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铭vs赵燕菁:如果不再控制大城市发展了,我们要怎么应对?》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9-12-19
  • 导读

    10月19日-21日,201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重庆举行。中国城市规划(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微)在年会期间策划了“大咖对话”活动,探讨我国城市规划各类问题,超大信息量,超多知识点,快来一睹为快吧!

    本期“大咖对话”邀请到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赵燕菁,和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让我们一起看看他们都展开了哪些精彩对话。

    大咖对话:陆铭vs赵燕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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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控制大城市发展可能是一种误判

    赵燕菁:城市规划长期以来分成多种派别,争论也很多,但主流观点基本上还是控制大城市,认为“大城市病”带来各种问题。8月26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反映了一种转变,一种趋势,大家开始发现大城市很可能不是问题,而是解决问题的更好途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迹象。

    陆铭老师在这之前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想多听听您从经济学的角度是如何思考的,给城市规划行业一个启发。

    陆 铭:很多年来,在规划行业比较流行的传统观点就是城市病是人口增长带来的一个必然结果,所以相应在规划思路上就采取了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趋势。

    在控制人口增长时,采取了两个手段,一是直接把人口目标施加在一些特大或者是超大城市的规划里面,作为人口上限。二是土地控制,希望通过收紧特大城市、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速度,来降低大城市发展速度。相应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实际上把很多建设用地指标给了一些中小城市。但这客观上就造成了很严重的阶段性结果,就是在人口流入的大城市,土地供应的速度慢下来了,同时在大量得到土地供应的中小城市,实际上很多地方总人口是负增长的。对于国家来讲,给定总人口的盘子有地方增长,就有地方负增长,所以这样就形成了土地和人口空间错配问题。

    而且一些中小城市在得到大量建设用地时,实际上把这个建设用地用来做两件事情:一是建工业园,但现实情况下大量中小城市的位置、区位不适合发展制造业,而且很多中小城市本身规模不大,缺乏发展制造业的聚集规模效益。即使工业园建好了,由于区位、交通等各种各样的局限,也无法很好地实现招商引资。二是建新住房,包括一些新城。结果企业招商引资没有实现很好的效果,建的房子也出现大量空置。所以有一种说法是我们国家总体上住房是够的,但这个观点忽略了住房建设的空间分布,大量房子实际上建在人口流出地,导致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而且地的城市化和人的城市化出现空间错配,这个问题很严重。对于前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化过程中走过的一些实践,可能大家慢慢认识到了它的不可持续性。我觉得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变和始点。

    赵燕菁:我觉得城市规划对待城市好像是对一个班里的小孩,而小孩都是不同的生长速度。如果有的小孩长太高,我们就减少布料,想通过把衣服做小一点来减慢他生长的速度。如果个子比较矮,我们就给他更多的布料,希望通过这个办法让他长高一点,而实际上错配的是布料,而不是小孩的身高。所以我非常同意陆老师的观点,错在我们的判断错误,一个人是否应该长高,取决自己的基因而不是布料,城市也是如此,是否成长,取决于它的区位、增长模式、发展理念,以及区域环境、生态、文化、技术等等各种因素。对于城市来讲,不应通过规划手段去限制哪个城市能增长,规划的任务是给与城市增长需求相匹配的资源。

    我大学毕业以后一直跟踪世界上各国的发展趋势,那时世界各国都在追求区域要均衡布局,像日本、英国等国家都强调均衡布局,控制像东京、伦敦这样一些大城市的发展。但至少这20多年来,各国发现真实的城市增长趋势和规划的努力正好相反。原来的大城市不但没有控制住,而且变得更加集聚。比如我们认为美国城市化已经停滞,城市空间分布也应该是趋于稳定。但过去这几十年我们发现,即使像美国这样城乡间移民已经非常稳定的国家,人口还会从一个城市向另一个城市移动,这种移动趋势被显著低估。这个趋势给我们一个启示,那就是一开始规划就应当去适应市场。所以我觉得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实际上对我们国家,包括对世界上其他国家,想要通过空间规划来限制城市自身增长的做法,进行了反思。这次会议所带来的信息对于整个城市规划,从理念、方法,特别是国家政策的制定上,都会有一些新启示。

