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生物刺激素与肥料市场准入战略:专家解析监管路径与策略考量》

  • 来源专题:绿色化工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05-20
  • 当"欧盟"一词跃入视野,多数人脑海中首先浮现的或是埃菲尔铁塔映衬下的巴黎,或是大本钟守望的伦敦——尽管英国已戏剧性退场。这种认知偏差不仅存在于地理范畴,更深植于对欧盟本质的理解层面。这个由27国组成的特殊实体(截至2025年),既非传统意义上的主权国家联盟,亦非完全成熟的联邦政体,而是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主权让渡实验场:成员国自愿将货币发行、贸易规则、环境标准等核心主权让渡给超国家机构,却始终保留着军事国防、税收体系等最后的主权防线。
    这种"类联邦"特征在欧元区国家体现得尤为显著:从法兰克福的欧洲央行货币政策,到布鲁塞尔的竞争法裁决,成员国经济主权已深度融入联盟架构。挪威与瑞士的案例揭示欧洲一体化的另一维度:前者作为欧洲经济区成员,通过与欧盟的协议自动采纳约75%至98%与单一市场相关的欧盟法规,虽无立法表决权却承担高度对接的义务;后者则通过一系列双边协定,在保留本国货币法郎的同时,获得对欧盟内部市场部分领域的准入。这两个非成员国在监管体系上与欧盟保持着"若即若离"的默契,恰如镜面折射出联盟法规的辐射力与局限性。
    正是这种复杂的政经生态,塑造欧盟监管体系独特的"双轨制"特征——在追求统一市场的愿景下,布鲁塞尔的法规制定者们精心设计着模块化的监管框架;而面对成员国根深蒂固的行政传统,各国监管机构又在实施细则中保留着因地制宜的变通空间。当我们将目光聚焦农业投入品领域,这种张力在生物刺激素和肥料的监管实践中展现得尤为显著:从欧洲肥料法规(FPR)的模块化结构,到各国对有机改良剂迥异的登记要求,监管路径的选择既考验着企业的合规智慧,更映射出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深层博弈。
    双轨制监管下的合规博弈:欧盟统一框架与成员国差异化实践
    一、欧盟监管体系:模块化设计的效率与局限
    作为全球首个建立统一肥料法规的超国家联盟,欧盟通过《欧洲肥料法规》(FPR)构建独特的"四维认证空间"。该框架将产品合规路径拆解为A至D四大功能模块:模块A对应传统肥料的基础认证,B类聚焦有机改良剂,C类规范微生物制剂,D类则专设创新产品通道。企业需根据产品的功能宣称(PFC)与成分类别(CMC)精准定位适用模块,这直接决定认证所需的数据深度与时间成本。
    以微生物肥料为例,若选择C类模块认证,企业需完成菌种鉴定、毒理学评估及田间功效验证三重考验,并接受欧盟认可实验室的检测。通过复合性评估后获得的"CE"标识,如同开启27国市场的万能钥匙——从波罗的海沿岸到地中海之滨,产品可凭统一标签自由流通。这种"一次认证,全域通行"的机制显著降低跨国贸易壁垒,特别对创新型生物刺激素企业具有战略价值。
    尽管采用″精简″的方法,模块化系统仍然具有复杂性。即使获得FPR认证,涉及动物副产品(例如海藻提取物)的产品仍然必须符合《动物副产品法规》(ABPR)的灭菌标准。此外,含有现有正面清单中未列出的新型微生物的制剂,可能会触发FPR的″实质性变更″审查程序,这可能会将认证时间重置最多18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只有4-5类成熟产品成功完成全模块认证。这也意味着,由于框架过于严格,没有任何灵活性,″创新″并未得到放宽。大量生物刺激素仍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合规性需要逐案确定——这凸显欧盟不断变化的监管格局的前景和不确定性。
    二、成员国监管体系:差异化迷宫中的生存策略
    在布鲁塞尔构建的统一框架之下,各成员国仍保持着令人惊异的监管多样性,形成三层级监管光谱:
    1. 开放市场:以德国为例,探讨生物刺激素
    德国允许大多数微生物产品以″生物刺激素″的名义投放市场,前提是它们符合其国家肥料法规的所有相关规定。完成基本成分测试和安全评估后,企业即可按照国家程序将其产品投放到德国市场,并相对快速地上市。
