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水资源急剧减少,最大淡水湖鄱阳湖将全面禁捕10年》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9-09-04
  • 在渔业资源不断减少的趋势下,曾经水草丰美的鄱阳湖将于2021年1月1日0时起开启10年禁捕期。

    据《人民日报》报道,为保护鄱阳湖区生物资源,江西省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鄱阳湖区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捕期暂定10年。同时,对同样列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江西段从2020年1月1日起禁捕。

    鄱阳湖位于江西省北部,地处九江、南昌、上饶三市,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中国第二大湖。夏季丰水期,水位超过20米时,鄱阳湖面积可超过4000平方公里。

    鄱阳湖水面资源和渔业资源丰富,是保存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保护区,也是白鹤等珍稀水禽及森林鸟类的重要栖息地和越冬地。但是近年来,随着人类活动给水生生物资源带来的负面影响日渐突出,鄱阳湖的渔业资源也逐年衰退,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以江豚为例,据人民政协报8月19日报道,鄱阳湖是“水中大熊猫”长江江豚最重要的栖息地,也是野外江豚分布密度最高的区域,生活着约457头江豚,占长江江豚数量的一半左右。但是民革九江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仅2018年鄱阳湖江豚因生态系统退化等原因死亡就已达15头。

    此前在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

    生态环境部在反馈情况时指出,流域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鄱阳湖长江江豚、鄱阳湖银鱼产卵场、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以来,环鄱阳湖有关区县渔政部门长期违规发放捕捞证,放任保护区内违法捕捞。同时周边县市违规占用湿地现象突出,采砂区超采问题多发,给鄱阳湖生态带来不良影响和破坏。

    实际上,江西省为保护鄱阳湖区渔业资源,从2002年起已开始在鄱阳湖实行全湖范围春季禁渔制度,在每年3月20日12时至6月20日12时的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与此同时,由于整个长江流域水资源急剧减少,全流域的禁捕政策也不断升级。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后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将实施10年禁捕,到期后再重新评估是否放开捕捞。

    对于鄱阳湖的禁捕退捕时间表,江西日报报道称,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该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江西段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从2021年1月1日0时起,鄱阳湖区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江西日报曾报道,江西省涉及禁捕渔村、渔民众多,其中鄱阳湖区就有传统渔村300多个、渔民近2万户、超10万人。渔业资源减少的现象也给当地渔民生计带来了影响。

    对此,江西省渔政部门今年3月份曾公开表示,天然水域全面禁捕退捕不仅涉及渔业生态环境的修复,也关系渔民的生计和社会的稳定。在推进全面禁捕退捕的同时,江西将积极稳妥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

