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因地制宜推进“光伏+”电站、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建设》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5-23
  • 5月20日,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做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5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容指出,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市区规划发展村现代“美丽农居”建设。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2公里。因地制宜推进“光伏+”电站、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建设。做好5G、光通信网络优化工作。

    全文如下: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做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5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以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粮食稳产保供能力、农业科技装备支撑能力、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以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粮食稳产保供能力、农业科技装备支撑能力、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全面提升粮油作物产能。强化粮食生产责任落实,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单产和品质提升。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施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

    (二)持续强化耕地保护。深化耕地保护“三提两严”行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以补定占约束,完善补充耕地指标统筹调剂机制。持续推进“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分类有序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健全高标准农田建管机制,按省部署做好摸底调查和上图入库工作。完成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试点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四)健全粮油生产支持政策体系。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最低收购价和地方临时收储政策保障。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完善市级粮食规模生产经营补助政策。按省部署做好化肥储备工作,探索肥药集采统配模式。

    (五)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践行大食物观,因地制宜发展水果、食用菌、森林食物、新型食物等产品。落实“菜篮子”责任制,稳定重要农产品产能,完成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规划建设任务,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5万头。

    二、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六)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建强优势主导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宠物经济。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积极争取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七)强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培育储备优质项目。落实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奖补政策,健全落实联系服务机制。开工建设省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85个。

    (八)加强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将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纳入功能区建设管理范围,引导园区优化运营机制、提升发展水平。大力推进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建设。打造新种业新技术新装备等应用场景。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因地制宜推进农田退水、养殖尾水治理,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2万亩。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具备条件的地块机插率达到85%。

    (十)加强农业质量品牌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进重点品种药残治理,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80%。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营销推介活动。

    (十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市农科院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和亚夫科技服务工作站等作用。加大种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广力度,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平台建设。

    (十二)推动农业设施装备升级。加强智慧农机、特色农机等研发、制造、推广和应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进产地烘干中心、标准化智慧化设施棚室、渔业工厂等建设,拓展无人机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丰富市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应用场景,推动数字乡村与智慧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衔接融合。

    三、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十三)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支持村集体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加强成员服务,增加公共服务投入。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实行按股分红。

    (十四)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强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实施重点就业群体强技赋能计划,加快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和驿站建设,推行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机制。实施“乡村合伙人”计划、“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十五)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百村提优、百村帮促”行动、“村会牵手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加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探索飞地经济、联合抱团等路径模式。健全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专项清理整治,加快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营模式。

    (十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深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3610行动”,健全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适时调整各类社会保障标准,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健全转移支付、要素配置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四、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七)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现代农业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健全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协调机制。大力推进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乡村建设运营机制。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深化特色田园乡村、绿美村庄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数字游民社区,鼓励引导青年入乡发展。

    (十八)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市区规划发展村现代“美丽农居”建设。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2公里。因地制宜推进“光伏+”电站、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建设。做好5G、光通信网络优化工作。

    (十九)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和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加强农村重点人群关爱服务,实现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残疾人之家全覆盖。推进区域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

    (二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运维工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新改建20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农村生态河道30公里。

    (二十一)优化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县域商业网络设施优化升级。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深化客货邮融合,健全农村物流体系,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数商兴农”行动。

    五、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二十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平稳有序推进村“两委”换届。加强驻村第一书记日常管理和激励保障。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开展对村巡察,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十三)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实施“红梅领航”计划,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编制实施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执行落实村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协助履职事项清单。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

    (二十四)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水平。加强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强化农村文化服务。深化农村婚丧礼俗改革,优化公益性婚恋服务,推进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规范宗祠常态化管理。

    (二十五)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完善农村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农村生产生活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强化资源要素投入保障

    (二十六)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个。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七)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农人”培育三年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开展“新农菁英”建功乡村行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加强乡土人才、农村电商人才、乡村骨干教师培养,提升乡村建设工匠能力,稳定农村定向医学生招生规模,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

    (二十八)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强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统筹,保障村民住宅、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单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计划,落实“点状用地”政策。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有序探索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方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二十九)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优化涉农金融产品供给。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

    全市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发展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