    这种简化管理模式使德国成为欧盟生物刺激素领域的重要注册口岸之一,并与包括西班牙、奥地利在内的成员国形成事实上的互认网络。在德国取得注册编号的产品,只需提交合规声明及翻译后的标签文本,理论上即可在马德里或维也纳市场流通。但这种看似便利的机制背后仍存技术壁垒:奥地利常要求标签同时标注本国《肥料法》条款,而西班牙则对含植物提取物成分的产品额外要求生态毒性测试,凸显欧盟内部法规统一性与成员国主权之间的微妙张力。
    2. 严格型市场:以法国为例
    对于同一类别的微生物生物刺激素,法国实施与药品监管标准高度一致的″双重审查机制″。企业必须向国家主管部门提交全面的技术档案,包括微生物菌株的基因组数据、代际稳定性证据以及环境安全评估。只有经过专家小组为期九个月的严格科学审查,才能授予产品登记号。这一严格的审批流程显著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导致类似微生物产品的登记成本高于德国等国家。然而,这也为高端产品在专业细分市场中的应用创造机会。
    其他欧盟成员国也存在类似的″准入过滤″。意大利强制要求在登记过程中进行区域性农艺试验,而葡萄牙则专门针对海洋衍生成分建立独立的生物安全审查途径。这些针对特定国家的具体要求表明,尽管成员国都在欧盟共同框架下运作,但在实施层面仍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3. 过渡型市场:以荷兰为例
    荷兰宣布将于2025年全面废止国家肥料法规,成为首个完全拥抱FPR体系的成员国。这一政策转向正在引发链式反应:现有通过荷兰本土认证的产品需在过渡期内完成模块化升级,而计划进入比荷卢经济区的企业则面临战略抉择——是投资FPR认证获取未来优势,还是利用剩余窗口期抢占短期市场。
    欧洲市场进入战略:精准突围与动态适配的艺术
    在探讨进入欧洲市场的战略时,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厘清产品定位与目标市场,制定切实可行的路径与节奏。欧洲市场整体容量并不庞大,且以小规模、细分化为主要特征。这种市场格局决定企业若想在此生存和发展,关键在于精准找到属于自己的″利基市场″,并围绕这个细分市场量身打造产品和销售策略。
    在制定欧洲市场策略时,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产品定位与用途
    首先要界定你的产品属于哪一类:是用于植保还是营养?是生物刺激素还是生物防控产品?适用于哪些作物?例如,如果你的产品是针对香蕉作物的,在欧洲可能就面临天然的市场限制,因为欧洲本地香蕉种植规模并不大。这就要求企业结合目标作物的地域分布,判断市场潜力,并考虑是否需调整产品应用方向或品类。
    二、细化目标市场国家
    欧洲内部差异显著,不同国家的法规要求、登记程序和市场接受度千差万别。以法国、葡萄牙和芬兰为例,这三个国家在作物结构、农户类型以及对创新产品的接受程度上都有较大不同。因此,在进入欧洲市场时,不应追求″一步到位″覆盖整个欧盟,而应根据资源情况,优先选择一到两个国家进行市场验证和产品导入。
    三、评估法规路径与注册策略
    若希望一次性覆盖整个欧盟市场,就必须评估产品是否符合《欧盟肥料法规》(FPR)等统一法规的要求。这条路径固然能打开更广阔的市场,但伴随的成本、时间投入和资料准备也相对较高。若产品暂时不符合统一法规,可以考虑采取″国家注册″路径,从单一成员国入手逐步扩展。
    例如,你的主要经销商在法国或西班牙,那么你需要深入研究这两个国家的注册制度和要求,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法规。如果在某国成功注册,可以考虑走″互认″路径,将已有的注册结果应用到其他欧盟成员国。若互认也不可行,可能就需寻求标签调整、配方优化等替代策略。
    四、设定合理的时间表与预算
    进入一个新市场需要资源匹配。企业需明确自身的时间压力和资金投入预期:希望多快实现市场准入?是否具备持续推进的能力?这些问题影响着你选择的市场进入路径。是集中资源攻克一国,还是广撒网尝试多国测试,这些都需要清晰的时间与预算安排。
    五、开展可行性研究与路径评估
    最后,在启动欧洲市场策略前,务必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通过与当地法规顾问、登记代理机构和渠道合作方的沟通,评估哪些路径是切实可行的,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盲目乐观而导致的资源浪费。
