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特色海洋强国战略 中国海权意识的演变》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系统—海洋科技情报网
  • 编译者: liguiju
  • 发布时间:2018-06-26
  • 国内学术界对于“海洋强国”内涵的研究成果并不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所提出的:“中国特色海洋强国的内涵应该包括认知海洋、利用海洋、生态海洋、管控海洋、和谐海洋等五个方面。”除此之外,还有殷克东等学者所提出的:“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发达、海洋科技综合水平先进、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突出、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大、海洋事务综合调控管理规范、海洋生态环境健康、沿海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达、海洋军事实力和海洋外交事务处理能力强大的临海国家。”但这些研究远未就“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达成共识、完成概念操作化过程。

      虽然早在先秦的春秋时代,《管子·海王》篇就曾提出“观山海”“以为国”的思想,前瞻地察觉到海洋蕴含的财富作用对于国家强盛的重要性,但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一直是一个大陆国家。黑格尔在其名著《历史哲学》中说:“尽管中国靠海,尽管中国古代有着发达的远航,但是中国没有分享海洋所赋予的文明,海洋没有影响他们的文化。”唯一的例外则是郑和,他以七下西洋的壮举,使中国一度成为东亚乃至世界的海洋强国。根据法国人弗朗索瓦·德勃雷(Francois Mitterrand)在《海外华人》中记载的一段话,郑和认为,“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海洋,危险亦来自海上……一旦他国之君夺得南洋,华夏危矣。我国船队战无不胜,可用之扩大经商,制服异域,使其不敢觊觎南洋也……”。这应说是中国早期的海权意识,清晰地将海权放在国家安全的重要位置上,可谓是先哲警言,忧天下之忧系国安民生。

      实际上,中国对海洋的重视是近代以来西方坚船利炮压力下的产物。在这段满是耻辱和抗争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才重新审视海洋对于国家兴衰的影响,从而将中国海洋强国思想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魏源在《海国图志·筹海篇》中主张改漕运为海运,由海运而发展海商,由海商而建立新式海军,由拥有强大海军而掌握海权,期望中国通过发展海洋文明从而成为一个能够足以“制夷”的“海国”。洋务运动则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付诸实践,建立建设现代海军,开发海洋贸易,以应对不断来自海上的安全威胁和竞争。时任闽浙总督的左宗棠提出,“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但在实践中,洋务派将海权简单地理解为“坚船利炮”,因此单纯地从海防角度重视船舰技术和海军编制的仿效,并没有从经济贸易的需要、海权势力的争夺以及海洋意识的树立等角度来转变思想。这也成为了贯穿于整个清末海军建设和海洋发展的基本命题。在“海防议”中,李鸿章指出:“我之造船,本无驰骋域外之意,不过以守疆土、保和局而已……庶无事扬威海上,有警时仍可收进海口,以守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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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中山是近代以来第一位系统提出中国海洋强国思想的伟人,他认为,“国力之盛衰强弱,常在海而不在陆,其海上权力优胜者,其国力常占优胜”。对于海权的恢复和维护,孙中山提出了一种战略性的构想,即对内收回海关主权,对外争夺太平洋海权,重视陆海统筹。他认为,“海权之竞争,由地中海而移于大西洋,今后则由大西洋而移于太平洋矣……太平洋问题,则实关乎我中华民族之生存,中华国家之命运者也。盖太平洋之重心,即中国也;争太平洋之海权,即争中国之门户权耳”。他还提出了“陆海统筹”的建议,强调中国的发展要“海权与陆权并重,不偏于海,亦不偏于陆,而以大陆雄伟之精神,与海国超迈之意识,左右逢源,相得益彰”。在孙中山的海权思想中,并不是单纯重视海军的建设,而是同时重视海洋的商业与贸易意义,他指出,港口“为国际发展实业计划之策源地”,“为世界贸易之通路”,是“中国与世界交通运输之关键”。毫无疑问,孙中山的海洋强国思想即使在现在看来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但鉴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其思想只能停留在“强国梦”的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间内,中国尽管对海军有战略意义上的考虑,但发展海军更多的是为了国防的现代化,而与中国的海洋地缘毫无关系。因此,近海防御一直是我国海军的指导思想。事实上,新中国对海洋的研究和重视基本与中国改革开放和融入世界同步。也正是在这一时期,我国对海洋的研究正式大规模引入“海权”这一概念。海权的概念来自美国军事理论家马汉,然而他并没有给出精确的定义,因此其所表达的思想大多是后人根据其著作推导出来的。对于海权的理解,中国学术界主要存在两派观点:一派观点认为,海权应是国家“海权权利”和“海上力量”的统一,海上力量是海洋权利自我实现的工具,对中国来说,应该强调海权的权利属性;另外一派观点认为,海权就是对海洋的控制,即制海权,因此高度重视海权的力量属性,认为中国要想实现伟大复兴就要大力发展海权,特别是建设强大的海军力量,甚至反对“把海洋油气田开采、经济专属区、领海保护、甚至捕鱼捉蟹等海洋权益都归入海权的概念内涵”。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中共十四大曾指出,“军队要努力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注重质量建设,全面增强战斗力,更好地担负起保卫国家领土、领空和领海主权及维护国际海洋权益、维护祖国统一和安全的神圣使命”。这是建国以后,第一次把维护“海洋权益”写进党的政治报告。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海洋强国思想再次提到这一点,确认了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内容。

      无论是从历史现实还是理论分析来看,对海洋的重视主要基于两个因素的考虑:利益与安全。权利衍生出权益,是国家富强的根本;权力则回应威胁,是国家安全的保障。因此,本文认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必然是“权利”与“权力”双重属性的统一。

  • 原文来源:;http://www.hellosea.net/news/focus/2018-06-25/51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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