024年,科技实力不断增强。新建氢能产业联合研究院、海洋领域省创新实验室、宁德时代绿色超算中心。

    1593个省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超7200亿元,漳汕高铁、龙龙铁路武平至梅州段全线开工,

    中沙古雷乙烯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动工,总投资711亿元的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全球最大单套年产100万吨丙烷脱氢项目建成投产,全球最大“华龙一号”核电基地并网发电。

    绿色低碳发展纵深推进,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超65%。

    2025年,抓紧项目建设,实施省重点项目1550个左右、年度计划投资77150亿元。

    要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上加倍努力:控总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减存量,加快建设一批零碳园区;优增量,尽快实现制造业企业100%使用清洁和绿色电力。

    广东

    2024年,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43%,占全国1/4。汕尾陆丰核电1、2号机组获国家核准。全省海上风电并网容量超1200万千瓦、跃居全国首位。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超1100万千瓦,绿电交易量增长70%。完成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终端用户电费成本降低10%。

    2025年,完善绿电市场交易机制。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一批零碳园区。新增电源装机3000万千瓦。开工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二期,推进廉江核电、陆丰核电等建设。加快梅州二期、云浮水源山等一批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阳江三山岛、湛江徐闻东、汕尾红海湾等海上风电项目。推进粤藏直流等电网项目核准建设。

    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推进粤藏直流等电网项目核准建设。发展“换新+回收”等模式,畅通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链条。

    广西

    2024年,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白龙核电一期以及6座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全容量并网,新增统调煤电装机198万千瓦、核电装机118万千瓦。

    扎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27家、绿色工业园区3个,新能源装机占比提高到41.9%,风光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越煤电,1—11月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强度下降8.9%。

    2025年,推动“云电送桂”、“青电入桂”,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推进白龙核电一期、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等项目。

    完善农村电网、通信和快递设施,实现智慧广电固边全覆盖。

    青海

    2024年,青海出台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规划,生产钾肥749万吨、碳酸锂13.5万吨,分别增长4.8%、22.3%,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青海建设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玛尔挡、羊曲两座百万千瓦级水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全国电源规模最大、总投资最大、新能源占比最高的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分基地获批。电力总装机突破7100万千瓦,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占比分别达94.6%、70%,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

    2025年,要高效建设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分基地,开工德令哈火电等支撑电源,推动200万千瓦风电全容量并网,加快建设哇让、同德、南山口、德令哈4座抽水蓄能电站,新型储能超5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突破8200万千瓦。