    进入欧洲市场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一场资源配置、路径选择与战略执行的系统工程。找到适合自身的″小而美″市场,脚踏实地推进每一个步骤,才是实现长期增长的关键。你是否已经明确你的目标国家、产品定位和预算安排?这是战略启动前必须回答的问题。
    标签博弈中的法规炼金术:sciBASICS如何破解EC声明困局
    在欧盟这样法规严谨而复杂的市场中,一项小小的标签调整,往往隐藏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与风险。近期,由咨询公司sciBASICS主导的一个成功案例,生动诠释″魔鬼藏在细节中″这句古老格言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涉及功能声明、市场覆盖与合规保护的多重挑战时。
    一、死局中的双重要求
    该案例的客户是一家正在拓展欧盟市场的生物刺激素生产企业,其产品是一款已通过欧盟统一法规(FPR)下的合规性评估(EOC),并获得一致性声明和合法的EC标签。初看一切进展顺利,但企业的战略目标不止于此——他们希望在现有标签上新增一个功能声明,以更全面地展示产品价值,并在销售层面获得差异化优势。
    问题随之而来。该新增声明虽然已在一个成员国获得国家层面的授权,但由于未纳入最初的统一欧盟合规评估中,根据当前法规,无法直接添加至现有EC标签。此外,客户还特别希望保护这项声明,避免被竞争对手″借用″——这是一个在农业投入品行业中并不罕见的难题,尤其是当活性物质具有多重功能时,声明的独特性和商业价值极易被模糊化。
    面对这一挑战,客户先后咨询两家行业顾问机构。第一家建议他们重新修订EC标签或进行新的GLC功效研究。该方案的预算在6至7万欧元之间,且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虽可增强声明的合法性和保护力度,但远超客户在时间与成本上的预期。第二家顾问则建议利用已有的国家授权声明,通过参考互认程序向其他成员国扩展。这种方式在理论上可覆盖整个欧盟,但仍需在如匈牙利、保加利亚等国家补充研究,整体周期预估在6个月至3年之间,投入也可能高达8万欧元以上,且声明在部分国家仍难以获得有效保护。
    二、sciBASICS一个月创造的价值奇迹
    在经历前期咨询的反复权衡后,该企业最终联系sciBASICS公司寻求解决方案。sciBASICS并未急于给出″标准答案″,而是采取一种更为稳健和务实的方法——他们首先建议客户″后退一步″,全面重新审视欧盟法规下关于标签设计与功能声明的边界与可能性。
    通过深入分析现行法律文本和相关监管解释,sciBASICS发现,在不改变产品构成、不新增临床数据的前提下,其实可以通过优化现有标签的措辞与结构,使原有声明与新增声明在合规框架内合理共存,无需进行额外的科学研究或新的注册程序。这一策略的核心在于对法规条文的精确把握与标签技术细节的专业设计。
    整个项目从需求分析到实施仅用时一个月,最终实现以下成果:新增声明被成功整合至EC标签、产品可以立即在欧盟27国销售、声明在结构设计上得到法律层面的合理保护——而所有这些,仅耗资约2500欧元。
    这个案例凸显一个重要的事实:在高度监管的市场中,成功往往并不依赖于高投入或耗时的程序,而是源于对细节的敏感度与法规解读能力。sciBASICS的团队凭借其对欧盟法规的深度理解和实战经验,协助客户实现″快、稳、省″的理想目标,堪称法规与商业战略融合的典范。
    对于希望进入欧洲市场的企业而言,这个案例提供重要启示:不要轻视标签上一个声明的权重,它可能关乎市场的成败;更不要低估法规条文中每一个措辞的意义,它背后或许藏着节省数年时间和数万欧元成本的可能性。在欧洲市场,真正的竞争力,有时就藏在这些你未曾察觉的″细节″之中。
    成功绝非偶然,三大关键原则助力决策
    这个案例的成功并不是偶然,它之所以能够以低成本、短时间完成复杂的目标,背后依赖的是三个关键原则。
    首先,是提前了解监管要求的重要性。如果一开始企业就能对欧盟法规体系有充分的认知,对EC标签的适用范围、声明边界以及国家授权与欧盟合规之间的关系有系统性的理解,许多资源就可以用在更具战略价值的地方,而不是走弯路、做重复工作。了解法规,不仅是合规的基础,更是制定高效市场策略的前提。