    陆 铭:其实现在欧洲也有很大的变化,比如说当伦敦在英国经济中起到火车头作用时,原来通过绿带来限制伦敦发展的做法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关于德国经验我们国内一直有一个误读,认为德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所谓中小城镇发展的模式。其实德国的历史非常特别,因为它统一的时间不到100年,而且正在出现大城市聚集更多人口的趋势。其实人口进一步向大城市集中是全世界范围之内出现的现象,我们应该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趋势,而不是从主观上认为这是错的。

    二、探索大城市多中心带状发展结构,通过供给侧改革优化空间布局

    陆 铭:我觉得有一个由人性驱动的规律,就是人的收入水平提高以后,吃穿方面的消费在我们收入当中所占的比重是递减的,但我们对服务消费的占比是上升的。服务业的特点就是它的产品不能储存也不能运输,所以这就需要人口密度、人口规模带来城市生活的多样性,这也是人性的需要。理解了这个内容,就能理解城市密度的重要性。还有就是大城市为什么能源源不断的创造就业机会,因为大城市里面有更多的比如说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生产型服务业,同时它又给消费型服务业提供了更多的数量、质量和多样性,正是因为这样的规律性特征。

    在过去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实际上试图把人口往低密度的地方引导。比如说认为人口不要过快城市化,要么引导人口在农村待着,要么引导人口到小城市去,而不要到大城市来。在大城市内部希望把中心城区人口密度降下来,是不是能挪到郊区去?其实这三种做法从本质上来讲都是把人口试图从高密度的地方引导到低密度的地方,所以它的结果是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中国的服务业在GDP当中所占的比重,与世界上同处于接近发展水平的国家相较而言,我们的服务业占比低了十个百分点左右。所以这里面有一部分原因实际上跟我们的空间规划有关,如果我们更加顺应经济规律,推进城市化,人口往大城市集中过程中不要进行硬性限制,而是通过供给侧增加,比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优化空间布局来顺应这样的趋势,我相信对我们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会起到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赵燕菁:我们要通过增加供给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减少需求来消灭问题。大城市带来的人口聚集是规划的机会,而不是规划的问题。的确人口聚集会带来一些人口分散时不存在的问题,但是城市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后才能享受它带来的好处,要正面看待集聚带来的问题。

    城市人口多是会带来更多的问题还是会带来更多的机会?从我个人工作经验来看,人口的多寡本身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对于规模而言,空间的结构反而更加重要。你说一个蚂蚁的“规模”合理还是一个大象的“规模”合理?答案是他们各自的“结构”只能支持各自的“规模”——他们两个谁也发展不到对方的尺寸。思考城市就跟思考生物一样,脊椎动物所能承载的体重远远大过软体动物,为什么?因为它有脊椎,有它的“结构”支持。解决集聚问题,就是要把城市的结构设计成能够承载更多人口,而不是再传统的空间结构基础上直接扩张城市规模。我们现在的规模问题,就是在人口增加的时,城市的结构没有相应调整。

    比如说北京,以前就是单中心结构——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沿长安街,一环、二环、三环、四环……现在城市扩张了很多倍,但这个结构还是没有变。这就好比一个人的心脏没有变大,但是体重一直在增加。北京也是如此,看看上去是人口似乎出去了,实际上压力依然存在,所有的血液仍在往心脏流。一个人不可能无限长胖,但可以多生小孩方式分裂式扩张,城市也一样不能无限扩大,但可以形成多个有完整功能可以相对自己持续增长的中心。深圳规模也是千万数量级的,为什么会发展比较好,因为它是很多独立组团沿着深南大道以多中心方式滚动发展。所以我觉得,寻找出一个适合更大规模的空间结构可能比限制城市规模本身更重要。

