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生态产业 加快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12-16
  • 在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绿色日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亮底色,以传统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保护产业化为主体的重点产业链已经形成,成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的重要引擎。今年3月,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指出,“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加快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需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与更大力度统筹谋划推进生产生活与自然生态平衡,围绕全域生态空间、数字化生态化协同、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持续提升生态产业发展水平,为绿色高质量发展开拓新路径。

    1.加强全域空间规划,优化生态产业布局

    全域空间规划是指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土空间资源和布局进行的长远谋划,旨在促进发展与保护的平衡。产业发展空间与生态空间是紧密依存的。以全域空间规划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就是要将生态空间融入产业发展空间,使产业在全域空间范围内依照生态化原则要求进行要素资源协同配置与更新迭代,以此壮大生态产业规模。

    坚持空间规划先行,明确生态产业布局的方向区位。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具有底线管控和战略引领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大背景下细化生态产业规划,是充分挖掘现有产业生态潜力,推进空间重构、产业重塑、环境重生的关键举措。为此,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素资源禀赋及战略地位差异进行分级分类指导,构建不同尺度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指标,继而明晰生态产品的主导类别及功能。在此基础上,借助“目标引导+指标管控+分区管制+名录管理”的空间规划传导体系,打通生态产品产业化途径,促成发挥竞争优势、增强区域特色的生态产业有序布局。

    聚焦空间结构优化,塑造网络型生态产业结构。既往我国生态产业空间结构多表现为线性产业关联,以全域空间规划促进生态产业发展,需要抓住自然生态资源增长点、生态产业发展轴、生态主体功能区等关键空间载体,统筹把握产业生态化发展目标与生态服务产业链的建设要点,加强交通、信息、物流、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各功能区之间的协作效率,塑造“点—轴—面”相结合的网络型生态产业结构。

    强化空间治理保障,构建多元共治模式。自然生态资源的流动性及生态产业的一体化趋向,突破了现有属地管理的传统边界,这意味着不能用固化、静态的方式理解空间治理,而是应构建“横纵双向”的共治模式。就“横向”而言,通过增强行业协会功能作用、健全生态补偿的税收差异化制度、创新公众参与激励性机制设计等,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贯穿产业链各环节,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组织、企业、公众利益的有机链接,汇聚全域空间的治理合力。从“纵向”来看,通过搭建省际合作平台、推行市(区)内部分管辖权向主体功能区的让渡、推进新业态嵌入社区治理等,构建“纵向到底”的治理方式,进而有效提升全域空间的治理水平。

    2.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实现生态产业跨域融合

    数字经济正在引发社会经济形态的显著变迁。数字产业或数字绿色技术能够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要素资源供给质量等,对传统产业实现绿色赋能。积极拥抱数字经济,推动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深层次交叉融合,催生新的生态产业、业态和模式,实现生态产业跨域融合,能够进一步释放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推动数字产业化重点突破,实现产业自身绿色升级。数字产业在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生态化改造转型的同时,也存在因电力需求增长而带来的碳排放等问题。发展数字产业,应重点突破高耗能瓶颈,更好发挥其驱动技术创新与促进生态发展的核心作用。一方面,制定严格的数字产业“双碳”标准,倒逼数字产业提高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如统一部署计算基础设施、定制化刀片服务器、先进数字电源系统等,降低电子设备制造与运行的能耗。另一方面,遵循“因地制宜、海陆并举、集散并重”的原则,布局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整体优化可再生能源输电网络运行、深化省际可再生能源电力合作,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此外,建立数字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形成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研发制造到回收拆解加工的完整循环产业链,降低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赋能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不但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基础工业体系,也拥有了跻身世界第一方阵的产业布局,但旧有产业层级较低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依旧存在。为此,需要通过数字技术创新和数据赋能,实现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再造全产业链流程,不断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依托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等夯实数字共性技术研发基础能力,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促成数字技术扩散渗透至生产、消费、交换等多个领域,提高要素资源供需匹配程度及利用率,推动产业绿色发展。重点围绕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及产业联盟,培育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开展数字化服务资源同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有效衔接,引导开发轻量化、低成本、易维护、一站式的解决方案,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统筹推进数字化绿色发展。