    其次,是关注细节、从法规中寻找解决方案的能力。sciBASICS之所以能够帮助客户在短时间内完成标签优化,并实现功能声明的合法合并,正是因为他们深刻理解法规的技术细节、语言表达与标签编排的技巧。在看似严苛的合规体系中,总是存在一些合规但灵活的空间,关键在于是否能在″灰色地带″中找到合法、安全且可操作的路径。
    最后,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点:每一个产品,每一个市场路径,都是独特的。不能用统一模板去套用所有问题。即使是相同类型的产品,不同的配方、用途、目标市场,都会带来完全不同的策略选择。这就要求我们跳出惯性思维,真正″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法规是一套框架,但每个产品要走的路径,都必须具体分析、具体决策。
  • 原文来源:http://cn.agropages.com/News/NewsDetail---34781.htm
相关报告
  • 《欧盟智慧农业的发展路径》

    • 来源专题:农机装备
    • 编译者:袁雪
    • 发布时间:2024-11-12
    • 欧盟通过多年的政策引导,立足欧盟自身内部差异和农民需求差异,加强智慧农业的理念创新与技术适应性,形成与欧盟各个区域相适应的智慧农业解决方案,并扩大农村基础设施覆盖面,提高不同主体数字技能应用能力,使其智慧农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 精准锚定内部差异 区域集群发展智慧农业。 欧盟地区幅员辽阔,各个区域的农情各不相同,因此,欧盟需要考虑自身地区间的差异发展智慧农业。 依据欧盟区域特征,差异化发展智慧农业。欧盟各成员国和区域之间的差异,促使欧盟需要考虑这种差异发展智慧农业。智慧农业具有巨大的农业生产潜力,但欧盟成员国所涵盖的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各不相同,各个成员国可能有不同的农业生产部门,不同的农业文化传统和不同的经济状况。因此,考虑复杂的农业生产情况,欧盟整合农情相似的成员国,采取区域集群的方式,并在满足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中“公共卫生和动植物健康、环境、动物福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差异化发展智慧农业。为了充分解决差异化的问题,欧盟通过重点项目连接各个区域内部的数字创新中心、能力中心、大学农业研究机构、试验站、农场、推广机构等组织,涉及欧洲耕地作物、畜牧业、水果、蔬菜、水产养殖5个农业生产部门,设立了28个旗舰创新实验室,将智慧农业技术提供者和区域农户联结在一起,解决区域的农业挑战,满足相对应区域的智慧农业发展需求。同样采取此方式的还有欧盟农业机器人开发项目。这一项目要求根据不同区域的生产特征和种养类型划分区域,研发适宜该区域农业生产的农业机器人,以应对欧盟面临的农业劳动力缺失的问题。 在满足区域智慧农业发展的前提下,欧盟鼓励跨区域互相交流,形成泛欧洲化的智慧农业技术创新生态。鉴于没有单独一个研究机构能够在智慧农业所有领域成为领跑者,需要不同数字创新中心和能力中心相互联系,有效利用欧盟资源,通过不同数字创新中心之间的互补,相互提供不同的智慧农业创新测试基础设施和专业知识,以刺激进一步的创新。此外,为了进一步促进欧盟农业部门智能化转型,其重点项目还通过开放式选拔,吸引智慧农业技术提供商进行技术研发,提供70%~100%的项目资金,帮助技术提供商度过智慧农业技术研发的生命周期,以促进欧盟整体区域智慧农业的创新,形成欧盟农业创新生态。 重视欧盟农户差异加强智慧农业技术适用性。 欧盟在加强区域内部的智慧农业创新的同时,还注重农民的差异,包括农户的规模差异和种养差异,研发相适应的智慧农业技术,以促进欧盟农户对智慧农业技术的采纳,从而优化不同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并进一步通过使用智慧农业技术而提高环境效益。 欧盟农户之间、农场规模之间的差异较大,这促使欧盟需要考虑这种差异发展智慧农业。从农场规模上来看,欧盟大农场比例虽然只占了3%,却拥有欧盟53%农业用地面积,而欧盟小农场比例为93%,只占农业用地总面积30%。自动导向系统在中欧和北欧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帮助大农场实现了利润最大化。除此之外,针对智慧农业应用过程中的新增成本和中小规模农场主的认知偏差与操作困难,欧盟积极探索小农发展智慧农业的路径方式。