    未来,中国可能要为出现世界上前所未有的亿级的都市圈做好准备。按照以前规划的计算,我们的水资源、土地资源、交通等等都不能负担现在的规模,但今天其实都不是问题。我觉得只要结构设计的合理,说不定上亿级的城市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出现,远比我们预想的速度要快。最近听说日本也在考虑围绕东京发展一个七千万人口规模的超级都市圈,。日本总人口才1.3亿,七千多万在一个都市圈里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中国的大都市圈,其实在国外就是国家的尺度。像上海本身尺度就很大,是否可能把中国最好的平原地带发展成亿级的都市圈?我觉得至少我们要为这种可能做好准备。比如我们可以采用一种带型的空间结构,在一个轴线上面,如成渝轴线、京津冀轴线……人口沿着这些轴线上的连续分布,这样的结构,理论上是可以无限延伸。城市一般通勤最远是30公里,如果有人口都集中在30公里半径之内, 30公里半径就是城市最大规模。但如果是带型,那么几乎每一个单中心城市的通勤圈就可以连续互相覆盖,城市带就可以无限延伸,这样城市结构下,人口的容量几乎可以是无限的。此外还可以通过高铁、各种轨道交通等新的技术,把轴线上的时空进一步压缩,将原来单中心城市最佳的生活从一个“点”转化为“一条线”。所以说,我们在规划的手段上还有很多可以探索的地方,我们不是规划城市的规模大是好还是小好,而是将规模从规划目标变为规划条件,通过改变城市结构,适应城市规模的需要。

    陆 铭: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对于城市的很多传统观念都要突破。比如说我们在谈城市时是谈中心城区还是谈都市圈、城市群?未来我们到底怎么去界定城市范围?其实都可能随着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变化。我觉得8月26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有一个提法,就是从原来我们希望去测算一个城市的承载力,到这次强调要通过一些政策、规划、土地管理的灵活性调整,增强优势地区的经济承载力。这次会议已经看到从供给方实际上是可以增加承载力的,这个提法非常重要。

    至于未来城市空间格局如何优化,我觉得各个学科都要进一步研究。在一个城市里面,比如说通勤产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在传统思维方式里把通勤所导致的压力当成是一个问题,但实际上我们缺乏反向思维,我们要去想即使堵车,大家还要去往这个地方的原因是什么,一定是好处大于拥堵所浪费的时间和金钱。但是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往往看到的是拥堵本身,希望把拥堵消灭掉,但我们应该想如何通过供给侧政策,优化空间布局,改善我们的交通基础设施,来满足我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这里各个学科都有自己努力的空间。

    三、充分发挥地方发展优势,建立区域间、城市间协调共享机制

    赵燕菁:无论城市还是国家,增长的前提就是有需求。因此,交通拥堵就是基础设施供给不足,这是拉动经济增长时所盼望的。其实最怕的反而是基础设施过剩,没有投资需求,所谓“城市病”从另一方面说明了现在的基础设施需求巨大,城市还有很多增长潜力。

    最近我在长三角做调研,发现城市的基础设施在它的市区范围之内已经基本饱和了,一环二环三环四环……修的差不多了,一旦这些项目完成,每个城市内部投资会出现断崖式下跌,这是非常令人担心的。我们国家城市化速度非常快,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是靠借贷。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的货币生成主要都是通过融资发行出去的,如果大家突然开始不借钱了,不融资了,甚至被要求一起还钱,货币马上就会不足,出现通货紧缩,整个经济就会出现很大问题。经济增长到高度分工的阶段,如果没有流动性,本身就是很大的问题。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此时一个地区出现基础设施不足,我觉得对于经济来讲是一个机会。那么未来投资的机会在哪里?这个机会不在城市内部,也不在国家层面,而是在城市之间。这个需求以前也存在,但被抑制了。下一步的规划,要从体制上还是从规划制度上,包括利益分配机制,寻找出办法,把区域层次潜在的需求发掘出来。将原来的城市增长拓展为区域增长,通过超大规模的城市群参与全球竞争。