    3.以“专精特新”企业推动生态产业价值链向高端环节延伸

    “专精特新”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主要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四新”产业等领域,是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单项冠军”与“隐性冠军”企业。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注重发挥这些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助于提高关键绿色技术、环保可降解材料、低碳工艺装备等的国产化替代、本地化供应和自主化创新水平,以此推动生态产业价值链向高端环节延伸,促使高质量发展活力愈加强劲,绿色低碳底色日益鲜明。

    锚定“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难题,创新金融服务与产品。引导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流向“专精特新”领域,持续扩大金融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有效供给。针对“专精特新”企业重智产、轻资产等特点,研发差异化的授信模型和信用评级体系,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打通与海关、税务和征信等部门间的数据通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动态化数据库,用以匹配企业在不同场景下的融资需求。围绕“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价值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创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融资等多种产品,健全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优化放贷业务流程,为企业提供更精准迅捷的融资渠道。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与建立配套服务体系,为企业摆脱融资困境创造更多方面的有利条件。

    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增进补链与强链功能。“专精特新”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上游,发挥着产业配套的基础性作用。增进其补链与强链功能,减少生态产业关键领域或重要环节的短板弱项,是构建更高附加值的生态产业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围绕建立短板弱项揭榜挂帅机制、推行企业重点产品认证制度、构建企业间互利共赢体系等实施“专精特新”企业服务能力的培育优化工程,配套服务上中下游产业链,增进补链功能。另一方面,通过搭建企业科创服务平台、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研发资源与企业对接机制、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补贴力度等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的培育深化工程,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企业融通创新生态,增进强链功能。

