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如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通常是由紫外线(UV)辐射导致的。而有研究表明烟酰胺(VB3)可以对UV造成的损伤产生拮抗保护作用,并且减少新的光化性角化病(癌前病变)。
方法:该试验是一项III期、双盲、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386名受试者按1:1被分为2组,一组服用烟酰胺500mg ,每日两次;另一组则服用安慰剂,服药时长12个月。皮肤科医生对受试者进行随访评估,每3个月一次,共18个月。以干预的12个月期间内新发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数目(包括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为主要终点;次要终点评估包括干预的12个月内新发鳞癌数目、新发基底细胞癌数目、以及新发光化性角化病数目,还有干预结束后6个月内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数目,以及烟酰胺的安全性。
结果:干预期的12个月,烟酰胺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新发率比安慰剂组低23%(95% CI, 4 to 38;P=0.02) 。按皮肤癌种类细分后,烟酰胺组基底细胞癌新发率比安慰剂组低20% (95% CI, −6 to 39;P=0.12);鳞癌新发率比安慰剂组低30%(95% CI, 0 to 51;P=0.05)。试验进行3个月,烟酰胺组光化性角化病新发率比安慰剂组低11%(P=0.01),第6个月,该数据为14% (P<0.001),第9个月:20% (P<0.001),第12个月:13%P=0.001)。在长达12个月的干预期内,没有发现值得关注的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停止服用烟酰胺后,没有证据表明其益处仍存在。
结论:对于非黑色素瘤皮肤癌高危人群,口服烟酰胺是安全有效的。烟酰胺可减少新发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的风险,以及癌前病变光化性角化病的风险也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