    江西省要求,各地要按照渔民填表登记、村组评估评议、县乡审查核实等程序,逐村逐户深入调查,详细了解渔民身份户籍、家庭人口、渔船网具、土地资料、医保社保、就业需求等情况,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退捕渔民的建档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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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27 07:59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 字号: T|T 责任编辑:万方 近日,永修县吴城镇的徐其洪等渔民反映,上世纪九十年代已划入捕捞证捕捞范围的杨天池、饶河口、黄梅汊3个湖因处于鄱阳湖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今年被明确列入禁区,6月20日开渔后,他们不能再进入捕鱼。此外,包括永修在内,涉及鄱阳湖4个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的鄱阳、余干、进贤、都昌、庐山市及南昌县等多地的逾十万渔民也被限制进入相关“禁区”捕鱼。 永修吴城镇渔民修补渔船本报记者童梦宁摄 近日,永修县吴城镇的徐其洪等渔民反映,上世纪九十年代已划入捕捞证捕捞范围的杨天池、饶河口、黄梅汊3个湖因处于鄱阳湖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今年被明确列入禁区,6月20日开渔后,他们不能再进入捕鱼。此外,包括永修在内,涉及鄱阳湖4个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的鄱阳、余干、进贤、都昌、庐山市及南昌县等多地的逾十万渔民也被限制进入相关“禁区”捕鱼。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3月8日,《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要求今年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争取在2年时间内使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捕捞渔民全部退捕,实现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永久全年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进行全面禁捕,通江湖泊和其他重要水域实行限额捕捞制度,以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鄱阳湖作为我国最大淡水湖,也是长江重要的通江湖泊,如何落实渔民“退捕转产”工作,备受关注。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管办就此数次派人赴鄱阳湖区了解、收集有关退捕转产渔民数据。我省涉及鄱阳湖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10余个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积极响应上级政策,在开展“禁捕转产”调查摸底工作中,发现保护区禁捕及其渔民转产转业涉及面广、量大、任务重,系重要而艰巨的社会工程,呼吁省级和国家级层面针对渔民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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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11-03
    • 长江宜昌段葛洲坝以下水域将开始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涉及水域的渔船将全面停止捕捞作业。这几天,宜昌渔民杨江龙并没有禁渔前的加班加点,他提前了近两周时间收网回家、修补渔具。杨江龙说,10月份以后去打鱼,打上的鱼连成本都不够。 今年是长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10周年。2003年,该制度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禁渔范围涉及沿江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10个省(市)。相关数据表明,受多重因素影响,长江水生生态资源衰退趋势仍未得到遏制。 中国科学院院士、我国最负盛名的鱼类学家之一的曹文宣接受早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长江渔业资源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位著名鱼类生物学家再次呼吁长江全面禁渔10年,“一年365天天天禁渔,而不是一年三个月禁渔。”曹文宣指出,长江中下游渔业资源已受到严重损害,酷渔滥捕是损害资源的最直接、最重要因素……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所长赵进东也提交提案,建议长江流域10年禁渔,给鱼类繁衍以充足时间。赵进东认为,长江捕捞渔业产量不足中国淡水渔业产量的1%,捕捞渔业退出长江及大型湖泊,不会影响我国渔业的发展,却能让长江渔业资源得以恢复。 农业部在给赵进东的答复中承认,“长江的水生生态系统面临崩溃的危险。”正在制订长江渔民退出补偿机制,引导渔民逐步退出天然捕捞。 早报记者 黄志强 鲍志恒 每年禁渔三个月,对长江水生生态资源衰退趋势并无多大的改观。 