特别是在欧盟东扩过程中,大量中小型农场涌入,成为欧盟发展智慧农业必须要着重考量的一部分。 欧盟本身具有成熟的农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成熟的工业体系,使之能根据欧盟内部的种养差异,研发适宜智慧农业技术。欧盟在实施2014至2020年共同农业政策时,依托共同农业政策的第二支柱(欧盟农业农村发展基金),并协同“地平线2020”计划资助了不同作物智慧农业技术的开发,涉及不同动植物农业机器人、动植物生长模型、图片成像、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注重农业创新技术和知识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不断开发智慧农业前沿技术,还兼顾开发成本低、包容性强的智慧农业技术,并通过众多项目实地检验了这些技术的有效性。同时欧盟还开发了一系列智慧农业技术的成本效益分析模型,帮助不同的欧盟种养户评估采纳智慧农业技术的效益。 线下线上平台双开放定制智慧农业解决方案。 欧盟依托自身强大的工业基础,研发了众多的智慧农业技术,但是农户依据自身区域特征选择科学有效的智慧农业解决方案成为重要问题。欧盟通过多年实践探索,制定了欧盟智慧农业解决方案的定制方式。 欧盟鼓励农民、顾问、工业界、智慧农业专家和研究人员进行合作,克服智慧农业方案的复杂性。为了克服不同区域农户面临的技术、社会、环境、监管和经济等因素阻碍,定制符合农民需求的个性化智慧农业解决方案,欧盟采取多元主体合作的方式,协调智慧农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通过地区创新中心线下平台,召集各个主体参与智慧农业专题探讨,从探讨中确定农户对智慧农业技术使用的障碍和需求,制定完善的以农民为中心的智慧农业解决方案,智慧农业专家和顾问帮助农户识别具有高性价比的智慧农业种养解决方案,发展农户使用和推广智慧农业的方案。同时,农户的需求为工业界的技术供应商提供识别具有商业潜力的发展方向,为技术供应商升级智慧农业服务提供了有效的依据。而农户最终的反馈为研究人员和技术开发人员明确了智慧农业技术进步的方向。为了有效应对欧盟内部复杂的农业生产情况和农民需求,充分发挥欧盟智慧农业的大量研究成果和商业应用,形成直接使用的智慧农业解决方案清单。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接轨智慧农业。 欧盟通过加强基础设施保障智慧农业的发展需求,防止区域间的数据鸿沟进一步加深,提高农民与外界互通互信的能力,方便其获得智慧农业技术解决方案,并通过开放、低成本、包容性的智慧技术平台,普惠欧盟农民。 建立基础设施,满足智慧农业发展条件,弥合地区间的“数字鸿沟”。智慧农业的设备使用,以及通过设备收集—储存—应用数据这一个过程都需要高速率的网络带宽。例如,精准种植要求带宽在每秒60兆比特及其以上速率才能有效运行,并需要能够完全覆盖耕地。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避免偏远地区的农村和农民陷入“数据鸿沟”。 通过联结不同信息基建设施,搭建低成本包容性智慧农业平台,收集农业数据,提高农业数据附加值。为了使所有农民都受益于智慧农业,欧盟开放了哥白尼和伽利略卫星系统,建设FaST农业免费开源数据平台,解决农场结构差异和整个欧盟制定的解决方案的零散化问题,为整个农户提供决策支持系统,消除大小农户之间获得数据的差异。同时,FaST平台可以通过农户上传的土壤、作物、气候等数据,并依靠平台算法,优化农户水肥的投入,解决了依赖静态数据而进行的农业生产行为。在减少成本的前提下,更有效地实现了欧盟所规定的环境法律法规。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开发成本低、包容性强的智慧农业平台,欧盟进一步挖掘农业数据的潜力,不仅实现了数据共享和智慧农业解决方案的互操作性和集成性,还通过“动态”的数据方式促进了欧盟农民有益于环境生态保护的行为,提高了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包容度,减少了数字排斥的现象。 