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2025年新能源工作重点!》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1-24
  • 近日,全国31省区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陆续发布,各地总结2024年的发展成绩,并发布2025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能源电力领域涉及新能源、新型能源体系等关键词,北极星将12地相关内容梳理如下:

    北京

    2024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100万辆,绿色电力占比达到26%。建立健全燃气、电动自行车等全链条监管机制。

    2025年,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城市副中心继续保持千亿级投资强度。促进新能源车、数码产品等绿色、信息消费。围绕新能源、合成生物等领域再布局一批新型研究创新平台。聚焦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谋划打造一批新的万亿级产业集群。建成电动汽车超充站1000座。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绿色企业比例达到30%以上。

    完善新能源调入、消纳和调控措施,外调绿电规模力争达到400亿千瓦时。加快建筑低碳发展,完成3800万平方米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

    天津

    2024年,国网龙潭沟、华电西大峪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规划。

    2025年,加快国电海晶、启源芯动力等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建设。

    基础设施投资要用好“两重”、设备更新、专项债等政策工具,筹措配套资金,用足金融支持政策,分年度稳步推进城市能源、管网、轨道、路网改造、城市更新和重点公共服务民生项目、园区配套建设。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统筹施策、工程治理、科技赋能,实施煤电机组升级和传统高耗能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移动源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绿电碳排放核减。

    河北

    2024年,抽水蓄能规划建设总规模、风电光伏装机总量居全国第1、第2位。引进央企二、三级子公司332家。

    2025年,进一步引进在京央企总部及二、三级子公司或创新业务板块。依托疏解央企打造创新链产业链。

    以更高标准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新型能源强省。抓好抽水蓄能项目,协同布局新型储能项目,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新增风电光伏并网装机1300万千瓦以上。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拓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成效,选树一批领跑企业。培育壮大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山西

    2024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出台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实施意见,稳步推进碳达峰,探索创建零碳产业示范区、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开展企业绿码试点。制定焦化、有色行业转型金融地方标准。实施汾河谷地15个煤焦园区环境综合治理。

    新创建38个省级绿色工厂。能耗强度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并持续下降。累计成交绿证131.7万张,绿电交易量76.6亿千瓦时,外送量全国第一。投资超过550亿元的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开工建设,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9.7%。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降低电力供应成本5.3亿元。

    2025年,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度融合。高质量完成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五年建设任务,加快优势转化、动能转换。推进“五大基地”建设。开展煤矿“四个一批”,新建智能化煤矿130座。持续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抓好煤电项目建设,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00万千瓦。

    加快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推动氢能、氨能、甲醇全产业链发展,高效开发利用地热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以上。推进新型储能、抽水蓄能、虚拟电厂建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中煤烯烃等现代煤化工项目。促进煤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做好“绿色能源+”和绿电文章。用好绿电外送量全国第一优势,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政策,大力发展煤机装备、风电装备、光伏组件等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推动钢铁、焦化、有色等传统产业产品迭代升级。

    内蒙古

    2024年,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在全国率先破亿、达到1.35亿千瓦,超过火电装机,提前一年实现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3%,提前一年达到“十四五”规划控制目标。2024年,内蒙古产煤、发电、外送电量均居全国第1位;绿电交易规模居全国第1位。

    2025年重点做好11项工作,其中新能源方面的工作主要是:

    2025年要巩固好新能源产业领先地位。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优势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沙戈荒大基地和蒙西至京津冀、库布其至上海、腾格里至江西、乌兰布和至京津冀鲁外送通道建设,力争新增并网4000万千瓦、发电量超3000亿度。另一方面要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大力推动消纳场景应用,确保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重点抓好五件事:一是加快发展新型储能,开工建设阿拉善新远景等35个新型储能项目,力争新开工装机1000万千瓦、新投产600万千瓦。二是加大绿电替代,带动铁合金、钢铁、铜、铝、锂等新型合金材料产业绿色转型,建设全国最大的绿色高载能产业集聚区。三是加快推进绿电变绿氢绿氨绿醇,打造氢能产业先行区,建设乌兰察布至燕山石化输氢管道、赤峰至锦州港至上海绿氢走廊,开展锡林郭勒至曹妃甸输氢管道前期工作,支持盟市建设绿色氢氨醇、氢能应用基地。四是坚持风光氢储全链条发展,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聚焦发电机、变流器、逆变器、系统集装箱等核心零部件,重点实施113个延链补链项目,力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突破2700亿元。五是做好新能源运维服务业,创新发展技术咨询、智能维护、自动化监测诊断等业务,提高运维效率,打造高端服务品牌。