  • 原文来源:https://www.china5e.com/news/news-11843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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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扎实做好2025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由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的《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指导意见》明确了2025年能源工作主要目标。在增强供应保障能力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保持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保持较快增长,油气储备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在深化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针对大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指导意见》共提出21项年度重点任务。 为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指导意见》要求,强化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提升矿区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水平;推进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持续推进煤炭产能储备工作;强化油气勘探开发,在老油田提高采收率、深地深水规模建产、非常规油气增产方面取得新突破。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深化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变革。 《指导意见》还强调,加大新能源发展重大技术攻关力度,高质量推进智能电网、煤炭、油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与此同时,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 “《指导意见》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有助于指导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合力完成‘十四五’收官,以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助力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求。”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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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研究探索“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构建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建设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统筹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与新能源开发。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亿千瓦。 还要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文登、潍坊、泰安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蒙阴华皮岭等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新选站点滚动纳规,到2025年,抽水蓄能在运规模达到400万千瓦,在建规模达到700万千瓦。发展新型储能,在大规模风光基地接入点、特高压落地点等重点区域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工程,加快储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能量型锂电池、盐穴压缩空气等先进储能技术,开展“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力争每年新开工项目100万千瓦以上、新增规模1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左右。 另外,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出台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协调推动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打造典型案例,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根据省“十四五”规划、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筛选一批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优质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发布的《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 根据今年3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信、财政、商务等部门单位起草发布的《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将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 详情见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的通知 鲁政办发[2023] 12号 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总抓手,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纵深推进“十大扩需求”行动,充分依托庞大市场空间和规模体量优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深度挖掘释放内需潜力,着力畅通经济循环,更好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效激活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内生动力源,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筑牢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完整内需体系初步建立,经济循环更加畅通,山东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战略节点作用持续提升。到202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四新”经济投资占比进一步提高,制造业投资加快增长,基础设施“七网”和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取得显著成效,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在建及营运里程分别达到4400公里、10000公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2-3个百分点,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二、着力拓展提升消费需求 (一)全面提振传统消费。 1.加大批零住餐行业支持力度。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行动,每年举办不少于200场专题活动,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场景。引进和优化布局高端星级酒店,培育全国性餐饮集团和管理品牌,振兴“新鲁菜”。对新增设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的餐饮连锁店或1000平方米以上的美食广场(店)项目,支持各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扶持。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开展直播营销、内容营销、社群营销,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销售模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成便民生活圈300个以上。鼓励商贸企业和餐饮门店延长营业时间,繁荣发展夜购、夜娱、夜宵等夜间消费服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2.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活力。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各市发放文旅消费券,举办文化旅游消费活动。鼓励A级旅游景区开展灵活多样的精准促销活动。完善景区门票预约统一平台,推动省内5A级景区全部接入“爱山东”平台。高水平举办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持续办好尼山世界文明论坛、青岛国际啤酒节、潍坊国际风筝会等节事活动,支持各市重点培育1-2个重大特色活动品牌。制定文化体验廊道实施计划,加快建设沿黄河、沿大运河、沿齐长城、沿黄渤海文化体验廊道和胶济铁路文化体验线。到2025年,做优做强一批高标准、高品质精品旅游区,新增不少于30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集中打造100个精品文化旅游名镇、8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全域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5%。(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 3.加快发展商务会展业。做大做强会展产业链,每年举办各类会展活动不少于300场,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组展商、展览专业服务机构、会展组织落户山东。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新品发布和首秀首展活动,鼓励各市对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办好日本、韩国、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大力推动传统展会项目数字化转型,培育具有先进办展理念、运营规范、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数字化展览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4.扩大汽车家电消费。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支持各市采取差异化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等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对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2030年底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组织实施分期消费补贴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规定前提下,拓展汽车、家电等消费领域信贷业务。举办“山东家电消费节”“山东家电服务节”,推广智慧家居家电、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布局一批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对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收运输中转站项目,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政策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能源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省税务局、国网山东公司) 5.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各地策划开展一批房产交易展销会,创新举措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大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三年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8.5万套。合理满足房地产和建筑业信贷需求,加强在建在售开发项目监管,全面排查梳理风险项目,对新风险项目及时纳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管好用好居民小区公共收益。(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培植壮大新消费热点。 1.优化医疗健康服务供给。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扩大集采品种覆盖范围,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逐步提高全民医保水平,到2025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封顶线在“十三五”末基础上平均提高5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限额达到3500元以上。培育一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全省市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政府办县级中医医院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省财政厅) 2.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支持学前教育多元办学,扶持和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学位供给,推动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城乡一体化。