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5-12
  • 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应低于90%,后续根据配电网承载能力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8606.shtml
相关报告
  • 《河南下发征求意见稿:加强分布式光伏建设、接入、验收和运行维护管理》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6-02
    •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表示,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接网工作,切实加强分布式光伏建设、接入、验收和运行维护管理。 《意见稿》指出,严格规范备案管理,不得在法定条件之外擅自增加前置条件,不得以备案之名行行政许可之实。 户用光伏开发建设合同(协议)必须明确“不利用居民信息贷款或变相贷款,居民不承担金融风险”。非自然人光伏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拆分项目申请备案。存量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信息变更工作于2023年底前完成。 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区域,优先支持绿色区域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于在黄、红色区域要求落实消纳条件后,再行开发建设。 通过合理规划储能设施建设、优化用电负荷曲线、加大电能替代力度、实施汇流升压接入等措施,切实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承载能力。 依据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合理安排即期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备案在建或待建容量)不应超过设备额定容量的80%。
  • 《湖南绥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5-14
    • 5月13日,湖南绥宁县人民政府发布《绥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施)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风貌管控以及文明建设要求,并符合区域配电网接入现状及未来规划。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违建房、环境协调区、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及建设控制区、已挂牌的历史建筑不得审批光伏项目。严格控制县城规划区、A级旅游景区范围线内、政府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红线内等区域安装屋顶光伏项目。 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允许纯租赁模式开发,即在群众自愿情况下,企业租用居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并支付居民屋顶租金。严禁开发企业实施借用户用光伏项目或居民信息实施光伏金融贷款、与农户共建开发、代建反租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筑物和设施存在产权不明晰、产权被抵押、查封等权属不清的,禁止建设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