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供热用煤保供稳价加码 发改委要求煤炭“中长协”须明确价格水平》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3-20
  • 为进一步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规范签订行为,签足签实合同,督促严格履约,保障发电供热用煤稳定可靠供应,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近期对各地和中央企业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通知要求,要签足中长期合同,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要签实中长期合同,每笔煤炭中长期合同必须在合理区间内明确价格水平或执行价格机制。要规范签订中长期合同,每笔合同应有明确合同数量、质量、期限、流向、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要素。要严格合同履约,签订合同全部录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线上平台接受监管,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

    “对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进行专项核查是确保煤炭保供稳价和煤电供热用煤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有利于稳定煤炭和发电供热市场预期,保障发电供热用煤供应的长期稳定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看来,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可提前锁定煤炭价格,有效平抑煤价的大幅波动,促进煤炭市场的平稳运行。此次发改委部署开展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有利于强化企业履约约束,提高履约率。

    首创证券分析师邹序元对记者表示,发改委对市场煤、长协煤的坑口及港口价格分别进行了价格指导,核心在于控制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建立科学的煤炭市场交易价格机制有利于规范煤炭供需双方交易行为,调控煤炭生产和消费规模,最大化减少煤炭和煤电市场非理性竞争。既可让煤炭生产商保持合理的利润空间,又可为发电供热系统供应商创造良好的市场预期,可以确保煤炭煤电供热等多环节产业链供应链的有效衔接和高效运行,是目前能源供应偏紧状态下的最优化制度安排。”宋向清说。

    谈及如何进一步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范若滢认为,需要从加强监管、政策支持、市场化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企业违约成本;建立履约评价结果通报反馈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履约率与资源开发、电价奖励等激励措施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

    宋向清建议多维度建立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和合约价格监管机制,可研究引入税收调节机制,对中长期合同与短期合同、按时履约和不按时履约、价格区间定价和超出价格区间定价等行为实行不同的税率征收办法,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煤炭煤电等规章制度。同时对于信贷投放也可通过贷款条件限定和贷款利率设计实现对不同签约履约行为的调节。

  • 原文来源:http://www.nengyuanjie.net/article/54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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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3月18日消息,为进一步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规范签订行为,签足签实合同,督促严格履约,保障发电供热用煤稳定可靠供应,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近期对各地和中央企业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通知要求,要签足中长期合同,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要签实中长期合同,每笔煤炭中长期合同必须在合理区间内明确价格水平或执行价格机制。要规范签订中长期合同,每笔合同应有明确合同数量、质量、期限、流向、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要素。要严格合同履约,签订合同全部录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线上平台接受监管,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 “对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进行专项核查是确保煤炭保供稳价和煤电供热用煤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有利于稳定煤炭和发电供热市场预期,保障发电供热用煤供应的长期稳定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看来,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可提前锁定煤炭价格,有效平抑煤价的大幅波动,促进煤炭市场的平稳运行。此次发改委部署开展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有利于强化企业履约约束,提高履约率。 首创证券分析师邹序元对记者表示,发改委对市场煤、长协煤的坑口及港口价格分别进行了价格指导,核心在于控制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建立科学的煤炭市场交易价格机制有利于规范煤炭供需双方交易行为,调控煤炭生产和消费规模,最大化减少煤炭和煤电市场非理性竞争。既可让煤炭生产商保持合理的利润空间,又可为发电供热系统供应商创造良好的市场预期,可以确保煤炭煤电供热等多环节产业链供应链的有效衔接和高效运行,是目前能源供应偏紧状态下的最优化制度安排。”宋向清说。 谈及如何进一步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范若滢认为,需要从加强监管、政策支持、市场化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企业违约成本;建立履约评价结果通报反馈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履约率与资源开发、电价奖励等激励措施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 宋向清建议多维度建立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和合约价格监管机制,可研究引入税收调节机制,对中长期合同与短期合同、按时履约和不按时履约、价格区间定价和超出价格区间定价等行为实行不同的税率征收办法,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煤炭煤电等规章制度。同时对于信贷投放也可通过贷款条件限定和贷款利率设计实现对不同签约履约行为的调节。
  • 《国家发改委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3-07
    •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需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遏制投机资本恶意炒作,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有利于稳定下游企业用能成本,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万劲松介绍,上世纪90年代,我国煤炭价格逐步放开由市场形成。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煤炭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加之投机炒作推波助澜,部分时间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导致煤炭价格大起大落,并带来不利影响。比如,2015年,煤炭价格过度下跌,导致煤炭企业普遍亏损,生产积极性严重不足,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去年10月份,煤炭价格脱离供求基本面、短期内大幅飙升,燃煤发电行业亏损严重,影响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煤炭市场价格客观上存在一个合理区间。”万劲松说,我国煤炭自给率超过90%,上下游关系长期稳定,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完全具备条件。应该看到,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不是要对煤炭实行政府定价,目的是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建立价格区间调控机制,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从具体内容来看,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可以概括为“两个明确、三项保障”。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较为合理,上下游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这也是行业普遍共识。综合考虑合理流通费用、生产成本等因素,相应明确了煤炭重点调出地区(晋陕蒙三省区)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二是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目前,燃煤发电执行的是“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这次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燃煤发电企业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范围内及时合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了“三价联动”,从根本上理顺了煤、电价格关系。   “三项保障”:首先,提升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其次,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健全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第三,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运行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万劲松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企业迅速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