提升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2019年4月,欧盟24个成员国与英国签订了《欧洲农业和农村地区智能和可持续数字未来宣言》,旨在实现更加智能和更可持续的未来农业,并制定了涉及数字技术创新、新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数据汇集与共享机制的智慧农业支持政策,以确保欧盟智慧农业处在前沿。此外,欧盟通过共同农业政策以及各成员国的农村发展方案,规定了成员国可提供的智慧农业支持方式,鼓励成员国更好地利用和管理农业数据,并为中小型农场设计易于使用、负担得起、维护成本低的智慧农业设备。为了防止小农户可能因为缺乏知识和投资资金而无法跟上新技术的步伐,从而导致大小农户之间“数据鸿沟”的加剧,欧盟通过“地平线2020”计划,传播智慧农业的创新知识,为中小型农场提供了更好的农艺数据和智慧农业技术支持,并通过各项计划对农户和智慧农业研究人员给予资金支持以支持智慧农业发展。 智慧农业作为一种农业生产的颠覆性创新,大量数据从传感器、农业机械产生,并最终汇聚到高科技供应商手中,对欧盟农户带来了技术风险,特别是对小农户。高科技供应商通过对小农主体的数据分析,可能会加剧小农户对这些公司的依赖,威胁欧盟小型农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欧盟推出了《欧盟农业数据共享行为准则》,阐明了分享农场和农业生产链产生数据的一般原则和合同关系。该准则界定了农业数据获取和使用的权利,是欧盟承认和保护农业数据价值迈出的重要一步,保护了中小型农场的数据权利。
  • 《南非能源战略》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3-08
    • 位于非洲大陆架最南端的南非共和国,过去几十年间依靠丰富的矿产资源出口创汇,跻身中等发达国家行列。南非以能源领域为主战场之一,大力支持“全民能源”发展,将消除种族歧视、创造就业,培养青年人才,提高国际地位等目标纳入能源发展战略统筹考虑。尽管当前南非能源发展面临一系列挑战,但也充满机遇,中南合作具有广阔前景。   南非能源战略演进与其政治格局高度相关   “富煤炭、少油气、缺水能”的能源资源禀赋导致南非一直保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目前一次能源消费中油气占28%左右,除少量的核能、可再生能源外,其余基本都是煤炭。从南非能源战略演进来看,政治格局的剧烈变化是促成其能源结构转变、能源技术发展的根本原因,尤其是两次明显的能源转型。   20世纪后半叶,南非的反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活动由之前的非暴力形式逐步升级,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对,并直接导致国际社会开始对南非进行全面制裁。外资撤离截断了资金的重要来源、贸易制裁减少了外汇储备、国外贷款的终止恶化了债务危机。   南非经济危机直接传导到能源领域,海外油气资源的巨大缺口使其更加重视煤炭液化技术。南非政府直接以强硬的行政手段对主要从事煤制油业务的国有企业沙索公司(Sasol)保驾护航,采用了要求南非石油公司大量购买沙索公司产品、对沙索公司运营和产品价格进行直接补贴等措施。   第一次能源转型出现在1994年,南非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政策废除后,政治格局的改变直接打破其原有的能源状况,压抑已久的能源需求大量释放。1994年前,电力只供给少量统治阶层的白人,底层人民多使用生物质等低品味能源维持生活。在种族隔离破除后,政治层面上要求能源使用权平等。   随着国际制裁的解除,南非政府不仅与国外石油公司进行合作,还加大的沿海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但能源需求激增直接将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供应能力和水平不足等矛盾推向台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曼德拉政府开始,南非的能源价格开始不断上涨,限电现象频发。在这一阶段,南非对煤炭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而在核能发展方面,自1984年库贝赫核电站投入生产以来,南非没有建设其他核电站以及大型核能应用设施。可再生能源方面,南非直到2003年才开始考虑可再生能源发展,但并未在战略和政策上强力规划和实施。   