    中国未来的人口向大城市地区聚集,会带来非常重要的增长动力。我并不认为人口增加是一件坏事,相反,人口流向更多地是反映发展的成功。如果在人口增长缓慢的地区配置更多的资源,结果反而会出问题。中国的城市问题不是出在大城市配置了太多的资源,而是出在发展缓慢的地方配置了太多的资源。那些三四线城市,特别是人口净流出的城市,要寻找新的增长思路,人少的地方要用人少的发展方式,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优势,规划应当把这个地方的发展优势发挥出来,而不是把唯一的希望放在人口规模扩大上。人少的城市可以通过专业化分工,用人均水平的提高来提高生活品质。如何发展不同的商业模式,突出地方优势,应当是区域和城市规划下一步应该考虑的。

    陆 铭:这点我们都有很多共同的想法,刚才您的评论已经涉及到空间治理概念了,就是国家需要区域和区域之间、城市和城市之间的协调机制。在城市群和都市圈的构建中需要城市之间的配合,农村和城市之间要有城乡间配合和协调机制。有些地方就是人多点好,比如说地理条件、自然条件、交通基础设施比较好,靠近港口,那就多发展制造业和服务业,为全国提高经济竞争力和人口就业的创造能力;有些地方人少一点,就发展生态、农业,对于经济总量发展受限的地方,就通过减少人口来提高人均水平。经济和人口的集中并不是坏事,甚至有可能经济越集中,越有利于不同地区在人均水平上的提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需要大家去理解。

    赵燕菁:我们要实现这些目标,不能光有愿望,还要有好的政策工具。比如非财政性激励税收就是一个这样的政策工具,“非财政”就是指收这个税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收的税要全部返还。通过不同的征收和返还的机制实现政策与其的目标。举例来说,城市扩张还是生态保护,如果让大家选,现在的财政体制下,肯定不会有人愿意保护,因为它不发展就一点收入都没有。但是如果它把选择城市扩张,把生态资源破坏了,其收益远小于也占用同样生态资源的大城市。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设计一个机制让最优的生态使用者,向最优生态保护者购买生态。比如,一个城市可以先对各区所有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征税,然后收到的税不进入市财政,而是按照生态保护面积返还给各区。看上去这个税收并没有带来财政的增加,但是这时保护基本农田、生态林地等的行为就有一个正的收益。例如,每保护一亩耕地上级返还100块钱,钱就来自于建设用的使用者。如果你这边占用的耕地过多,发展过快,那建设用地的价格可能涨到200块钱、300块钱,直到大家都有动力减少生态占地,都去保护。在生态好但人口少的地区,最后我可能什么都不建设,只要保护生态所得到的返还收益足够多,摊在很少的人头上也是很高的人均收入。这一税收工具可以用于所有保护目的实现,比如达到基本农田标准,就可以获得税收返还,而返还的钱就是由占用耕地的人上缴的。有了这项税收,占用耕地的人就要考虑是要占用耕地发展呢还是保护耕地获得更多返还?这样没有发展优势的地区就可以通过保护农田带来正收益。

    所有开发地区都是如此,若是无限扩张,最后就要支付更高的税,这时土地使用者那就会满足必需的占用外尽量少扩张一点。通过这类政策工具,就可以实现地区增长模式的自动选择,让不发达地区投资时能够更加冷静。

