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出台“田长制”制度》

  • 来源专题:耕地保护与污染治理
  • 编译者: 王晓梅
  • 发布时间:2023-08-31
  • 日前,从河北省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建立“县、乡、村、网格四级田长负责制”耕地保护工作体系,形成相关配套制度,实现“每块农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层层有责任、基层抓落实的保护机制,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

    按照规定,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分级设立县、乡、村、网格四级田长。县级田长由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田长由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县(市、区))负责人共同担任,以乡镇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乡级田长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田长由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工作的乡镇负责人共同担任,以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级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共同担任,副田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以村民组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民组设立网格管理员,由村民小组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耕地承包者和种植者主体责任,落实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相应责任。

    各级田长对责任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坚持做好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预防承包人改变耕地用途,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发现辖区内出现耕地撂荒、改变农业种植结构等“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要及时对承包户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向上级田长报告,确保耕地恢复种植。实施意见强调,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田长制”标志牌设立、奖励资金、补偿资金等有关费用,由县(市、区)财政统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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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日报:河长制加上湖长制——河清湖美新打法》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1-10
    • 河长制自全面推行已满一年,河长制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已基本建立,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与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属性复杂,管理保护难度更大。近日,实施湖长制的文件出台,对于湖泊而言,湖长制是河长制的具体化,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   “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强调。河长制自全面推行已满一年。近日,实施湖长制的文件也刚刚出台。河长们是如何履职的?湖长们要解决哪些问题?怎样不断创新治水方式?对此,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解读。   生态治理机制逐步健全:   明确省市县乡河长32万多人   冬日的太湖,碧波荡漾,水光潋滟。太湖流域是河长制的先行地,随着河长上岗、机制到位,2017年年底已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体系。监测数据显示,太湖湖区整体水质已从劣Ⅴ类提升至Ⅴ类以上,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从当年大规模暴发的蓝藻危机到如今水清岸绿,太湖终于能顺畅呼吸。   太湖水生态环境的改善,河长制功不可没,这也是全国河长制成效的一个缩影。“目前,我国河长制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建立,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不少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中央确定的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任务有望提前完成。”水利部部长陈雷说。   江河湖泊是流动的生命系统。河湖之病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解决河湖管理保护这个难题,必须实行“一把手”工程。“以前,环保不下河,水务不上岸,河湖环境防治是一道难题。”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鸿志表示,河长制的实施,找到了打开困局的一把“金钥匙”,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主要领导站到了河流防治责任的最前端,责任很明确,推责无弹性,追责无人替,履责变刚性,变“九龙治水”为“河长治水”。   行走在河湖边,很多地方都在醒目的位置树立了河长公示牌,牌上标注河流基本情况、治理目标、河长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截至2017年底,全国所有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县级以上的河长办全部设立,省级层面的六项制度全部出台,全国明确了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2万多人;同时,23个省份加码把河长一直设到村,全国有村级河长62万人。有23个省份到2017年底已经全面建立了河长制。   不仅明确了河长责任,其履职工作也纳入奖惩考核机制。水利部已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境保护部把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同时,水利部、财政部建立了以奖代补机制,2017年奖补了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比较好的12个省份,相关各省份平均获得4000万元至5000万元。各地也积极探索奖惩机制,浙江建立了问题曝光和问责机制,江西建立了河长制表彰制度。   湖长制更具针对性:   实施入湖排污口整治   2016年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其中就包括湖泊。既然如此,为何日前还要出台文件推行湖长制?“湖泊管理保护有其特殊性,与河流相比,湖泊的自然属性复杂,管理保护难度更大。要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大力推行湖长制,与河长制有效衔接,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对湖泊和入湖河流实施系统保护和治理修复。”在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看来,湖长制的文件是河长制的具体化,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   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总面积7.8万平方公里;湖泊淡水资源量约占全国水资源量的8.5%……我国湖泊之众多,从这组数据可见一斑。但另一组数据则不免让人们为湖泊水质总体状况担忧——2016年,全国118个重要湖泊总体水质为I-III类的比例为23.7%,IV-V类的比例为58.5%,劣V类的比例是17.8%。从近两年的趋势看,I—III类水质比例有所降低,劣V类水质比例也在降低,IV—V类水质的比例在增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黄卫良认为,湖泊与河流有共同之处,不同之处也很多。作为众多河流交汇之地,湖泊水源复杂,污染源也复杂。加上湖泊周围大多是人类聚居之处,很容易被污染。一旦污染,治理难度又特别大。湖泊更容易沼泽化、藻类问题突出。如日本琵琶湖面积比太湖小得多,几十年治理,生态都恢复不了。经过多年治理,我国的一些重要湖泊水质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湖泊的特殊性,从全国来看,湖泊的水质总体状况仍不乐观。中央专门强调湖泊问题,可以说用意深远。   在全国湖泊实施湖长制,水污染治理也将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水利部河长办主任祖雷鸣说,要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量,给湖泊减负,包括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通过节水减少废污水排放量。实施入湖排污口整治,清理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排污口,提高入湖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要“一湖一策”,有的湖泊淤积严重,要底泥清淤,清理内源污染。有的要在湖泊周边设置湿地,净化入湖水质。有的要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湖泊水体流动性。   转变治水思路理念:   用长效机制守护水生态文明   河长不仅管水里的事,还要管岸上的事。据介绍,很多地方河长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整治河流周边的养猪场,摸清河流周边有多少养猪场,关闭散乱的、没有污水处理能力的养猪场,确保规模化养猪场实施无害化处理。河流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很多地方还探索建立了流域协调机制,实行联防联控。在云南滇池流域,有36条河流流入滇池,当地建立了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上游不达标补偿下游,末端断面不达标向财政缴纳补偿金。   河长制带动了全民治水热潮。天津聘请河道社会监督员407名,带动全社会参与节水、护水。浙江涌现出一批“企业河长”“养殖户河长”等民间河长。广西的不少地方,河长制写入了村规民约,聘请老党员、村民代表担任村河长。很多省份探索设立了“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河道警长”“河小二”等,参与河长制相关工作,成为社会参与河湖治理的生动写照。   “我们治水思路和治水理念在转变。”陈雷说,山水林田湖草是个有机生命体,要牢固树立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退化、水环境恶化、水灾害频发问题,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近年来,各地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三条红线”约束作用不断显现,加快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水利部数据显示,全国年用水总量6040亿立方米,明显低于6350亿立方米的年度控制指标;2012年至2016年,我国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5.3%和26.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9.9%。   专家建议,在全面推进河长制过程中,要把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职责落到实处。同时,完善责任范围的划分机制、治理目标的细化机制、资金使用的管理机制、协调沟通的联席机制、生态资金的横向补偿机制,用长效机制守护水生态文明。
  • 《爱尔兰政府出台面向农户的“2015最新直接支付制度”》