加快教育云网融合建设,推进校园网络提质增效,持续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创建,到2025年全省“数字校园”实现全覆盖。加快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建设一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高校通过继续教育体系向社会开放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提供教育服务,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3.深挖养老托育消费潜力。深化落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开展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重点支持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到2025年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深入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提升县域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广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连片托管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和家庭养老床位模式。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积极开展适老生活用品市场,更好满足差异化、个性化养老需求。全面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每个设区市建立3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4.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实施品牌引领计划,设立一批家政服务产业园区,培育一批家政服务品牌。打造家政社区示范性消费场景,支持家政企业以连锁形式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网点,建立“家政服务超市”,开展在线预订、上门服务、便捷支付等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诚信家政社区惠民促消费等活动,培树100家左右诚信家政星级企业。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监管制度,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惠民促消费活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升级信息服务消费。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支持自动驾驶、无人配送、空天信息等技术应用。大力发展数字流量经济,培育数据采集、清洗、标注等一站式数据服务市场。开展5G“百企千例”规模应用行动计划,推进5G模组与AR/VR、远程操控设备、机器视觉、AGV等工业终端深度融合,打造一批5G全连接工厂。分级分类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到2025年16市和60%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基本建成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6.支持倡导绿色消费。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全面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3亿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 (三)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1.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消费中心城市梯次培育行动,支持济南、青岛对标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北方消费中心和重要国际消费目的地。根据客流、物流、区位特点、辐射能力等,培育建设一批区域消费中心节点城市。加快推进智慧商圈建设,推动步行街向复合功能延伸升级,打造一批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健康绿色的消费聚集区,丰富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便利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2.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开展农村商业体系创新试点,支持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农贸(集贸)市场,加快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便利店、小百货、小超市数字化改造,提升农村消费便利化水平。开展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生活服务等下乡惠民活动,促进品质消费进农村。充分发挥供销社作用,健全农资保供机制,拓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乡村民宿等服务品质,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直接用于采摘和农业观光的种养殖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供销社) 3.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电商“三个十”计划,每年新打造10家电商供应链基地、10家直播电商基地、10个电商产业带。鼓励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区电商、视频号、云逛街等新模式,支持网红经济发展,打造一批直播电商生态圈。全面推广“老字号+博物馆”模式,支持老旧工业厂区向文旅消费载体转型。支持举办国际顶级帆船、赛车、电竞、动漫等赛事,支持青岛争取国际邮轮复航试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交通运输厅) 4.吸引境外消费回流。拓展网上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扩大国际中高端消费品购买渠道,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健康规范发展。支持济南、青岛等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店、进境免税店、市内免税店,建设离境退税商店内快速退税通道。跨境电商综试区符合条件的零售出口企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无票免税,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免税收入优惠政策,并可按照4%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5.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行动。打造“放心消费在山东”品牌,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纠纷在线解决,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鼓励和规范消费金融创新,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制度,加强产品伤害监测哨点建设。健全新兴消费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三、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1.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每年梳理一批制造业领域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加大设备奖补、要素保障等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加大金融信贷力度。对拟投产重点工业项目,实施“一项目一台账”,及时监测投资进度、竣工投产等情况,确保按计划竣工并投产投用。对各市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特色优势先进制造业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有条件、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在先进制造业聚集区设立专营机构,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制造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加力提升技术改造投资。出台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三年行动方案,“一业一策”推动钢铁、化工、有色、机械、建材、纺织、轻工等重点传统行业改造提升,每年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万个左右。省财政每年统筹资金,采用贴息、补助等多种形式,撬动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建立技术改造技术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遴选一批专业化技术改造服务商,提高技改服务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深化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 1.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济郑高铁、雄商高铁山东段、津潍高铁山东段、莱荣高铁、潍烟高铁、济滨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潍坊至宿迁高铁及青岛连接线(青岛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提速济南城市轨道交通二期规划项目、青岛城市轨道交通三期规划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营运及在建里程达到700公里。加快济南至潍坊、明村至董家口、临淄至临沂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开工荣乌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济南至宁津等高速公路项目,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双高速”。(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2.加快构建现代水网。深入研究论证南水北调东线二期、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东调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推进济南太平水库、威海长会口水库、临沂黄山水库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济南太平水库。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济南东部四库连通工程及青岛官路水库、临沂双堠水库、济宁梁北水库主体建设,建成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以及枣庄两库四河水系连通、德州水系连通工程。统筹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滞洪疏导与运沙、相关市水道建设。加快推进小清河生态廊道建设,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挖掘文化旅游潜力,促进和带动沿河经济发展。(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3.优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加快城市燃气、供水、热力、排水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推进管线入廊。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提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国家物联网标识解析省级节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重点行业物联网感知设施规模化部署,到2025年,物联网终端总数达到2.5亿个,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5万个以上。推动城市、乡镇和行政村千兆光网普遍覆盖,全省16市全部达到千兆城市建设标准,建成“千兆省”。新增北斗卫星导航定位陆地基准站点13座、海域海岛基准站点6座,站点总数达到143座。布局高效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培育5个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和15个以上技术转化平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三)大力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 1.规划建设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加快“十三五”结转在建的大型煤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在电热负荷集中、网架结构薄弱区域,统筹推动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规划建设,审慎规划供热背压机组发展布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2.持续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加快山东天然气环网等骨干管网建设,建设青岛董家口、烟台西港区、龙口南山、中石化龙口等一批百万吨级沿海LNG接收站,打造千万吨级沿海LNG接卸基地。围绕沿海港口码头、化工园区和大型库区布局,推动烟台西港至裕龙岛原油管道建设。建设胜利济阳页岩油国家级开发示范区。到2025年,沿海LNG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天然气、原油管道里程分别达到9000公里、6600公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3.