    陆 铭:这样能够共享整个国家发展的结果,并且在地区和地区之间形成一个利益分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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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交通》开创性地探索了城市地区道路与交通的长期发展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探讨如何与机动车这一“至爱怪兽”和谐共存。其以环境分区与道路网的关系及街道环境承载力为切入点,以布坎南环境哲学观为理论基础,通过解析4个不同尺度的本土案例以及欧美实践经验教训,就空间结构、城市形态、历史文化保护、综合再开发、停车政策、干路网规模和投资保障等方面创造性地提出25条建议。 《城镇交通》作为唯一入选20世纪英国规划师重要参考文献排名的交通研究[03],位列第4位,与第5位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形成鲜明对照。后者代表公众从社会视角对城市规划及重建理论展开深刻反思与严肃抨击,前者代表政府从社会-技术视角探索有别于美国城市交通规划模式的英国路径。伦敦大学学院Michael Batty教授认为,报告的发布标志英国规划由技术工具型规划向社会科学型规划的转变[04]。 《城镇交通》有力地推动了土地利用规划与交通规划的一体化融合进程,将交通研究提升到学术、政策与政治三重属性的全新高度,是交通学科思想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现代交通研究的诞生[05]。经典著作《英国城乡规划》[06]认为,“在英国,任何关于交通规划(交通政策)的讨论都始于此报告”。 1.2 布坎南环境哲学观 《城镇交通》的重大贡献在于,探讨需要何种城市形态、交通模式以及如何实现,描述一种环境哲学观或者原则,并试图将其核心“将就原则”(Rough and Ready Law)应用于现实。 “将就原则”由机动车可达性、人居环境标准与物理改造投资成本三个指标组成。可达性指标代表机动车使用程度的承载水平,包含车辆安全、流线布置、停放分布和布局形式四方面权重;人居环境标准指标度量交通负外部性影响的承载水平,包含安全性、舒适性、便捷性和外观性四方面权重;两者相互作用形成环境承载力,与考虑道路容量、停车容量的物理设施基本承载力共同构成街道环境承载力。 任何地区都要有一个满足一定环境标准的交通承载力上限。环境标准决定可达性,可达性根据物理改造资金相应调整。地区所承载的交通量及特征需和优质的环境品质相一致,当出现反环境效应或面对历史文化保护、公共健康提升和基本住房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时,对三者的取舍应由社会民主决定。 1.3 《城镇交通》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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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rcrombie教授[08]。 2.1 空间规划体系的演进过程 《城乡规划法1968》之后的英国空间规划体系发展共经历了四个阶段,见图1。 第一阶段,1968-1985年的二级结构规划体系。由结构规划和地方详细规划共同构成二级结构规划体系,既有宏观引导又有土地利用控制,标志着英国规划体系由传统蓝图型规划向政策导向型、协商选择型规划的转变,是空间规划体系的雏形。 第二阶段,1985-2004年的双轨制规划体系。受市场化挑战及“撒切尔主义”影响,《地方政府法案》(Local Government Act)于1985年颁布,要求撤销都市郡级政府,规划权限下放。《规划政策指引PPG》(Planning Policy Guidance Notes)于1988年颁布,标志着国家层面空间规划的开端,要求大都市区政府和伦敦自治区政府编制集结构规划SP与地方规划LP为一体的单元发展规划UDP(Unitary Development Plan)。 第三阶段,2004-2011年的三级空间规划体系。《规划与强制购买法案》(Planning and Compulsory Purchase Act) 于2004年颁布,要求废除结构规划与单一发展规划,注重开放性和弹性发展,确定区域规划法定化,以规划政策文件PPS(Planning Policy Statement)取代规划政策指引PPG,以区域空间战略RSS(Regional Spatial Strategy)取代区域规划指引,将地方规划LP升级为地方发展框架LDF(Local Development Framework),空间规划思想首次进入国家立法层面。 第四阶段,2011至今的二级空间规划体系。《地方主义法案》(Localism Act)于2011年颁布,推行“地方主义”分权改革推动经济复兴,简化原有繁琐复杂的规划政策文件,以强原则性、弱干预性的规划政策框架作为国家层面纲领性文件,推出国家规划政策框架(The National Planning Policy Framework)代替规划政策文件,伦敦都市区以外废除区域空间战略,建立地方合作责任制(Duty to Cooperate)与地方企业团体(Local Enterprise Partnership),要求地方发展框架LDF编制邻里发展规划(Neighborhood Development Plan),空间规划体系进入全新一轮调整期。 