    • 来源专题:农业科技前沿与政策咨询快报
    • 编译者:潘淑春
    • 发布时间:2017-11-28
    • 欧盟部长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洲委员会在爱尔兰总统任期内,经过自2011年以来的深入磋商和谈判,于2013年6月26日就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下称CAP)达成共识。 近年来,新问题不断涌现,CAP及其农民直接支付体系必须进行重新定位。在直接支付体系中引入“绿色计划”(greening),保证行业增长不以牺牲宝贵的自然景观为代价。 新的直接支付计划更重视青年农民利益,体现在国家储备(National Reserve)权利分配,以及青年农民计划(Young Farmers Scheme)的额外支付。新体系还重点支持活跃农户。 目前,参照历史数据确定对每公顷的支持,因土地平均支持差异已丧失合理性。因此,爱尔兰将采用“趋同式模型”(convergence model),初期在“单一支付计划”(Single Payment Scheme,下称SPS)下维系与当前支付的关系。该模型的目的是采取分阶段的方式,在享受高价值权利(high value entitlements)和低价值权利的农民间实现支付的重新分配。它在农民间进行公平、公正的资金重新分配,同时避免了个体农民收入支持骤然大幅变动的负面影响。爱尔兰政府还致力于支持“农业食品”行业。在2012补充预算中,财政部为农业、渔业和食品业提供了13.39亿欧元拨款,加上欧盟的13亿欧元资金,公共支出将达到26.39亿欧元。 农业部单一农场支付专家博德·伊万,介绍了爱尔兰2015年的全新直接支付系统的关键特征。其中包括: 1. 爱尔兰将实施“绿色青年农民计划”,由国家储备提供资金,并为蛋白质作物提供支持。伊万表示,每个符合规定的农民将获得基本支付,绿色计划支付,部分还能享受青年农民计划支付和蛋白质作物支持; 2. 2015年各计划资金分配如下:绿色计划,3.64亿欧元;青年农民计划,2400万欧元;基础支付计划,8.26亿欧元;国家储备,2400万欧元; 3. SPS和基础支付计划的共同点包括:权利的使用、每年申请制、合格土地公告、每公顷享受权利、权利可流转和建立国家储备; 4. 权利价值将按照2014年收到的支付价值和当年拥有的“权利价值”计算,不过权利的租赁状态仍须声明。所有农民会在2015年分配到若干初始价值,到2019年,所有低价值权利至少要达到全国平均权利价值的60%。计划还规定,到2019年,所有农民享受的每公顷支付(BPS和绿色计划)将不超过700欧元。 (编译 潘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