    持续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推动黄河“几字弯”沿岸防沙锁林带全线贯通,实现巴丹吉林、腾格里沙漠锁边林带“合龙”,完成治沙2000万亩以上,建设穿沙公路2500公里。继续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新建新能源装机1500万千瓦、治沙140万亩,推动“光伏长城”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

    辽宁

    2024年,清洁能源强省建设步伐加快,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占比均超过50%。加强头部企业配套,加快延链补链强链,22个重点产业集群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加速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成国企“三能”机制攻坚主体任务。

    2025年,加快5G、数据、充换电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有序开发风、光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徐大堡核电、庄河核电一期、华电铁岭绿色氨醇等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技术,支持氢能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打造清洁能源强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设定“绿色标尺”。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做大做强机器人、集成电路装备、生物医药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统筹布局算力中心,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壮大软件、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产业。利用场景丰富优势,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坚定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深海深地空天、生命健康等产业发展。

    上海

    2024年,重点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实施推进新型工业化“五大行动”,全力落实三大先导产业新一轮“上海方案”,出台实施区块链、低空经济、大飞机、新型储能、新材料、超高清、核电等产业支持政策,打造28个未来产业试验场。推进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创新产品扩大应用,开工建设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6个。

    制定实施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产业协同、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18个重点合作事项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一张网等10个实事项目有序推进。新增5.5万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

    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机制,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进蒙电入沪、深远海风电等重大项目,推动虚拟电厂、新型储能建设应用,建设电动汽车充放电网络。完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淘汰落后产能400项。落实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推动“光盘行动”、空调节能使用。深化上海碳市场建设。

    新增光伏装机122万千瓦,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新能源汽车新上牌26.5万辆。

    浙江

    2024年,加快推进“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建设,1299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4万亿元、投资完成率129.6%。

    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新增电力装机2200万千瓦,全省工商业平均电价下降1分/千瓦时。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45%,预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9%。

    2025年,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安排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

    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新增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其中绿色能源占比60%以上。加强能源运行调度,力争全省工商业电价较上年下降3分/千瓦时以上,供浙气源综合价格下降3-5分/立方米。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腾出存量用能空间5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业一策”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提升智能物联、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智能光伏等产业集群建设水平,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7.5%。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深化“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布局人形机器人、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合成生物、空天信息和低空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

    福建

    2024年,科技实力不断增强。新建氢能产业联合研究院、海洋领域省创新实验室、宁德时代绿色超算中心。

    1593个省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超7200亿元,漳汕高铁、龙龙铁路武平至梅州段全线开工,

    中沙古雷乙烯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动工,总投资711亿元的古雷炼化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全球最大单套年产100万吨丙烷脱氢项目建成投产,全球最大“华龙一号”核电基地并网发电。

    绿色低碳发展纵深推进,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超65%。

    2025年,抓紧项目建设,实施省重点项目1550个左右、年度计划投资77150亿元。

    要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上加倍努力:控总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减存量,加快建设一批零碳园区;优增量,尽快实现制造业企业100%使用清洁和绿色电力。

    广东

    2024年,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43%,占全国1/4。汕尾陆丰核电1、2号机组获国家核准。全省海上风电并网容量超1200万千瓦、跃居全国首位。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超1100万千瓦,绿电交易量增长70%。完成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终端用户电费成本降低10%。

    2025年,完善绿电市场交易机制。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一批零碳园区。新增电源装机3000万千瓦。开工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二期,推进廉江核电、陆丰核电等建设。加快梅州二期、云浮水源山等一批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阳江三山岛、湛江徐闻东、汕尾红海湾等海上风电项目。推进粤藏直流等电网项目核准建设。

    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推进粤藏直流等电网项目核准建设。发展“换新+回收”等模式,畅通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链条。

    广西

    2024年,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白龙核电一期以及6座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全容量并网,新增统调煤电装机198万千瓦、核电装机118万千瓦。

    扎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27家、绿色工业园区3个,新能源装机占比提高到41.9%,风光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越煤电,1—11月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强度下降8.9%。

    2025年,推动“云电送桂”、“青电入桂”,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推进白龙核电一期、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等项目。