图1 英国空间规划体系1900-2020年演进过程示意图 根据文献[09-16]整理而成 2.2 城市交通规划的交互过程 《城乡规划法1968》之后的城市交通规划一直处于空间规划体系变革的前沿,甚至是变革的导火索,其与空间规划的交互影响滚动过程不再局限于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整合的初级阶段,而是逐渐提升到了交通发展战略与空间发展战略的全新高度。交通规划也不再局限于仅是城乡规划的一个专业分支,而是塑造空间活动的基底、区域发展的催化剂、民生诉求的扩音器、政党迭替的政治工具。 以大伦敦交通事务为例。1979年保守党执政,撒切尔主义意识形态回归。交通领域试点去规制、商业化、私有化。1983年发布《Streamlining the Cities》提出解散大伦敦议会建议。1985年《地方政府法案》获批确定1986年解散大伦敦议会,《运输法案1985》要求伦敦以外城市地面公交去规制。1991年发布《Transport: New Realism》研究,认为如果供给无法匹配需求,就让需求匹配供给。1993年伦敦地面公交完成私有化改革。1998年环境交通与区域部发布《A New Deal for Transport》,将对客运、机动车、商务和所有市民关注的问题,如拥堵、安全和更好的环境实施激进的改善。1998年工党发布执政白皮书组建伦敦新政府,成立伦敦交通局继承伦敦事务国家办公室权力,计划出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通战略。读者可参考文献[17]了解1999年后2001/2010/2018三版《大伦敦市长交通战略》详细解读。 3 中国城市交通规划40年回顾与未来展望 回顾中国城市交通规划40年发展历程的重要认识,可根据重要事件与学术观点阐述年代划分为4个时期:1979-1990年的探索期、1990-2000年的成长期、2000-2010年的成熟期和2010年以来的转型期,见表1。读者可参考马林(2019)[18]深入了解各时期详细情况。 展望中国城市交通规划未来10-20年发展方向,亟待解决五个重大问题。一是法定地位亟待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二是学科属性亟需重新认识,三是空间规划要求亟需对应战略规划语境,四是规划技术体系亟需完善四层架构,五是应对未来技术变革亟需智慧精明治理。 3.1 法定地位亟待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中国城市交通规划的法定地位亟待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只有有法可依,才能确保综合交通规划编制成果具有政策性和实施性,形成一个良性的“编制→实施→监测→评估→调整”的公共政策滚动迭代过程,最终实现由交通工程技术语境到公共政策决策语境的范式转变。当前阶段立法进度滞后的核心原因在于体制内外从业者未能达成发展共识,技术认识仍停留在土地利用配合层面,专业认识仍是工程思维重于政策思维,对空间规划体系中交通将发挥的引领牵头作用未知未觉。 表1 中国城市交通规划40年发展历程代表性学术观点汇总表 根据文献[19-27]整理而成 1990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城市交通规划只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之一,第19条描述为“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而到了2015年4月24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中,城市交通规划的法定描述仍与1990版相似,第17条描述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25年间,城市交通规划早由成长期发展到转型期,上位法律仍保持着最初探索期的认识,其间问题值得反思与深思。 3.2 学科属性亟需重新认识 2010年以来的转型期内,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学科界限似乎愈发清晰,传统因建筑和城市建设需要交通规划的被动从属模式已开始转变为人为了实现目的而移动的营城逐梦主动驱动模式。曾经不可测度、不可想象的和低可达性的个人行为与家庭群体选择再选择因为数据,信息和计算技术的变革变得极有可能可实时度量、可想像、可调控、高物理虚拟可达。以欧盟可持续移动性规划为代表的编制理念变革和人工智能技术革命对城市交通规划势必产生巨大颠覆性的影响,不再遵循过去建筑,地块的物理约束,重新确定人本价值,空间环境承载的更高级约束。 “城市交通规划即是城乡规划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交通工程学科的重要分支,融合了传统城乡规划学中的道路交通规划与交通工程学的系统方法”这一传统认识[1]需要重新认识。