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研究探索“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积极安全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推进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深化荣成石岛湾扩建一期工程、招远核电一期工程等项目有关工作,推动三代及以上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构建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建设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统筹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与新能源开发。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亿千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 4.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文登、潍坊、泰安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蒙阴华皮岭等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新选站点滚动纳规,到2025年,抽水蓄能在运规模达到400万千瓦,在建规模达到700万千瓦。发展新型储能,在大规模风光基地接入点、特高压落地点等重点区域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工程,加快储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能量型锂电池、盐穴压缩空气等先进储能技术,开展“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力争每年新开工项目100万千瓦以上、新增规模1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四)优化项目投资管理机制。 1.健全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统筹实施省级重点项目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定期组织开展全省重大项目现场推进,确保项目梯次推进、持续发力。实施项目联审会商,开展问题线上线下征集梳理,统筹解决项目推进建设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建立分级办理、限时反馈、督导落实的工作闭环。(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2.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出台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协调推动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打造典型案例,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根据省“十四五”规划、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筛选一批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优质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3.深化“要素跟着项目走”。全面落实用地指标提前预支、分级分类保障,加强能耗指标省级统筹,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对上争取,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统筹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科技创新等补短板项目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 4.创新项目投融资模式。强化政府引导资金作用,用好财政股权投资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强省市县三级引导基金纵向联动。制定盘活存量资产实施方案,打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盘活路径。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序发展,积极搭建有利于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的平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四、着力畅通经济循环 (一)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1.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加快推进国家物流枢纽、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培育区域性物流中心和骨干流通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市打造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构建完善干线、支线和末端配送紧密衔接的现代物流网。全链条布局“集散基地+集配中心+采供网点”三级节点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济南、青岛、威海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国际海运物流网络,打造日韩、东南亚、中东、印巴、欧美五大优势航线族群,到2025年,外贸航线数量达到278条,建设300个左右境外物流园区、仓储和分拨中心。加密中欧班列(齐鲁号)图定线路开行频次,打造济南、青岛、临沂三个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畅通黄河流域出海通道,合作建设50个内陆港。(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2.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实施新一轮港口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原油、液化天然气(LNG)、集装箱等大型化、专业化泊位,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大力发展内河航运,以枣庄、济宁、泰安、菏泽为重点,着力提升运河航运能力,加快推进小清河复航,实施济宁港主城港区、京杭运河枣庄段“三改二”提升、湖西航道下级湖段改造等一批重点航道和码头工程,加快建设山东京杭多式联运物流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泰安兖矿东平陆港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提升内河港口集疏运能力,到2025年,内河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超过1.6亿吨。积极推进德龙烟铁路通道一体化。支持济南机场和青岛机场建设国际枢纽机场,培育烟台、临沂等区域枢纽机场,建设现代化运输机场群。完善城乡商贸流通设施,到2025年,布局形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建制村快递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机场管理集团、省邮政管理局) 3.加快流通模式创新。畅通多式联运“双循环”服务网络,支持济南、青岛发展国际性多式联运服务,增强烟台、潍坊、临沂、菏泽、济宁多式联运区域辐射功能,加快建设一批多式联运重点项目,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增长10%以上。实施“干支配仓”衔接行动计划,布局建设“网络化配送+分布式仓储”智慧流通网,实现省内1日达。积极发展公铁水联运、河海联运和铁路快运,推广冷链运输、高铁快运、网络货运等先进运输方式。深化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支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仓储基础共享共用,发展智能云仓,推进全省供销社系统联采分销。(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供销社) (二)更好服务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 1.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推动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扎实落地,协同开展省级试点。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深化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制定省数据要素生态体系建设方案,建设完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 2.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优化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深入开展“双全双百”提升工程,巩固深化“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改革,优化完善“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加强“无证明之省”建设,提升“一次办好”改革成效。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快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省市县一体化,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 3.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清理行动,全面取消对民间资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快推进能源、铁路、交通、电信、公共事业等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4.做强“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品牌。完善“好品山东”品牌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对标和品牌遴选行动,进一步提升“好品山东”品牌影响力。实施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工程,促进“山东制造”与“好品山东”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开展“百企千品”培优工程。打造高水平“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认定一批“山东手造·优选100”企业和产品。建设“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加快提升国际循环质量。 1.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打造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版,支持开展更多首创式、差异化、集成性制度创新。加快推进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和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实体运作,高效运营青岛上合之珠国际博览中心。高水平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积极推动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争创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2.加快建设贸易强省。打造高水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开展出口质量提升行动,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品及数字化智能化机电产品出口。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带动特色优势产业扩大出口。制定实施进口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扩大重要资源能源型商品、民生消费品进口。积极探索威海仁川海港、空港“四港联动”整车运输新模式,构建更加高效、便捷、经济的国际物流通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3.实施高质量“双招双引”。精心办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港澳山东周等重大经贸活动,聚焦日韩、欧美、东盟等重点国别地区,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精准引进一批制造业补链延链强链项目。举办山东-央企经贸合作对接会,招引一批央企总部落地。建立用好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开展山东省青年人才集聚齐鲁行动计划(2023-2025),引进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扩大内需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省有关部门单位强化统筹协调,集中会商研究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各市、县结合实际创新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二)完善政策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落细中央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密切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情况及形势变化,聚焦促消费、扩投资、畅循环等扩大内需各领域各环节,因时因势精准谋划、集成制定、动态推出政策清单,抓好政策预研储备,保持政策供给充足、连续稳定、支撑有力。 (三)鼓励示范创新。支持各地积极抢抓经济快速恢复“窗口期”,围绕扩投资、促消费、畅流通,积极探索开展管理体制、业态模式、应用场景、制度机制等领域创新,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批扩大内需新热点,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实施评估。紧盯扩大内需目标任务,跟踪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效综合评估,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实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