    完善农村电网、通信和快递设施,实现智慧广电固边全覆盖。

    青海

    2024年,青海出台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规划,生产钾肥749万吨、碳酸锂13.5万吨,分别增长4.8%、22.3%,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青海建设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玛尔挡、羊曲两座百万千瓦级水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全国电源规模最大、总投资最大、新能源占比最高的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分基地获批。电力总装机突破7100万千瓦,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占比分别达94.6%、70%,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

    2025年,要高效建设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分基地,开工德令哈火电等支撑电源,推动200万千瓦风电全容量并网,加快建设哇让、同德、南山口、德令哈4座抽水蓄能电站,新型储能超5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突破8200万千瓦。

  • 原文来源:https://www.china5e.com/news/news-11843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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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3-25
    • 为扎实做好2025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由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的《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指导意见》明确了2025年能源工作主要目标。在增强供应保障能力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保持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保持较快增长,油气储备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在深化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针对大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指导意见》共提出21项年度重点任务。 为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指导意见》要求,强化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提升矿区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水平;推进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持续推进煤炭产能储备工作;强化油气勘探开发,在老油田提高采收率、深地深水规模建产、非常规油气增产方面取得新突破。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深化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变革。 《指导意见》还强调,加大新能源发展重大技术攻关力度,高质量推进智能电网、煤炭、油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与此同时,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 “《指导意见》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有助于指导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合力完成‘十四五’收官,以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助力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求。”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 《湖南印发《湖南省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行动计划(2025―2026年)》》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10-15
    • 10月1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行动计划(2025―2026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37号)。其中指出,完善新能源城市公交、货车等专用补能设施在用地审批、电网扩容、分时电价、分布式能源项目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补能设施,不断提高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补能便利性。同时,将充电桩建设纳入“村村通工程”,推动农村地区实现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结合备案的建设项目提前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补齐农村地区配电能力短板。原文如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行动计划(2025―2026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3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行动计划(2025―2026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9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湖南省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行动计划(2025―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化升级,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一、行动目标到2025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小至6%以内;到2026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行动任务(一)消费环境优化行动1.培育新型消费模式。鼓励省内新能源整车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研发、导入更多适合全省交通运输场景的高性能产品。支持新能源整车企业扩大生态合作,探索以租代售、经营性租赁、车电分离、增值售后服务等多元化销售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2.加密销售服务网点。引导新能源车企及第三方机构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在县级城市及偏远地区开设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并授权汽修厂作为售后服务站,定期开展维修售后服务下乡活动,完善配套售后服务体系。(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延伸消费链条。引导省内二手车交易市场、商户开展诚信经营。加强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管理,支持开展电池租赁,提高新能源汽车保值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强金融服务。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方式,合理确定汽车消费贷款利率水平。针对年轻群体推出低首付、长周期金融方案。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理赔工作。(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商用车辆替代行动5.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替代。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环卫、货运配送、城建物流等公共领域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应用,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和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在城建物流领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替代,逐步提升混凝土、建筑垃圾(含渣土)、砂石建材运输新能源车保有量占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加大新能源货车支持力度。将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引导作用,积极落实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老旧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新能源货车高速通行费优惠。(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补能设施提升行动7.优化城市居民充电设施报装流程。推行城市居住区充电桩“统建统服”,落实街道社区基层管理责任,推动充电运营企业、车辆销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为居民提供新能源汽车购车、接电、装桩“一站式”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8.加强公共领域专用补能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城市公交、货车等专用补能设施在用地审批、电网扩容、分时电价、分布式能源项目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补能设施,不断提高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补能便利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9.加快交通枢纽补能基础设施建设。在高速服务区、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物流干线沿线、国省干道等区域加快规划新建一批大功率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改扩建一批集加油(气)、充(换)电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10.加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充电桩建设纳入“村村通工程”,推动农村地区实现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结合备案的建设项目提前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补齐农村地区配电能力短板。支持各地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开发,探索推动充(换)电设施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停车场、加油(气)站等设施一体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支持政策加力行动11.充分落实财政支持政策。统筹现有中央、省级专项资金,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通过多维度协同发力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力。在全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展销活动,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全省的普及和消费。探索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消费开展一定比例的补助。鼓励各市州针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发放补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2.扩大新能源汽车路权优势。鼓励各市州研究出台主城区内核心路段新能源汽车路权放开、增时作业等便利通行政策,以及公共场所减免新能源汽车停车费等优惠政策。(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商务厅双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局等省直相关部门组成的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快提升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本行动计划列为重点工作事项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抓好任务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普及新能源汽车知识,消除认知误区,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形成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