下一个阶段的城市交通规划极有可能一部分向左转型为可持续移动性规划建立新秩序新语境;另一部分向右加入人工智能技术革命拥抱互联网资本市场;中间保留在城市规划领域的亦要和其一同转变,在理性认知上跳跃式的实现由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交往理性的转变(实际上这一转变已经发生,是一个快速渐进的过程),在学科属性上从工具属性定位回公共政策属性。 3.3 空间规划要求亟需对应战略规划语境 《城镇交通》的价值 当前阶段,自然资源语境下的空间规划体系在本质上是在总体规划层面强调“落实—回应—深化”,控制性规划层面强调“支撑—约束”,规划实施层面强调“指导—监督—评估”的空间战略。城市交通规划需要一个与空间规划同层次体系架构和规划方法的,强调“改革—引领—示范”的交通战略规划。 这个交通战略规划并非将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某些宏观研判复制进空间规划体系,而是要形成一个高于并重于、而不是隶属于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顶层制度性战略。顶层制度性战略要制定关于空间关系、演化趋势、布局形态、政策导向、竞合统筹、产业互动、移动选择、多模式出行和不确定性等内容的规则、制度与政策,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是其下一个层次的规划内涵深化与丰富。 3.4 规划技术体系亟需完善四层架构 下一个阶段的城市交通规划必是由四种含义的交通共同构建。 底层架构Traffic,是面向基础设施预留及空间资源配置的传统规划。关注交通工具与交通设施的供需相互匹配和交通流高效安全的运行,对应服务于土地开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下层架构Transport,是面向交通资源配置及道路空间预留/分配/再分配的传统组织规划。关注结合供需时空特征对载运工具及承载设施进行运行组织,对应服务于社会效率的运输运营规划。 中上层架构Travel,是面向社会资本交通规划和交通资源社会化再配置的互联网思维服务。关注人的移动需求、移动时间和规模效益,对应服务于社会效率、企业利益和补足政府短板的新型交通服务规划。 顶层架构是Mobility,是面向不同群体空间活动需求,追求公平性、包容性和多元融合发展的新型可持续移动性规划。关注人的移动需求及获取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交往的自由程度和自然资源与生活环境的可持续性,对应服务于人居、福祉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本位式交通规划。 3.5 应对未来技术变革亟需智慧精明治理 未来城市问题以及交通问题的综合解决方案必然要依赖智慧化、精准化、合作化、一体化的精明治理手段,整个治理过程应避免“后知后觉”弥补制度、政策、市场、资本的设计缺陷,应“先知先觉”深刻洞察到智慧交通体系的社会技术变迁性与可持续发展主导性。 以交通领域为例。以出行即服务、智慧基础设施、新能源载运工具和自动驾驶汽车为代表的创新技术,不应将远期有效方案包装成近期可行方案,不应将资本垄断行为过度外溢到公共空间,不应技术作恶导致数据信息、责任义务不对称,不应将资本逐利伎俩迭代为有失道德、公平与包容的商业模式。政府、企业、社会均应遵从智慧交通体系的社会技术变迁性[28],探索“牛顿定律”技术系统与“默顿定律”社会系统间的动态演化机理,理解“命题改变行为,意念干涉现实,进而成真”的发展主观能动性[29];亦应坚持其可持续发展主导性[30],探索智慧性与可持续性的二分性风险与互补机制,理解“缺乏规制框架,智慧交通将于可持续、易达与社会平等的理想预期背道而驰”的政策干预必要性[31]。 图2 下一阶段城市交通规划功能架构示意图 任由创新技术在任意场景、任意空间中无节制应用的“技术主导”模式将损害社会利益,导致社会技术系统快速倒退式发展。缺乏对创新技术的管控与引导,放纵默许其推广式应用的“技术辅助”模式将引发社会技术系统振荡波动式发展。智慧交通体系的精明治理需要形成“政策规制引导技术”模式,社会需求上审慎包容、技术价值上步进试验、合作治理上规制边界、政策引导上传递监督,塑造出一种螺旋前进的、健康的、有序的、可持续的螺线式发展格局。
  • 《和德国日本相比,中国机器人发展得怎么样了?》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制造与材料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冯瑞华
    • 发布时间:2018-08-22
    • 全球机器人市场正成为各路资本和企业“抢滩”的风口。按照在8月15日~19日举办的2018世界机器人大会公布数据,2018年,全球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达到298.2亿美元。 在这块巨大的蛋糕中,中国机器人市场2018年规模预计达到87.4亿美元,占据了超过三分之一的市场。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机器人专利较少、本土品牌占据市场份额不高等问题,仍然是国产机器人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今年,“人机协作”成为业界人士口中的高频词。“因为技术的突破和技术的发展,使得机器人进入2.0时代。”