破除种族歧视以来,南非更加注重国际政治环境。在能源领域,南非政府顺应世界能源发展趋势,一直是巴黎协定的积极支持者,并进行了第二次能源转型,主要是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煤炭依赖型能源发展模式转变的态度明显转向强硬。在此期间,《综合电力资源规划2010》《综合能源计划草案2012》《综合能源计划草案2015》等文件陆续出炉。2018年,南非在能源规划上再出重拳,对核能,煤炭等多方面能源进行了强势的规划,包括停建核电、关停火电、控制民用煤炉、加大光能设施建设补贴和分红等方式,通过行政和补贴等手段力图加速第二次能源转型。   南非能源发展面临的三大挑战   首先,煤电发电量居高不下,经济问题是幕后推手。煤炭是南非最易获得,较为低廉的能源资源,而且煤炭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已形成多年,路径依赖性愈发明显。在南非一系列能源规划中均强调了降低煤电比重,但目前南非煤电比重仍超过90%,五年内降低比例不到4%。   为此,南非政府为了替代煤电的发展,对可再生能源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支持措施。但是,可再生能源引资之路却并不顺利。2016年7月,南非国家电力公司(Eskom)以某些条件尚不成熟为名,将原定该月与27家独立电力生产商签订的电力购买协议(PPAs)取消并无限期延迟,直到2018年4月,延期两年的PPAs才得以签约,此时距离公布招标结果已过去三年不止。虽然Eskom未公布此事原因,但业内普遍认同Eskom是因为不愿意承担光热成本和投资的排外保内想法而做出相应决定。尤其当前Eskom负债总额已达4190亿兰特,并考虑向国家财政转移1000亿兰特债务作为自救举措之一,一旦通过该提议,有关数据显示南非国家债务规模占GDP比重将提升近2个百分点,严重影响国家主权信用评级。   因此,虽然南非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生产商采购计划(REIPPP)收益率可观,且项目建设期内政府承诺承担汇率波动损失,但推进并不顺利,南非激进的土改政策、庞大的国家债务规模,都是外资担忧的考量之一,2018年内兰特贬值幅最大超过26%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国际资本的态度。   第二,限电频频与电价上涨问题难以改善。南非国家电力公司在2017年宣称南非已经进入电力稳定供给阶段,虽然电力缺口存在,但整体电力供应形势良好。但从实际情况看,南非电网分别在2018年6和11月由于员工涨薪问题和能源储备问题采取限电措施。同时,南非近两年几乎没有大型的新建项目,近期其能源监管机构表示Eskom发电机组可用率已降至72.8%并刷新自2015年来的最低水平,在限电问题上也一直没有出台明确的解决措施和规划,未来限电现象恐难以避免。从价格方面看,南非在近十年的电价增长了四倍,每年电价的增幅都不低于8%。2018年底,深陷腐败漩涡的南非电力公司再次申请调高2019年电价至少15%,高电价已经对其国内工业发展造成严重负担。   第三,电力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南非宜居陆地多分布在南非北部矿产区及长达2798公里的海岸线上,形成了南非能源需求较为分散的特点,电力、天然气等依赖于基础设施的能源品种将在能源配置和设施维护上付出巨大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人口分布狭长并不是南非的独有特点,但却直指其能源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痛点。   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报告称南非基础设施总体质量排名第59位,在金砖国家中居于中国和印度之后、俄罗斯和巴西之前。但从分项来看,南非电力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仅位列112位,金砖五国排名倒数第一,难以满足民众基础生产和生活需求。南非风险管理研究所(IRMSA)也曾发布报告指出本国基础设施和网络、关键基础设施缺失或不足均位列产业管理十大风险的前五位。   