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价格回落了!发改委一个月内五次提及“稳煤价”》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5-24
  • 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之五——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事实上,近期国家发改委连续发文,一个月内5次聚焦煤炭价格。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改委再次聚焦保供稳价,强调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对超过合理区间的进行提醒约谈。

    在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影响之下,进入5月份以来,大部分港口煤炭现货价格已经有所回落,甚至部分港口煤炭成交价回调了约600元/吨,降幅达36.4%左右。

    “我国经济体量大,供需韧性强,市场储备足,政策工具箱丰富,大宗商品、工农业产品供给充裕,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施策,使得物价水平始终运行在合理区间,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策略、有信心保持物价继续平稳运行。”中国CFO百人论坛理事、高级经济师邓之东对记者表示。

    发改委一月内5次提及稳煤价

    我国煤电占总发电量比例约60%,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消息显示,近期,山西、陕西、内蒙古等产煤大省部分企业煤炭销售价格可能超出合理空间,当地发展改革委员会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阐释了国家和地方关于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敦促企业立即将价格调整至合理区间内。

    国家发改委已经明确了监管红线,即煤炭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或者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等四种哄抬价格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综合考量因素。

    价格司对该公告进行了系列解读,以第四项规定为例,如果蒙西煤炭(5500千卡,下同)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460元/吨,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的一份中长期合同中,约定出矿价格为460元/吨,并要求电厂承担从煤矿到上站装车的流通费用150元/吨,如煤矿到上站装车的合理流通费用实际仅为50元/吨,煤矿实际上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

    事实上,这并非发改委首次聚焦煤炭价格。

    早在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措施,确保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等,其中就提到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储备设施建设。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引导煤价运行在合理区间。

    紧接着,4月30日,发改委就明确了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答记者问,明确了煤炭领域哄抬价格的具体表现形式等内容;5月6日,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并明确下一步将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在一系列的政府组合拳下,5月7日,发改委发布公告称,受到煤炭价格调控措施的陆续出台、国内煤炭产能的加快释放,以及煤炭消费进入淡季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国内煤炭价格已逐步回归到合理区间。

    17日,发改委再次明确提出,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孟玮指出,通过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强化市场预期管理等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通过稳煤价来稳电价,进而稳定整体用能成本。

    受此影响,进入5月份之后,大部分港口煤炭现货价格已经有所回落。

    据发改委数据显示,北方港5000大卡的煤炭,3月中旬最高成交价到1650元/吨,5月回归到1000元左右,大概回调了600元/吨,煤炭价格降幅约36.4%。秦皇岛港5500大卡下水动力煤,3月份和4月份中长期合同价格持平,为720元/吨,目前价格已有所回落。

    丝路社会科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马振东对记者表示,自2022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发布后,发改委就煤炭价格问题进行了一系列工作部署。截至5月份,国内动力煤需求趋稳、供给增加、供求平衡格局已得到缓解。同时因2021年度国内动力煤短缺引起的国内煤炭价格波动、供需紧张等后续一系列问题,也存在着不同方面的复杂原因。

    “基于我国动力煤需求持续保持需求旺盛及长期绿色能源的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近期针对国内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在政策层面进行多点调整及规范,主要在四个方面对近期煤炭市场价格变化进行应对。”马振东指出,一是公共数据方面,煤炭行业市场主体发布数据,对市场具有指导性、引导性、风向性作用,对市场心态短期内有很大影响;二是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本次价格机制形成后,有利于引导煤炭经营者合法经营,维护煤炭市场正常秩序,此举对煤炭市场价格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并在长期内规范市场秩序;三是政策解读方面,为明确政策内容、深入理解政策思想,形成及时、有效的地方落实、执行方案。发改委于5月连续发布多篇政策解读并开展专项部署会议。一系列动作,旨在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通过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强化市场预期管理等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达成通过稳煤价来稳电价,进而稳定整体用能成本的目标;四是地方发展改革委落实方面,内蒙、山西、陕西地方发改委应国家发改委部署要求分别对部分煤炭企业开展现场调查和政策宣讲提醒,进而深入地方政策落实工作,稳定重点地方市场价格。

    有信心保持物价平稳运行

    在发改委多次聚焦煤炭价格的背后,是整个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部署。

    孟玮在5月17日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全球新冠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供给瓶颈问题仍然存在,再加上受俄乌战事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能源、粮食、矿产品价格一度快速冲高。

    因此,当前物价水平能否稳得住,如何部署接下来保供稳价工作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孟玮指出,展望后期,我国经济韧性强、市场空间大,政策工具箱丰富,特别是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生猪产能充足,工农业产品和服务供给充裕,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继续保持物价平稳运行。我们将坚持综合施策、精准调控,全力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邓之东表示,接下来保供稳价工作重点是,各地成立保供稳价专班,实行地区政府首长负责制,加大重要民生商品市场货源组织和供应力度,保障民生商品运输配送物流畅通,加强产销衔接,调动发挥市场主体保供稳价积极性,增加市场物资供应和储备投放,加强中央和地方国库物资储备,紧急时能够保障应急供应,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加强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严格落实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加强市场调研巡查监督,严厉打击资本炒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meitan/2022/05/21/detail_20220521124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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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需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遏制投机资本恶意炒作,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有利于稳定下游企业用能成本,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万劲松介绍,上世纪90年代,我国煤炭价格逐步放开由市场形成。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煤炭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加之投机炒作推波助澜,部分时间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导致煤炭价格大起大落,并带来不利影响。比如,2015年,煤炭价格过度下跌,导致煤炭企业普遍亏损,生产积极性严重不足,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去年10月份,煤炭价格脱离供求基本面、短期内大幅飙升,燃煤发电行业亏损严重,影响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煤炭市场价格客观上存在一个合理区间。”万劲松说,我国煤炭自给率超过90%,上下游关系长期稳定,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完全具备条件。应该看到,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不是要对煤炭实行政府定价,目的是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建立价格区间调控机制,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从具体内容来看,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可以概括为“两个明确、三项保障”。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较为合理,上下游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这也是行业普遍共识。综合考虑合理流通费用、生产成本等因素,相应明确了煤炭重点调出地区(晋陕蒙三省区)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二是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目前,燃煤发电执行的是“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这次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燃煤发电企业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范围内及时合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了“三价联动”,从根本上理顺了煤、电价格关系。   “三项保障”:首先,提升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其次,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健全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第三,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运行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万劲松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企业迅速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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