在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总裁曲道奎看来,机器人的衡量标准,在由过去的机器设备指标变成“自主决策”等能力。 全球最大机器人市场的喜与忧 中国电子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及研究人员共同编制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18年)”显示,2018年,全球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达298.2亿美元,2013~2018年的平均增长率约为15.1%。其中,工业机器人预计为168.2亿美元,服务机器人预计为92.5亿美元,特种机器人预计为37.5亿美元。 2018年,中国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达87.4亿美元,2013~2018年的平均增长率达29.7%。其中,工业机器人预计62.3亿美元,服务机器人预计18.4亿美元,特种机器人预计6.7亿美元。 曲道奎提到,中国从2013年开始成为全球最大的机器人市场,2017年又创造历史双新高:市场容量超过14万台、平均增速接近60%。而麦肯锡全球资深董事合伙人Karel Eloot更是认为,中国与日本、德国等相比,在机器人的使用密度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潜力。 在庞大的市场需求下,各国对机器人都颇为重视,美国提出“机器人发展路线图”、日本提出“机器人革命”战略。 “目前根据不同的发展战略,各国的发展路径有所不同,竞争也十分激烈。”美国机器人工业协会主席Jeff Burnstein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那么,目前中国本土机器人的发展情况如何?曲道奎提到,对比去年中国本土机器人和国外机器人的占比情况可以发现,本土品牌在坐标机器人和并联机器人方面占据了主要的优势,但SCARA机器人和多关节机器人实际上还是外资品牌占到主导地位,几乎占据超过80%的市场。 此外,Karel Eloot称:目前中国仅持有不到1%的工业机器人专利,占据较多低端市场份额。800多家机器人公司中,大多做系统集成缺乏产品原型,需要直面上述挑战才能爬上价值链上游。 “人机协作”为现阶段关键词 还有很多“短板”尚需追赶的中国机器人产业,正与全球共同经历这一个重要变迁,本土机器人能否抓住新机遇? “因为技术的突破和技术的发展,使得机器人进入2.0时代。”在曲道奎看来,眼下,机器人在技术上已经实现深度融合。其中重要标志是机器人的标准判定元素,由过去机器设备范围内的速度、精度、负载和可靠性等衡量指标,变成了如今自主的决策能力、运动能力、操作能力和交互能力,这意味着“人机协作机器人”迎来更多的机遇。 曲道奎以工业机器人为例进一步解释称,此前机器人主要的技术构成是机械、电子、软件和控制,而现在机器人和大数据、AI、IOT,包括云计算已经完全融合,新一代机器人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新生态系统,也正是基于技术的突破和变化,下一步机器人才会有更高的性能、功能、智能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18年)”中就“人机协作”举了几个例子,比如,瑞士ABB的双臂人机协作机器人可与工人一起协同工作,在感知到人的触碰后,会立刻放慢速度,最终停止运动。德国库卡(KUKA)的协作机器人LBR iiwa可以每秒10毫米或50毫米的速度抵近物体,并在遇到阻碍后立刻停止运动。 Jeff Burnstein称,最近几年,机器人中最大的机会就是协作机器人。2017年底,美国协作机器人数量为6000多台,2020年底可能超过40000台。欧洲机器人协会副主席、库卡机器人有限公司德国总部研发负责人Rainer Bischoff则提到,目前关注的首先是互动式技术,包括人机互动、人机协作。 “据统计,协作机器人大概可以在2021年达到20亿美元的市场价值,而且每年市场的增长可以达到60%。”优傲机器人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Esben Ostergaard则用这样一组数据揭示人机协作机器人市场容量。 “我们希望做出真有用的机器人,不希望机器人是一个噱头,或者是一个‘黑科技’,应该切实在我们身边提供服务。”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傅盛给出的机器人公式,是“AI+软件+应用+服务=机器人”。 安全性是“人机协作”的一大保障。曲道奎提到,过去的机器人安全性保障较弱,机器人和劳动者必须分离,而随着人机协作和共融,安全也成为协作机器人能否走向市场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眼下机器人已成为IOT(物联网)产品,网络安全也十分重要。 对于2.0时代,Karel Eloot则提到,协作机器人进一步发展也要关注到生产线的改造,“如果生产线不改造的话,用机器人来替代人工太昂贵了,因为机器人可能只用20%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