2011年,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在武汉举行的禁渔总结会上表示,2003年开始试行的禁渔有效减缓了长江水生生态资源衰退的趋势,也推动了我国内陆渔业管理工作。然而,该次总结会上提供的数字显示:当年长江“四大家鱼”产量仅为历史峰值的三百分之一,水生生态资源衰退趋势仍难遏制。 除了每年禁渔三个月外,为缓解长江鱼类资源衰退,各地纷纷开始增殖放流,将人工繁殖的鱼苗放流到长江。然而,该措施同样收效甚微,甚至存在隐患。 “放流的鱼苗根本不及减少的量。”常州渔政站站长吴建敏表示,不比陆路动物容易监测,鱼在江中游走,有些鱼种还会往返大海和长江,难以监测,只能凭多年经验感知,放流的鱼苗数量根本不及减少的量。常州2003年开始放流,逐年增加,今年计划向长江放流2000多万尾。 还有些专家担心,增殖放流会破坏长江的基因库。长江中,鱼在产卵、受精等繁殖过程中会进行广泛交流,参与的个体很多,遗传多样性较高,由此产生的物种进化能力较强,物种存活和延续能力较强,但增殖放流的鱼苗源于人工繁殖,容易影响遗传多样性,犹如近亲繁殖。 禁渔10年恢复生态环境 “仅仅依靠三个月的禁渔期和人工放流部分幼鱼,是难以让资源恢复的。”在院士曹文宣看来,禁渔10年是实现长江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曹文宣早在2006年即提出“全江禁渔10年”。 曹文宣认为,长江主要的经济鱼种四大家鱼通常4龄成熟繁殖,连续10年禁渔,有两个多世代的繁衍,鱼类资源量将比现在倍增,而且个体增大。届时渔业效益会比现在显著增加,适当捕捞也就不会造成资源衰竭。 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江豚、白鳍豚、白鲟等以鱼为食的大型动物来说,长江禁渔10年也是它们长久生存下来的唯一希望。曹文宣表示,除了电捕和轮船螺旋桨对它们造成伤害外,导致这几种动物消失或数量锐减的重要原因是食物鱼的减少,如果经过10年的休养生息,经济鱼类丰富起来,这些珍稀的水生野生动物将有充足的食物,长江生态环境就会逐渐恢复。 2007年9月16日,由农业部主办的首届长江生物资源养护论坛在上海举行,14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名发出《保护长江生物,关注流域生态》倡议书,称长江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已丧失严重,而这种趋势还在继续。这些院士呼吁强化长江禁渔期制度,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实施长期全年禁止商业捕捞,恢复鱼类资源。“地球造就一个物种至少要200万年,而人类破坏一个物种也许只要几十年甚至几年。”倡议书说。 5年后的2012年,赵进东接过曹文宣的“接力棒”,在全国“两会”上为长江鱼鼓与呼。赵进东提交提案,建议长江流域10年禁渔,给鱼类繁衍以充足时间。赵进东认为,每年的4-6月禁渔期虽然一定程度上保护亲鱼的繁殖,但7月解禁后的大量捕捞,仍使幼鱼面临着危险,对渔业资源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渔业部门每年4月都要在沿江一些地方放流四大家鱼和其他一些人工繁殖的经济鱼类,但数量可能连迷魂阵一天捕获到的数量都不到……“我们认为禁渔期应该在10年左右,给鱼类繁衍以充足时间。” 长江养不起14万渔民 赵进东提出“10年禁渔”的提案后,农业部曾派人专门到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所进行了调研,但并未采取具体措施。 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称“长渔办”)向早报记者证实曾收到并答复了赵进东的提案,在答复中,农业部认为,三个月的禁渔期,虽然未能从根本上遏制长江水生生物资源衰退的趋势,但监测数据表明禁渔期制度对于延缓资源衰退,保护鱼类自然繁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长渔办主任赵依民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承载不起现有的渔业捕捞力量,供养不起如此众多的捕捞渔民,迫切需要让部分渔民转产转业上岸。因此,努力开展长江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程是长久之计。 在给赵进东的答复中,农业部表达同样的观点,“禁渔期制度涉及沿江11个省市,禁渔渔船37914艘(拥有捕捞许可证),专业捕捞渔民145339人。据统计,2011年,长江三峡库区、坝下、洞庭湖、鄱阳湖和河口区的天然捕捞量不足5万吨,长江的资源量已不足以支撑这14万多渔民的基本生活,长江的水生生态系统面临崩溃的危险。因此从渔民生存出发,从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出发,在长江流域开展‘退捕还鱼’的政策十分必要,也很紧迫。我部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参考‘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政策,制定长江渔民退出补偿机制,引导渔民逐步退出天然捕捞。” 症结在渔民的安置 目前,研究人员、管理部门和渔民都在期盼“退捕还鱼”,但症结就在渔民的安置上。 “由于涉及多部门合作,我部将会同有关部委作进一步的研究。”针对赵进东提出“设立长效机制的生态补偿基金,解决长江渔民的生计”的建议,农业部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事实上,曹文宣也一直在思考10年禁渔后长江渔民的未来。“就是不禁渔,渔民们的生活也难以为继了。”根据曹文宣的调研,随着长江经济鱼类资源的下降,专业渔民生活状况每况愈下,入不敷出,另谋出路已经成为主要现象。 