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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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流域多地启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9-03
    • 日前,湖北省召开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推进会,选择20个县市区实施试点,上下游地方政府协商确定补偿金额,每年不低于300万元。不久前浙江受新安江生态补偿成功经验的启发,在省内八大水系源头地区,全部建立上下游的生态横向补偿机制,补偿标准由上下游县(市、区)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范围内自主协商确定。长江商报记者发现,近一段时间内,长江流域的多个省份启动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湖北5个流域20个县市区试点 8月中旬,湖北省召开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推进会,湖北省选择通顺河、黄柏河、天门河、梁子湖、陆水河等5个流域及相关20个县市区,在2018年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到2020年省内长江流域相关市县60%以上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同时,湖北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将流域跨界断面的水质水量作为补偿基准,地方可选取高锰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及流量、泥沙等监测指标,以签协议前3年至5年平均值作为补偿基准。流域上下游县市区可协商选择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补偿方式,鼓励上下游地区开展排污权、水权交易。上下游地方政府协商确定补偿金额,每年不低于300万元。 事实上,在湖北省内已有地方开始试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去年底,武汉市提出《长江武汉段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明确在长江武汉段左右岸共设置13个监测断面进行水质考核。原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姜兆雄认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经济责任制,有利于促进流域水质改善、流域和谐发展和流域健康发展。 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李兆华表示,以断面考核为依据,建立奖惩分明的生态补偿机制,将环保责任与经济挂钩,打通了横向生态补偿的技术障碍。 武汉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当前,武汉市已针对重点水体布设水体提质公示牌,市民可随时参与监督。一旦发现具体河流水体提质相关突出问题,市民可拨打公示牌上的监督电话,及时督促解决,对水体长效治理有何措施建议,也可电话反映。 全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进入实施阶段 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积极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纷纷出台,开始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比如,重庆市政府印发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前,在龙溪河、璧南河等19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2个或多个区县的次级河流建横向补偿机制。 四川省与云南、贵州签订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决定四川、贵州、云南三省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作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奖励政策实施后的首个在长江流域多个省份间开展的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中央财政资金将给予重点支持,此次生态补偿实施年限暂定为2018年至2020年。 而在我国首个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新安江流域,在首轮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后,2015年至2017年新安江上下游的横向生态补偿实施了第二轮试点,试点资金由3年的15亿元,增加到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年9个亿不变,两个省每年的资金分别由1个亿增加到2个亿,新增的1个亿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安徽省内两省交界区域的污水和垃圾治理,特别是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 在今年的世界环境日上,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透露,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即将启动。受新安江生态补偿成功经验的启发,浙江省内八大水系的源头地区,从今年开始全部建立上下游的生态横向补偿机制。补偿标准由上下游县(市、区)在500万元-1000万元范围内自主协商确定。.
  • 《江苏首次启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11-18
    •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对纳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并具有保护形式的省级重要湿地首次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江苏成为全国率先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省份之一。据了解,江苏省重要湿地面积1474万亩,本次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共下达补偿资金7462万元,补偿面积567万亩。补偿资金主要用于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自然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联通等建设,以及开展必要的调查、监测、巡护、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我们获得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757万元,正在编制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的实施方案。”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盐城珍禽保护区)工作人员成海告诉记者。 盐城珍禽保护区于1983年建立,1992年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球仅有的两块潮间带湿地世界自然遗产之一,是太平洋西岸和亚欧大陆东部边缘面积最大、生态系统保持最完整的潮间带生态系统,保护着中国境内最大的野生丹顶鹤越冬种群。区内有各类动植物2552种,其中动物1855种、植物697种。近年来,保护区6万多亩的退化湿地得到修复,7.5万多亩的互花米草治理得到治理。通过野生动物保护与20只朱鹮引入野化放归项目,丰富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的生态稳定性。同时,积极进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研究,主动进行盐沼蓝碳开发,开发的3.1万多吨的二氧化碳碳汇减排量成功在广碳所挂牌销售,实现了我国盐沼蓝碳交易零的突破。 据成海介绍,此次补贴,保护区将用于约6000亩退化湿地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40多亩鹭鸟栖息地生态修复、200多亩鸻鹬类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27公里管护隔离网建设、智慧保护区功能提升等项目。 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洪泽湖保护区)总面积达502平方公里,是江苏乃至华东地区现存面积最大的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也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多种候鸟迁徙通道的密集交汇区和关键栖息地。近年来,洪泽湖保护区累计完成退渔还湿、退圩还湖面积28.9万亩,有序推进生态移民、十年禁渔和两船清理等工作,大力开展水系疏通、“潭—滩—岛”和“边滩—心滩”地形塑造、外来物种治理等3.6万亩生态修复工程。 “洪泽湖保护区此次获得补偿资金874万元,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至关重要。”洪泽湖保护区工作人员王云云说。根据生态保护需求和相关规划,这笔资金将重点用于强化湿地生态功能,进一步实施入侵物种清除、受损湿地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生态环境监测和日常巡护等工作,掌握湿地生态系统动态变化,及时处理破坏湿地行为,保障洪泽湖湿地健康发展;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湿地保护的关注和支持。 江苏太湖湖滨(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是集生态保护、度假休闲、旅游观光、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典型的湖滨湿地。“此次获得补偿资金为23万元,我单位将做好行业指导监督,推动湿地公园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持续强化生态修复力度。”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副站长范竟成说。 据了解,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今年1月,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实现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省财政厅表示,江苏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坚决遵循《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补偿主体、范围、对象、标准及资金来源等要素,初步构建起江苏湿地补偿机制。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全省各地湿地生态保护积极性,提升湿地涵养水源、固碳、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