    厚植“专精特新”企业人才沃土。人才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智力支撑,是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软实力。做强做大“专精特新”企业,必须构筑与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人才体系以夯实人才储备。依托高等院校,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服务体系,通过党建研学、导师领学、企业访学等方式,培养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深化科技人才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良好的人才生态和梯队体系,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载体,特色化推进科技人才平台建设,打造“科—教—产—城—人”联动融合的样板。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育人水平,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作者:吕景春,系天津师范大学教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 原文来源:https://www.china5e.com/news/news-1182237-1.html
相关报告
  • 《麻智辉:加快构建江西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11-07
    •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我国今后发展的战略目标。江西省委十四届五次和六次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大力构建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创新体系和竞相发展的现代化区域体系。”“要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和改革再出发,以关键环节和战略重点的六大突破、三大提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推进未来一段时期江西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 江西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点包括:构建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创新体系、构建竞相发展的现代化区域体系、构建双向发展的现代化开放体系、构建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一是要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中心,以制造业为重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实体企业发展,着力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协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必须把创新摆在培育壮大新动能的核心位置,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切换。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全面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等。着力提高创新供给能力,依靠创新促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系统集成、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加快自主创新、协调创新重点攻关,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以“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指引,以融合一体的大南昌都市圈为引领,以沪昆、京九高铁经济带为驱动轴,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赣东北开放合作、赣西转型升级为三大协同发展区,形成层次清晰、各显优势、融合互动、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四是推动全方位高质量走出去,促进多渠道高水平引进来,积极打造开放大平台。五是必须加快绿色转型,构建绿色发展体系,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建立健全引导和约束机制,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 构建江西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2017年,江西GDP20818.5亿元,占全国2.52%,在中部六省中位居倒数第2位,只有安徽的76%,湖南的60%,湖北的57%,浙江的40%,不到广东省、江苏省的1/4。过千亿产业、过千亿企业数量少、实力弱。2017年,江西有11个过千亿产业,较湖北省少了6个。从入选“2017中国企业500强”来看,江西只有6家,数量上与江苏(46家)、安徽(14家)、湖北(11家)等差距较为明显。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占比较低,2017年,江西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2.7%,低于全国8.9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6位,远低于沿海发达地区,甚至低于中、西部大多数省份。传统产业比重大,比重约70%,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低,2017年,江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仅30.9%。三是科技创新能力低。2017年,江西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50.1亿元,占GDP比重为1.2%,比全国平均水平(2.12%)低0.9个百分点;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仅2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0.49%,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四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南北发展不平衡。以沪昆高铁为界,江西北部有15个建制市,南部只有5个;南北面积相当,但北部地区人口和经济总量分别占全省的62%和80%。城乡发展不平衡,2017年,江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8元、13242元)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6396元、1343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的2.4倍;全省贫困人口87.54万人、深度贫困人口16.79万人,脱贫攻坚的任务依然繁重。 加快构建江西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对策建议。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不断增强经济的质量优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进产融结合,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负债率,落实各项降低企业成本措施。二是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培育新动能,加快创新驱动步伐。加快互联网基础产业发展,发挥融合性和平台性企业的牵引作用,抢占前沿科技制高点。三是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要创新要素市场配置机制,继续精简审批事项,深化国企国资、农业农村、要素价格、商事制度等领域改革,打破地域分割和行政垄断,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四是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加大精准脱贫力度,强化扶贫监督,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短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统筹效率和公平。
  • 《湖北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11-21
    •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开展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大力度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详情如下: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精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基本原则,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湖北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下降、碳排放强度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造纸、电力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开展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大力度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支持襄阳、宜昌、黄石等地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全省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甄别认定,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推进农业产地环境治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2025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产品达到2450个。发展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2025年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开展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2025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4680万亩以上。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节能改造,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开展会展活动“碳中和”行动,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积极创建绿色饭店。(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六)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制订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链工作方案,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谷城经济开发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实施一批示范项目,推广姚家港化工园等国家级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经验和模式。(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水利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七)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深入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鼓励建设园区和集群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化工等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推行绿色包装、实施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创建一批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积极争列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推进多式联运、江海直达、甩挂运输。打通江铁海联运新通道,促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宜昌多式联运中心等联动发展。鼓励运输物流、邮政快递、城市配送等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开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运输模式。大力推进武汉、襄阳、宜昌、十堰、鄂州等城市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强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支持供销社系统依托农村经营服务网络,打造专业化回收、加工、利用全产业链。依托谷城再生资源园区、大冶有色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聚集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社,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基地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扩大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低能耗的产品贸易,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对接多双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合作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引导国有企业按照政府绿色采购要求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居民选购绿色产品。严格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开展家用电器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县(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强化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妇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大力发展风能、光伏发电,推进地热能、氢能等开发利用,确保能源安全。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构建“四纵三横一通道”天然气输送体系。推动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建设。建设潜江、武汉、黄冈三大储气基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五)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行“厂网一体化”模式。到2025年,设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70%以上。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体系,2022年实现所有县(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公路、绿色航道建设。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有效对接。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等配套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绿色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格局。(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能源局,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机场集团,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森林城市建设,保护城市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建设城市生态网络和廊道系统,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美丽城市”示范创建。全面发展绿色建筑,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标准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建筑能效水平提高15%左右。完善以“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为骨架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长江、汉江、清江绿色生态廊道,推进三峡地区、丹江口库区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美丽田园、绿色家园。(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林业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攻关行动,面向长江大保护和湖北绿色转型重大需求,加快研发磷石膏综合利用、化工废水高效处理、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碳中和等重大技术,切实提升应用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湖北科教优势,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的比例不少于55%。(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入选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项目,积极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项目推进行动。积极搭建绿色技术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经纪人”,争创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七、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二十)强化制度支撑。推动完善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产业、绿色消费、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强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十一)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绿色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服务体系,辅导推荐绿色企业挂牌融资。建设绿色产业项目库,加大对入库项目的绿色投融资的支持力度。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鼓励发展绿色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加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进力度,实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证监局、湖北银保监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落实产品生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积极参与绿色标准制修订。加强绿色产品认证活动监管,鼓励湖北认证从业机构提升绿色产品认证专业能力。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标准,强化统计信息共享。(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高水平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有效支撑全国碳市场。深化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改革,促进资源流动,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市场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碳惠荆楚工程。(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作为绿色崛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省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效,积极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