  • 原文来源:https://wind.in-en.com/html/wind-2459593.shtml
相关报告
  • 《逐步推进分布式光伏等电源类项目!江苏无锡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公布》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07-01
    • 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落实国家和省部署安排,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先行先试”,以打造零碳园区为主要任务,推进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4大配套行动,建立“1+4”工作体系,着力构建以园区为主阵地的零碳产业生态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绿色转型。2025年,遴选15家基础较好、意愿较强、潜力较大的园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13家工厂开展零碳工厂建设,推动8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培育8家注册虚拟电厂,引进5家省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创新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研机构等)。到2027年底,完成10家以上零碳园区项目的建设与验收,建成20家以上零碳工厂,建成10个以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培育20家注册虚拟电厂,引进10家省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创新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研机构等)。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1”个中心,加快打造零碳园区 对照《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指南(暂行)〉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4〕366号),重点在全市开发区、功能区、特色产业园区内,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园区,围绕能效水平标杆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供给零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6个方面开展建设工作。坚持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能源结构低碳零碳转型两手抓,充分运用非化石能源开发、节能增效、新型电力系统和智慧微电网建设、工艺流程再造、产业耦合和资源循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多种方式,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加强构建园区温室气体核算基础能力。 1.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鼓励园区围绕“465”现代产业集群和“3010”重点产业链,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布局引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和重大示范项目。到2027年底,培育建设的零碳园区内50%以上的企业能效水平达到行业标杆水平,规上企业基本完成智能化改造,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成为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 构建零碳化能源供应体系。发展“绿电直供模式”,建立“电、热、冷、气、氢”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加快绿色能源替代,最大程度实现园区用能低碳化。支持园区及企业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打造园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景。推广新型储能应用,鼓励在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推进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回收、绿色供冷供热。到2027年底,培育建设的零碳园区内可再生电力消费(含绿证)占比达到30%以上,终端电气化率达到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突破零碳关键技术。鼓励园区加大研发投入,加快零碳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和基础材料、关键装备攻关,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的创新成果。支持园区加快先进成套绿色低碳技术装备、节能产品首试首用。在减少内部碳排放同时,通过CCUS技术、购买碳汇、碳信用等方式实现碳中和。到2027年底,培育建设的零碳园区内绿色低碳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5%以上。(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转型。推动园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建筑比例保持在100%。推广“光储直柔”、建筑信息模型等先进绿色技术集成应用。推进园区既有厂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绿色低碳改造。大力推广应用电能、氢能等零碳交通物流工具,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加快园区数据中心、物流仓储、供电供热供水、通信和环保等基础设施绿色化、循环化改造,着力强化园区碳汇能力。到2027年底,培育建设的零碳园区内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保有量达到80%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推动园区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协作配套,实现物料闭路循环,构建园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落实无废园区建设要求,加强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综合利用,努力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园区加快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中转、储运和再利用体系。到2027年底,培育建设的零碳园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升能碳数智化管理水平。依托无锡市碳管理平台,引导园区加强碳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实现园区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全覆盖。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展碳监测、碳减排、碳资产、碳信用、碳普惠、碳金融服务和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到2027年底,培育建设的零碳园区内全面建立碳排放监测系统,开展碳排放核查企业占比超过10%,开展碳足迹核算认证企业占比超过10%,规上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率超过50%。(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4”个配套,完善园区建设体系 1. 加快创建零碳工厂。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效率高、能耗低的设备产品,建筑年度节水率不低于10%。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和制度,提高低碳清洁能源使用率,持续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比率。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优先使用回收料,提升能源与资源使用效率。实现产品原材料低碳化替代,确保各类污染物和厂界环境噪声排放优于相关国家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就地使用,推动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用户储能)灵活充放电相结合,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高标准建设园区智能微电网,提升园区源网荷储协调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建设虚拟电厂。依托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建立无锡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完善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制度,统筹市级、区级虚拟电厂和公共建筑、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等具体场景虚拟电厂建设工作,逐步推进新型储能、分布式光伏、天然气分布式发电等电源类项目,园区内工业企业、公共机构、商业空调等可调负荷资源接入虚拟电厂。到2027年底,培育建设的零碳园区内培育注册虚拟电厂聚合最大可调能力2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打造零碳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帮助企业开展能耗及碳排放监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认证等活动。支持园区联合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国内外知名专家智库等培养研发人才团队,打造零碳服务创新平台,积极争创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提供节能减碳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适应国际绿色标准,有效应对碳关税等绿色壁垒。(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无锡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牵头负责零碳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建设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零碳工厂建设工作。市科技局牵头负责零碳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 对列入无锡市零碳园区培育计划的园区,结合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情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完成情况、省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创新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研机构等)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市级以“拨改转”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可与特色产业园奖补政策重复享受,具体细则另行制定。积极引导各级金融机构为零碳园区建设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支持,吸引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项目设计、改造和运营。加强对园区和企业在用地、用水、用能,尤其是绿电绿证、环境容量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力度。(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数据局,国网无锡供电公司,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工作流程 各牵头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确保实施效果。按照组织申报、评审选拔、公示确认、建设实施、项目验收、总结评估、复核提升的工作步骤,有序开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建立零碳园区梯队培养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按照“市级—省级—国家级”梯队创建零碳园区,原则上未纳入市级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的不得申报省级、国家级零碳园区。加强全流程跟踪评估,推动建成投运项目不断优化提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指标科学、有复制推广价值的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江苏无锡800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7-04
    • 近日,由江苏中交绿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振华重工EPC总承包的无锡金杨800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鹅湖镇无锡金杨四部厂区,分布于5个混凝土厂房屋面,建设规模为683.975千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产生电量在用户端就近消纳。光伏发电系统由太阳能组件(发电部分)、并网逆变器(能量转换部分)、光伏并网开关设备及通讯设备等组成。光伏系统所发直流电经逆变器、380伏低压并网柜进行并网,一共有2个并网点。项目于5月18日正式开工,仅用38天就完成了所有主体工程,于6月25日并网验收。 项目设计使用寿命为25年,投产后平均年发电量约80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240余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50余吨/年,25年累计可节约标煤约60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8750吨。 本项目为无锡金杨一阶段项目,也是标杆项目,为二阶段6兆瓦项目奠定基础。振华重工致力于积极参与新能源建设,不断夯实自身发展基础,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事业贡献中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