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推动装备制造业与锂电、光伏、风电、氢能、储能等产业互为配套》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11-13
  • 11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持续深耕工程机械、电机电器、节能环保、冶金电力、能源石化等装备制造领域,重点发展高端物流装备、精密测控装备、储能装备、医疗装备、重型成套设备、特色专用设备等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

    对于新能源产业,充分发挥装备制造优势,推动装备制造业与锂电、光伏、风电、氢能、储能等产业互为配套,加快布局发展新能源装备产业。依托新能源装备产业基础,鼓励企业加强与新能源头部企业、科研院所合作,主动参与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加快进军商用车氢燃料电池电机等新能源领域。

    支持骨干企业加快安全低耗的高密度、轻质固态氢储运技术研发,发展轻金属合金储氢罐、船用储能集装箱等装备产品,打造新能源系统集成供应商和单项冠军、专精特新零部件企业。

    加快推进信控航天动力产业园项目建设,拓展上游产品和商业航天火箭、卫星等项目落地;聚焦航天密封固定件、结构支撑件及智能成型装备、低空经济等领域,抢占商业航天发展“新赛道”。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科学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向半导体蚀刻装备、数字娱乐和车载显示背光源、测试控制等方面深度拓展,着力发展智能元器件、智能终端、工业软件等细分领域。推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领域的深度融合,适度超前进行信息技术前沿攻关,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使用场景,加快实现产业规模和质态提升,因地制宜抢占产业未来发展先机。

  • 原文来源:https://www.nengyuanjie.net/article/103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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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5-23
    • 5月20日,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做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5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容指出,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市区规划发展村现代“美丽农居”建设。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2公里。因地制宜推进“光伏+”电站、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建设。做好5G、光通信网络优化工作。 全文如下: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做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5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以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粮食稳产保供能力、农业科技装备支撑能力、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以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粮食稳产保供能力、农业科技装备支撑能力、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全面提升粮油作物产能。强化粮食生产责任落实,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单产和品质提升。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施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 (二)持续强化耕地保护。深化耕地保护“三提两严”行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以补定占约束,完善补充耕地指标统筹调剂机制。持续推进“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分类有序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健全高标准农田建管机制,按省部署做好摸底调查和上图入库工作。完成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试点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四)健全粮油生产支持政策体系。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最低收购价和地方临时收储政策保障。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完善市级粮食规模生产经营补助政策。按省部署做好化肥储备工作,探索肥药集采统配模式。 (五)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践行大食物观,因地制宜发展水果、食用菌、森林食物、新型食物等产品。落实“菜篮子”责任制,稳定重要农产品产能,完成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规划建设任务,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5万头。 二、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六)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建强优势主导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宠物经济。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积极争取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七)强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培育储备优质项目。落实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奖补政策,健全落实联系服务机制。开工建设省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85个。 (八)加强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将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纳入功能区建设管理范围,引导园区优化运营机制、提升发展水平。大力推进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建设。打造新种业新技术新装备等应用场景。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因地制宜推进农田退水、养殖尾水治理,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2万亩。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具备条件的地块机插率达到85%。 (十)加强农业质量品牌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进重点品种药残治理,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80%。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营销推介活动。 (十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市农科院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和亚夫科技服务工作站等作用。加大种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广力度,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平台建设。 (十二)推动农业设施装备升级。加强智慧农机、特色农机等研发、制造、推广和应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进产地烘干中心、标准化智慧化设施棚室、渔业工厂等建设,拓展无人机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丰富市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应用场景,推动数字乡村与智慧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衔接融合。 三、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十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支持村集体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加强成员服务,增加公共服务投入。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实行按股分红。 (十四)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强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实施重点就业群体强技赋能计划,加快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和驿站建设,推行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机制。实施“乡村合伙人”计划、“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十五)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百村提优、百村帮促”行动、“村会牵手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加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探索飞地经济、联合抱团等路径模式。健全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专项清理整治,加快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营模式。 (十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深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3610行动”,健全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适时调整各类社会保障标准,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健全转移支付、要素配置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四、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七)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现代农业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健全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协调机制。大力推进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乡村建设运营机制。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深化特色田园乡村、绿美村庄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数字游民社区,鼓励引导青年入乡发展。 (十八)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市区规划发展村现代“美丽农居”建设。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2公里。因地制宜推进“光伏+”电站、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建设。做好5G、光通信网络优化工作。 (十九)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和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加强农村重点人群关爱服务,实现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残疾人之家全覆盖。推进区域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 (二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运维工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新改建20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农村生态河道30公里。 (二十一)优化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县域商业网络设施优化升级。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深化客货邮融合,健全农村物流体系,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数商兴农”行动。 五、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二十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平稳有序推进村“两委”换届。加强驻村第一书记日常管理和激励保障。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开展对村巡察,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十三)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实施“红梅领航”计划,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编制实施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执行落实村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协助履职事项清单。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 (二十四)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水平。加强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强化农村文化服务。深化农村婚丧礼俗改革,优化公益性婚恋服务,推进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规范宗祠常态化管理。 (二十五)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完善农村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农村生产生活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强化资源要素投入保障 (二十六)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个。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七)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农人”培育三年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开展“新农菁英”建功乡村行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加强乡土人才、农村电商人才、乡村骨干教师培养,提升乡村建设工匠能力,稳定农村定向医学生招生规模,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 (二十八)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强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统筹,保障村民住宅、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单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计划,落实“点状用地”政策。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有序探索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方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二十九)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优化涉农金融产品供给。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 全市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发展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
  • 《江苏盐城启动氢能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5-19
    • 5月16日,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支持范围为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围绕《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示范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的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产业链,支持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申报条件中要求,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项目需在盐城市内实施,具备相关建设条件,原则上已开工建设。 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5年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经发局),财政局: 为做好2025年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财建〔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围绕《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示范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的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产业链,支持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是盐城市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二)项目须符合本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三)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进度安排和建设期限科学合理,项目实施后能够较快带动形成相应的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配套,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四)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五)项目需在盐城市内实施,具备相关建设条件,原则上已开工建设。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本地区内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有在建未验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在近3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均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项目真实性,按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承担国家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的项目以及纳入《江苏省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可研报告),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土地、环评、节能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并按承诺的目标、任务、时限及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承担项目组织申报推荐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核备等工作,对所推荐项目要进行现场考察和形式审查,确保真实性,严把质量关。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予以支持,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四、其他事项 (一)具备条件的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格式装订成册,提交至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班前将附项目汇总表的正式申报文件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盐城市发改委高技处(盐城市行政中心542室)。 (二)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5份(附光盘电子版,包含Word、Excel等可编辑版本和PDF版。PDF版需依据顺序要求将相关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项目申报表、信用承诺书、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 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申报组织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及时知晓有关信息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汇总表 2﹒项目申报表 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5﹒编制项目申报书第三方机构使用情况表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