早报记者走访宜昌、万州等地时也发现,全职捕鱼的专业渔民已非常少见,他们大多在汛期时出江打鱼,其他时间都在岸上找零工,然而由于国家会适当给予生活补贴和渔船油价补贴,大部门渔民没有放弃捕捞许可证并长期在江上生活。 “在宜昌登记的2245条渔船中,常年作业的渔船不到30%,间断性作业的渔船约占50%,很多渔民整年都不捕捞了,因为捕鱼已经无法满足渔民的基本生活要求。” 在曹文宣看来,目前实施的禁渔补贴存在很多问题,“很多是冒领的,办一个捕捞证,就去领补贴。还有的去搞一条船,根本不捞鱼,就拿几十万补贴。”曹文宣算了一笔账,全江禁渔10年,不但鱼类物种资源保护下来,还可以大量减少涉渔开支,“每年休渔三个月渔民的生活补贴2000万元,人工放流资金仅2010年就约2.5亿元,渔船油费补贴1.45亿元,禁渔10年共计可节约41.5亿元。” “‘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水库的水位要从157米抬高到170米,抬高13米,就移民了18万人。现在,全江的渔民加起来还不到15万人,你为什么不能解决?”曹文宣说。 对话院士曹文宣:长江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速度加快 东方早报:您如何看待长江渔业资源的现状? 曹文宣:长江渔业资源正在逐渐衰退,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长江水系现有鱼类400多种,淡水鱼类有350种,其中特有种类就有156种之多。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不但天然捕捞产量急剧下降,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速度也在加快。 著名的“长江三鲜”(鲥鱼、刀鱼、河豚),鲥鱼已经绝迹,刀鱼濒临灭绝,野生的河豚也已经不见踪迹。 还有,白鲟自2003年以后再也没看见过了。像鯮鱼,可以长到100多斤的,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很少再见到了。 你看市场上卖的鱼,基本上都是“小鱼”(长不大的小型鱼和长得大的鱼的幼鱼)。像是要长几十斤的草鱼,长到几两重就被捕上来卖了。 你再看捕捞产量,2008年湖北是30万吨,2009年是26万吨;湖南2008年是16万吨,2009年是11万吨,2010年仅有9.6万吨……只有江西2010年比2009年增加了4.5万吨,原因是捕捞了许多幼鱼。 东方早报:长江渔业资源逐渐衰退的主因是什么? 曹文宣:我认为酷鱼滥捕是最主要的原因。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鱼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5%)。 这些年我们在洞庭湖,发现很多都是迷魂阵,网很密,把大鱼的幼崽一网打尽。 还有工业和城市污染,大量的污水超标排放,导致许多死鱼事件。每年长江沿岸向长江排放的污水相当于黄河的总量。 另外长江中下游的支流、湖泊上兴建的一些堤坝、闸口,阻止了江湖之间的自由交流,江湖阻隔使得鱼类失去索饵场、繁殖场和育肥场,改变了湖泊的湿地属性,湿地面积和质量大为下降。还有围湖造田、农业的污染等,都是原因。 东方早报:大家还关注长江水电开发对渔业资源的影响。 曹文宣:鱼类资源有两个方面的属性,一个是物种,一个是渔业。水利工程主要是对长江鱼类的物种资源属性造成影响。特别是长江上游的特有种类很多,它们适应激流环境。你一批一批地建水电站,搞梯级开发,把激流变成静水,它就没办法继续生存。 像贝式哲罗鲑,最先在都江堰发现的,现在岷江已经没有了,仅仅在大渡河的顶上有一些。但是那里现在又要修电站,进行梯级开发。我们有过研究,光是受三峡大坝影响的特有鱼类,就有60多种。 东方早报:您怎么评价“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对渔业资源有影响吗? 曹文宣:当然。如果当初保护区不调整,就建不了向家坝、溪洛渡水电工程,很多鱼类的产卵场就不会消失。后来,又对保护区进行了二次调整,就是为重庆的小南海水电站让路。 我一直讲,小南海是保护区和三峡水库之间的鱼类完成生活史过程必须经过的生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现在小南海还建不建,我也不知道。不过,他们准备要建,所以要搞一个“鱼道”,叫“仿自然通道”,但是,它的流程太短,就像一条小河。现在还不能说效果会怎么样。 东方早报:这些年,鱼类自然保护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是有效的吗? 曹文宣:怎么说呢?河流的自然保护区不同于陆地上的保护区,陆地上的,你封山就没人能进;河流里轮船来来去去,你不能说不让走吧?渔民也是世代捕鱼。 只是说你要修桥筑坝要经过保护区讨论批准,所以说,还不是能很好地保护。 天鹅洲那个保护区还可以,但还是受到一些干扰。水里是豚类保护区,但是农民也在那边种棉花,化肥农药会污染到水。这里有一些小鱼本来是作为豚类的饲料的,但是也被捕捞了。 东方早报:全江禁渔,渔民如何生存? 曹文宣:就是不禁渔,渔民们的生活也难以为继了。渔业资源如此快速地衰减,从渔人口也必然在减少。实际上有很多渔民的生活是十分困难的,像洞庭湖的“天吊族”,祖孙三代同住一条小船,完全“以船为生”,我们叫“一船的文盲、一船的血吸虫病患者、一船的超生户、一船的贫困户”,他们大约有8000户,两万人,生活极其贫困。这样的渔民,早该上岸定居、转产转业、移民安置了。 调查显示,2011年全江各省市的渔户只有6.3万户了,人口总数是28万人,其中从渔人口仅14.5万人。 东方早报:除了全江禁渔,还有什么需要采取的措施,遏制长江渔业资源的衰退? 曹文宣: 还有三条。第一,保护区内,要完全禁止商业捕捞,除了进行科学研究;第二,有些好吃的特有鱼类,要人工繁殖,不要捕捞野生的,保护自然繁殖;第三,要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增加一些鱼类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