全民能源是解决南非能源问题的重要方式   能源问题一直与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而从南非能源特点来看,以能源业为突破口,通过全民参与能源建设的方式,既可以直接缓解其能源短缺、能源结构失衡、能源歧视(包含尚未完全消除的少部分种族歧视)等问题,更是解决就业、教育和人才体系建设等深层次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南非能源领域的一大特色。   具体来看,全民能源主要体现在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大能源供给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区域能源自给,从全民层面上协助解决能源短缺问题,是在降低煤电依赖的同时解决能源短缺问题的重要方式。南非能源部在分布式能源的研发和建设等方面予以鼓励,未来还计划对其维护和监管进行相应的投入。虽然以南非电网发展水平,目前尚存在稳定并网和安全供给等问题,但南非政府依旧对其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更重要的是,在政策上鼓励全民平等参与能源建设,助力进一步消除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在能源领域给予平等就业机会,缓解本国就业矛盾。南非能源部长拉德贝曾表示,能源系统未来将成为妇女和青年的重要保障之一,并为其提供更多的资源以提高他们的参与度,也曾明确表示南非能源建设可以为本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降低一直居高不下的失业率。  同时,以新能源发展为抓手,完善能够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体系建设。纵观“金砖五国”和其它新兴经济体,新兴战略性产业快速成长,并伴随着传统矿产、钢铁和机械制造等行业的衰落逐步成为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能之一。   据2019年最新数据显示,南非的青年失业率全球最高,达到52.8%。劳动力素质不胜任岗位是主要原因,实质是教育体系不够完善,青年职业技能缺乏是基础教育缺失的直接体现。从相关统计数据来看,南非科研能力薄弱,相比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生物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行业,新能源产业基础和实现条件具有一定优势,是比较好的现实选择之一。目前,南非一方面在基础教育上提供资源,同时在几所知名大学加大能源方面研究的投入力度,将培训本土劳动力和引进高级人才相结合,提高南非能源系统就业规模和劳动力素质。   中南合作前景展望   第一,当前世界经济下行,民粹主义有抬头倾向,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经济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能源电力发展一贯以经济社会大局为重,尤其对“三区三州”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等,能源行业在扶贫帮困、创造就业、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当地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南非“全民能源”的发展方向不谋而合,我国能源企业在南非大有可为。   第二,建议我国能源企业以解决就业为突破口,抓住南非巨大的新能源产业和电网基础设施发展空间。目前,南非在政策方面相继推出了比较重要的综合电气化计划(INEP)、独立协议(IPP)以及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生产商采购计划(REIPPPP)等,对可再生资源方面的建设提供了可观的补贴和建设支持。我国可以利用资金、技术、产能和人才优势,主打就业牌,抢占南非太阳能发电、风电和输配电网建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